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废标公告(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废标公告(第二次)

一、 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第二次):2023年11月27日
七、 预算总金额:630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月,刘信会,刘少华,范斌,张伟平(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邱工
联系电话:0572-6038878/13587907418
传真:0572-6038878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2、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6633202
传真:/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118号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第二次,11.27)——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docx194.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11:5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邱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72-6038878/13587907418

采购单位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2-6633202

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2-6038878/13587907418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采购人: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次)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1.招标公告(第二次)项目概况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300000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优惠后的百分比最高限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备注1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 1项6300000100%服务期:三年。拖车移车服务费用为140万元/年、车辆保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年。为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执法公正、减少群众投诉,对执法工作中涉案车辆实施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车辆的停放、保管、放行、重要活动值班备勤等)。具体服务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4.售价(元):05.招标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信文件认定。6.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五、投标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无。2.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4)因本次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投标人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投标人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说明(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收件人:邱工,联系电话:0572-6038878/13587907418,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3年12月18日17:00时前。(3)投标人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6.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政策。8.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9.其他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总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属于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11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633202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66331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传真:0572-6038878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邱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38878/13587907418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0572-603887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传真:/联系人:佘科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采购需求一、总则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服务。2.投标人产品及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产品及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硬件、软件以及资料和服务等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有关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有异议,都应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明确。3.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技术服务、运维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人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二、项目概况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有关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执法工作中涉案车辆的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车辆的停放、保管、放行、重要活动值班备勤等)实行公开招标,主要目的是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执法公正,减少群众投诉。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三年总预算:630万元,每年预算:210万元/年,其中拖车移车服务费用为140万元/年、车辆保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年。拖车移车服务费用按实结算,每年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40万元;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总价包干。本项目按地域位置分片区进行服务,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片区:(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包括城区范围(包括画溪、龙山、雉城、太湖)、水口、夹浦、洪桥、图影、李家巷、虹星桥、吕山、小浦和林城;(2)南片(和平地区);(3)西片(泗安地区);(4)北片(煤山地区)。三、技术需求(一)服务标准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公通字〔2016〕18号)、《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1〕117号)等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完成本项目服务。(二)服务范围及总体要求1.保管场地及相关人员配备要求序号片区名称保管场地要求车辆保管服务人员要求拖车移车服务人员要求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不少于1个,面积不少于7000㎡。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2南片(和平地区)不少于1个,面积不少于600㎡。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3西片(泗安地区)不少于1个,面积不少于600㎡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4北片(煤山地区)不少于1个,面积不少于600㎡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2.投标人为合法经营主体,具有违法、事故(或暂扣)车辆保管及车辆拖移服务能力。3.管理要求(1)24小时提供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配备充足的拖车移车设备、人员和车辆保管服务人员。(2)涉案车辆应按道路交通违法类和交通事故类分类管理,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可按办案部门分区块管理。保管要符合防火、防盗、防腐蚀等安全要求,并可根据需要设置停车蓬或遮雨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停放在停车蓬内的涉案车辆必须停在停车蓬内。(3)建立健全保管场地公示制度。(4)做好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的台账登记(登记要求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车辆上粘贴或悬挂标签,标签内容与台账登记内容一致。(5)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即时开展放车工作,文书留存备查,严禁私放车辆。(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定期检查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的工作情况,对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7)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的重要活动,做好重要活动的车辆拖移值班备勤工作。(8)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按要求做好安全、消防、文明、卫生工作。中标人出现的重大事故,如火灾、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等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9)作业中发生事故,中标人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如造成被保管车辆损失,或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10)在采购人需要保管场地负责人提供有关材料或数据时,中标人应及时按要求提供,不得拒绝,逾期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三)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要求1.具体时间要求(1)中标人提供全天24小时涉案车辆拖移车服务。(2)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及下属单位通知后须立即出车施救,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除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服务要求,中标人到达现场在城区核心区域(东至104国道,南至雉州大道,西至画溪大道,北至合溪新港)用时不得超过20分钟,其他区域用时不得超过30分钟;时间从采购人及采购人下属单位向中标人发出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指令起计算。(3)中标人到达指定地点后,根据执勤交警开具的《暂扣车辆(物品)移交凭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案车辆施救工作,并撤离现场,其中一般交通事故车辆及交通违法车辆15分钟内、重特大交通事故30分钟内(现场复杂的交通事故经执勤交警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服务时间);时间从接到执勤交警开具的《暂扣车辆(物品)移交凭证》起计算。(4)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将涉案车辆拖移至涉案车辆保管场地。2.具体车辆要求(1)中标人要配备足够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下属单位要求的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的各类车辆。东片片区至少配备拖车7辆,其中大型拖车1辆,其他每片区至少配备拖车1辆。到达现场作业的车辆和人员必须能够承担并完成甲方的工作要求。中标后所有作业车辆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配备相同功能的备用车辆替代。施救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行驶记录仪,确保行车轨迹溯源,并能正常回放,并接入采购人指定的涉案车辆管理平台。(2)中标人配备的每一辆车辆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施救清障辅助设备(包括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消防器材、拖车辅助轮、千斤顶、破拆器材、清扫工具等)、应急物品(木屑、沙等)及通讯工具、摄像器材等,确保施救清障能力到位与通信畅通无阻;不得配备报废、非法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车辆等参与施救清障作业。(3)中标人配备的每一辆车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和200万元以上的商业第三责任险等保险,中标后须提供购买相应的保险证明材料。3.具体人员要求(1)中标人要配备足够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下属单位要求的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配套的工作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无违法犯罪前科,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配备相同资质和能力的其他工作人员替代。(2)中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工作中须着醒目反光背心,熟练规范安全操作,且必须听从执勤交警的指挥调度。(3)工作人员要根据执勤交警的要求,配合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的血迹、油污、泥土、洒落货物等残留物的清理工作和大宗物品的移位工作,确保事故现场的道路畅通和安全。(4)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避免因违反作业规范而影响交通、造成交通堵塞或损坏市政设施。企业主应主动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法制意识。(5)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程序及规范处置被拖移车辆的随车物品,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人下属单位或当事人同意,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被拖移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仓以及车尾箱等)。工作人员将涉案车辆拖至车辆保管场地后,应及时通过涉案车辆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应答任务结束。4.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提供《拖移车辆服务单》作为服务实施和项目结算的凭证,《拖移车辆服务单》应当载明:接到服务指令时间、作业人员、现场地点、到达现场时间、服务事由、交警部门经办人、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入场时间、保管人。并提供每季度报表统计拖移车辆服务数据(包括Excel电子版),对车辆拖移服务的真实性负责,作为每季度考核依据和项目结算的依据。(2)中标人在开展涉案车辆施救清障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作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中标人的车辆损坏、工作人员伤害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造成涉案车辆损坏、其他人员伤害、物品损坏、油料失少等其他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负责。(3)除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开展拖车移车服务外,交通事故车辆还需要吊车、驳运或抢险作业等其他施救服务的,由中标人自行与当事人(或事故车辆保险公司)协商;吊车、驳运或抢险作业的费用由中标人根据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或事故车辆保险公司)结算,并开具正规施救发票。中标人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未经与当事人(或事故车辆保险公司)协商同意,而强行自行开展吊车、驳运或抢险作业等其他施救服务等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人不能无故(类似于怕损坏车辆等缘由)不对涉案车辆进行拖车移车服务,只要有发出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指令,中标人都应无条件响应并进行服务。(5)采购人指令拖移车,拖移至指定地点的,按实结算,计入本项目服务费中。(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四)涉案车辆保管服务要求1.具体时间要求(1)中标人提供涉案车辆保管时间为进入保管场地开始起至涉案车辆放行、当事人取走(车辆离去)或业主指定转移其他场地等期间的全过程保管服务。2.具体场地要求(1)中标人要提供足够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涉案车辆保管服务的保管场地。保管场地应充分考虑交通方便、实际需求,分布合理,科学设置。所有保管场地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落实同一区域且不少于原有保管场地面积的备用保管场地替代。每个片区的保管场地具有唯一性,除交警指定保管场地外,中标人应将涉案车辆保管在所属片区的保管场地内,不得跨片区保管。(2)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须具有合法、完备的手续,保证保管场地适合车辆停放,并设有汽车停放区、非汽车停放区,如保管场地同时停放非采购人车辆的必须设置醒目标志指示,同时确保与采购人车辆分区停放,并确保妥善保管车辆。车辆保管区域应当与其他生产、经营区域作出物理区隔。因库存涉案车辆需有保管场地停放,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衔接服务,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保管场地必须有手续齐备的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保管场地须硬化,停车标志标线明确,并根据需要搭设部分遮阳棚(搭设区域由采购人定)。(4)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须严格落实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有关工作人员职责;场地出入口必须落实安装道闸、监控和保安员看管措施;须配备封闭式围墙、消防灭火设备(包括灭火筒、消防栓、灭火沙坑等)、防火隔离通道等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同时必须具备防洪涝、防台风等安全设施器材。(5)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的车辆出入口及车辆停放位置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无死角),监控系统需接入采购人平台,可实现对整个保管场地进行监控,且监控记录可保存6个月,并确保能正常回放。(6)中标人提供的保管场地须设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配备电脑并安装涉案车辆管理系统,实时维护系统及上传相关涉案车辆信息。(7)中标人必须按照划定服务的专属采购人下属单位区域,建立专属台账;严禁混合停放、混合台账、确保每个停放区域、车辆台账清晰。(8)中标人配备的车辆须在明显位置公开投诉监督电话,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职责、投诉监督电话、收费标准等必须在管理办公室醒目位置上墙。3.具体人员要求(1)中标人要配备足够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下属单位要求的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配套的工作人员,并保证保管场地24小时人员不间断。所有工作人员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的,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配备相同能力的其他工作人员替代。(2)中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工作中须统一着醒目反光背心,熟练规范安全操作,且必须听从执勤交警的指挥调度。4.具体保管要求(1)涉案车辆须凭《暂扣车辆(物品)移交凭证》进入保管场地;无移交凭证的,中标人一律不得保管,若中标人对无移交凭证的涉案车辆进行了保管,所产生的费用、后果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应建立涉案车辆(物品)登记制度,对保管的涉案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厘清车辆状况,清点车内存放物品,建立一车一卡一档。入场车辆必须粘贴条形码并扫码,按编号登记台账,记录车辆入场时间、车主姓名、牌照号码、车身颜色等情况。乘用车车辆钥匙应当粘贴标签并由保管员统一保管。并提供每季度报表统计入场、出场及库存车辆,并对车辆保管服务的真实性负责,报表和台账将作为每季度考核和项目结算的依据。(3)中标人应分清暂扣车辆性质,存放于专辖区域,落实好保管措施,对车辆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包括自燃、被盗等情况)和随车物品的失少,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人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建立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涉案车辆停入车辆保管场地的同时,中标人应立即将强制措施凭证信息、移交凭证信息、车辆信息、车辆照片等按要求录入涉案车辆管理系统。(5)中标人应每日、每周检查采购人下属单位涉案车辆管理系统中信息,对场地内涉案车辆与涉案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车辆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系统录入信息规范完整齐全和及时更新,确保系统登记车辆与实际扣车数无误,核对情况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上报相关专管员。(6)中标人应每周以涉案车辆管理系统为依据核对进出车辆保管场地的车辆,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更正,并上报采购人。(7)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人下属单位消除暂扣车辆违法行为,杜绝出现违法行为不消除就放行或私放车辆的现象发生。对涉案车辆放行必须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向当事人开具的放车单放行;遇系统故障,允许采购人下属单位手工放车单放车,但必须在系统恢复正常后第一时间补录有关信息,并要求采购人下属单位及时提供系统开具的放车单。(8)当事人携带放车单于48小时内到车辆保管场地取车,车辆保管场地查验放车单后将车交还当事人,并在涉案车辆管理系统内录入放车信息。扣留涉案车辆放车后,当事人未在48小时内领走,期间产生的额外停车费、保管费由涉案当事人自行承担。(9)三个月未来处理的违法涉案车辆、六个月未来处理的事故涉案车辆,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下属单位,按月将车辆清单上报采购人。(10)中标人拆卸涉案车辆零件、私自放行涉案车辆离开保管地点,将涉案辆挪作他用、擅自报废车辆的,造成涉案车辆损坏、其他人员伤害、物品损坏、油料失少等其他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负责;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11)涉案车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审核后每季度支付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向当事人或其他单位(人)收取涉案车辆拖移车、保管等服务费用。(12)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中标辖区内库存涉案车辆从原车辆保管场地拖移至中标人提供的车辆保管场地,并按要求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所需车辆拖移费等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如新的政府采购合同未能及时签订,原中标单位须按原政府采购合同要求签订延期协议,延期协议最长不得超过10%。(14)中标人在合同履行结束或因中标人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应继续提供涉案车辆的保管和移交缓冲期服务。缓冲期为合同结束之日起3个月。(1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6)除上述规定外,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涉案车辆管理规定》,按规定要求执行。(五)考核要求1.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每季度考核不少于1次,审核时对场地、设备、人员、工作报表、台帐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规范填写相关凭证的或未做好清理车辆的登记、核对工作的或作业中发生事故,中标人未立即通知采购人等构成违约情况的,采购人均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照违约责任进行处理。采购人将“政府阳光热线”、信访、督察受理投诉情况纳入季度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每季度验收合格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服务费的支付,凡涉及违约扣款的,均先在季度付款中扣减。2.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若出现下列行为情形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款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本合同:(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要求的,发生一次扣200元。(2)对交警部门工作指令,存在推诿、拒绝等现象的,发生一次扣1000元。(3)不按规定放车、私自放车的行为,发现一辆扣1000元;并按非法处置行政机关扣留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究责任。(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其他车辆停放在保管场地内的,发生一次扣500元。(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查扣车辆停放在指定车辆保管场地之外的,发生一次扣1000元。(6)擅自向当事人收取拖车移车服务费用、车辆保管服务费用的或借收取“拖移车费”为由收取其他费用的,发现一次扣1500元;已收取费用的,按收取费用金额的双倍扣除违约金。(7)有乱收费投诉或有责投诉的,发生一次扣2000元;(8)服务人员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经查证属实的,发生一次扣2000元。(9)投入使用的保管场地面积及设备等发生变化,无法满足交警部门要求的,发生一次视情扣1000-5000元。(10)未按要求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00-1000元。(11)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被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次扣200-1000元。(12)停放期间,若发生拆卸、偷盗、侵占、挪用、修理等情况恶劣的情形,发生一次扣1000元,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3)乙方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全额赔偿。(14)乙方虚报、乱报拖移车费用,经审核发现,按核减额等额扣款。(15)其它不当情形的,每次视情扣1000-10000元。(16)凡涉及违约扣款的,均先在季度付款中扣减;每季度的服务费不够扣减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但需在下一季度服务期开始前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也不足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17)单项违约情形次数超过5次(含)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18)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六)验收要求1.验收依据项目验收主要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采购合同等。2.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3.验收流程(1)项目实施前,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对对车辆保管场地的面积、停车标志线、遮阳棚、拖移车辆设备以及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计算服务期限。(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每季度对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如不符要求,一律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否则拒付款项,并扣相应款项。(七)最高限价及报价说明▲1.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拖车移车服务费用的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序号类别最高限价一车辆保管服务费用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52万元/年2南片(和平地区)6万元/年3西片(泗安地区)6万元/年4北片(煤山地区)6万元/年二拖车移车服务费用1二轮车30元/辆2三轮车78元/辆3一类车150元/辆4二类车200元/辆5三类车225元/辆6四类车250元/辆7五类车300元/辆2.不计作业费。3.不得向取车人收取拖车移车服务费用,车辆保管服务费用。4.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技术、现场服务、车辆保管、劳务、交通、通讯、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及招投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5.出动拖移车但未拖移走车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6.采购人指令拖移车,拖移至指定地点的,按实结算,计入本项目服务费中。7.车辆类型说明见下表序号类 别车 辆 类 型1一类车20座(含)以下客车、2吨(含)以下货车2二类车20座以上40座以下(含)以下客车、2吨以上5吨(含)以下货车3三类车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车)、5吨以上10吨(含)以下货车4四类车10吨以上15吨(含)以下货车5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让利报价。本项目采用优惠后的百分比进行分项报价,并填报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报价仅用作于计算价格分),具体如下:序号类别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权重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一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报价分占40%)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0.7%2南片(和平地区)%0.1%3西片(泗安地区)%0.1%4北片(煤山地区)%0.1%二拖车移车服务费用(报价分占60%)1二轮车%0.36%2三轮车%0.15%3一类车%0.43%4二类车%0.01%5三类车%0.01%6四类车%0.01%7五类车%0.03%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说明:(1)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权重;(2)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车辆保管服务费用))*40%+(∑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拖车移车服务费用))*60%;(3)各投标人必须依规定提供准确的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4)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以%记。▲四、商务响应表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期:三年(自符合实施条件起)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结算方式1.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每年实际支付金额(结算单价)=最高限价*中标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2.拖车移车服务费用:每季度实际结算单价=最高限价*中标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每季度实际结算总价=∑各类车辆数量*每季度实际结算单价。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报表和台账,并作为每季度考核和项目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待财政经费拨付到位且审批支付流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每年合同总价控制金额40%作为预付款;2.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验收合格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服务费的支付,凡涉及违约扣款的,均先在季度付款中扣减。其中: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的费用为三年总费用/12:拖车移车服务费每季度末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的费用为每季度实际结算总价。服务费支付时,应先行抵扣预付款,直至扣回全部预付款。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每年合同总价控制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异议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违约部分除外)。投标有效期90天五、其他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的条款内容为重要性条款。2.本招标文件仅对采购服务提出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技术要求符合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负责。3.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 2采购人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进行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总计人民币6300000元,每年2100000元/年,其中,拖车移车服务费用为140万元/年、车辆保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年。5最高限价各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最高限价均为100%。6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优惠后的百分比进行分项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投标保证金无8采购需求及性能指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9项目属性服务类10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说明1.本项目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预留: 是2.预留采购份额措施: 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是否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否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标的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11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12现场踏勘不组织13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4答疑与澄清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年12月04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投标人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因投标人提供联系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答复送达投标人或通知投标人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本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5投标文件的形式、组成和效力1.形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2.组成:投标人应准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如有):即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提交。(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部分(如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按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提交。3.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拆封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导入成功后,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②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具体原因见下一条款)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④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3)投标人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或电子交易平台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投标人响应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盖章。17投标文件的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由资信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人需按此要求分册(装订)。资信文件及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并密封封装。18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形式提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如有),应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数量为:正本1份,建议正反面打印。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装订,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造成无效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文件均由资信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提交(上传)的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20投标文件的接收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收件人:邱工,联系电话:0572-6038878/13587907418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3年12月18日17:00时前。(注: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254016835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快递底单(底单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3.投标人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4.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逾期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2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要求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2.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自备可联网电脑和CA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CA锁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在发出【开始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3评标方法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中标人。24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2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6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27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28招标文件有效期90天。29补充说明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0: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30特别说明1.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得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已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必须与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采购人或其他监管部门发现不一致,记入不良行为档案。8.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对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要求其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31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服务类)(一)文件依据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8)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节能环保政策(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来执行。(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其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5)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价格扣除说明(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上述①、②、③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7)价格扣除说明(针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供应商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标方法,符合要求的,相应评分予以得分,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3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货物”系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标有“▲”记号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会造成投标文件无效。8.标有“★”记号的条款系指重要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对得分可能造成影响。(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投标人开标时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需要开标现场提供)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或授权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如密封在标书里,经查验符合要求也可)与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2.为方便开标时的资格审查,请投标人不要将上述材料与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并在投标文件(资信部分)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本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除确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可认为投标人符合有关资格要求。(九)特别说明:▲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保密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提交投标文件视同未获取招标文件。3.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和《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6.质疑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72-6038878,电子文件邮寄地址:2540168359@qq.com。7.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12月0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投标人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2540168359@qq.com并附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5.因投标人提供联系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投标人或通知投标人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组成和效力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请根据评标方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注明原件核查的,开标现场需递交原件,以原件计分,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注明原件备查的,届时查询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1.资信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6)投标资格证明材料;(根据《投标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等格式见附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专门面向中小的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1)商务分、技术分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3)企业业绩;(根据评标方法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服务保障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理解;(根据评标方法提供)(7)服务定位;(根据评标方法提供)(8)车辆保管服务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9)拖车移车服务方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10)服务风险防控措施;(根据评标方法提供)(11)应急预案;(根据评标方法提供)(12)制度建设;(根据评标方法提供)(13)人员配备;(根据评标方法提供)(14)相关作业车辆配备;(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5)保管场地;(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7)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自拟)(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技术、现场服务、车辆保管、劳务、交通、通讯、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及招投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的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相关规定1.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分册(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5.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均应采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装订成册。6.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7.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8.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提交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注:备份投标文件按照相关要求来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1.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1份、纸质备份投标文件1份,共2类。(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用A4书写纸打印,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封面(自行设计);(3)投标人应将备份投标文件用单独的信封密封:①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信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如果封袋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4)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递交(上传)投标文件说明(1)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收件人:邱工,联系电话:0572-6038878/13587907418,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3年12月18日17:00时前。(5)投标人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6)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7)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3.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4.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文件的接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四、开标和评标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开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备好可上网的电脑及CA锁准时在线参加(无须到现场)。2.开标程序(1)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及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等。(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在发出【开始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拆封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导入成功后,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②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具体原因见下一条款)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④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6)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7)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道评审程序,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商务、技术响应等进行评审。(8)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报价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9)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等当场签字确认。(10)评标委员会对各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报价评审,未通过报价审查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通过报价审查后,进行价格得分的计算,并计算总得分及排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各得分情况进行复核。(二)评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3)评标的方式、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①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资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②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③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采购人在审查中必要时可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⑤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审查阶段。(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违法投标行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投标文件的评审(1)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②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②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③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④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⑦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⑧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②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需求和标注、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③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④未提供服务/货物清单或所提供的清单主要项目(如数量、单位等)不全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⑤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⑥在技术评审时,除报价文件外的其他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或与报价同一性质的内容(优惠率、优惠系数等)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②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③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④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⑤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或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其为无效投标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①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④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⑤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⑥报价明细表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该项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4.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须知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并邀请长兴县政府采购督导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五、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出具书面确认函。3.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以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应当在确定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说明。4.招标文件中对中标人的数量、方式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等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备案。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每年合同总价控制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以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异议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违约部分除外)。(三)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二次采购增加费用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二次采购增加费用等费用合计为肆万捌仟元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在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协商优惠。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的评标。一、总则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如遇特殊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处理。2.步骤:(1)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3)电子招投标评审过程:①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②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③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④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⑤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评标内容及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分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2名中标侯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1.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1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入围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具体投标报价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如下:序号类别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权重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一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报价分占40%)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0.7%2南片(和平地区)%0.1%3西片(泗安地区)%0.1%4北片(煤山地区)%0.1%二拖车移车服务费用(报价分占60%)1二轮车%0.36%2三轮车%0.15%3一类车%0.43%4二类车%0.01%5三类车%0.01%6四类车%0.01%7五类车%0.03%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说明:(1)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权重;(2)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车辆保管服务费用))*40%+(∑分项加权优惠后的百分比(拖车移车服务费用))*60%;(3)各投标人必须依规定提供准确的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4)综合优惠后的百分比以%记。(2)技术分,商务分共90分(3)技术,商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商务分,共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以下凡是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1项目理解(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分布情况、已有车辆保管场地位置了解、理解程度的优劣得0-3分。0-91项目理解(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任务等内容的了解、理解程度的优劣得0-3分。0-91项目理解(3)根据结合经验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提出的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中需要重点关注问题、合理化建议的优劣得0-3分。0-92服务定位(1)根据投标人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认识、定位情况的优劣得0-2分。0-52服务定位(2)根据投标人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情况的优劣得0-3分。0-53车辆保管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车辆保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门卫安排、车辆进场交接、提取车辆安排、报表台账等)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每个要素根据优劣得0-1分,最高得5分。(0-5分)0-54拖车移车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拖车移车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排、设施设备安排、人员安排、交接程序、报表台账等)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每个要素根据优劣得0-1分,最高得5分。(0-5分)0-55服务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提供的服务风险防控措施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对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事先预估评判(0-2分);并制定相应的服务风险防控措施(是否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避免风险或出现风险能及时有效处理)(0-3分)。(0-5分)0-56应急预案(1)根据对突击保障任务的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的优劣得0-3分。0-66应急预案(2)根据对突发问题或纠纷的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的优劣得0-3分。0-67制度建设根据针对本项目建立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管制度、放行制度、拖车移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等)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每个要素根据优劣得0-1分,最高得5分。(0-5分)0-58人员配备根据提供的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岗位配置、职责分工、数量是否满足各类服务需求等)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每个要素根据优劣得0-2分,最高得6分。(0-6分)0-69相关作业车辆配备满足本项目作业车辆最低配置要求不得分。每增加1辆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租赁车辆,需另外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承诺的,需提供相关承诺书,确保中标后7天内能落实使用,按相应条件得分。其余不得分。)0-410保管场地(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保管场地(0-15分 ):①位置符合要求,且面积不小于7000㎡得基本分4分,位置或面积达不到要求得0分;如超出7000㎡时,每增加1000㎡加1分,最高加5分(不足1000㎡部分不计分)。(0-9分)②每增加一个面积均不小于600㎡的保管场地得1分,最高得2分。(0-2分)③场地硬化、消防和监控设施达到要求的,每项根据优劣得0-1分,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0-3分)④场地为自有或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0-1分)(2)南片(和平地区)、西片(泗安地区)、北片(煤山地区)保管场地(0-18分):①每个分点位置均符合要求,且面积均不小于600㎡得基本分4分,如有一个分点位置或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得0分;如有分点超出600㎡时,每增加100㎡加0.5分,最高加5分(不足100㎡部分不计分)。(0-9分)②每增加一个符合要求的保管场地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③每个分点场地硬化、消防和监控设施均达到要求的,每个分点根据优劣得0-1分,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0-3分)④场地为自有或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每个分点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0-3分)(注: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保管场地现状照片等证明文件。)0-331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为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0-112服务保障方案(1)根据提供的响应方案,是否能提供快速、专业的服务响应的优劣得0-3分。0-612服务保障方案(2)为保障项目服务的质量和响应速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常驻服务能力和配套设施能力情况的优劣得0-3分。0-65.合同主要条款(服务,供参考)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甲方: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甲方将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车辆的停放、保管、放行、重要活动值班备勤等)工作委托乙方实施。乙方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配齐配足拖车移车设备、车辆、人员以及车辆保管的场地。1.保管场地情况(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场地位置;场地面积:m2;场地状况:(自有或租赁)。(2)南片(和平地区):场地位置;场地面积:m2;场地状况:(自有或租赁)。(3)西片(泗安地区):场地位置;场地面积:m2;场地状况:(自有或租赁)。(4)北片(煤山地区):场地位置;场地面积:m2;场地状况:(自有或租赁)。2.车辆情况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至少配备拖车7辆,其中大型拖车1辆,其他每片区至少配备拖车1辆。到达现场作业的车辆必须能够承担并完成甲方的工作要求。3.配备人员情况:满足涉案车辆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必要的人员,具体见下表。序号片区名称车辆保管服务人员要求拖车移车服务人员要求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2南片(和平地区)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3西片(泗安地区)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4北片(煤山地区)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人员每辆施救、清障车辆现场出警时必须确保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二、服务事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三、合同金额(一)中标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及结算单价序号类别最高限价中标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结算单价一车辆保管服务费用1东片(长兴城区及周边)52万元/年万元/年2南片(和平地区)6万元/年万元/年3西片(泗安地区)6万元/年万元/年4北片(煤山地区)6万元/年万元/年二拖车移车服务费用1二轮车30元/辆元/辆2三轮车78元/辆元/辆3一类车150元/辆元/辆4二类车200元/辆元/辆5三类车225元/辆元/辆6四类车250元/辆元/辆7五类车300元/辆元/辆(二)合同总价控制金额:元,每年合同总价控制金额:元/年,其中:1.车辆保管服务费用:三年服务费用共计为元,每年服务费用为元/年。2.拖车移车服务费用:具体按实结算,每年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40万元。3.不计作业费。4.不得向取车人收取拖车移车服务费用,车辆保管服务费用。5.合同金额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技术、现场服务、车辆保管、劳务、交通、通讯、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及招投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6.出动拖移车但未拖移走车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7.甲方指令拖移车,拖移至指定地点的,按实结算,计入本项目服务费中。8.车辆类型说明见下表序号类 别车 辆 类 型1一类车20座(含)以下客车、2吨(含)以下货车2二类车20座以上40座以下(含)以下客车、2吨以上5吨(含)以下货车3三类车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车)、5吨以上10吨(含)以下货车4四类车10吨以上15吨(含)以下货车5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每年合同总价控制金额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异议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违约部分除外)。八、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他人供应。九、服务期及地点1.服务期:三年(自符合实施条件起),自2023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结算及支付方式(一)结算方式1.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每年实际支付金额(结算单价)=最高限价*中标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2.拖车移车服务费用:每季度实际结算单价=最高限价*中标分项优惠后的百分比;每季度实际结算总价=∑各类车辆数量*每季度实际结算单价。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报表和台账,并作为每季度考核和项目结算的依据。(二)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待财政经费拨付到位且审批支付流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每年合同总价控制金额40%作为预付款;2.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验收合格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服务费的支付,凡涉及违约扣款的,均先在季度付款中扣减。其中:车辆保管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的费用为三年总费用/12:拖车移车服务费每季度末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的费用为每季度实际结算总价。服务费支付时,应先行抵扣预付款,直至扣回全部预付款。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关于预付款的条款将相应修改为“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等。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考核要求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每季度考核不少于1次,审核时对场地、设备、人员、工作报表、台帐等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未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填写相关凭证的或未做好清理车辆的登记、核对工作的或作业中发生事故,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等构成违约情况的,甲方均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照违约责任进行处理。甲方将“政府阳光热线”、信访、督察受理投诉情况纳入季度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每季度验收合格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服务费的支付,凡涉及违约扣款的,均先在季度付款中扣减。2.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十三、验收要求1.验收依据项目验收主要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采购合同等。2.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3.验收流程(1)项目实施前,由甲方组织人员对对车辆保管场地的面积、停车标志线、遮阳棚、拖移车辆设备以及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计算服务期限。(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组织人员每季度对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如不符要求,一律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否则拒付款项,并扣相应款项。十四、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无法解决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替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投标时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十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若出现下列行为情形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款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本合同:(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拖车移车服务、车辆保管服务要求的,发生一次扣200元。(2)对交警部门工作指令,存在推诿、拒绝等现象的,发生一次扣1000元。(3)不按规定放车、私自放车的行为,发现一辆扣1000元;并按非法处置行政机关扣留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究责任。(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其他车辆停放在保管场地内的,发生一次扣500元。(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查扣车辆停放在指定车辆保管场地之外的,发生一次扣1000元。(6)擅自向当事人收取拖车移车服务费用、车辆保管服务费用的或借收取“拖移车费”为由收取其他费用的,发现一次扣1500元;已收取费用的,按收取费用金额的双倍扣除违约金。(7)有乱收费投诉或有责投诉的,发生一次扣2000元;(8)服务人员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经查证属实的,发生一次扣2000元。(9)投入使用的保管场地面积及设备等发生变化,无法满足交警部门要求的,发生一次视情扣1000-5000元。(10)未按要求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00-1000元。(11)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被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次扣200-1000元。(12)停放期间,若发生拆卸、偷盗、侵占、挪用、修理等情况恶劣的情形,发生一次扣1000元,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3)乙方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全额赔偿。(14)乙方虚报、乱报拖移车费用,经审核发现,按核减额等额扣款。(15)其它不当情形的,每次视情扣1000-10000元。(16)凡涉及违约扣款的,均先在季度付款中扣减;每季度的服务费不够扣减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但需在下一季度服务期开始前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也不足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17)单项违约情形次数超过5次(含)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18)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附件附件1:验收单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验收单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验收内容合同约定执行情况备注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盖章中标人盖章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履约情况。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1.资信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资信文件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3.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二、资信文件格式(一)资信文件封面及目录1.资信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信文件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资信文件目录格式:(1)投标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5)投标资格审查表(自查)————————(6)投标资格证明材料————————(二)资信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致:(采购人名称):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被授权人所在单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4.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决定参加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向贵方自愿作出如下承诺:第一条廉洁承诺我方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规定,遵守我方在本廉洁承诺书中的承诺,与贵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若我方发生违反本廉洁承诺书约定的行为,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愿承担本承诺书规定的相应责任。我方保证:(一)不违反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不以任何理由向贵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三)不为贵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四)不以任何名义为贵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方或贵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五)不以任何理由安排贵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休闲和旅游等消费活动;(六)不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二条违诺责任我方如发生违反本廉洁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无论我方是否中标,在依法承担法定责任的同时,我方自愿承担如下廉洁承诺违诺责任:(一)导致贵方相关工作人员受到问责、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等处理的(尚未达到党政纪处分),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导致贵方相关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受到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三)导致贵方相关工作人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受到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四)导致贵方相关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开除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第三条承诺书的效力(一)时间效力。如我方未中标,本廉洁承诺书的效力及于整个项目招投标活动;如我方中标,则本廉洁承诺书的效力及于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始直至质保期结束。(二)在招投标阶段,本廉洁承诺书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我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论我方是否中标或中标后是否签订合同,对我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如我方中标,本廉洁承诺书将成为我方与贵方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如遇合同无效或效力终止的,本廉洁承诺书仍独立有效。第四条其他(一)本廉洁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合同的组成部分时,凡因本廉洁承诺书产生的或与本廉洁承诺书有关的任何纠纷均应按照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投标文件、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本廉洁承诺书独立生效的,我方同意有关纠纷由贵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本廉洁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贵我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时间:5.投标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自查)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结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我方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我方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自查情况注:1.基本资格要求(1)查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附后。(2)查投标人身份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若符合,查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协议(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如有,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请在此表格中选择是否联合体,并在不符合的那条情形的“自查情况”中打“/”。)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要求,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如要求,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3)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要求,查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4.特定资格要求。无。5.自查情况: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6.资格审查结论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6.投标资格证明材料(根据《投标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等格式如下,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专门面向中小的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3-086-2)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2)联合协议格式:(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声明函中如实填写服务承接企业相关情况;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说明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不符合可不提供;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案车辆拖移及保管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