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健身服务废标公告(浙江省公安厅2024)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七、 预算总金额:630840元
八、 废标理由:符合条件资格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丹妮
联系电话:0571-87286661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86653
传真:/
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附件信息:

3.15AM QSZB-Z(F)-A24050(GK)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定稿].docx143.1K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4]2073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2.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63.084万元4.最高限价:56.82万元5.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53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64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丹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61质疑联系人:刘璐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通过终验后无息退款。▲付款方式采取分季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每个季度的支付金额根据当季实际的服务次数结算。年度的总支付金额不超合同总价。三、服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夏令工作日12:00-14:30,18:00-21:00冬令工作日12:00-14:00,17:30-21:00法定节假日休息。(二)服务对象浙江省公安厅内部职工。(三)场馆运营需求3.1根据现有场地空间资源,适配并派驻专业服务运营团队,包括但不限于1名店长(项目对接人)、2名驻场教练及多名团课教练。3.2负责场地日常运营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健身专业指导、健身课程教学、设施设备巡检、设施设备报修以及职工健康管理服务。3.3负责场地运动人员的安全,做好安全提醒、张贴安全标识,制定风险预案等工作并为场地购买100万元保额的公众责任保险。3.4除常规日常运营外,支持本项目的服务创新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节假日创新主题活动、特殊节日活动保障等。(四)驻场教练指导服务要求4.1提供驻场教练服务,驻场教练数量需满足健身房日常运营及管理服务;驻场教练的人员配置中至少需1名女教练,且保证两名教练为长期固定服务,以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4.2驻场教练需积极主动询问职工的健身需求,能够正确指引职工健身。4.3服务日,中午安排2名教练同时巡场,晚上安排1名教练巡场。4.4驻场教练需持有专业健身教练资格认证证书,急救证书。4.5驻场教练具体职责:4.5.1巡场:驻场教练负责健身中心运动人员的安全,器械的使用,指导正确动作、穿着,避免运动人员受伤及意外事故的发生。4.5.2健身中心设施设备检查(1)椭圆机的正常使用和稳定性。(2)跑步机的正常使用和紧急暂停的完好。(3)羽毛器、气排球场地的正常使用。(4)固定器械的完好以及配重块调整至较轻重量。(5)操房瑜伽垫摆放整齐。(6)自由器械区器械的完好以及杠铃片的放置。(7)饮水机的正常使用。(8)空调的正常使用。(9)场馆灯光是否正常。(10)电视机保持开启状态。(11)音响正常使用。4.5.3健身中心卫生检查(1)跑步机、椭圆机上有杂物及时安排保洁清理,场馆地面保持整洁无异物。(2)饮水机旁垃圾桶、废水桶及时安排保洁清理。(3)场馆镜面脏污及时安排保洁清理。(4)自由器械区整洁程度。(5)休息区桌面整洁,水杯放置处的摆放。(6)饮水机及时协调换水。4.5.4日常器械维护:驻场教练负责器械的归位,对受损器械及时上报维修并张贴提示提醒运动人员停止使用,以及在运动人员运动中提醒注意爱护器械。4.5.5有氧训练区(1)有氧器械区除运动鞋外一切穿便鞋人员禁止在跑步机、椭圆机上运动。(2)留意初次使用有氧器械的职工并上前辅导操作使用。(3)友情提示起始跑步速度过快的人员进行简单热身防止训练伤。(4)注意职工在上下跑步机过程中跑步机履带是否已停止运行。(5)职工在跑步过程中有任何影响正常运动的危险动作,请教练及时有效制止。(6)友情提示运动时间过长的职工注意休息和补充水分。(7)随时观察职工在跑步过程中异常表现并上前建议休息。(8)教练在监督指导时要认真负责讲明器械使用原则。4.5.6固定器械区(1)固定器械区严禁用器械压腿和靠着器械做伸展动作。(2)轻拿轻放配重会防止职工拉伤。(3)对不熟悉器械使用的职工进行指导询问。(4)贴心指导职工正规动作和肌肉发力。(5)提示职工在动作过后尽量不要在器械上休息。(6)教练在监督指导时要认真负责讲明器械使用原则。4.5.7自由器械区(1)自由器械区尽量避免零基础会员使用。(2)禁止职工穿影响身体运动幅度的服装锻炼。(3)留意观察职工训练,保证不会造成运动损伤。(4)器械高低的设置以及器械自身保护的设置是否到位。(5)在职工训练时禁止一旁有人嬉笑打闹。(6)教练在监督指导时要认真负责讲明器械使用原则。4.5.8监督:驻场教练同时负责健身中心的环境检查、操课课程质量,教练签到,运动人员操课签到。4.5.9操房区(1)课前提醒职工课前签到。(2)提前准备上课使用器械并摆放整齐。(3)提示职工上课基本注意事项。(4)操课教练统计上课人数。(五)团操课服务要求5.1按月排定健身团课表,提供团操课程服务,每节课时间为50-60分钟,课程数量以每月实际数量统计为准。5.2根据职工需求及上课人数,及时调整课程课表,对课程设置进行优化及更新。5.2团课老师应当具备团课执教资格。(六)器械维护与保养6.1每日对器械进行检测,确保器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6.2在日常使用中,若发现器械异常,应暂停使用张贴提示并上报项目对接人通知供应商上门检测维修。6.3定期对器械进行擦拭消毒,保证器械的清洁卫生。6.4协助供应商每年两次对器械进行专业检测、调试、保养,供应商定期保养服务。6.5定期保养服务包括:设备之清洁检查、性能测试以及必要之机械或电器调整,使设备保持最佳使用状况。6.6督促每次保养中,若有故障需排除或需更换零件,厂家应尽快派人员现场维修,并确保配件为原装配件。6.7器械保养维护结束后,对保养维护各项检测指标结果进行确认。(七)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要求7.1投标组织应具备运营健身房的经验。7.2须有经验丰富的项目支持性团队和严密的内部督导体系。7.3驻场教练应具备健身教练资格证及急救证书7.4项目执行团队的组成人员中,项目执行人员不少于3人。(八)服务期限8.1服务期限为:2024年全年。(九)课程服务验收标准9.1驻场服务(1)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2:00-14:00、17:30-21:00(夏令12:30-14:30、18:00-21: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中午安排2名教练同时巡场,晚上安排1名教练巡场。(2)验收标准:驻场教练需在到场和离场时手动签到和签退,记录具体驻场时间。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检查监督,并根据签到表实际情况向甲方提报结算。时间签到时间签退时间驻场教练签字备注月 日午高峰月 日午高峰月 日晚高峰9.2团课服务(1)服务要求:按月排定团课表,提供团操课程服务,每节课时间为50-60分钟。(2)验收标准:团课教练需在到场和离场时手动签到和签退,记录具体课程时间。(3)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检查监督,并根据签到表实际情况向甲方提报结算。时间课程名称人数签到时间签退时间团课教练签字备注月 日采购需求如下:项目数量单位备注说明店长及管理费1人/月负责运营、接待服务,安排团课内容驻场教练指导7.5小时/天中午2个教练各2小时,晚上1个教练3.5小时,每天合计7.5小时,每周一至周五,月度按22天计算,最终按实结算。保险1份/年场地责任险,针对在场地内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保额300万元)医药箱和备用药品1套/月医药箱和药品需满足日常基础运营,并确保在质保期内使用,持续增补运营物料1套/月含日常运营和每月一次主题活动费用,按实结算团课服务16节/月按每周4节,按实结算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100以下1.2(五)投标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保证工作品质,直接雇佣的员工或团队易于管理和监督。分包给外部团队可能会增加监督难度和质量风险。(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十)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丹妮)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十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十四)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十六)其他▲不同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出现文档属性中作者名雷同的,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合理的澄清或合理的说明,按废标处理。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公安厅;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100以下1.25.投标保证金(元):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保证工作品质,直接雇佣的员工或团队易于管理和监督。分包给外部团队可能会增加监督难度和质量风险。(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科技创新(不适用)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丹妮)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d.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报价具有选择性;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一)开标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1@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六)排序与推荐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中标与合同(一)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分(20)投标报价2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商务分(2)业绩2【客观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技术分(78)技术响应程度24【客观分】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负偏离12项及以上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组织方案5【主观分】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的适用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技术方案5【主观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方案详实、完整,科学、严密,具体、合理,可操作性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技术方案5【主观分】工作人员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方案的成熟性、稳定性、安全性及完备、详尽、清楚、业务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技术方案5【主观分】急救管理方案技术方案的成熟性、稳定性、安全性及完备、详尽、清楚、业务需求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技术方案5【主观分】场地运营能力技术方案的成熟性、稳定性、安全性及完备、详尽、清楚、业务需求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技术方案5【主观分】教练端等运营与调配支持技术方案的成熟性、稳定性、安全性及完备、详尽、清楚、业务需求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团操课程方案的丰富度、合理性、可行性及完备、详尽、清楚、业务需求符合程度(评分范围5、4、3、2、1、0),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分】职工活动方案的丰富度、合理性、可行性及完备、详尽、清楚、业务需求符合程度(评分范围5、4、3、2、1、0),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项目人员5【主观分】项目负责人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丰富程度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说明: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人员5【主观分】团队架构、团队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团队架构合理、团队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分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合理化建议4【主观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4、3、2、1、0)。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采购计划书:[2024]2073号甲方(需方):浙江省公安厅乙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公安厅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为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序号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总计(小写):合同总价(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货物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第二条: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通过终验后无息退款。付款方式:采取分季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每个季度的支付金额根据当季实际的服务次数结算。年度的总支付金额不超合同总价。第三条: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夏令工作日12:00-14:30,18:00-21:00;冬令工作日12:00-14:00,17:30-21:00;法定节假日休息。服务对象:浙江省公安厅内部职工第四条:运营标准1.根据现有场地空间资源,适配并派驻专业服务运营团队,包括但不限于1名店长(项目对接人)、2名驻场教练及多名团课教练。2.负责场地日常运营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健身专业指导、健身课程教学、设施设备巡检、设施设备报修以及职工健康管理服务。3.负责场地运动人员的安全,做好安全提醒、张贴安全标识,制定风险预案等工作并为场地购买100万元保额的公众责任保险。4.除常规日常运营外,支持本项目的服务创新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节假日创新主题活动、特殊节日活动保障等;第五条:驻场教练指导服务要求、团操课服务要求、器械维护与保养1.提供驻场教练服务,驻场教练数量需满足健身房日常运营及管理服务;驻场教练的人员配置中至少需1名女教练,且保证两名教练为长期固定服务,以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2.驻场教练需积极主动询问职工的健身需求,能够正确指引职工健身。3.服务日,中午安排2名教练同时巡场,晚上安排1名教练巡场。4.驻场教练需持有专业健身教练资格认证证书,急救证书。5.驻场教练具体职责:5.1巡场:驻场教练负责健身中心运动人员的安全,器械的使用,指导正确动作、穿着,避免运动人员受伤及意外事故的发生。5.2健身中心设施设备检查(1)椭圆机的正常使用和稳定性。(2)跑步机的正常使用和紧急暂停的完好。(3)羽毛器、气排球场地的正常使用。(4)固定器械的完好以及配重块调整至较轻重量。(5)操房瑜伽垫摆放整齐。(6)自由器械区器械的完好以及杠铃片的放置。(7)饮水机的正常使用。(8)空调的正常使用。(9)场馆灯光是否正常。(10)电视机保持开启状态。(11)音响正常使用。5.3健身中心卫生检查(1)跑步机、椭圆机上有杂物及时安排保洁清理,场馆地面保持整洁无异物。(2)饮水机旁垃圾桶、废水桶及时安排保洁清理。(3)场馆镜面脏污及时安排保洁清理。(4)自由器械区整洁程度。(5)休息区桌面整洁,水杯放置处的摆放。(6)饮水机及时协调换水。5.4日常器械维护:驻场教练负责器械的归位,对受损器械及时上报维修并张贴提示提醒运动人员停止使用,以及在运动人员运动中提醒注意爱护器械。5.5有氧训练区(1)有氧器械区除运动鞋外一切穿便鞋人员禁止在跑步机、椭圆机上运动。(2)留意初次使用有氧器械的职工并上前辅导操作使用。(3)友情提示起始跑步速度过快的人员进行简单热身防止训练伤。(4)注意职工在上下跑步机过程中跑步机履带是否已停止运行。(5)职工在跑步过程中有任何影响正常运动的危险动作,请教练及时有效制止。(6)友情提示运动时间过长的职工注意休息和补充水分。(7)随时观察职工在跑步过程中异常表现并上前建议休息。(8)教练在监督指导时要认真负责讲明器械使用原则。5.6固定器械区(1)固定器械区严禁用器械压腿和靠着器械做伸展动作。(2)轻拿轻放配重会防止职工拉伤。(3)对不熟悉器械使用的职工进行指导询问。(4)贴心指导职工正规动作和肌肉发力。(5)提示职工在动作过后尽量不要在器械上休息。(6)教练在监督指导时要认真负责讲明器械使用原则。5.7自由器械区(1)自由器械区尽量避免零基础会员使用。(2)禁止职工穿影响身体运动幅度的服装锻炼。(3)留意观察职工训练,保证不会造成运动损伤。(4)器械高低的设置以及器械自身保护的设置是否到位。(5)在职工训练时禁止一旁有人嬉笑打闹。(6)教练在监督指导时要认真负责讲明器械使用原则。5.8监督:驻场教练同时负责健身中心的环境检查、操课课程质量,教练签到,运动人员操课签到。5.9操房区(1)课前提醒职工课前签到。(2)提前准备上课使用器械并摆放整齐。(3)提示职工上课基本注意事项。(4)操课教练统计上课人数。6.器械维护与保养:6.1每日对器械进行检测,确保器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6.2在日常使用中,若发现器械异常,应暂停使用张贴提示并上报项目对接人通知供应商上门检测维修。6.3定期对器械进行擦拭消毒,保证器械的清洁卫生。6.4协助供应商每年两次对器械进行专业检测、调试、保养,供应商定期保养服务。6.5定期保养服务包括:设备之清洁检查、性能测试以及必要之机械或电器调整,使设备保持最佳使用状况。6.6督促每次保养中,若有故障需排除或需更换零件,厂家应尽快派人员现场维修,并确保配件为原装配件。6.7器械保养维护结束后,对保养维护各项检测指标结果进行确认。7.团操课服务要求7.1按月排定健身团课表,提供团操课程服务,每节课时间为50-60分钟,课程数量以每月实际数量统计为准。7.2根据职工需求及上课人数,及时调整课程课表,对课程设置进行优化及更新。7.2团课老师应当具备团课执教资格第六条: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要求、服务期限1.投标组织应具备运营健身房的经验。2.须有经验丰富的项目支持性团队和严密的内部督导体系。3.驻场教练应具备健身教练资格证及急救证书。4.项目执行团队的组成人员中,项目执行人员不少于3人。5.服务期限为:2024年全年。第七条:验收标准1.验收由甲方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乙方提供的服务要求、经甲方认可的合同的有效检验文件;2.3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合同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乙方应派员在所供服务到甲方处时进行服务验收。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2:00-14:00、17:30-21:00(夏令12:30-14:30、18:00-21: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中午安排2名教练同时巡场,晚上安排1名教练巡场。4.2验收标准:驻场教练需在到场和离场时手动签到和签退,记录具体驻场时间。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检查监督,并根据签到表实际情况向甲方提报结算。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5%的滞纳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0.5%的滞纳金。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澄清、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需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电话:0571-87666119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材料。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4)采购需求偏离表(6)技术方案:组织方案技术方案项目人员合理化建议(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1)开标一览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自评依据页码商务分技术分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本项目仅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4)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方案组织方案技术方案项目人员合理化建议(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警体馆健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050(GK)序号名称具体服务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店长及管理费1人/月2驻场教练指导7.5小时/天3保险1份/年4医药箱和备用药品1套/月5运营物料1套/月6团课服务16节/月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2: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身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