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原煤废标公告(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东宁互贸区原煤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已撤销)

一、合同编号:[231086]HEXMGL[CS]20230002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东宁互贸区原煤采购

三、项目编号:[231086]HEXMGL[CS]20230002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东宁互贸区原煤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三岔口互市贸易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18645382567
供应商(乙方):东宁明业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绥滨小区1号楼1层36号门市
联系方式:13514524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原煤
3,000(吨)
¥498.00
¥1,494,000.00
高卡3994、低卡3877

合同金额: 1,49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4日至2024年01月02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三岔口互市贸易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3年度东宁互贸区原煤采购合同.docx
供暖煤购销合同.pdf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07日

购销合同项目编号:[231086]HEXMGL[CS]20230002项目名称:2023年度东宁互贸区原煤采购甲方(需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供方):东宁明业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燃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一、交货时间及数量(1)交货时间:在保证供暖的前提下,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2)交货数量:交付3000吨供货并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三岔口互市贸易区供热站3.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运输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方式为汽运。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1)灰分≥35%(2)干基全硫≤2%(3)热值≥3500卡-4000卡(4)全水分≤11.0-14.0%(5)固定碳≥30-35%(6)挥发分≥45-55%五、价格及金额煤炭合同总价款1,494,000元(总价款包含全部货款,票据两票结算,运费由乙方代付)。六、煤炭检验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1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甲方有权随时对所供燃煤进行抽检,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终止合同。七、质量保证1、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低于要求热量值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八、数量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九、付款方式及时间1期:支付比例100%,验收合格后。十、解决争议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1.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十二、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3、合同有限期限:自2023年12月04日至2024年01月02日止甲方(章) 2023年12月04日乙方(章) 2023年12月04日单位地址:三岔口互市贸易交易中心单位地址: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绥滨小区1号楼1层36号门市法定代表人:周炎楚法定代表人:程志业委托代理人:李国栋委托代理人:程志业电话:18645382567电话:13514524777电子邮箱:dkfq@126.com电子邮箱:13514524777@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宁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行营业部账号:08250101040012950账号:23050170645100000362邮政编码:157299邮政编码:157299购销合同项目编号:[231086]HEXMGL[CS]20230002项目名称:2023年度东宁互贸区原煤采购甲方(需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供方):东宁明业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燃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交货时间及数量(1)交货时间:在保证供暖的前提下,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2)交货数量:交付3000吨供货并验收合格。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三岔口互市贸易区供热站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运输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方式为汽运。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1)灰分=35%(2)干基全硫2%(3)热值一3500卡-4000卡(4)全水分≤11.0-14.0%(5)固定碳三3035%(6)挥发分≥45-55%五价格及金额煤炭合同总价款1,494,000元(总价款包含全部货款,票据两票结算,运费由乙方代付)。六、煤炭检验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1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甲方有权随时对所供燃煤进行抽检,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终止合同。七、质量保证1、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低于要求热量值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八、数量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九、付款方式及时间1期:支付比例100%,验收合格后。十、解决争议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十二、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3、合同有限期限:自2023年12月04日至2024年01月02日止甲方(章)2023年12月04日乙方(章)2023年12月04日单位地址:三岔口互市贸易交易中心单位地址: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绥滨小区1号楼1层36号门市法定代表人:周炎楚法定代表人:程志业委托代理人:李国栋委托代理人:程志业电话:18645382567电话:13514524777电子邮箱:dkfq@126.com电子邮箱:13514524777@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宁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行营业部账号:08250101040012950账号:23050170645100000362邮政编码:157299邮政编码:1572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原煤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