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等气体废标公告(2023)
一、项目名称:液氧等气体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12-W1004
三、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四、废标理由: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有1家,作废标处理。
五、质疑渠道:如有关投标人对废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女士、孙先生
电 话:0411-80885213 ,0411-808852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氧等气体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