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办公设备废标公告(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2023)
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34262023000184
采购项目名称: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详见评审报告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3
终止原因:详见评审报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
地址:详见询价文件
联系方式:详见询价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会东县金江新区政务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0834-5425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1
电话:0834-5425106
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3120501).rar
医疗保障局评审报告.rar
江西街乡评审报告.rar
项目编号:HDZCA2023104/HDZCA2023100/HDZCA2023099/HDZCA2023105/HDZCA2023048系统编号:N5134262023000184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会东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3年12月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注意事项一、由于本采购项目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站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收到信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二、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三、请正确填写《报价》。请仔细检查编号(请填写招标文件里面的编号),编号跟项目名称须一致。每个项目编号为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单独制作标书四、条款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一一响应。五、询价文件按要求编制。六、我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供应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对同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七、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竞价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报名。八、询价通知书里面有项目编号和系统编号,供应商在做竞价文件时请写项目编号。提示: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不予受理、黑体字和红色字体等内容,确保响应文件符合要求。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邀请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七章评审办法32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7第九章其他不需载入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411.第一章供应商邀请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委托,拟对办公设备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1.项目编号:HDZCA2023104/HDZCA2023100/HDZCA2023099/HDZCA2023105/HDZCA2023048(系统编号:N5134262023000184)2.采购项目名称: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1、财政资金:HDZCA2023104/HDZCA2023100/HDZCA2023099/HDZCA2023105/HDZCA20230482、预算金额:HDZCA2023104:¥21,500.00元;HDZCA2023100:¥54,400.00元;HDZCA2023099:¥86,000.00元;HDZCA2023105:¥1,00,100.00元;HDZCA2023048:¥1,06,400.00元;合计金额:¥3,68,400.00元(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3、采购计划审批:会东县财政局采监股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或附件五、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良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10.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本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九、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地点: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备注:对于采购文件中要求另带原件备查(或必查)的资料,原件资料在投标时一并递交给采购方统一保管。当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核实其原件资料时,投标人应当及时当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核实,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涉及资格性、强制性审查的投标无效)。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十三、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通讯地址:详见各包明细表邮编:615200联系人:详见各包明细表联系电话:详见各包明细表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通讯地址:会东县金江新区新政务大楼3楼邮编:615200联系人:申先生/黄女士联系电话:0834-5425106十四、公告发布方式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及可能发布的与本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及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下载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的供应商。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3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1.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第三点资金情况2、超过所投项目编号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投标供应商的单项报价超过采购分项明细预算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构成本次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本次采购文件的更正、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本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评审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情况、报价情况、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投标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和疫情防控的要求,由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0元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任一方式足额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以个人名义代表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一家银行汇款或转账:收款单位户名及账号: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与采购方联系。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三、履约保证金或其他非现金形式(支票、汇票等)的退还等一切事宜,由采购人负责。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凉财采〔2022〕34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按照凉财采〔2022〕34号规定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按照凉财采〔2022〕34号规定残疾人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根据(财库[2016]125)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2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9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以受理:1、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3、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10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咨询和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项目联系人:详见各包明细表 电话:详见各包明细表 地址:详见各包明细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11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编制过程的咨询和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834-5425106 地址: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同时按照代理协议要求我中心没有受理参数和商务要求的权限,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对象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12供应商对开标、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咨询和质疑对开标、评审等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834-5425106 地址: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13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会东县财政局联系人:田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0834-54182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4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注意事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具体节能环保情况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明细表-参数表)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范围和标准和认证机构按: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内容执行。具体为: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产品型号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上的截图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产品型号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上的截图并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定。15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申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5425106 16合同采购人与供应商所签合同文本应采用询价通知书“合同主要条款”所规定的基本格式,相关内容、条款甲乙双方可进行调整,但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1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会东县财政局备案。18所属行业工业20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19招标文件编制说明本招标文件由格式文本和实体(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要求、特定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内容等)组成,由采购人和招标人(会东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并经采购人审定签署发布意见后交由采购中心挂网公告。本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评标办法(含细则)等均由采购人设置和拟定,并委托采购中心代笔写入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20民营经济政策扶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适用“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 “政采贷。21绿色包装绿色包装: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诺及声明(提供承诺函)。属于绿色包装行业的,未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属于绿色包装行业可不对此项进行承诺。22国家强制认证属国家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质量认证的产品需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属于3C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2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询价文件不能完全照抄询价通知书内容,需要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逐一响应。(实质性要求)。提示: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黑体字和红色字体等内容,确保响应文件符合要求。3.2.二、总则定义:1.本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委员会”指的是询价小组。2、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文件”是询价通知书。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1.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是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3.按采购文件要求获取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4.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供应商参加,报价相同的,由提供有限节能或环保证书最多的供应商参加,若以上条件都一致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其他响应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核心产品详见明细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及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6.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6.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6.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7.知识产权和正版软件(实质性要求)7.1知识产权7.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1.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7.1.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7.1.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7.2正版软件7.2.1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联产[2006]199号)、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按采购人需求预装合法来源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相关费用。7.2.2根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采购人采购的设备涉及软件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按采购人需求安装合法来源的正版软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相关费用。3.3.三、采购文件10.采购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本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0.1.1供应商邀请;10.1.2供应商须知;10.1.3供应商资格条件;10.1.4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0.1.5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其他;10.1.6评审办法;10.1.7其他不需要载入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质量保证书)。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补充通知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次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通知。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潜在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采购文件明确的项目联系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两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评审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11.5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11.6本采购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11.7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本项目不设现场答疑会。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应外文资料后,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13.3作为无效处理的外文资料,影响到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综合评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6.响应文件格式16.1供应商应执行本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6.2对于本采购文件没有要求的格式,供应商自行编写。17.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制作(实质性要求)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三部分,分类别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表一式2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字样。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5响应文件正本和报价一览表(若有多页)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相应文件)和报价表必须分别封装,响应文件及报价表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8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9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备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盖有供应商鲜章。19.响应文件的签署19.1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9.2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3投标文件资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正确地签字、盖投标人鲜章。当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前后矛盾时或投标资料内容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代表人的签字、盖章等信息)前后不吻合时,评标委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即可以根据具体响应情况如果涉及资格性审查事项的,作无效标评判)。19.4本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19.5本招标采购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投标供应商的公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19.6本次采购活动中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投标资料上(含供应商投标签到表)的签字(或盖章)应当前后一致、同一单位的同一种用途的盖章印鉴应当前后一致(不能代签、冒签、伪造等);如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据此根据具体情况和对投标文件响应度来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涉及评分事项的,影响得分),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7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19.8若因年审或处于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证照件的,应提供发证部门出据的证明资料。19.9只要国家相关行政许可法规明确规定了应取得前置许可资格证或资质证书或其他特许证照后方可从业或生产经营的,无论本采购文件是否作明确约定,供应商都应按法规要求提供,否则评标可以根据具体的响应情况综合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回申请格式见第九章)20.1供应商不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寄出,以邮戳为准。现场递交的书面通知,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0.3供应商的修改书、补充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4修改书或补充书应按本章“响应文件的制作”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右上角标注“修改响应文件”或“补充响应文件”字样。20.5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和撤回响应文件。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20.6.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0.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0.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内容,需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4.五、评审及评审过程3.4.1.21.评审及评审过程21.1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21.2评审过程。供应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对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所导致的供应商无法澄清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5.六、中标(成交)事项3.5.1.2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22.1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及时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领取中标通知书。22.1.1中标(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授权代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22.1.2中标(成交)供应商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授权代表外的其他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需携带:①介绍信(介绍信需至少明确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事由,盖鲜章);②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盖鲜章);③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身份证原件。22.2供应商中标(成交)后,拒绝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按采购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罚。22.3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发出)时间计算:自行领取的,以电话通知时间起算。22.4中标(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5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2.7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1)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2.8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且质疑成立,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22.9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0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宣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交回已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交回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擅自复印作为其参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依据的,一经发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向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告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3.2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23.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3.6.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4.签订合同24.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4.2本采购文件、更正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书、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本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4.4中标(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内容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8.1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28.2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3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9.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川财采〔2015〕27号)。31.履行合同3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的要求进行验收。32.2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在项目验收结果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3.资金支付33.1采购人将按照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3.2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7.八、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本次政府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3.8.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36.1询问36.1.1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本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商务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表的询问向采购人询问,由采购人进行解释。36.1.2除36.1.1明确的内容外,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询问向代理机构询问,由代理机构进行解释。36.2质疑36.2.1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本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商务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表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36.2.2除36.2.1明确的内容外,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进行答复。36.3投诉对质疑答复,潜在供应商有权向会东县财政局进行投诉。3.9.十、其他3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新的行业标准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除非采购文件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则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4.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第六条5.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第六章:承诺函)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6、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提供承诺函(原件)。(第六章: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说明: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外,其它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11、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时只需提供第“8”“9”项,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时提供第“9”“10”“11”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12、提供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备注:1、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不足12个月的,提供自开办以来月份、季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2、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报表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提供资信证明。)13、供应商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或2023年任意季度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说明:1、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12个月,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日起的税收和社保;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部门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3、供应商有特殊情况,如上级公司(组织)统一纳税或缴纳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函(原件)(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六章:声明函)。16、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第六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1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18、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职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外,其它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2、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有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3、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必须盖竞价人印章(鲜章)。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5、以上应按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7、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业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8、非资格性审查材料,不载入资格性响应文件。6.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概述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采购项目二、项目参数:详见附件三、报价要求: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税金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已提供格式的标注有实质性要求,必须按表格格式制作,未提供格式的或未写明有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如果表格填写不全请自行添加表格。五、涉及本章未提供的格式,供应商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行提供。.7.1.一、承诺函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良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7.我公司不是联合体。8.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属于进口产品。9.我公司按要求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10.我公司满足本项目采购人要求的特别条件(有/无)(有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就填写无)。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本次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本次政府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的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兹证明:(姓名)系(供应商名称全称)的(选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我方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开标、评审、澄清、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自投标而不是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开标、评审、澄清、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投标,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四、声明函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行为;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参加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选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我方作出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六、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全称)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的分支机构,行业为:。符合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但允许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特殊情况。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明确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公司已获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授权代表或公司)授权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我公司在参与本政府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担。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2.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设备)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产品技术参数(注明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成交)资格。4.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九、报价函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不超过该包预算价。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1分,其他响应文件1份),报价表2份。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XXX天。(不得少于90天)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须按实填写,并载入响应文件十、商务、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2、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必须按实填写,并载入响应文件。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1、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业绩,联合体的应在备注中明确业绩所属的联合体成员的名称)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且必须载入响应文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成交)资格。3.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且必须载入响应文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成交)资格。2.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必须按实填写,并载入响应文件十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得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盖章)称: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微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小微企业库”中的网络查询截图(小微企业提供)。如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十五、监狱企业证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监狱企业。2.本公司参加_(填写采购人名称)_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监狱_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此证明的须同时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作为此证明的附件,否则此证明不予认可。4、监狱企业自行填写该声明函。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或自我认定不属于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函。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填写采购人名称)_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行填写该声明函。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自我认定不属于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十七、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厂家、品牌及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项目完成时间是否属于进口产品1合计金额小写: 元合计金额大写: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供应商报价表提前填写完成的,若要密封需至少在密封袋的最外层封面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全称、开标日期,若有分包的还应注明分包号,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全称处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若不密封的由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现场在指定位置填写的可不密封。4.供应商可根据采购物品的类型自行添加行。5.涉及多项标的的应含明细报价且明细报价不能超过每项标的的预算单价,不提供明细报价或超过预算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全称:(填写)日期:年月日十八、绿色采购投标(响应)报价表单位:元序号本次采购产品序号及名称投标产品名称投标产品品牌投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单价金额总价金额备注金额合计(元):大写金额: 注:1、如果提交的是绿色采购项目请填该表信息(不属于该项可以不提供),供应商需按本表中所列产品顺序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附本表后。未提供认证证书的,不予认定。2、投标(响应)产品的名称及品牌型号与认证证书必须一致,否则本表无效,全部不予认定。3、不得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填入本表,否则本表无效,全部不予认定。4、未取得认证证书并将投标(响应)产品列入本表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响应)产品的名称及品牌型号与认证证书不一致,又无法提供与投标(响应)产品名称及品牌型号一致的认证证书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5、本表所列产品信息与货物清单须一致,否则本表无效,本表内容全部不予认定。7.2.十九、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自拟)…………8.第七章评审办法8.0.1.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采购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7评审委员会发现响应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发现采购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审,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2、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3、评标程序3.1熟悉和理解本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本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本采购文件中资格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本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本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本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本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符合性审查因素或评分因素的;(6)本采购文件载明的中标(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本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章3.1.2规定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3.2资格性审查3.2.1本项目由采购人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3.2.2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3.2.3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后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3.2.5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3.3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审查)3.3.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3.2通过“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3.4一次性报价3.4.1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4.2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3.4.2.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4.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内容,需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5评审委员会复核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6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3.6.1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3.6.2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按照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3.7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3.7.1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含)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3.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3.8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五)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六)采购人未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3.9供应商澄清、说明3.9.1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9.2评审委员会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9.4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事项;(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10失信行为处理3.1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3.10.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11低于成本价预防措施3.1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11.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11.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11.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2终止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本采购文件所确定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13异议处理规则评审过程中,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4.纪律及注意事项4.1评审委员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4.2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过程和结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过程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3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资格。4.4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评审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的请托。(八)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9.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具体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但采购文件的要约及供应商实际应答情况等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资金来源(万元)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预算内预算外自筹其他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9.其他不需载入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1.质疑函1.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等)(供应商)认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2.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名称:质疑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被质疑人:获取文件时间:3.具体质疑事项:1、2、3、4、法律、事实依据、理由:四、与质疑事项有关的质疑请求:附件:1、质疑函正本份,副本份(相关供应商各一份);2、供应商提交质疑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3、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由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提出质疑时,提交质疑函必要的证明材料。6、请仔细阅读供应商须知里面对质疑受理的主体,认真填写被质疑人,填写要求具体如下:(1)各参与供应商对参数的质疑直接提交采购人(按照委托代理协议,我中心无权受理),被质疑人填写采购单位信息(邮寄发出的填写被质疑的采购人单位信息);(2)对本采购文件编制过程和询价结果的质疑提交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被质疑人填写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3)邮寄寄出质疑文件的同时致电采购人/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若寄件过程中因质疑人和快递公司原因被质疑人未收文件,被质疑人概不负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公司名称(加盖鲜章):年月日:撤回项目投标申请(报名成功后不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撤回项目投标申请的简要理由:供应商名称:(填写并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下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该申请时填写)递交(寄出)申请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接收人:项目联系人意见:股室负责人意见:注:1、已报名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不参与本项目须递交此申请。2、已经递交了投标文件的,该申请的递交时间应在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之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开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能撤回投标文件。质量保证书(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本书作为(供应商)对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l、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2、提供的货物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4、每件货物必须配件齐全、包装完整、完好未拆封;5、保证所承建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质保期及质保期内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按国家相关部委规定执行。本保证书自报价文件递交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保质期满为止有效。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日期:年月日\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采购明细表\n\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采购人: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558898 \n\n序号\n采购项目\n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n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n单位\n数量\n单价\n金额\n备注\n强制节能\n优先节能\n优先环保\n\n1\n商用台式电脑\n1、处理器:国产飞腾处理器,CPU核数≥8核、主频≥2.3GHz。\n2、内存:≥8GB 2666MHz DDR4内存,最大支持扩展到32G内存。\n3、显卡:标配独立显卡,显存≥1G。\n4、硬盘:M.2 Pcie固态硬盘,容量≥256G,机械硬盘≥1TB。\n5、6、IO接口:前置USB数量≥4个,总USB数量≥8个(其中USB3.0数量≥6个),1个COM口;双路显示输出接口,前后音频接口各一组。\n6、≥1个10/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随机提供同品牌网络防雷模块。\n7、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23.8英寸或以上尺寸,分辨率1920*1080,标配VGA+HDMI视频接口。\n8、键盘、鼠标:有线键盘和有线鼠标。\n9、整机规格:尺寸(长×宽×高):289×93×342㎜、电源功率:200W。\n10、系统安全:独立于操作系统之外的备份还原功能,操作系统发生故障崩溃后可实现系统和用户数据备份恢复。\n\n\n 软件套装(单套)\n1、正版操作系统:统信UOS操作系统V20\n2、正版办公软件:WPS office 2019 for linux专业版办公软件V11 \n3、正版福昕OFD板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n产品服务:以上所有软件要求提供正版授权书原件及激活码,测试版为无效投标(交货时需提供所有正版软件介质)\n1、处理器:国产飞腾处理器,CPU核数≥8核、主频≥2.3GHz。\n2、内存:≥8GB 2666MHz DDR4内存,最大支持扩展到32G内存。\n3、显卡:标配独立显卡,显存≥1G。\n4、硬盘:M.2 Pcie固态硬盘,容量≥256G,机械硬盘≥1TB。\n5、6、IO接口:前置USB数量≥4个,总USB数量≥8个(其中USB3.0数量≥6个),1个COM口;双路显示输出接口,前后音频接口各一组。\n6、≥1个10/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随机提供同品牌网络防雷模块。\n7、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23.8英寸或以上尺寸,分辨率1920*1080,标配VGA+HDMI视频接口。\n8、键盘、鼠标:有线键盘和有线鼠标。\n9、整机规格:尺寸(长×宽×高):289×93×342㎜、电源功率:200W。\n10、系统安全:独立于操作系统之外的备份还原功能,操作系统发生故障崩溃后可实现系统和用户数据备份恢复。\n\n\n 软件套装(单套)\n1、正版操作系统:统信UOS操作系统V20\n2、正版办公软件:WPS office 2019 for linux专业版办公软件V11 \n3、正版福昕OFD板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n产品服务:以上所有软件要求提供正版授权书原件及激活码,测试版为无效投标(交货时需提供所有正版软件介质)\n台\n6\n8200\n49200\n\n是 \n否\n是\n\n2\n笔记本电脑\n1、基本要求:国产自主品牌\n2、处理器:国产龙芯处理器3A5000,4核,主频2.0GHz\n3、内存:标配8GB DDR4内存,最大支持16G\n4、显卡:≥2G独立显卡\n5、硬盘:≥256G M.2 Pcie SSD ,最大支持1TB SSD\n6、电池容量:≥70Wh,续航时间2.5H\n7、IO接口:1个USB3.0;1个USB2.0;1个Type-C接口;1个10/100/1000自适应以太网口; 1个HDMI接口;1个Combo音频接口\n8、无线网络:支持wifi 802.11a/b/g/n/ac无线网络,≥蓝牙4.2\n9、机身材质:A、C、D面金属材质\n10、显示屏:≦14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n11、便携性:整机重量≦1.7Kg,机身厚度≦19mm\n\n\n 软件套装(单套)\n1、正版操作系统:统信UOS操作系统V20\n2、正版办公软件:WPS office 2019 for linux专业版办公软件V11 \n3、正版福昕OFD板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n产品服务:以上所有软件要求提供正版授权书原件及激活码,测试版为无效投标(交货时需提供所有正版软件介质)\n1、基本要求:国产自主品牌\n2、处理器:国产龙芯处理器3A5000,4核,主频2.0GHz\n3、内存:标配8GB DDR4内存,最大支持16G\n4、显卡:≥2G独立显卡\n5、硬盘:≥256G M.2 Pcie SSD ,最大支持1TB SSD\n6、电池容量:≥70Wh,续航时间2.5H\n7、IO接口:1个USB3.0;1个USB2.0;1个Type-C接口;1个10/100/1000自适应以太网口; 1个HDMI接口;1个Combo音频接口\n8、无线网络:支持wifi 802.11a/b/g/n/ac无线网络,≥蓝牙4.2\n9、机身材质:A、C、D面金属材质\n10、显示屏:≦14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n11、便携性:整机重量≦1.7Kg,机身厚度≦19mm\n\n\n 软件套装(单套)\n1、正版操作系统:统信UOS操作系统V20\n2、正版办公软件:WPS office 2019 for linux专业版办公软件V11 \n3、正版福昕OFD板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n产品服务:以上所有软件要求提供正版授权书原件及激活码,测试版为无效投标(交货时需提供所有正版软件介质)\n台\n2\n9100\n18200\n\n是 \n否\n是\n\n3\nA4彩色多功能一体机\n1、基本功能:具备文字文档打印 、图片打印 、份数设置 、范围设置 、页边距设置、缩放打印设置 、打印队列管理等基本功能,支持自动双面打印 、网络打印、平板稿台及自动进纸器扫描/复印 、彩色/黑白复印;\n2、主要参数:处理器主频≥800MHZ,内存≥512MB;\n3、主要性能参数:平均一分钟打印速度≥26页;符合GB/T17540-2017《台式激光打印机通用规范》、GB/T 28166-2011《馈纸式扫描仪通用规范》、GB/T18788-2008《平板式扫描仪通用规范》和基础通用产品打印机 、扫描仪测试规范的要求\n4、其他功能:支持U盘直接打印、标配自动双面同步扫描器、标配双扫描头;\n5、耗材:鼓粉分离新机硒鼓寿命10万页设计,粉盒集成废粉仓无需单独更换废粉仓;\n6、服务承诺:提供3年技术设备免费保修及维护服务,7*24小时电话响应支持,根据CPU芯片和操作系统升级以及安可替代工程产品目录更新,提供3年内免费适配服务;\n7、适配平台:统信UOS V20,龙芯3A4000/3A5000 、飞腾FT-2000/腾锐D2000 、鲲鹏920/麒麟990 、兆芯ZX-C+C4710/ZX-E KX-6640MA/ZX-E KX-U6780A 、海光C86 3230银河麒麟V10,龙芯3A4000/3A5000 、飞腾FT-1500A/FT-2000/腾锐D2000 、鲲鹏920 、兆芯ZX-C+C4710/ZX-E KX-U6780A 、海光C86 3250、windows系统;\n8、注意:供应商须逐条响应参数,提供的产品未满足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n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以上参数验收,希望各供应商仔细核对所投标商品参数,否则将承担虚假响应产生的一切后果。\n1、基本功能:具备文字文档打印 、图片打印 、份数设置 、范围设置 、页边距设置、缩放打印设置 、打印队列管理等基本功能,支持自动双面打印 、网络打印、平板稿台及自动进纸器扫描/复印 、彩色/黑白复印;\n2、主要参数:处理器主频≥800MHZ,内存≥512MB;\n3、主要性能参数:平均一分钟打印速度≥26页;符合GB/T17540-2017《台式激光打印机通用规范》、GB/T 28166-2011《馈纸式扫描仪通用规范》、GB/T18788-2008《平板式扫描仪通用规范》和基础通用产品打印机 、扫描仪测试规范的要求\n4、其他功能:支持U盘直接打印、标配自动双面同步扫描器、标配双扫描头;\n5、耗材:鼓粉分离新机硒鼓寿命10万页设计,粉盒集成废粉仓无需单独更换废粉仓;\n6、服务承诺:提供3年技术设备免费保修及维护服务,7*24小时电话响应支持,根据CPU芯片和操作系统升级以及安可替代工程产品目录更新,提供3年内免费适配服务;\n7、适配平台:统信UOS V20,龙芯3A4000/3A5000 、飞腾FT-2000/腾锐D2000 、鲲鹏920/麒麟990 、兆芯ZX-C+C4710/ZX-E KX-6640MA/ZX-E KX-U6780A 、海光C86 3230银河麒麟V10,龙芯3A4000/3A5000 、飞腾FT-1500A/FT-2000/腾锐D2000 、鲲鹏920 、兆芯ZX-C+C4710/ZX-E KX-U6780A 、海光C86 3250、windows系统;\n8、注意:供应商须逐条响应参数,提供的产品未满足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n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以上参数验收,希望各供应商仔细核对所投标商品参数,否则将承担虚假响应产生的一切后果。\n台\n6\n6500\n39000\n\n否\n是\n是\n\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核心产品:商用台式电脑\n\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说明:\n\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1、以上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n\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2、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n\n3、所投产品(除定制产品外)必须具体到品牌型号\n\n\n\n\n\n\n\n\n\n\n\n\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一)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n\n1、项目报价要求\n1、项目报价要求\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2)预算控制价106400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n\n2、培训要求\n2、培训要求\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承担。\n\n3、支付进度\n3、支付进度\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100%货款。\n\n4、违约责任\n4、违约责任\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并将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n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五大及时支付的除外。\n2、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由采购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