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废标公告(大理市公安局2024)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大理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大理州
公告时间
2024-04-1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常贵美
项目联系电话
15288157645、13108728489
采购单位
大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理市下关街道苍山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2-2110612
代理机构名称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88157645、13108728489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DLZC2024-G3-00127-DLTP-0015
采购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2:标项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理市公安局
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苍山路66号
联系方式:0872-2110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联系方式:15288157645、13108728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常贵美
电 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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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定稿)招标文件——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doc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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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废标公告——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doc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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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扫描件)招标文件——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pdf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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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普招标NI 项目编号:TPDL-2024-C040-B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采购人:大理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注意事项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检测出即有相同的芯片代号、硬盘、网卡等信息则由相关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目录注意事项1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五、开标与评标16六、中标结果17七、其他事项18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6格式:封面2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8格式1:开标一览表29格式2:投标函30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2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格式5:投标人信息表34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5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36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7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38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9格式9:场地情况40格式10:考场功能分区41格式11:考场运行管理制度42格式12:场地平面图43格式13:采购需求分析44格式14:项目组人员配置45格式15:培训及服务方案46格式16:考场建设方案47格式17:投入的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48格式18:类似业绩49格式19:合同履约承诺书50格式20:企业优惠政策51格式21:企业相关资料56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57第六章资格审查60第七章评标方法61第一章招标公告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PDL-2024-C0402.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项目最高限价: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包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年)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A凤仪、满江(含经开区)片区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15.001项本项目分两个包,完成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服务期限三年。B古城片区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15.001项本项目分两个包,完成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服务期限三年。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单位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500.00元/包(大写:每包壹仟伍佰元整)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其他:7.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7.2.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7.2.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7.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7.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7.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7.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7.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理市公安局地址:大理市苍山路66号联系方式:0872-2110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联系方式: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常贵美、李作兴电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大理市公安局地址:大理市苍山路66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872-21106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项目编号:TPDL-2024-C040-B2招标范围及采购预算价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2、采购预算价: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按实际发生人数据实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考场建设期、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考场建设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考场建设,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4)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5)传真投标;(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13)提供虚假的资料;(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元/包(大写:每包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茫涌支行开户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53050171606900000305联系电话:0872-2196671*注: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凭证的摘要(或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11投标文件份数网上上传电子文件即可1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4月18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合同签订方式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方式:另行约定。付款方式:另行约定。16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中标服务费:中标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优惠计算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7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另行约定;2.履约保证金金额:另行约定。18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19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服务类型服务类型计价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计价金额费率费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0.7万元0.7万元50—100万元(含)1.5%1.5%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5亿元(含)0.05%0.05%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0.035%0.035%10亿元以上0.008%0.008%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所列内容。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6.质疑6.1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质疑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质疑部门:详见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审办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要求。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须就“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内容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整体服务费、考场建设、设备设施、考试服务人员、网络使用、税收、人员工资、管理费、培训费、完成服务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单位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单位提交的电子标书谈判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8.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18.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办理退还手续;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复印件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投标人;(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投标单位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单位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22.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3)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5)开标会议结束。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2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3.评标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2评标原则及方法23.2.1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23.2.2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23.2.3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23.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投标单位进行推荐排序三名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并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为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3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8.中标服务费28.1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29.招标文件编制依据29.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0.验收30.1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单位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一、土地及场地道路要求1.中标人应拥有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合法土地使用许可手续,且无其他权利瑕疵。2.考场用地应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3.土地属于租赁的,从中标之日起,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二、考场建设及设施要求1.考场建设应满足开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需求,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可用考试机数量不少于10台。2.应提供全套考试监控设备、考试设备和公安边界数据交换系统。考试场地、考试设施、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等行业标准。公安边界数据交换系统符合***公信通(2007)第191号文要求。3.考场应当设立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警示教育区、监控室等功能区,并具有安防设备、人员和设备保险等必备条件。4.考场应配备满足考试需求的考试车辆:D类考试车3辆、E类考试车2辆、F类考试车1辆。5.考场应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保障,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6.考场应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7.建设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的,应配套建设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8.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保障考试车辆、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具备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重点工作要求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人员和设备服务,在规定时间对考场、考试系统、专用考试车及相关设备进行升级和调整,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9.考场应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并具备相应的配套服务功能,考场服务应符合政务管理工作要求。10.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配备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的发电机房、工作人员食堂、休息区等相关设施。三、考试系统及业务监管要求1.考试系统应使用质量稳定、信誉可靠的产品。产品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具有生产、销售资格,并经***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要求。2.设备供应厂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出现事故或故障,6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排除故障。3.应当使用检测合格的考试系统,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4.考场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设备应配套考试系统同步建设,符合***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要求。5.理论考试系统和设备接入公安信息通信网时,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其使用管理需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实施。6.场地和道路考试系统接入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专用网络,有线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且需保证网络电路冗余,网络电路至少两条,分别由不同的运营商承建。7.使用B/S架构且多个考场仅部署一套考试系统集中管理的,应当于2023年完成图片存储分布式文件系统的改造。8.考试系统应符合且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3-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4-2022》的标准,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具备完善的备份功能,出现系统损坏、数据丢失等情况,应当在2小时内完成恢复工作。9.考试系统要提供的资料应包括:(1)软件安装介质。(2)用户手册。(3)安装手册。(4)系统设计文档。(5)系统测试文档。(6)其他必备的文件资料。四、其他要求1.考场的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应符合《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2.考场交付使用时,除相关人员外,中标方须提供所有办公设备和考试设备。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审批手续的,由中标投标人自行审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签订考场租用合同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两次组织使用检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场使用资格,依法解除政府采购服务合同。4.中标人提供的考试系统和考场服务的产品应无质量问题,若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5.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提供服务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须在1个月内完成考场的建设,验收通过后交付采购人使用。7.本项目投标人有科目二场地验收合格批复的可以配备科目一考场:投标人有科目三验收合格批复的必须配备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注:以上科目一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考试机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须满足理论考试的要求)8.理论考试机配置要求:理论考试机采用无盘工作站,应符合且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2-2022》的标准,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五、人员要求考场安全员拟派不低于2人,考试费收费员不低于1人,验证人员不低于1人,科目三档案室(成绩单打印、字)不低于2人,保洁人员不低于1人、保安人员不低于1人,技术人员1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验收及验收标准: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5.付款:1、。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投标人执份。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4.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封面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投标文件项目编号:TPDL-2024-C040-B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科目二考场服务投标单价(人民币:元/人)大写:小写:科目三考场服务投标单价(人民币:元/人)大写:小写:考场建设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考场建设,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其他说明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科目二考场服务投标单价(人民币:元/人)大写:小写:科目三考场服务投标单价(人民币:元/人)大写:小写:考场建设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考场建设,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其他说明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投标报价包括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费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目录后第一页。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致:大理市公安局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科目二考场服务投标单价(元/人):大写:元整(小写:元);科目三考场服务投标单价(元/人):大写:元整(小写:元)。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8、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10、(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电话:注:1.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2.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3.法人到场开标无需授权;4.本格式需要投标人先打印,然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相应位置后再签章。格式5:投标人信息表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经营范围:公司简介: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大理市公安局本人以(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致:大理市公安局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法人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甘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9:场地情况场地情况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0:考场功能分区考场功能分区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1:考场运行管理制度考场运行管理制度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2:场地平面图场地平面图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3:采购需求分析采购需求分析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4:项目组人员配置项目组人员配置序号姓名职务从业年限工作内容概述从业经历备注1项目负责人2安全员3考试收费员4验证人员5科目三档案室6保洁人员7保安人员8技术人员..................注:后附以上人员相关证书等资料(如有)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5:培训及服务方案培训及服务方案14-1培训方案14-2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6:考场建设方案考场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考试管理制度。(2)考试场地管理制度。(3)考试车辆管理制度。(4)音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5)考试系统维护管理制度(6)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制度。(7)台账记录管理制度。(8)投诉及回访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7:投入的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投入的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等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8: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元)时间内容概述备注1234..................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后附业绩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扫描件;②投标人请如实填写该表,若有用户评价意见,请附后。格式19:合同履约承诺书合同履约承诺书致:大理市公安局若我公司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我公司对下列内容进行无条件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招标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0:企业优惠政策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中小企业不需填写此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理市公安局的(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单位应提供小微型企业服务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折扣(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人员、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所属行业。4、投标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投标单位不需填写此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监狱企业证明(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材料;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格式21:企业相关资料企业相关资料1、公司介绍、公司获奖证书、公司实力证明材料(若有);2、投标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以及投标人自身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土地及场地道路要求1.中标人应拥有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合法土地使用许可手续,且无其他权利瑕疵。2.考场用地应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3.土地属于租赁的,从中标之日起,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二、考场建设及设施要求1.考场建设应满足开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需求,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可用考试机数量不少于10台。2.应提供全套考试监控设备、考试设备和公安边界数据交换系统。考试场地、考试设施、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等行业标准。公安边界数据交换系统符合***公信通(2007)第191号文要求。3.考场应当设立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警示教育区、监控室等功能区,并具有安防设备、人员和设备保险等必备条件。4.考场应配备满足考试需求的考试车辆:D类考试车3辆、E类考试车2辆、F类考试车1辆。5.考场应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保障,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6.考场应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7.建设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的,应配套建设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8.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保障考试车辆、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具备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重点工作要求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人员和设备服务,在规定时间对考场、考试系统、专用考试车及相关设备进行升级和调整,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9.考场应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并具备相应的配套服务功能,考场服务应符合政务管理工作要求。10.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配备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的发电机房、工作人员食堂、休息区等相关设施。三、考试系统及业务监管要求1.考试系统应使用质量稳定、信誉可靠的产品。产品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具有生产、销售资格,并经***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要求。2.设备供应厂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出现事故或故障,6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排除故障。3.应当使用检测合格的考试系统,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4.考场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设备应配套考试系统同步建设,符合***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要求。5.理论考试系统和设备接入公安信息通信网时,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其使用管理需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实施。6.场地和道路考试系统接入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专用网络,有线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且需保证网络电路冗余,网络电路至少两条,分别由不同的运营商承建。7.使用B/S架构且多个考场仅部署一套考试系统集中管理的,应当于2023年完成图片存储分布式文件系统的改造。8.考试系统应符合且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3-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4-2022》的标准,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具备完善的备份功能,出现系统损坏、数据丢失等情况,应当在2小时内完成恢复工作。9.考试系统要提供的资料应包括:(1)软件安装介质。(2)用户手册。(3)安装手册。(4)系统设计文档。(5)系统测试文档。(6)其他必备的文件资料。四、其他要求1.考场的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应符合《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2.考场交付使用时,除相关人员外,中标方须提供所有办公设备和考试设备。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审批手续的,由中标投标人自行审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签订考场租用合同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两次组织使用检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场使用资格,依法解除政府采购服务合同。4.中标人提供的考试系统和考场服务的产品应无质量问题,若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5.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提供服务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须在1个月内完成考场的建设,验收通过后交付采购人使用。7.本项目投标人有科目二场地验收合格批复的可以配备科目一考场:投标人有科目三验收合格批复的必须配备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注:以上科目一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考试机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须满足理论考试的要求)8.理论考试机配置要求:理论考试机采用无盘工作站,应符合且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2-2022》的标准,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五、人员要求考场安全员拟派不低于2人,考试费收费员不低于1人,验证人员不低于1人,科目三档案室(成绩单打印、字)不低于2人,保洁人员不低于1人、保安人员不低于1人,技术人员1人。注:本项目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两个包同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包,A包的第一候选人参与下一个包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评标顺序先A包后B包。第六章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方法(一)符合性评审条款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要求编写;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符合性评审标准无效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9项规定;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电子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响应其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详细评审1.投标文件的修正1.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1.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采用的评标方法2.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投标产品中提供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优先的顺序推荐。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政府采购政策3.1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满足“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3.1.1根据财库【2022】19号文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2监狱企业3.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4.3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6强制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3.7若采购清单中存在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单位的进口产品。3.评标内容及标准(满分为100分)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估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总得分=F1+F2+…+Fn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分方法1报价部分评审10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得分在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评标基准价为进入综合评分(即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后,所有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价格为满分。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满足“附件:企业优惠政策”所列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3、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者监狱企业生产的,(评标总价优惠率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6、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 ■ 不适用 适用2场地情况101、投标人在项目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得6分,不提供得0分。注:(1)若场地为自有,提供考场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证复印件(或相关产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若场地为租赁,提供考场租赁协议(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和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证复印件(或相关产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若场地为自有+租赁,提供考场租赁协议(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和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证复印件(或相关产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考场使用面积≥5亩得4分,3亩≤考场使用面积<5亩得2分,其余不得分。3考场功能分区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考场平面图进行评审,图纸上每设立一个功能分区得2分,最多得12分。注:(1)采购人要求的功能区为: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警示教育区、监控室等功能区。(2)未提供考场平面图(或平面图粗制滥造不合理)的不得分。4考场运行管理制度16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下管理制度的得2分,最多得16分,共计8项。(1)考试管理制度。(2)考试场地管理制度。(3)考试车辆管理制度。(4)音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5)考试系统维护管理制度(6)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制度。(7)台账记录管理制度。(8)投诉及回访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注:要求每提供的每一项管理制度详细具体,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若提供的管理制度粗制滥造不合理则不得分。5场地平面图6投标人对考场绘制了平面图,且平面图体现各功能性场所及服务性场所的设置情况,考试车辆运行路线图及考试路线图清楚,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未提供场地平面图或者提供的场地平面图有缺漏不合理的则不得分。6采购需求分析3①投标人对采购需求进行分析和描述,且分析到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得3分;②内容宽泛,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但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欠缺的,扣1分;③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扣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7项目组人员配置6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岗位分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拟派本项目人员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及岗位分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拟派人员则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加2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8培训及服务方案71、培训方案①投标人对人员培训及人员管理制定了详细的方案,且制定的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5分;②内容宽泛,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但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欠缺的,扣1分;③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扣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方案①投标人提供了服务方案,并且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作出承诺,并且提供了保障措施的得3.5分,否则不得分;②内容宽泛,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但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欠缺的,扣1分;③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扣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9考场建设方案10第一档(10分):考场位置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考场建设方案内容描述完整且详细,明确了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内容详实可操作,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第二档(7分):考场位置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性相对一般,考场建设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合理,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第三档(4分):考场地理位置远,交通便利性差,考场建设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的阐述。第四档(1分):考场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便利性较差,考场建设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没有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等方面的阐述;第五档(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0投入的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10第一档(10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详尽、合理,优于招标文件需求,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二档(7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三档(4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内容不够详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一般;第四档(1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较差,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第五档(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1履约服务能力评审10提供1项类似案例的得5分,提供2项及以上的得满分10分。评审说明:(1)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案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扫描件),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2)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作为无效案例证明材料处理。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四)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并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并进行汇总。2、统分原则: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数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F1)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F2)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六)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建议推荐中标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废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2.项目编号:TPDL-2024-C040-B3.采购计划编号:4532901JH202400165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项目最高限价: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6.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年)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B古城片区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15.001项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废标原因本项目于2024年4月18日14:30时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进行开标后,本项目B包因投标家数不满足开标要求,项目废标。三、公示时间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1个工作日)四、质疑及投诉本次废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站同时发布。如投标人对废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异议方在此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诉讼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理市公安局地址:大理市苍山路66号联系方式:0872-2110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联系方式: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常贵美、李作兴电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日期:2024年4月19日项目编号:TPDL-2024-C040-B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采购人:大理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检测出即有相同的芯片代号、硬盘、网卡等信息则由相关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目录注意事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与评标六、中标结果七、其他事项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封面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开标一览表格式2:投标函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投标人信息表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9:场地情况格式10:考场功能分区格式11:考场运行管理制度格式12:场地平面图格式13:采购需求分析格式14:项目组人员配置格式15:培训及服务方案格式16:考场建设方案格式17:投入的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格式18:类似业绩格式19:合同履约承诺书格式20:企业优惠政策格式21:企业相关资料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PDL-2024-C0402.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项目最高限价: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包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年)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A凤仪、满江(含经开区)片区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15.001项本项目分两个包,完成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服务期限三年。B古城片区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15.001项本项目分两个包,完成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服务期限三年。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单位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500.00元/包(大写:每包壹仟伍佰元整)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其他:7.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7.2.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7.2.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7.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7.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7.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7.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7.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理市公安局地址:大理市苍山路66号联系方式:0872-2110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联系方式: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常贵美、李作兴电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1采购人采购人:大理市公安局地址:大理市苍山路66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872-211061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项目编号:TPDL-2024-C040-B2招标范围及采购预算价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2、采购预算价:科目二考场服务:10元/人,科目三考场服务:10元/人,按实际发生人数据实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考场建设期、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考场建设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考场建设,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B包)招标文件9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4)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5)传真投标;(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13)提供虚假的资料;(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元/包(大写:每包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茫涌支行开户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53050171606900000305联系电话:0872-2196671*注: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凭证的摘要(或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土地及场地道路要求1.中标人应拥有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合法土地使用许可手续,且无其他权利瑕疵。2.考场用地应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3.土地属于租赁的,从中标之日起,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二、考场建设及设施要求1.考场建设应满足开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需求,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可用考试机数量不少于10台。2.应提供全套考试监控设备、考试设备和公安边界数据交换系统。考试场地、考试设施、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等行业标准。公安边界数据交换系统符合***公信通(2007)第191号文要求。3.考场应当设立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警示教育区、监控室等功能区,并具有安防设备、人员和设备保险等必备条件。4.考场应配备满足考试需求的考试车辆:D类考试车3辆、E类考试车2辆、F类考试车1辆。5.考场应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保障,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6.考场应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7.建设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的,应配套建设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8.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保障考试车辆、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具备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重点工作要求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人员和设备服务,在规定时间对考场、考试系统、专用考试车及相关设备进行升级和调整,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9.考场应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并具备相应的配套服务功能,考场服务应符合政务管理工作要求。10.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配备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的发电机房、工作人员食堂、休息区等相关设施。三、考试系统及业务监管要求1.考试系统应使用质量稳定、信誉可靠的产品。产品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具有生产、销售资格,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并经***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要求。2.设备供应厂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出现事故或故障,6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排除故障。3.应当使用检测合格的考试系统,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4.考场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设备应配套考试系统同步建设,符合***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要求。5.理论考试系统和设备接入公安信息通信网时,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其使用管理需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实施。6.场地和道路考试系统接入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专用网络,有线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且需保证网络电路冗余,网络电路至少两条,分别由不同的运营商承建。7.使用B/S架构且多个考场仅部署一套考试系统集中管理的,应当于2023年完成图片存储分布式文件系统的改造。8.考试系统应符合且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3-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4-2022》的标准,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具备完善的备份功能,出现系统损坏、数据丢失等情况,应当在2小时内完成恢复工作。9.考试系统要提供的资料应包括:(1)软件安装介质。(2)用户手册。(3)安装手册。(4)系统设计文档。(5)系统测试文档。(6)其他必备的文件资料。四、其他要求1.考场的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应符合《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2.考场交付使用时,除相关人员外,中标方须提供所有办公设备和考试设备。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审批手续的,由中标投标人自行审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签订考场租用合同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两次组织使用检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场使用资格,依法解除政府采购服务合同。4.中标人提供的考试系统和考场服务的产品应无质量问题,若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5.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提供服务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须在1个月内完成考场的建设,验收通过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7.本项目投标人有科目二场地验收合格批复的可以配备科目一考场:投标人有科目三验收合格批复的必须配备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注:以上科目一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考试机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须满足理论考试的要求)8.理论考试机配置要求:理论考试机采用无盘工作站,应符合且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028.2-2022》的标准,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五、人员要求考场安全员拟派不低于2人,考试费收费员不低于1人,验证人员不低于1人,科目三档案室(成绩单打印、字)不低于2人,保洁人员不低于1人、保安人员不低于1人,技术人员1人。注:本项目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两个包同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包,A包的第一候选人参与下一个包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评标顺序先A包后B包。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内容及标准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一)符合性评审条款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投标报价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无效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要求编写;其它实质性条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电子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响应其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详细评审1.投标文件的修正1.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1.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采用的评标方法2.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投标产品中提供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优先的顺序推荐。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政府采购政策3.1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满足“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3.1.1根据财库【2022】19号文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2监狱企业3.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4.3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6强制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3.7若采购清单中存在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单位的进口产品。(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满分为100分)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估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总得分=F1+F2+…+Fn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分方法1报价部分评审10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得分在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评标基准价为进入综合评分(即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后,所有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价格为满分。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满足“附件:企业优惠政策”所列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3、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者监狱企业生产的,(评标总价优惠率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分方法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6、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适用2场地情况101、投标人在项目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得6分,不提供得0分。注:(1)若场地为自有,提供考场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证复印件(或相关产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若场地为租赁,提供考场租赁协议(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和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证复印件(或相关产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若场地为自有+租赁,提供考场租赁协议(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和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证复印件(或相关产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考场使用面积≥5亩得4分,3亩≤考场使用面积<5亩得2分,其余不得分。3考场功能分区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考场平面图进行评审,图纸上每设立一个功能分区得2分,最多得12分。注:(1)采购人要求的功能区为: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警示教育区、监控室等功能区。(2)未提供考场平面图(或平面图粗制滥造不合理)的不得分。4考场运行管理制度16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下管理制度的得2分,最多得16分,共计8项。(1)考试管理制度。(2)考试场地管理制度。(3)考试车辆管理制度。(4)音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5)考试系统维护管理制度(6)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制度。(7)台账记录管理制度。(8)投诉及回访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注:要求每提供的每一项管理制度详细具体,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若提供的管理制度粗制滥造不合理则不得分。5场地平面图6投标人对考场绘制了平面图,且平面图体现各功能性场所及服务性场所的设置情况,考试车辆运行路线图及考试路线图清楚,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未提供场地平面图或者提供的场地平面图有缺漏不合理的则不得分。6采购需求分析3①投标人对采购需求进行分析和描述,且分析到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得3分;②内容宽泛,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但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欠缺的,扣1分;③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扣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7项目组人员配置6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岗位分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拟派本项目人员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及岗位分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拟派人员则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加2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8培训及服务方案71、培训方案①投标人对人员培训及人员管理制定了详细的方案,且制定的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5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分方法分;②内容宽泛,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但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欠缺的,扣1分;③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扣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方案①投标人提供了服务方案,并且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作出承诺,并且提供了保障措施的得3.5分,否则不得分;②内容宽泛,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但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欠缺的,扣1分;③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扣2分;④不提供的不得分。9考场建设方案10第一档(10分):考场位置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考场建设方案内容描述完整且详细,明确了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内容详实可操作,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第二档(7分):考场位置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性相对一般,考场建设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合理,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第三档(4分):考场地理位置远,交通便利性差,考场建设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的阐述。第四档(1分):考场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便利性较差,考场建设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没有工作目标、进度目标及对应的保证措施等方面的阐述;第五档(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0投入的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10第一档(10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详尽、合理,优于招标文件需求,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二档(7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三档(4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内容不够详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一般;第四档(1分):拟投入考试的场地、考试车、考试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较差,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第五档(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1履约服务能力评审10提供1项类似案例的得5分,提供2项及以上的得满分10分。评审说明:(1)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案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扫描件),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2)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作为无效案例证明材料处理。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凤仪、满江(含经开区)及古城片区两个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四)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并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并进行汇总。2、统分原则: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数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F1)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F2)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六)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摩托车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项目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