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废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
二、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
三、项目废标原因
收到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依法对本项目标段二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1号
联系人:薛伟杰
联系电话:0512-6579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96、6982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静娟、孙康
联系电话:0512-69820896、69820888
17091065595454b43ff38ea264d8e941972bb951341e8SZJC2024-XC-G-002的相关附件.zip
一标段第七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相城区黄埔镇市容市政管理局)的(黄康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黄坤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嘉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270.8万元,资产总额为791.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2月27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4小微企业等优惠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相城区黄坤镇市容市政管理局)的(黄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黄康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尚荣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110人,营业收入为502.84万元,资产总额为186.8857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黄埔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尚荣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502.84_万元,资产总额为186.88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尚荣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7日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4年2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招标书34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46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53第七章物业考核评分标准66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2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人:严静娟、孙康联系电话:0512-69820896、69820888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地址:江苏省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1号联系人:薛伟杰联系电话:0512-657915005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8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年2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4年2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无15中标(未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打印。未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向未中标单位发放未中标通知书,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打印。16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2.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5.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6.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7.采购项目内容: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9.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地址:江苏省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1号联系人:薛伟杰联系电话:0512-65791500(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人:严静娟、孙康联系电话:0512-69820896、69820888请贵单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4年2月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3投标人:指投标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5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6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7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8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9天:日历日。2.10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1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2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3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4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6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7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代表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活动招标采购单位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6.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质疑处理专岗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69820820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大厅8号窗口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007室。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14.1.1封面14.1.2开标一览表14.1.3公开分项报价14.1.4资格审查文件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4.1.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4.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14.1.4.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1.4.6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1.4.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1.4.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14.1.5.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14.1.5.2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4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4.1.6综合评审文件14.1.6.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方案;14.1.6.2投入本项目人员实力比较;14.1.6.3投标单位体系认证证书;14.1.6.4类似项目业绩;14.1.7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4.1.8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4.1.4.1-14.1.4.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4.1.5.1-14.1.5.4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4.1.4-14.1.8”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20.3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标(开启)时间。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1.2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单位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本次开标(开启)不设置供应商签到环节,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表示确认参加本次开标(开启)、评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资格审查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3.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开标系统“供应商信用查询”模块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开标系统“供应商信用查询”模块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3.3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招标采购单位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投标的澄清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线上询问内容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上发出,供应商应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澄清确认资料并加盖电子公章(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原则上应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上发出询问内容30分钟内完成确认)。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投标无效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废标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的确认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单位。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2.合同授予标准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3.中标通知书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打印。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采购代理机构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向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打印。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7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其他事项3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36.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7.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3.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一)(综合单价)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岗位名称人数综合单价(元/人*月)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服务时间12345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公开分项报价(二)(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条目价格1人工成本2安全生产3劳动保险4办公设备5服装6通讯巡检器材7清洁易耗品8保险费9税金10管理费12......合计大写:人民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公开分项报价(一)和公开分项报价(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6、如投标文件报价未按上述2-5项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备注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保安队长保安、巡逻人员保洁主管保洁、绿化养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注:1.《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至少包含上述人员信息,其余项目人员须在附件《偏离表(技术、商务)》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2.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请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1.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分析理解、技术方案、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时间进度安排、培训方案和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年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供应商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自有/租赁/新购)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第四章招标书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二、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三、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元整(¥7,6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预算: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0,000.00元)二标段: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二标段,预算: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00.00元)四、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元整(¥7,6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预算: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0,000.00元)二标段: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二标段,预算: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00.00元)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六、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一标段、二标段公园预计接管面积、接管时间见下表。标段序号公园名称招标面积(㎡)标段一1春申西塘景区206420标段一2苏阳公园27558标段一3埭溪公园7856标段一4春丰路北侧华阳路西侧口袋公园16050标段一5玉莲新村西门口袋公园6800标段一6评弹公园28602(室外)标段一6评弹公园室内单独计算标段一7熙馀草堂单独计算合计293286标段序号公园名称招标面积(㎡)标段二1文体公园64343标段二2河滨公园28533标段二3三岛公园142207标段二4东桥公园13550标段二5康阳新村二期口袋公园6000标段二6古宫新村二期口袋公园8000标段二7东蠡河公园45300合计307933(二)岗位及人数设置标段公园名称管理人员保安、巡逻人员保洁、绿化养护工程维修备注一标段春申西塘景区41518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一标段苏阳公园422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一标段埭溪公园421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一标段评弹公园(含室内场所)4117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一标段春丰路北侧华阳路西侧口袋公园411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一标段玉莲新村西门口袋公园411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一标段熙馀草堂4211评弹公园消控室人员需满足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合计4(含1名项目经理,评弹公园里售票员1名,文化管理专员2人)34(含1名保安队长)31(含1名保洁主管)1标段公园名称管理人员保安、巡逻人员保洁、绿化养护工程维修备注二标段文体公园2551二标段河滨公园2321二标段三岛公园29121二标段东桥公园2211二标段康阳新村二期口袋公园2111二标段古宫新村二期口袋公园2111二标段东蠡河公园2451合计2(含1名项目经理)25(含1名保安队长)27(含1名保洁主管)1(三)具体服务要求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新建(新改造)公园的前期介入等物业管理服务。(四)物业项目管理配置人员及工作范围(适用于一、二标段)管理人员(含一名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黄埭镇公园项目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具体负责项目部人事管理、顾客沟通、成本控制、事务协调等工作。3.识别项目风险隐患,建立应急预案,预防和控制好突发事件,保持与有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和配合。4.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向甲方领导及时汇报。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项目部全体员工工作,对员工技能、业绩等进行考核。6.掌握工作中的规律和重点,保持与员工沟通,定期与下属进行面谈,对工作进行总结,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7.完成公园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8.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五)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配置人员及工作范围(适用于一、二标段)1.保洁范围整个公园、公园办公场所等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及河道清理。2.人员配置(此要求为最低要求,如有负偏离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一、二标段各配置保洁主管一名。人员要求:一标段共配置保洁员及绿化养护人员(含1名主管)31人,二标段共配置保洁员及绿化养护人员(含1名主管)27人,要求年龄男55周岁(不含)以下,女50周岁(不含)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3.工作职责保洁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包括:路面、草坪区域、花坛、竹林、树丛中的垃圾清理,围栏、休闲凳椅、各类标牌、垃圾箱(筒)等卫生保洁及垃圾箱(筒)的垃圾清理;绿化修剪后杂物清理;儿童游乐免费设施保洁;公园内绿化养护;公园内河道的保洁等服务。劝阻游客在园内游动吸烟、乱扔杂物、攀摘花木等不文明行为。下大雨时及时疏通窨井盖以免积水,下雪时及时清扫游道。保洁厕所内的门窗、走廊、卫生洁具等物品保洁、看护。做好办公处、游客休息室等区域的保洁工作。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种,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4.卫生保洁工作时段、作业时间每天首次清扫工作应在早上7:30前结束,其他工作时间循环保洁,每日积极主动与采购方协调做好保洁工作,保洁上下班时间应与游客游玩锻炼时间保持一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各个季节要求进行调整。5.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1)保洁主管的工作职责及内容贯彻公园管理处环境及卫生保洁领导小组的管理精神,按照园林管理要求落实并完成日常工作。管理员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文明、优质服务。完成自查考核。加强物业公司与公园管理处的双方信息沟通,及时传达并执行上级的意见、意图。当日公园有特殊事务需要卫生保洁人员参与的,组织相关人员和力量予以配合;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负责提供各类清洁工具、卫生材料,含扫帚、抹布、鸡毛掸、拖把、水桶、劳保防护纱手套、垃圾袋、卫生球、洁厕精、洁厕液及其他卫生间易耗品。负责公园管理处物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检查与考核。完成公园管理处交办的正常事务。(2)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①建筑及路面环境卫生清扫路面(主、次道)、花坛、草坪、竹林、树丛等;抹玻璃、导游牌、标识牌等;垃圾桶清理(夏季雨后);清除垃圾桶内垃圾(保证),用水冲刷,抹净垃圾桶;公共区域卫生保洁。②公共卫生间洁厕净清洗马桶、便池、台盆、台面、拖把池;门窗框擦拭清洁;冲洗马桶、便池、台盆、台面、拖把池、地面清洁和拖干;天花板及灯罩表面除尘;更换便池芳香球;清洁手纸篓;门前清洁卫生。③办公区域保洁办公区域保持地面、墙面清洁。卫生保洁管理标准要求及工作流程(1)卫生保洁管理标准要求:卫生保洁人员参加考勤,按时上下班,实行上下岗动态管理,统一着装,文明服务,遵守公园管理处有关规章制度和职工文明行为规范。节日期间,卫生保洁人员根据公园管理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各岗位卫生秩序正常整洁。各类清洁工具、卫生材料、厕所用品均由物业公司提供。路面及环境卫生:路面(主、次道)清扫,含花坛、草坪、竹林、树丛等草坪区域杂草清理;跟踪、捕捉清除生活垃圾;园内建筑墙上玻璃镜框,各类标牌擦灰掸尘;保持摆花盆面整洁;清除垃圾桶内垃圾,保持垃圾桶干净;保持垃圾房内环环境整洁;冬季及时清扫路面积雪;雨天及时疏通阴沟落水;上下班时及时开关厅堂门窗;劝阻游烟;路面、绿化区域保洁及不锈钢护栏及语音设备的擦拭;公共区域及免费设施卫生保洁。在室内打扫时一律使用软扫帚、室外一律使用竹丝扫帚,运输垃圾使用竹箩筐、垃圾车,工具不外露。区域作业服务内容作业要求作业检验标准地面路面花坛草地竹林保洁1.清洁道路、花坛、竹林、假山;草地清除杂草和杂物。2.园内广告、标志牌、书条石清洁。3.劝止游客吸烟和乱抛杂物。4.劝止游客进入非游览区和采摘花果树枝。5.清扫下水道口淤积物。1.全天跟踪和流动清扫。2.全天保洁。3.文明礼貌,规范用语。4.全天保洁。1.道路等无垃圾、杂物、杂草,20分钟内流动保洁一次。2.目视无尘、污渍。3.无游客吸烟和乱抛杂物、采摘花果,游客无违规行为,与游客无纠纷。4.无淤积物。景观建筑保洁1.墙面日常清洁。2.地面清洁。3.休闲座椅清洁。4.天花板清洁。5.梁架清洁。1.每天1次。2.全天跟踪清扫。3.每天4次以上。4.每周1次。5.每年2次以上(特殊检查另加)。1.无灰、污渍。2.地面无灰无杂物,地面方砖每日拖1次以上。3.无尘无渍无划伤,用全棉干布轻擦。4.无灰无蜘蛛网。5.无尘无渍,物见本色六面光。公共设施保洁1.公共电话清洁擦拭。2.休息台凳清洁。3.公共部位消防设施清洁。4.轮滑场护栏5.公共设施擦拭1.每日4次。2.全天跟踪清洁。3.每周1次。4.每周1次。5.全天跟踪清洁。1.整洁完好。2.无尘无渍无杂物。3.干净无积尘。4.干净无积尘。5.无尘无渍无杂物无积水。垃圾处理1.收集清运垃圾。2.清空垃圾箱。3.清洗垃圾箱。1.随时随地,日产日清。2.随时随地。3.保持每日整洁。1.无积压垃圾和堆放垃圾,路面无抛漏。2.垃圾箱无污渍无附着物。公共卫生间保洁1.洁厕净清洗马桶、便池、台盆、台面、拖把池。2.门窗框清洁。3.冲洗马桶、便池、洗手池、踏步平台、拖把池、地面清洁和拖干。4.天花板及灯罩表面除尘。5.更换便池芳香球。6.清理手纸篓。7.按要求增加卫生纸、洗手液等。1.每日1次。2.每周1次。3.每日4次以上(游客多时另加)。4.每周1次。5.每周1次。6.每日4次以上。7.按管理处通知要求。1.无渍、无尘、无积水、无纸屑和杂物。2.整洁无污垢,明亮美观无杂物。3.室内无异味、无臭气,保持地面无积水。4.无灰无蜘蛛网。5.更换及时。6.无积压。7.按时摆放,及时更换。公共卫生间:洁厕净清洗马桶、便池、台盆、台面、拖把池,冲洗马桶、便池、台盆、台面、拖把池、地面清洁和拖干,更换便池芳香球,清洁手纸篓门窗框擦拭清洁;天花板及灯罩表面除尘,厕所门前保持清洁;看护厕所设施设备安全,工具不外露。公园内部所有建筑梁架、户外建筑物,物业公司每年负责2次以上大扫除,重大检查时追加,确保以上场所全年的整洁。负责开放期间园内建筑设施及陈设的安全保护,要防范设施陈列品等不被损坏或失窃,一旦发现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工程维修人员对物业人员进行开关电源的技术指导,使物业人员能正确运用。物业人员根据天气状况、光线明暗程度,适时开启、关闭厅堂走廊的照明电源。物业人员在闭园离岗前,应检查其所管辖的区域内电灯关闭情况,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开。办公楼清洁人员做好办公楼的会议室、公共区域及其他室内的全部日常保洁工作。(2)卫生保洁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时间的安排:根据甲方要求变化室外实行跟踪保洁与限时保洁相结合的巡回清扫。按片区设固定人员巡回保洁,片区内保洁时间每20分钟巡回一次。保洁片保洁员每日作业流程上班时间前10分钟进园,换穿工作服;工作开始后到各自保洁片区展开作业;作业顺序:首先清扫各片主干道;其次清扫各片次干道;再次清扫景观建筑积尘(按花坛、草地、竹林依次清扫);以上作业完成后,每15~20分钟巡回跟踪保洁一遍;跟踪清扫路面树叶、杂物、垃圾、鸟粪、烟头、痰迹等捕捉、拾拣在隐蔽部位(花坛、石缝、草丛、竹林)的烟头、纸屑、杂物劝止游客不良行为(吸烟,乱扔烟头、杂物,乱刻乱画,随地吐谈,采摘花果、树叶,采摘水生植物,玩水等)运送垃圾游客高蜂日,增扫一遍主次干道对片区主干道及包干区域进行巡回跟踪保洁一遍;做好当日保洁台账,离片下班。卫生间保洁员每日作业流程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前10分钟进园,换穿工作服;进场后,打开门窗通风;准备好清洁工具,放好卫生纸、洗手液。开始工作后15分钟内起清洁便器、手纸篓(有里往外依次清洁)先放水冲洗便池,如有异物,应先取出后再放水;用沾有清洁剂的毛球刷洗,静止片刻;放水冲掉便器内的清洁剂;用深色抹布抹擦坐便器盖板、坐圈、底座、水箱外部;用深色拖把湿拖大小便池及周围;更换手纸篓垃圾袋。清洁洗手盆、台面、镜面、烘手器用百洁布沾洗洁剂,按洗手盆、台面、镜面、烘手器依次抹擦;用浅色抹布依次抹净;清洗揩手毛巾及小盆;用湿、干抹布依次抹净镜面。清洁门窗、隔板、墙面用湿、干抹布,按门窗、隔板、墙面依次抹擦。清洁地面清扫地面垃圾;用浅色湿、干拖把依次拖擦。清洁灯具、天花板、镂空花窗用鸡毛掸对灯具、天花板、镂空花窗依次掸尘;用半干抹布抹擦灯具、天花板。以上作业完成后,每批游客使用后,对便器、手纸篓、地面、台面、洗手盆、镜面等进行跟踪保洁,卫生纸和洗手液用完之后及时更换。闭园前45分钟对便器地面、台面、洗手盆消毒先清洗一遍;再用沾有消毒水的拖把、抹布依次拖洗、抹擦(不必再冲洗)关闭门窗、关闭水、电开关;待清园人员清到本片时,离岗下班。(3)保洁作业注意事项保洁工具应放在游客见不到的地方。强调分片作业,休息日要有专人顶替。建筑路面清扫,室内宜用较软的竹帚,室外宜用较硬的竹帚。禁止各类竹丝扫帚入堂、入室。路面清扫应从南向北,由东往西清扫。禁止在公园内河清洗拖把。垃圾箱内的垃圾不能超过1/2。游客经过时,应避让作业。劝止游客不良行为时,注意礼貌用语。掸尘作业时严禁敲打,以免损伤、损坏物件。发现路面、物件等有损坏、遗失,应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回收可利用垃圾时,分类存放。超过2米以上作业,须有2人同时在场,用木梯作业。清洁厕所用的抹布、拖把应分深、浅两色,深色用于清洁便池,浅色用于清洁其它。清洁便池时应注意自身保护,戴好口罩、手套,预防细菌感染,中间休息或作业完毕后,应用消毒肥皂洗手。禁止用强酸、强碱清洁剂清洁瓷面。(六)保安、巡逻人员配置及工作范围(适用于一、二标段)物业保安是从事公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全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物业保安负责整个公园、公园各项目场地等区域保安工作。1.保安范围整个公园、公园各项目场地等区域保安工作。2.人员配置(此要求为最低要求,如有负偏离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一、二标段各配置保安队长一名。人员要求:一、二标段保安队长,要求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一标段共配置保安员(含1名队长)34人,二标段共配置保安员(含1名队长)25人,要求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项目配置所有保安人员男女不限。保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一周内提供所有保安人员的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保安员证或***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3.工作职责(1)维护公园进、出口秩序,确保市民游客正常游览期间的人身安全。劝阻小商小贩进园摆摊设点经营;阻止不法之徒入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入园。(2)对公园内的花草树木、服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劝阻人为损坏、破坏行为;劝阻市民游客携带各种宠物入园;劝阻市民游客公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进入公园。(3)劝阻游客在园内游动吸烟、乱扔杂物、攀摘花果等不文明行为。(4)查验公园物品出园凭证和记录,防止任何人(包括公园工作人员)将公物挪出公园。(5)劝阻游客在公园管理区域下水游泳、垂钓等,发现溺水应采取相应救生措施并及时报警。(6)夜晚进行清园、巡逻巡查,并督促定点值班人员履行职责。(7)巡逻人员协助保洁人员做好巡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8)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4.工作时段、作业时间:全天24小时5.保安队长工作职责及内容(1)贯彻公园管理处公共秩序管理领导小组的管理精神,按照园林管理要求落实并完成日常工作;(2)管理员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3)文明、优质服务;(4)完成自查考核;(5)加强物业公司与公园管理处的双方信息沟通,及时传达并执行上级的意见、意图;(6)当日公园有特殊事务需要卫生保洁人员共同参与的,组织相关人员和力量予以配合;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7)负责公园管理处物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检查与考核。(8)完成公园管理处交办的正常事务。(9)安排保安、巡逻人员负责昼、夜间安保、巡逻工作。每晚有安保人员负责清园及夜间巡逻,确保闭园后,园内没有游客滞留过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不发生责任事故和案件。负责夜间园内建筑设施及陈设的安全保护,要防范设施陈列品等不被损坏或失窃,一旦发现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在分清责任人的情况下给予经济赔偿。(10)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6.夜间安保人员管理标准要求(1)夜间安保巡逻人员应服从公园管理处安排,负责当日下班后到次日上班前的安全保卫工作。(2)夜间巡逻人员须在公园闭园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到游客只出不进,闭园后进行清园工作。(3)清园工作需认真细致,对主要道路、景点、灌木丛、建筑死角进行检查,并对各活动场地包括门窗、电器和防火设备进行检查。(4)夜间巡逻做到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经常性对主要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尽力解决,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5)夜间值班期间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不得饮酒、不得睡觉、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园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6)认真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发现滞留游客或偷越入园者,应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领导、派出所,并积极采取措施。(7)安保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组长请假并落实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岗,并按考勤制度执行。(8)爱护值班用具,值班前对值班器具(巡逻仪、电筒等)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9)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七)工程维修人员配置及工作范围(适用于一、二标段)1.维修范围负责整个公园范围内水、电、工程的各项管理、养护、报修工作。2.人员配置一、二标段各配置工程维修人员一人,要求年龄50周岁(包含)以下,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3.维修工作人员职责(1)负责水、电、工程的各项管理、养护、报修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2)熟悉管理范围内各种设备性能、运行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保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3)负责巡查公园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所辖区域水、电、门窗、家具、椅子、垃圾桶等的零维修工作。(5)做好本岗位各类记录表单的填写和整理。(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项目预算各标段采购预算包括合同期内管理区域的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全部物业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管理内容所用工具及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秩序维护和保洁易耗品、各种税费、人工、维护、餐费、加班费、社保、保险;消防、监控安防、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管理、巡查、维护保养费和年检维保费;清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期内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或单个公园单项维修材料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含)的维修和应急费用(即:满足其一就由中标方承担);一次性开办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标段合同总报价中除包含以上内容外,还包含:①由镇国资公司——苏州市联胜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的部分公园内公共水电等能耗费用(如照明设施的电费、公共水费、消防设施、设备用电、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用电、路灯、泛光照明等所有项目所涉及的公共用水用电);②玉带桥西侧公厕水表费用。二标段合同总报价中除包含以上内容外,还包含由镇国资公司——苏州市联胜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的部分公园内公共水电等能耗费用(如照明设施的电费、公共水费、消防设施、设备用电、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用电、路灯、泛光照明等所有项目所涉及的公共用水用电)。4.项目费用结算办法一标段中熙馀草堂及评弹公园室内年度物业管理费固定为14万元及23.7万元,其余各公园以招标面积的年度费用测算单价,按照实际接管面积和接管时间结算管理费用,即月管理费用=(中标价-熙馀草堂年度管理费用14万元-评弹公园室内年度管理费用)÷除熙馀草堂及评弹公园室内外的招标面积÷12×当月实际接管面积。实际接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同一标段内的公园接管时间不一致的,后接管的公园与前接管的合同结束时间保持一致。二标段中标价以招标面积的年度费用测算单价,按照实际接管面积和接管时间结算管理费用,即月管理费用=中标价÷招标面积÷12×当月实际接管面积。实际接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同一标段内的公园接管时间不一致的,后接管的公园与前接管的合同结束时间保持一致。本合同期内,如合同范围内的公园改建、扩建,则新增的范围,管理标准和要求与本合同一致,新增的公园管理费按中标单价和实际新增面积结算。如合同范围内的公园因特殊原因减少管理面积,则按中标单价、实际减少面积相应扣减公园管理费。5.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6.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八、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九、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开标系统“供应商信用查询”模块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开标系统“供应商信用查询”模块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5.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5.1.政府采购合同(标段一)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项目及期限1.乙方负责的服务工作。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1.项目预算各标段采购预算包括合同期内管理区域的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全部物业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管理内容所用工具及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秩序维护和保洁易耗品、各种税费、人工、维护、餐费、加班费、社保、保险;消防、监控安防、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管理、巡查、维护保养费和年检维保费;清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期内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或单个公园单项维修材料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含)的维修和应急费用(即:满足其一就由中标方承担);一次性开办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标段合同总报价中除包含以上内容外,还包含:①由镇国资公司——苏州市联胜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的部分公园内公共水电等能耗费用(如照明设施的电费、公共水费、消防设施、设备用电、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用电、路灯、泛光照明等所有项目所涉及的公共用水用电);②玉带桥西侧公厕水表费用。2.项目费用结算办法一标段中熙馀草堂及评弹公园室内年度物业管理费固定为14万元及23.7万元,其余各公园以招标面积的年度费用测算单价,按照实际接管面积和接管时间结算管理费用,即月管理费用=(中标价-熙馀草堂年度管理费用14万元-评弹公园室内年度管理费用)÷除熙馀草堂及评弹公园室内外的招标面积÷12×当月实际接管面积。实际接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同一标段内的公园接管时间不一致的,后接管的公园与前接管的合同结束时间保持一致。本合同期内,如合同范围内的公园改建、扩建,则新增的范围,管理标准和要求与本合同一致,新增的公园管理费按中标单价和实际新增面积结算。如合同范围内的公园因特殊原因减少管理面积,则按中标单价、实际减少面积相应扣减公园管理费。四、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一标段中熙馀草堂由黄埭镇社会事业局负责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管和考核等全部职能,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根据考核付款。其余各公园由甲方每月根据《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组织考核,结合考核付款,合同服务期前两个季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上季度经考核后实际管理费用;后两个季度经考核后的实际管理费,在全部考核合格后1年内结算、付清。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式的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资料。项目考核总分为100分,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物业管理费。具体如下:当月考核得分高于95分(含)的,月实际管理服务费=月管理费用×100%。当月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月实际管理服务费=月管理费用×(当月考核得分÷95)。(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3.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责任:2.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2.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全部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人员其他证明资料。若乙方在本项目中享受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还需提供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六、其他约定1.乙方责任:1.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1.2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员工、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1.4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施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1.5公园景观照明夏季(4月-10月)不早于22:00关闭,冬季(11月一次年3月)不早于21:30关闭。1.6负责智能化监控系统、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巡查、维修,由中标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管理和年检。1.7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年检、维护、保养、登记备案工作,由中标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管理。1.8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绿化区域不被侵占、绿化保持完好。绿化养护服务要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编号为CJJ/T287-2018)一级养护等级标准,如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对应标准执行。对于施工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负责监督检查和对接施工养护单位,督促按上述要求做好绿化养护工作。1.9加强对项目设施设备的巡查、管理,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尚在质保期内的设施设备,负责监督检查和对接施工质保单位,督促做好因质量缺陷造成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大中修项目提出维修或更新建议和方案。1.10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一些突击工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1.11合同服务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出现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缺失、被盗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第三方协调处理。1.12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含溺水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在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应购买公园物业服务专项保险,用于赔付各类公园游客伤、亡造成的经济纠纷。1.1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1.15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1.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办公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全部档案资料。1.17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乙方损失,乙方需无条件配合退出全部或部分公园的物业管理:1.17.1因整体或部分项目建设、改造或者运营管理的需要;1.17.2乙方不能保质保量的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管理效果或公园建设的;1.17.3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任何1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累计3个月考核得分均低于80分的;1.17.4在城镇人居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检查测评中,被镇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曝光或者列入“黑榜”“灰榜”等类似情形累计3次及以上的;1.17.5因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缺失、被盗3次及以上的;1.17.6因管理不善,出现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事故的;1.17.7因管理原因导致重大失误、舆情或风险事件(事故)的;1.17.8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聘用服务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加班费、福利待遇等,由此造成员工上访、罢工等情形2次及以上的。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八、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九、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二、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十四、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审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五、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合同签定地:5.2.政府采购合同(标段二)项目名称: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编号:SZJC2024-XC-G-002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项目及期限2.1乙方负责的服务工作。2.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3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3.1项目预算各标段采购预算包括合同期内管理区域的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全部物业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管理内容所用工具及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秩序维护和保洁易耗品、各种税费、人工、维护、餐费、加班费、社保、保险;消防、监控安防、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管理、巡查、维护保养费和年检维保费;清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期内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或单个公园单项维修材料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含)的维修和应急费用(即:满足其一就由中标方承担);一次性开办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二标段合同总报价中除包含以上内容外,还包含由镇国资公司——苏州市联胜置业有限公司代缴的部分公园内公共水电等能耗费用(如照明设施的电费、公共水费、消防设施、设备用电、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用电、路灯、泛光照明等所有项目所涉及的公共用水用电)。3.2项目费用结算办法二标段中标价以招标面积的年度费用测算单价,按照实际接管面积和接管时间结算管理费用,即月管理费用=中标价÷招标面积÷12×当月实际接管面积。实际接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同一标段内的公园接管时间不一致的,后接管的公园与前接管的合同结束时间保持一致。本合同期内,如合同范围内的公园改建、扩建,则新增的范围,管理标准和要求与本合同一致,新增的公园管理费按中标单价和实际新增面积结算。如合同范围内的公园因特殊原因减少管理面积,则按中标单价、实际减少面积相应扣减公园管理费。四、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甲方每月根据《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组织考核,结合考核付款,合同服务期前两个季度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上季度经考核后实际管理费用;后两个季度经考核后的实际管理费,在全部考核合格后1年内结算、付清。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式的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资料。项目考核总分为100分,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物业管理费。具体如下:当月考核得分高于95分(含)的,月实际管理服务费=月管理费用×100%。当月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月实际管理服务费=月管理费用×(当月考核得分÷95)。(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3.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责任:2.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2.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全部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人员其他证明资料。若乙方在本项目中享受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还需提供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六、其他约定1.乙方责任:1.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1.2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员工、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1.4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施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1.5公园景观照明夏季(4月-10月)不早于22:00关闭,冬季(11月一次年3月)不早于21:30关闭。1.6负责智能化监控系统、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巡查、维修,由中标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管理和年检。1.7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年检、维护、保养、登记备案工作,由中标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管理。1.8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绿化区域不被侵占、绿化保持完好。绿化养护服务要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编号为CJJ/T287-2018)一级养护等级标准,如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对应标准执行。对于施工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负责监督检查和对接施工养护单位,督促按上述要求做好绿化养护工作。1.9加强对项目设施设备的巡查、管理,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尚在质保期内的设施设备,负责监督检查和对接施工质保单位,督促做好因质量缺陷造成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大中修项目提出维修或更新建议和方案。1.10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一些突击工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1.11合同服务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出现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缺失、被盗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第三方协调处理。1.12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含溺水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在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应购买公园物业服务专项保险,用于赔付各类公园游客伤、亡造成的经济纠纷。1.1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1.15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1.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办公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全部档案资料。1.17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乙方损失,乙方需无条件配合退出全部或部分公园的物业管理:1.17.1因整体或部分项目建设、改造或者运营管理的需要;1.17.2乙方不能保质保量的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管理效果或公园建设的;1.17.3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任何1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累计3个月考核得分均低于80分的;1.17.4在城镇人居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检查测评中,被镇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曝光或者列入“黑榜”“灰榜”等类似情形累计3次及以上的;1.17.5因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缺失、被盗3次及以上的;1.17.6因管理不善,出现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事故的;1.17.7因管理原因导致重大失误、舆情或风险事件(事故)的;1.17.8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聘用服务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加班费、福利待遇等,由此造成员工上访、罢工等情形2次及以上的。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八、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九、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二、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十四、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审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五、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合同签定地:6.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原则: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二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响应,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标段自然顺序(即标段号顺序)进行评定,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已中标前期标段的投标单位将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程序。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4.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以下评分适用于标段一和标段二。(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方案(48分)1.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方案(6分)方案内容包括:方案项目特点与需求分析,项目运作设想,拟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服务理念,项目组织管理组织结构图,管理处机构设置,项目内部管理机制,整体运作流程与计划。提出的总体设想,符合项目要求,具有详细内容,有效扎实,服务管理清晰的得6分;提出的总体设想,基本有效,服务管理基本清晰的得4分;提出的总体设想,内容不全面仅涉及,无可行性,服务管理不清晰的得2分;提出的总体设想,内容不全面,无可行性,服务管理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保洁管理方案(6分)保洁管理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职责清晰得6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较为清晰得4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清晰度一般得2分;制度较差,可实施性较差,职责清晰度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保安管理方案(6分)保安管理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职责清晰得6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较为清晰得4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清晰度一般得2分;制度较差,可实施性较差,职责清晰度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绿化管理方案(6分)绿化管理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职责清晰得6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较为清晰得4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清晰度一般得2分;制度较差,可实施性较差,职责清晰度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工程维修管理方案(6分)工程维修管理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职责清晰得6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较为清晰得4分;制度较完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职责清晰度一般得2分;制度较差,可实施性较差,职责清晰度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6分)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详细、可行性强得6分;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4分;方案详细度、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7.进退场交接方案(6分)进退场交接方案详细、可行性强得6分;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4分;方案详细度、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8.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及支持方案(6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及支持方案详细、可行性强得6分;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4分;方案详细度、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三)投入本项目人员实力比较(16分)1.项目经理(3分)(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2)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得1分;(3)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2.保安队长(3)(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得1分;(3)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3.保安、巡逻人员(8分)(1)具有四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2)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4.保洁主管(2分)(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2)具有有效期内救护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注:以上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情况(1)-(4)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人员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四)投标单位体系认证证书(3分)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五)类似项目业绩(3分)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类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2.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7.物业考核评分标准黄埭镇公园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及要求分值评分原则得分内部管理1基本要求①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资料台帐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到位。②严格遵守管理处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③工作时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④各类人员配备满足业主的在岗最低人数要求。⑤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⑥工作时不擅离岗位,不私自外出。⑦上班时不饮酒。⑧工作时严禁串岗、聚众闲谈、做私活。3一处不符合扣1分内部管理2相关职责①做好上岗离岗人员的登记工作,严格履行岗位交接手续。②生产工具按规定摆放在指定的场所,摆放整齐。③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非开放区域及闭园后进入园内。④爱护公共财物。⑤节假日、庆典或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及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作业质量。5一处不符合扣1分内部管理3服务态度①认真、热情。②礼貌待客,不与游客发生争吵。③文明作业、无游客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有效投诉。3一处不符合扣1分环境卫生1室外卫生(包括地面、道路、停车场、办公区等)①无垃圾杂物、污迹、烟蒂及口香糖残渣等。②地面干净整洁,无积压的尘垢。③花坛和绿地内无纸屑等杂物。④铺地缝隙内无杂草等物。⑤冬季桥面和道路无浓霜和结冰区域;及时清理主线道路、桥梁、健身步道的积雪、积水。10一处不符合扣0.5分环境卫生2室内卫生(包括茶水间、办公区、会议室等)①地面整洁。②物品摆放规范、整齐。③门、窗和栏杆洁净、无蛛网、无乱涂乱画乱张贴。④各种设施及附件无积灰。⑤按园林管理的要求做好绿地的保洁工作。6一处不符合扣1分环境卫生3园内设施(包括标志牌、指示牌、灯具等)①无污物、污迹和粘贴物。②无蛛网、灰尘。③无乱涂乱划,无斑驳。④座椅、凳面无露水。⑤无职责范围内损坏现象。6一处不符合扣1分环境卫生4垃圾桶、果壳箱①有相应的分类标识(两类以上)。②按规定地点正确摆放。③垃圾日产日清,无过夜垃圾。④无脏污、破损现象。5一处不符合扣1分环境卫生5公共卫生间①公共厕所设施完好、无损坏。②有禁烟标识,室内无烟头③保洁及时,无垃圾、脏污等。④无明显异味。⑤地面整洁、干燥,墙体、隔栏整洁,无乱涂乱画。⑥小便池内无烟头、纸屑,大便纸篓内便纸每日清理。⑦做好定期消杀。5一处不符合扣1分安保管理1基本要求①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②认真履行按规定时间开园闭园。③在公园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保卫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处置。④巡查记录齐全。6一处不符合扣1分安保管理2工作职责①夜值人员严格秩序通宵值班制度,严禁值班时间睡觉。闭园前15分钟进入园内巡查清园,防止游客滞留园内。②按规定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③维持公园管理区域内市民休闲活动秩序。④保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各种物品、人员的安全,无被盗、破坏现象发生。⑤管理好车辆行驶及秩序,禁止乱停乱放。⑥熟练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⑦无流动摊贩。15一处不符合扣1分安保管理3劝阻以下不良行为①随地吐痰、大小便和丢弃瓜皮果壳杂物。②躺卧、酗酒和抽烟。③扰乱公共秩序,大声喧哗。④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⑤破坏公物、攀爬、不文明养宠、开垦种菜等其他不文明行为。6一处不符合扣1分安保管理4制止以下违反公园规定的行为①携带宠物入园不牵绳。②故意采摘花果、破坏绿化的行为。③其他企图破坏的行为。5一处不符合扣1分维修服务1①执证上岗,技术过硬,确保维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类维修工作及时到位,无工作延误或者产生严重失误。②公共部位和办公区域线路、电灯、插座、各类控制开关等要保证正常运转,及时修复损坏,排除安全隐患。③配电房无杂物堆放,管理区域无乱张贴、无乱停车辆,面板整洁,无缺损。④配电设备电表等无灰尘、蛛网等,设备箱内无灰尘、杂物。⑤水管、水箱保持畅通,供水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雨污、水井按计划养护,管道保持通畅,井盖无缺损。⑥管理区域内灯光、照明运行正常,无残缺损坏或不亮。⑦按照业主要求开启关闭各类灯光照明机电运行时间。⑧机电水等设施、设备巡查,每日记录健全完善。⑨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及时抢修损坏设施设备。10一处不符合扣1分绿化养护管理1①树木养护良好,无死株、缺株、倾斜、倒伏现象。②绿地草坪养护良好,无枯死、泥土裸露、杂草丛生现象。③护树设施完好,无破损、缺失。④对绿化树木及草坪适期浇灌、排水,绿地内无积水,坑洼及时填平。⑤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对绿化及时进行抢险。15一处不符合扣1分考核人员:物业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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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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