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废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2023)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JXBH-2023-PX025-3)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XBH-2023-PX025-3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采购活动发生变化,终止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滨河东路382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7379966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18号老市政府3#楼二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0799-6676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73799666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6:3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37996665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滨河东路3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1737996665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18号老市政府3#楼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0799-6676710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包采购文件.pdf

竞争性碳商文件招标编号:JXBH-2023-PX025-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代理机构: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文件一、磋商邀请二、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磋商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六)开启与评审(七)成交与签订合同(八)询问和质疑(九)附则三、采购项目需求磋商响应文件一、响应函(格式)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8.资格证明文件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8-3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8-3-1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608-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8-4-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8-5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8-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8-8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8-9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9.技术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联合体协议(格式)13.提供原件清单14.对应评分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第一章、磋商文件一、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BH-2023-PX025-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0000.00元最高限价:290000.00元采购需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JXBH-2023-PX025-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1项290000.00元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方式:自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18号老市政府3#楼二层),逾期递交作无效投标处理。五、开启时间:2023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18号老市政府3#楼二层),逾期递交作无效投标处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注册并获取采购文件。2、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4、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响应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具体内容详见《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格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滨河东路382号联系方式:17379966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迎宾路老市政府3#楼二层联系方式:0799-66767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7379966652二、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内容说明及要求内容说明及要求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3)招标编号JXBH-2023-PX025-3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3采购内容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4本项目预算290000.00元290000.00元290000.00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6项目服务范围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8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10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11★付款方式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12响应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2、响应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2、响应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2、响应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4履约保证金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见第一章“三、采购项目需求”15响应文件的组成见“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见“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见“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16响应文件的提交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7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9开标地点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0开标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即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2.5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响应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各位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成交金额(万元)服务采购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4、合格的供应商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4.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3一个供应商(每品目)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3.2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4.6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供应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否则无效响应。4.7联合体响应4.7.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磋商邀请”。4.7.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仅适用于联合体响应)4.7.3以联合体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仅适用于联合体响应)4.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适用联合体响应)5、供应商信用记录5.1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响应截止时间。5.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4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5.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5.6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6、分包的规定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6.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仅适用于允许分包)。7、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响应情形的认定7.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响应8.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8-8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1)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的:一次性足额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八一路支行;账号:36050163016300000517;户名: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如下:致: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磋商通知书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元的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开户银行: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原件扫描件)注:请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2)采用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1)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2)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由在萍乡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为外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到萍乡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3)投标保函(推荐格式)第四款内容〕等信息。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提供保险保单原件,电子保单的须能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或保单申请网站验证查询,如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单。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单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保单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保单附查询网址或查询二维码),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4)采用其他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说明:1)电子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2)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所提交的原件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未成交供应商待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领取手续退回原件,成交供应商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领取手续退回原件。8-9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致: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9.技术文件1、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12.联合体协议(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提供原件清单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提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提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提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提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序号原件名称数量备注12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日期(开标日期):年月日日期(开标日期):年月日日期(开标日期):年月日日期(开标日期):年月日14.对应评分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供应商根据技术评议和商务评议得分内容,按顺序编制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不得分。温馨提醒:为了利于评审专家快速、准确地对响应文件进行审阅、评分。建议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的内容逐条列明下表,否则有可能因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杂乱无序造成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分。资格性评审及技术、商务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供应商名称:资格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内容响应情况详见页码资格性评审资格性评审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内容响应情况及得分详见页码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商务评分内容响应情况及得分详见页码商务评分商务评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收业务系统运维和技术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