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废标公告(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2023)
一、 采购人名称: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YZFCG2023TL-CS-063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七、 预算总金额: 3585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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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学诚
联系电话:0571-64626647
传真:
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
2、采购人名称: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孙红
联系电话:15888842952
传真:
地址:云栖路4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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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CYZFCG2023TL-CS-063)采购人: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YZFCG2023TL-CS-063项目名称:“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58500最高限价(元):358500采购需求:“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3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至2023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4号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④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磋商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⑧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磋商响应文件”;⑨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地址:桐庐县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842952质疑联系人:项丽婧质疑联系方式:138065100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程红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90077519/64626647质疑联系人:吴雨质疑联系方式:15158007994/6462664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庐县财政局地址:桐庐县春江路688号传真:/联系人:方翔监督投诉电话:0571-5850705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不同意分包。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5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6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8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9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程红胜,15990077519。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11特别说明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磋商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磋商响应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投标标的清单;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5.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6.磋商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磋商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26.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0.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二、采购单位名称: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磋商内容采购预算1“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1项3年详见磋商文件要求35.85万元(一)服务对象:为周边社区范围内具有城南街道户籍的所有年龄满6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托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留守老人、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服务内容: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内部管理等日间服务和管理的内容。做好老人的前期调研、建立相关台账、定期探访等;。1.1生活照料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1.2健康护理定期为老人量血压、血氧、血糖、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的知识介绍讲座等。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予以救助。1.3文体娱乐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唱歌、戏曲欣赏、益智游戏、手工DIY、微信班等等,同时结合传统文化节日开展各类大型活动。1.4精神关爱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的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寻求专业支持,或转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开展助洁、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备注:心理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1.5日常运营管理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持运营场所内干净整洁,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一次大扫除,内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6日间照料管理要求: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工作人员公示制度,工作人员应持有所从事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管理并监督日常服务,定期召开内部管理会议,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社区资源开展服务,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运作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运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日间照料服务水平和质量。每周一至周六,每天9:00至17:00为中心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每天活动内容丰富,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大型主题活动。活动、课程和服务符合老年人需求,参与度高。服务期末,中心老人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响应单位需具有与健康养老及日照中心日常运营的相应健康、管理软件,如慢性病管理系统、大数据健康监护、紧急呼叫救助、智能照护、健康评估、健康饮食指导等。1.7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具有健全的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成交后,合同签约前需至少与一家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可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等优先优惠服务、医疗咨询等服务。1.8管理人员、资质配备日常运营管理配备4人,日间照料中心必须配备1名日常工作人员,开展服务活动时须增派人员,由运营方自行解决。1.9服务清单服务清单以基础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基础性服务详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见下表)。个性化服务以上级民政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和指导意见为准。设施等级基础性服务标准总分1A1. 情况排摸:开展本区域老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摸底调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4分);2. 探访慰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生活困难、孤寡、独居、高龄等老年人上门探访慰问,每年不少于6次(12分,每少1次扣1分);3. 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集中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家电修理、缝补咨询等家政服务。每年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1.0分);4. 开展培训: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消防及水电煤气使用安全);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智能手机及家电使用、文体艺术专业指导、养老相关政策宣讲等培训;组织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主题节日或文娱拓展活动。每年开展培训或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20分,每少1次扣5分);602A1. 情况排摸:开展本区域老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摸底调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6分);2. 探访慰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生活困难、孤寡、独居、高龄等老年人上门探访慰问,每年不少于10次(20分,每少1次扣1.0分);3. 上门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未享受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者)提供家政服务、助智服务、安检维修等,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1.0分); 4. 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集中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家电修理、缝补咨询等家政服务。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1.0分);5. 开展培训: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消防及水电煤气使用安全);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智能手机及家电使用、文体艺术专业指导、养老相关政策宣讲等培训3次(15分,每少1次扣5.0分);6. 主题活动:组织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主题节日或文娱拓展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15分,每少1次扣5.0分)。803A1. 情况排摸:统筹区域内其他服务中心,开展本区域老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摸底调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12分);2. 探访慰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生活困难、孤寡、独居、高龄等老年人上门探访慰问,每年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1分);3. 上门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未享受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者)提供家政服务、助智服务、安检维修等,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0.5分); 4. 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集中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家电修理、缝补咨询等家政服务。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1.0分);5. 开展培训: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消防及水电煤气使用安全);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智能手机及家电使用、文体艺术专业指导、养老相关政策宣讲等培训4次(10分,每少1次扣2.5分);6. 主题活动:组织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集体生日会、特殊纪念日等主题节日或文娱拓展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10分,每少1次扣2.5分)。7.助餐服务:组织日常配送餐服务,提供助餐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20分)1004A1. 情况排摸:统筹区域内其他服务中心,开展本区域老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摸底调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17分);2. 探访慰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生活困难、孤寡、独居、高龄等老年人上门探访慰问,每年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1分);3. 上门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未享受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者)提供家政服务、助智服务、安检维修等,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0.5分); 4. 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集中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家电修理、缝补咨询等家政服务。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1.0分);5. 开展培训: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消防及水电煤气使用安全);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智能手机及家电使用、文体艺术专业指导、养老相关政策宣讲等培训4次(20分,每少1次扣5.0分);6. 主题活动:组织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集体生日会、特殊纪念日等主题节日或文娱拓展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30分,每少1次扣5.0分)。7.助餐服务:组织日常配送餐服务,提供助餐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20分)8.社工服务:根据情况排摸和探访慰问了解到情况,安排适合的社会工作者提供社工服务不少于5个案例(25分,少1个扣5.0分)。1605A1. 情况排摸:统筹区域内其他服务中心,开展本区域老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摸底调查工作,提供区域的分析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26分);2. 探访慰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生活困难、孤寡、独居、高龄等老年人上门探访慰问,每年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1分);3. 上门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未享受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者)提供家政服务、助智服务、安检维修等,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0.5分); 4. 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集中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家电修理、缝补咨询等家政服务。每年不少于12次(12分,每少1次扣1.0分);5. 开展培训: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消防及水电煤气使用安全);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智能手机及家电使用、文体艺术专业指导、养老相关政策宣讲等培训6次(30分,每少1次扣5.0分);6. 主题活动:组织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集体生日会、特殊纪念日等主题节日或文娱拓展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30分,每少1次扣5.0分)。7.助餐服务:组织日常配送餐服务,提供助餐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20分)8.社工服务:根据情况排摸和探访慰问了解到情况,安排适合的社会工作者提供社工服务不少于10个案例(50分,少1个扣5.0分)。9.协助就医:联合医疗机构组织健康检查、疾病筛查、健康宣教等,每年不少于2次(16分,每少1次扣8分);10.社会支持:培养或结对老年人组织每年不少于4个(20分,每少1个扣4分),组织志愿者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30分,每少1次扣5分);270个性化服务标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个性化服务内容清单与指导价格序号大项小项服务内容和要求个性化服务运行费(参考价)序号大项小项服务内容和要求个性化服务运行费(参考价)1助浴服务上门助浴到老年人居住点为老年人助浴。简单助浴:100元/次2助浴服务上门助浴到老年人居住点为老年人助浴。浴车助浴:250元/次3助浴服务中心助浴在中心助浴室为老年人助浴。工作人员协助助浴:50元/次;4助浴服务中心助浴在中心助浴室为老年人助浴。家属或本人自行助浴:10元/次5助行服务上门接送为老年人往返中心提供接送服务。普通车:10元/人/单次6助行服务上门接送为老年人往返中心提供接送服务。无障碍专用车:25元/人/单次7助行服务协助出行协助上下楼梯、公交出行、轮椅出行。50元/次8个人卫生上门服务洗头10元/次9个人卫生上门服务理发20元/次10个人卫生上门服务采耳20元/次11个人卫生上门服务修剪指甲10元/次12个人卫生上门服务衣物床品换洗清洁30元/次13个人卫生集中服务在中心集中理发,1A基数为每年6场次,2A每年8场次,3A每年10场次,4A和5A每年12场次每超过1场次的400元14托养服务托养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和护理的托管服务,如日间托管、全托托管、家属喘息服务。按照定价收取费用15代办服务跑腿代办费用代缴、商品代购、物品代运、证件代办30元/次16环境卫生上门打扫卫生打扫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80元/小时。17环境卫生上门家电清洗油烟机内外清洗100元/次18环境卫生上门家电清洗空调50元/次19环境卫生上门家电清洗冰箱内外清洗50元/次20安检维修上门电器安检维修专业人员上门检测维修100元/小时(材料费由老年人家庭自理)21安检维修上门磨剪刀专业人员上门磨剪刀菜刀等10元/次22安检维修上门衣物缝补缝补整齐、美观,无破口30元/次23就医协助上门助医专业医护人员上门进行诊疗30元/次(药费、材料费由老年人家庭自理)24就医协助推拿在中心集中为老年人开展推拿、刮痧、按摩300元/场次25就医协助陪同就医协助老年人预约挂号、陪同老年人就医、缴费、取药换药、数字化医疗平台使用等。80元/次26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由专业康复师协助老年人伤后、病后恢复生理功能服务,如康复训练、运动指导、饮食调理等200元/次27康复服务康复辅具租赁为失能半失能提供租赁服务,其中低保低边家庭全免,其他老年人家庭租赁价优惠40%,减免和优惠费用视作劳务费补贴.全免或优惠40%28心理健康上门心理慰藉上门陪老人聊天、疏导情绪。50元/小时29心理健康心理咨询请专业人士一对一开展心理评估、咨询、干预。200元/次30大型活动集中活动举办参与人数大于50人的大型集中活动(不与基础型服务重复),每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须提前申报备案。1000元/次31家庭支持上门安宁疗护提供临终关怀、哀伤辅导、后事指导等服务500元/次32养老事务协助开展养老事务管理如老年人“一人一档”建档(录入养老智慧化平台)、订餐和收费、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性工作。其他除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服务内容,由服务方提供,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与服务方商定。2、工作要求(1)合同签订后,运营方需根据运营点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由服务点主管单位、街道同意后实施。(2)根据街道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3)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的工作进行现场评价、打分。考核以百分制为基准,考核分数≥60分为合格,考核分数<60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采购单位不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3、其他事项约定(1)运营方在运营期间必须服从服务点主管单位的工作安排。(2)运营方不能开展与经营范围不相符或民政部门不允许开展的活动或服务。(3)自定义的服务项目需报由服务点主管单位、街道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4)运营方不能擅自使用街道规定以外的信息平台或系统。(5)由政府部门投入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由运营方负责。(6)因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物品由运营方自费购买。(7)水电气费用及网络通讯费由业务主管方负责。4、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运营方须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运营方须接受采购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采购方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报表.(3)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运营方须向采购方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4)采购方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等服务,以及检查、监督项目的实施。(5)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服务要求(1)本项目拟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保险、体检、丧残疾病、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并承担助餐服务外包项目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2)中标方拟派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老人发生任何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招标采购单位追究相关责任。(3)其他以招标采购单位及民政管理部门要求为准。6、人员配置要求(1)中标后根据各服务范围内基本情况进行统筹安排。(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四、商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在及格及以下的,合同终止。五、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60%,第二年6月份支付合同价的20%,第三年6月份支付合同价的20%。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到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款的0.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六、知识产权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及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成果,也不得将该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中标供应商须承诺所交付的成果未侵犯采购人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及其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项目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七、相关标准和规范本项目执行行业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供应商应具有提供本项目下服务所需的全部合法资质,并且在服务有效期内持续具备该资质。八、验收标准1.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2.验收流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九、违约责任成交人未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内容分值1本项目分析理解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需求的理解程度及是否有针对本项目的近期、远期服务目标,目标层次清晰、具体、可执行等,比较评分。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需求理解深刻、透彻,服务目标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得5-6分;运营服务理解较准确,服务目标较明确得3-4.9分;运营服务理解一般,服务目标不明确得0-2.9分。 不提供不得分。6分2运营方案专业性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地域特色特点,开展运营服务的运营思路及计划、社会资源的整合全面科学性;服务方案的先后、主次安排逻辑合理,有效回应项目需求,能体现专业能力、关键技术等比较评分。方案全面科学,运营思路具有创新性、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方案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3-4.9分;方案欠妥得0-2.9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3运营方案系统性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回应所有项目服务需求类别,方案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6分;方案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3-4.9分;方案欠妥得0-2.9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4运营方案可持续性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方案是否有目的地培育项目后续支持系统及相应的阐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科学合理的得5-6分,不合理有欠妥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6分5项目进度方案明确本项目进度安排,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解清晰具体的得 5-6分;项目进度安排,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解较清晰具体的得3-4.9分;项目进度安排,时间节点不明确,任务分解含糊不清的得0-2.9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6应急实施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实施方案(临时突发性特殊、急件等服务项目),方案科学、合理、有效解决应急事件的得5-6分;方案制定有缺陷的得3-4.9分;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应急事件的得 0-2.9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7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各供应商的内部员工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团队建设管理方案,管理岗位职责明确清晰,能满足不同阶段服务的人员需求,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考核办法,有奖惩制度、档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比较评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满足不同阶段服务的人员需求得5-6分;内部管理制度较好、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得3-4.9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2.9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8考核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的运营服务考核办法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0-6分)6分9质量控制方案及进度保障措施供应商提供严谨详细、具有针对性的运营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及进度保障措施,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障方案,有明确的项目进度安排,且时间节点明确等,比较打分。质量控制方案科学有效、进度安排合理、各阶段时间节点明确的得5-6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4.9分;方案有明显欠妥的得0-2.9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10人员配备人员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完整,能很好的分工协调项目实施事宜的得5-6分,专业配置不齐全扣0.5-1 分, 岗位分工不明确、不完整扣0.5-1分。注:提供以上人员配备表以及本单位社保证明(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若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6分11企业业绩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1分12企业荣誉评委按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投标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评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3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13企业团队力量项目执行团队中,项目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养老工作一线实务或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2.项目主管获得过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奖项:省级及以上得3分,市级得2分,区县级得1分,最高得3分(荣誉不累计,以最高分计)。3.项目执行团队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12分14售后服务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方案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方案存在明显漏洞的每项扣0.5-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0-6分)2、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 3 小时现场响应得 1 分,每减少 0.5 小时加 1 分,最高得 4分。3、供应商每提出一个对采购项目有实质建设性作用的承诺得2 分,最高得4 分。(0-4分)14分15价格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分*备注:1、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证书等资料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3、以上评分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做出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为准。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及相关材料,或提供的书面及相关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书面及相关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书面及相关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评审项失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磋商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磋商。3.2.1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3.2.2经磋商确定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方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2.4各磋商响应方在本标项全部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服务期:。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2)履约保证金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2商务技术文件:2.2.1磋商承诺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投标标的清单;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2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磋商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3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磋商响应文件第页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磋商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本项目或标项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一)线上融资模式: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四、注意事项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上杭里”未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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