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能力建设 医疗能力建设项废标公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70
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
终止原因: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本次采购活动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330023210200001159[2023]00426
2.监督投诉单位:甘孜州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836-283452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康定市西大街94号
联系方式:0836-287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联系方式:028-83235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霞
电话:028-83235896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相关附件:
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文件集.zip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70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13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委托,拟对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70二、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投标产品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提供相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低压压力容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投标产品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提供相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低压压力容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采购包2: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康定市西大街94号邮编:626000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836-2870369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28-8323589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600,000.00元采购包2:4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按下浮比例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乙方支付。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8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和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中标人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采购包2: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中标人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8-83235896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邮编:6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0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配备中心供氧站相关设施设备1.001,600,000.00批工业是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2,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呼吸机、心脏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等1.00382,000.00批工业是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配备中心供氧站相关设施设备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限价(万元)允许进口产品核心产品130立方/小时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套180否是210立方/小时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套240否是二、制氧系统主要功能与技术参数、制氧系统基本要求、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1、制氧系统主要功能与技术参数★1.1、主要功能:制氧设备开机25分钟,其氧气产量应达到国家要求(氧浓度≥90%),整套机组联动设计,根据用氧量自动启停机、自动排水功能;★1.2、技术参数:1.2.1、30 Nm3/h单机组:制氧量:≥30Nm3/h ;氧气浓度:(93±3)%; 氧气输出压力:≥0.85Mpa;其他技术指标: 其他技术指标: 水份含量:≤-50℃、二氧化碳含量:≤0.01%(V/V)、一氧化碳含量:符合YY/ YY1468-2016标准的规定、氧气应无味、噪音:≤85dB(A)。1.2.2、10 Nm3/h双机组:制氧量:≥20Nm3/h(单机≥10Nm3/h);氧气浓度:(93±3)%;氧气输出压力:≥0.85Mpa;其他技术指标: 水份含量:≤-50℃、二氧化碳含量:≤0.01%(V/V)、一氧化碳含量:符合YY/ YY1468-2016标准的规定、氧气应无味、噪音:≤85dB(A)。2、制氧系统基本要求 ▲2.1、扩展升级要求: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具备可扩展升级为纯度99.5%系统的能力并预留接口,(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节能指标:空压机能耗应≤1.3kw•h/m3,整机功率数值应≤制氧系统流量值的1.3倍。(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3、自动切换功能: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应具有在停电、制氧系统故障或供氧和压力不足时,自动切入备用氧气装置或汇流排。(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制氧机负荷适应:制氧系统的能耗、启动和停止根据医院用氧负荷来自动调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5、具备制氧系统核心部件的性能测试系统。(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0Nm3/h单机组制氧系统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高效螺杆空压机1台单机功率≤75KW,噪音≤85dB(具有降噪设备),产气量≥12.6 m3/min,排气压力≥0.7Mpa;具有全电脑数字控制功能,轻触式按键,人机对话界面;具有超载、高温、超压自动报警停机的保护功能;具有压力、温度、时间、故障等数据显示功能。2四级过滤系统1套处理量≥15m3/min,初始压降:0.01-0.07Mpa;预过滤器,精密除尘过滤,除尘效率≤1μm;精过滤器,初级除油过滤,除油浓度≤0.1mg/m3;超精过滤器,精密除油过滤,除油浓度≤0.01mg/m3;配有自动排水器和压差指示器,能够自动排污和指示更换滤芯。▲3组合式干燥机1台处理量≥15m3/min,冷干机采用高温型,冷却方式为风冷;冷干机出口常压露点:≤-20℃;具有自动排水功能;组合式干燥出口常压露点:≤-50℃;含尾气回收节能装置。(节能装置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制氧主机1台制氧量≥30M3,氧气纯度为93±3%(V/V),出口压力≥0.5MPa;双吸附塔工艺,吸附塔为特种设备;配置压力控制器,可根据使用情况调整自动停机和开机状态;制氧主机控制台上必须显示各部件动作的工艺流程图和氧气纯度、输出压力,氧气流量的数据(液晶数字);具备自动压紧功能。(自动压紧功能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空气储罐1台容积:≥0.5m3;碳钢材质;计压力:≥0.8MPa。6氧气缓冲罐1台容积:≥0.5m3;碳钢材质;计压力:≥0.8MPa。7氧气纯度监测仪1台具有在线检测功能,具有实时液晶数字显示功能,精确度达±1%FS;提供信号和报警输出端口;具备氧气纯度不足报警功能。8氧气流量计1台具有在线检测功能;具有液晶数字显示功能;实时测量和累计显示功能。9报警装置1套有断电报警、自动反相、超载、负荷保护等报警功能。10除异味过滤器1支活性炭过滤,使氧气无气味,无水分,无油,无细菌,无微粒,处理量≥1m3/min。11细菌过滤器1支除菌过滤,使氧气无气味,无水分,无油,无细菌,无微粒,处理量≥1m3/min。▲12分子筛解吸辅助装置1台分子筛进行解吸,消除分子筛吸附能力的衰减现象,保持分子筛活性,提高分子筛寿命,降低能耗。(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该项得分。13氧气增压机组1套单机功率≤5.5KW,排气压力≥1Mpa;流量≥30NM3/h14医用中心制氧系统软件1套包括现场控制和远程控制。15运行维护系统软件1套能自动提醒更换易损件和耗材,故障报警,方便维护系统。▲16制氧机可拆装性1项制氧机组需满足在机房外全部拆散,搬进机房后重新组装后满足所有技术指标。提供功能截图、厂家彩页或拆装相片等证明材料则该项得分。17与原中心供氧系统并网供气安装工程1项全套系统需满足易与原中心供拉系统并网供气及智能化控制4、10Nm3/h双机组制氧系统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高效螺杆空压机2台单机功率≤22KW,噪音≤85dB(具有降噪设备),产气量≥3.6 m3/min排气压力≥0.7Mpa;具有全电脑数字控制功能,轻触式按键,人机对话界面;具有超载、高温、超压自动报警停机的保护功能;具有压力、温度、时间、故障等数据显示功能。2四级过滤系统2套处理量≥6m3/min,初始压降:0.01-0.07Mpa;预过滤器,精密除尘过滤,除尘效率≤1μm;精过滤器,初级除油过滤,除油浓度≤0.1mg/m3;超精过滤器,精密除油过滤,除油浓度≤≤0.01mg/m3;配有自动排水器和压差指示器,能够自动排污和指示更换滤芯。▲3组合式干燥机2台处理量≥6m3/min,冷干机采用高温型,冷却方式为风冷;冷干机出口常压露点:≤-20℃;具有自动排水功能;组合式干燥出口常压露点:≤-50℃;含尾气回收节能装置。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供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则该项得分。▲4制氧主机2台制氧量≥10M3,氧气纯度为93±3%(V/V),出口压力≥0.5MPa;双吸附塔工艺,吸附塔为特种设备;配置压力控制器,可根据使用情况调整自动停机和开机状态;制氧主机控制台上必须显示各部件动作的工艺流程图和氧气纯度、输出压力,氧气流量的数据(液晶数字);具备自动压紧功能。自动压紧功能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该项得分。5空气储罐2台容积:≥0.2m3;碳钢材质;计压力:≥0.8MPa。6氧气缓冲罐2台容积:≥0.2m3;碳钢材质;计压力:≥0.8MPa。7氧气纯度监测仪2台具有在线检测功能,具有实时液晶数字显示功能,精确度达±1%FS;提供信号和报警输出端口;具备氧气纯度不足报警功能。8氧气流量计2台具有在线检测功能;具有液晶数字显示功能;实时测量和累计显示功能。9报警装置2套有断电报警、自动反相、超载、负荷保护等报警功能。10除异味过滤器1支活性炭过滤,使氧气无气味,无水分,无油,无细菌,无微粒,处理量≥1m3/min。11细菌过滤器1支除菌过滤,使氧气无气味,无水分,无油,无细菌,无微粒,处理量≥1m3/min。▲12分子筛解吸辅助装置2台分子筛进行解吸,消除分子筛吸附能力的衰减现象,保持分子筛活性,提高分子筛寿命,降低能耗。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供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则该项得分。13氧气增压机组2套单机功率≤2.2KW,排气压力≥1Mpa;流量≥10NM3/h14医用中心制氧系统软件2套包括现场控制和远程控制。15运行维护系统软件2套能自动提醒更换易损件和耗材,故障报警,方便维护系统。▲16制氧机可拆装性2项制氧机组需满足在机房外全部拆散,搬进机房后重新组装后满足所有技术指标。提供功能截图、厂家彩页或拆装相片等证明材料则该项得分。17与原中心供氧系统并网供气安装工程2项全套系统需满足易与原中心供拉系统并网供气及智能化控制采购包2:标的名称:呼吸机、心脏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等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限价(万元)允许进口产品核心产品1临时心脏起搏器套15否否2振动排痰仪套22.7否是3便携式睡眠监测仪套15否否4耳鸣诊断康复治疗仪套15否否5儿童有创心电监护仪套15否否6经鼻高流量治疗仪套15否否7心电图机套23.9否是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1临时心脏起搏器★标准及认证:符合NMPA要求2.起搏模式:SSI(AAI,VVI),SOO(AOO,VOO)3.起搏频率:30-180次/分钟4.脉冲波形:恒定电压-非对称斜顶形矩形负脉冲5.脉冲幅度:0.1-10.0V6.脉冲宽度:1.8ms7.感知灵敏度:0.5-20mV8.输入阻抗:≥150KΩ9.不应期:250ms10.频率上限:220次/分钟11.出厂值:起搏模式:SSI,频率:70次/分钟,脉冲幅度:5V,12.脉冲宽度:1.8ms,感知灵敏度:2.0mV13.指示灯:“起搏”指示灯、“感知”指示灯、“电源”指示灯安全和电池14.自检功能:开机自检,设备运行过程中不间断实时监控15.安全性能:电除颤保护、静电保护,干扰反转,奔放保护16.电池类型:两节LR6型(AA型)1.5V碱性电池17.电池使用寿命:在开机缺省参数值下,≥18天。18.取出电池后的运行:在开机缺省参数值下,不少于55秒物理和环境19.尺寸:高度:13.3cm,宽度:7.5cm 厚度:5.8cm,,允许误差±5%20.重量(含电池):260g,允许误差±5%21.温度:操作:5℃到40℃,储存温度(不含电池):-20℃到50℃22.湿度(储存):≤90%23振动排痰仪配件名称单位数量双路输出主机台1推车套1叩击结合器个2叩击头(儿童)个2叩击头(老年、敏感)个2叩击头(胸背)个2叩击头(体位引流)个2电源线条1振动排痰机技术参数▲22.主机和推车可分离,设备整体ABS模具成型。▲23.电源电压: A.C.220V±22V,频率:50HZ±10HZ 输入功率:300VA。24.操作方式: 触摸按键操作,转换功能和参数一步到位。25.操作手柄:操作手柄可360度旋转,不受任何体位的限制。▲26.叩击输出: 双路路输出,适用于儿童、成人,伺服电路设计,使设定振动频率与动力实际输出振动频率保持一致,无功率衰减。27.频率控制: 10—60HZ,连续可调,高亮度数码管显示,微电脑控制。28.时间控制: 0—60min,连续可调,高亮度数码管显示,微电脑控制,可自动停机。29.振动幅度:6-8mm,患者漏电流≤40微安。▲30.主机包装尺寸和主机重量:640mm×470mm×355mm(长×宽×高),重量:12kg,允许误差±5%,方便单独使用。▲31.升级技术: 设备配有灵活的升级端口,可用于数据信息采集,可为用户免费程序升级。▲32.叩击头: 叩击头1,直径70mm,聚氨酯海绵,适用于儿童或身体中小的敏感部位,与叩击接合器相连,常用与儿童体位引流;叩击头2,直径直径95mm,软聚氨酯海绵组成,常用于老年人或敏感病人体位引流;叩击头3, 直径105mm,较硬滑面橡皮,当使用其边缘或形成某一角度时,可产生明显的叩击或叩击——振动联合效果;叩击头4,轭状,宽度165mm,有两个接触点,可用于病人胸、背和前后的两侧治疗;叩击接合器用于体位引流时从叩击头的整个表面获得完整的叩击效果,使面板产生的振动作用转变为叩击作用。33.五种自动叩击模式:自动叩击模式1,变频15—20HZ;适合手术后危重病人或敏感性病人。自动叩击模式2,变频范围15—25HZ;适合体质较弱,或瘦小病人。自动叩击模式3,变频范围20—25HZ;适合体质较好或需要治疗的病人。自动叩击模式4,变频范围20—30HZ;适合体质强壮或肥胖病人。自定义叩击模式,用户可按照自己的叩击经验设计叩击程序。24便携式睡眠监测仪34.设备具有监测参数:鼻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脉搏、脉搏波形、体位、体动、胸/腹运动、CPAP压力滴定。35.SD卡安全存储更多数据,配备读卡器轻松读取SD卡数据,标配16G存储卡,可连续记录100个以上病例数据。▲36.内置≥4000mAh可充电锂电池供电。充满电后可持续记录时间不低于40小时。屏幕上有电量显示,并且有低电量提示功能和智能电量管理系统。只要在开机记录时没有低电量提示,设备即可确保电池电量能工作整个晚上,确保数据的完整性。37.具备≥2.8寸TFT彩色显示屏直观显示鼻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脉搏、脉搏波、体位、体动、胸/腹运动、CPAP压力滴定、日期时间、电量等参数的数据信号接收情况及数据动态,方便医护人员及用户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确定设备佩戴是否正确。38.内置高精度3D陀螺仪,用于监测用户胸/腹运动、体位、体动这几项参数。39.一键式操作,设备佩戴简单方便。40.可配置压力滴定系统:具有AutoSet CPAP工作模式,对睡眠呼吸障碍的患者进行压力滴定。具有面罩佩戴功能,具有面罩数据库功能;具有患者自我管理应用;具有全自动温控功能;具有呼吸努力相关性微觉醒检测;具有潮式呼吸(CSR)监测;具有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监测;具有入睡起点检测(AutoRamp)功能。41.智能电脑自动分析软件,可提供详细的、不同格式的多种总结报告单,如睡眠监测报告报告单、呼吸事件汇总表、血氧汇总表、综合趋势图、压力滴定报表。42.预留type-c拓展口,可升级为多导睡眠监测仪。25耳鸣诊断康复治疗仪26.设备安全分类:Ⅰ类BF型。27.电源: ~220V 50Hz。28.输入功率:10W。29.熔断器的额定值:F0.5AL250V。30.输出频率范围:输出频率在70~22000Hz,允许误差±20%。31.声级输出范围:0-115db连续可调,输出方式分间断或者连续,误差范围±10%。治疗时间:治疗时间30分钟,误差范围±10%。32.工作环境要求:(1)环境温度范围:+5℃~+40℃。(2)相对湿度:≤80%。(3)大气压力范围:86.0kPa~106.0kPa。33.显示系统:采用LCD显示屏显示,实时显示处方选择等治疗信息。34.控制系统:(1)采用高清无损音频解码器输出需要的音频信息;(2)左右耳病情可通过平衡控制键进行平衡调整;(3)根据个人感受通过音量控制键和音调控制键对音量和音调进行调整,操作方便。35.机壳外观:采用医用ABS材料加工制造成型,表面光洁平整,各种标识清晰易认。36.采用按键式操作面板,操作简单灵活、方便可靠。37.安全性能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的规定。38.通过了EMC检测。39儿童有创心电监护仪40.▲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4个。41.▲≥12.1英寸彩色触摸屏,高分辨率达1280*800像素,8通道显示。42.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具备智能光控能力。43.可内置锂电池,供电时间≥4小时。44.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45.支持3/5导心电监测,提供新生儿专用心电电缆。46.提供ST段分析功能,提供窗口显示多导ST片段的同屏实时查看。47.具有QT/QTc实时连续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48.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和序列四种测量模式,满足新生儿监测。49.提供新生儿专用血压测量袖带一套,包括≥3个尺寸不同的袖带,满足不同新生儿臂围的监测。50.血氧监测支持SpO2,PR和灌注指数(PI)的监测。51.可升级支持配置两通道血氧同时监测,实时计算两通道血氧差值ΔSpO2的显示和报警。52.提供新生儿专用可重复使用血氧探头一个,防水等级IPX7。53.可支持双通道有创压IBP监测,支持升级多达8通道有创压监测。54.可升级CO2模块,即插即用,支持新生儿呼末CO2技术,采用微流技术,采样速率50ml/min。55.提供新生儿专用监护模式。56.提供单血氧大参数界面,界面显示SpO2,PR,PI和多组SpO2监测值列表相关参数,满足仅使用血氧监测新生儿患者的临床监护。57.提供CCHD专用界面,支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通过患者血氧进行筛查。58.提供新生儿呼吸氧合专用界面,实时识别、标记和统计ABD事件,协助临床对于新生儿的呼吸暂停的监测和管理。59.具备≥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标配具备≥120小时ST模板的存储与回顾功能。60.新生儿离开科室,监护仪状态由接收患者到解除患者后,患者数据不删除,支持在监护仪回顾历史病人数据。61.产品设计使用期限≥8年,提供产品彩印照片证明材料。62经鼻高流量治疗仪63.专业模式:成人模式、儿童模式。64.4.3英寸彩色触摸屏,显示器配备防眩抗反射视保屏,屏幕亮度可调。65.流量设置范围:2~80L/Min。66.▲氧浓度监测:21~100 vol.%,设置范围:21~100% vol.%,氧浓度测量精度±3 vol.%。67.驱动方式:涡轮驱动,无需空压机,无气源也可独立工作。68.气体温湿度设置:37℃:2~60L/Min流量范围内>33mg/L,其他流量范围>10 mg/L;69.主机可显示设置参数及实时监测参数:气体流量,气体温度,气体氧浓度。70.报警功能:(1)生理报警:被监测的气体参数或者病人生理参数超过特定范围;(2)技术报警:由于机器使用方面的人为操作或技术障碍或机器本身的故障导致不能准确进行病人监护;(3)支持声、光、文字提示报警信息功能;(4)报警暂停时间≥120S;(5)支持报警声音调节功能:1-8级;(6)可提供报警静音功能;(7)支持最近报警事件查看功能;可具报警事件存储和回顾功能。71.机器带有高密度过滤棉,具有空气输入过滤功能,避免交叉感染。72.可选配辅助流量计;73.预热时间:流量35L/Min,起始温度23±2℃条件下,10分钟达到31℃,30分钟达到37℃。74.可选配血氧监测功能:(1)范围:0-100%;(2)误差:±2%;(3)可显示PI灌注指数。75.支持快氧功能,瞬间提高氧浓度。76.支持计时器功能,可实时查看患者治疗时间。77.自带不小于2200mAh锂离子电池,不小于30 Min(在标准工作状态下,使用新的充满电的单节电池).78.存储:(1)机器能存储至少2000个设置日志(包括报警日志、生理报警日志、设置和报警时刻相关的参数);(2)具有断电保存功能。(3)趋势数据存储:存储每个参数7天(168小时)的趋势图/趋势表数据。79.配推车,用于转运。80心电图机(一)数字式多道心电图机技术参数与配置81.采样精度:24位。82.采样率:1000点(最大支持8000点)。83.灵敏度:5mm/mV±5%、10mm/mV±5%> 20mm/mV±5%。84.导联体系:wilson体系、10电极。85.导联:同步十二导联,I、II、III、、aVR、aVL、aVF、VI、V2、V3、V4、 V5、 V6。86.噪声电平W15u Vp-p。87.共模抑制比≥60dB。88.低频特性:时间常数≥3.2s。89.频率响应:0. 05Hz ~ 150Hz (-3dB~+0. 4dB)。90.输入阻抗≥2. 50MQ (10Hz)。91.输入回路电流≤O. 1 μA。92.输入方式:浮地。93.耐极化电压:±500mV。94.交流滤波:50Hz, 60Hz。95.基线漂移滤波:0.05Hz, 0.25Hz, 0. 5Hz。96.低通(肌电)滤波:25Hz, 35Hz, 45Hz。97.高频噪音滤波:75 Hz, 100 Hz, 150Hz。(二)数字式多道心电图机采集系统技术参数与配置98.患者管理:(1)查询、添加、重置、删除(批量删除)、批量申请、批量打印患者信息;(2)查看、删除、申请判读历史心电数据;(3)支持通过时间日期和心电数据状态查找患者信息功能。99.数据釆集:(1)支持12导同步心电图釆集,支持15、18导心电图采集功能。(2)支持自动、手动两种釆集模式。(3)支持自由切换的双数据库模式,可灵活进行本地釆集和网络釆集。(4)支持基线、肌电、工频、低通滤波功能。(5)支持导联连接状态实时显示功能。(6)支持起搏器识别功能。100.波形管理:(1)支持心电波形参数编辑功能;(2)支持心电图波形放大功能;(3)支持导联纠错功能;(3)支持心电图预览时选择胸导联或肢导联功能;(4)支持设置增益、设置走速;(5)支持通过参考记录时间快速选择波形(6)支持测定标尺对心电波形进行测量。101.自动分析:自动分析技术包括:波形参数:P、P-R、QRS、QT、QTC、HR、RSV5/SV1、QRS 电轴。102.波形査阅与诊断及报告打印:(1)支持A4纸与专用的心电图纸打印,非热敏图纸;(2)提供多种报告显示和打印模式,包括6x2、12x1、4x3+任意长单导、4x3+任意长三导、6x2+任意长两导联;(3)支持通过诊断模板添加诊断结论功能;(4)支持批量打印心电图报告功能;(4)支持诊断模板设置功能,可实现诊断模板的添加、修改和删除;(5)支持报告设置功能。103.远程判读:(1)具有申请判读功能,可实现乡村数据釆集,城市远程判读的分布式应用场景;(2)支持急诊、远程两种申请判读模式;(3)支持批量心电图申请判读功能(按先后顺序排队,急诊优先于门诊).104.网络标准:心电图原始数据传输基于广域网或VPN网络传输技术,院内院外均可实现心电数据联网。105.统计功能:心电图判读申请总量査询。106.配置:(1)数字式多道心电采集盒;(2)电脑设备;(3)打印设备;(3)多功能医用推车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指定地点采购包2: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指定地点。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采购包2: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设备到场安装完毕验收后,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2: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采购包2:付款条件说明:设备到场安装完毕验收后,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采购包2: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采购包2: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自设备安装验收之日起1年全保保修,包含机组的易损耗材。采购包2:1.质保期不少于2年,为用户正常使用设备提供支持,如疑难解答、操作指导、技术支撑、设备维修等。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电话响应,省内24小时现场支持服务,省外48小时现场支持服务。2.质保期外,在质保期外针对用户的软件升级需求或者个性化升级方案等,会根据产品的升级费用制度收取相关费用。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电话响应,省内24小时现场支持服务,省外48小时现场支持服务。3.如业主有需求能在有需要时四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4.远程技术支持:需要提供免费的7×24小时技术咨询电话服务;现场技术支持:2年质保期内,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故障处理和现场设备保障服务。5.产品维修更换:2年质保期内,系统内所有设备、线缆及配件存在非人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和故障时,需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服务。6.电话回访及现场巡检:产品交付后,需提供安排定期电话回访和现场巡检,及时了解设备现状和使用情况,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和效率。7.现场加深培训:本系统产品交付后2年质保期内,需提供现场加深培训。质保期外可提供有偿现场加深培训服务,只收取人工费用。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以下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1.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1.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2.解决争议的办法(以下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2.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采购包2:违约责任(以下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1.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1.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2、解决争议的办法(以下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2.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产品清单中若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本项目产品清单中若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强制认证(CCC)或前置许可、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3.本章3.4商务要求和3.5其他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A-D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A-D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若投标产品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提供相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低压压力容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若投标产品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提供相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低压压力容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2其他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 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 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采购包2: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2其他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 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 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分项报价表 商务应答表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包2: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技术要求响应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所列“3.3技术要求”的,得52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所列“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则在52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 1、招标文件中带“▲”为重要参数,共13条,投标人若全部提供证明材料且符合要求的得39分,每缺少一项证明材料扣3分,扣完为止。 2、对于招标文件中不带“▲”一般参数,共26条,投标人全部符合要求的得13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重要技术要求“▲”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52.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安装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对应包制定的安装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安装实施方案包含:①技术措施、②进度计划与人员配置、③安全与环保措施、④质量保障措施。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0.75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错用、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6.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对应包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定期回访及质量保证、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③配送计划、④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⑤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错用、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10.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节能、环境 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4、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2.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满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采购包2: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1分。 2.不带“▲”项的技术参数(共110项)为一般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3分,最多扣33分,扣完为止。带“▲”为重点参数(共1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8分,最多扣8分,扣完为止。 注:针对“▲”号条款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响应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白皮书等。41.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工作安排(包含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工作阶段划分、工作程序)②项目组织方案③管理方案④安全保证措施⑤产品使用培训及日常维保方案。以上5项内容每有一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的该项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每缺少一项的该项得0分。本项目最多得15分。 说明: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满足本项目要求;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明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原理错误;或对采购需求理解缺位混乱。15.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②人员培训方案③维修备货措施④后期维护措施。以上4项内容每有一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的该项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每缺少一项的该项得0分。本项目最多得12分。 说明: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满足本项目要求;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明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原理错误;或对采购需求理解缺位混乱。12.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4、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2.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满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70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13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委托,拟对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70二、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甘孜州高海拔地区医疗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设备。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投标产品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提供相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低压压力容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投标产品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提供相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低压压力容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采购包2: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第2页-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能力建设 医疗能力建设项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