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搬迁项目 消控室搬迁废标公告(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
关于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的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
采购项目名称: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许骏、施学峰、夏一恺、钱江、平雷
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常熟市台山路18号
联系方式:0512-52885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
联系方式:0512-51531288、0512-5153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平雷(采购人)、邵明珠(代理机构)
电话:0512-52885607、0512-51531068
附件:
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
品目
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17:05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15:23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燕红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1531068
采购单位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台山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6215300
代理机构名称
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燕红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项目名称: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1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的说明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8五、开标与评标8六、定标12七、授予合同14第三章合同文本15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附件1开标一览表42附件2报价明细表43附件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44附件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45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6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6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7附件8投标函48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49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1附件12投标货物综合说明52附件13项目实施方案53附件1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54附件15业绩一览表55附件16其他5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JSZC-320581-CSZJ-G2024-001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2、项目名称: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000.00元整。5、采购需求: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所需的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主要包含:火灾报警系统主机、总线控制模块、多线控制模块、短路隔离器、点型感烟探测器、消火栓按钮、火灾显示盘、点型感温探测器、输入模块等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等。6、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或集中建设单位通知供货之日起的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投标人应予打印保留。(2)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7、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常熟市台山路18号联系方式:0512-528856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联系方式:0512-51531288、0512-515310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平雷(采购人)、邵明珠(代理机构)电话:0512-52885607、0512-5153106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壹拾元整,在发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一次性付清。5、招标文件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规定和约束。6、招标活动的终止6.1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合同文本(4)第四章采购需求(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1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3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外国人签字、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要时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投标货物综合说明、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业绩一览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函、开标一览表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5、报价明细表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5.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6.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6.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7、投标货物综合说明7.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拟提供货物的综合性能情况进行说明。8、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业绩一览表8.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如人员情况、整改方案、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安装调试方案、配合措施、培训方案等。8.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如免费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方案等。8.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9、其他9.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1、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1.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五、开标与评标”第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2.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4.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3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如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按照投标价格计算,如投标价格因故予以纠正,小微企业价格采用纠正后的投标价格。5.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总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1.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存在下列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投标人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1.2评委会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总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下有关联系方式。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最长不超过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法律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3.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4、合同公示4.1采购合同将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三章合同文本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集中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按照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文件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6、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的价值金额、乙方的利润、增值税及其他乙方应缴的税金、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货物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及规格:货物数量:第四条合同总价1、合同总价按此次采购结果执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保函,经甲方审查同意支付与保函金额相同的预付款。2、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乙方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并退回银行保函。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年后的农历年前,设备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4、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周年后的农历年前,设备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注:①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1条规定。②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③根据《贯彻〈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试行意见》文件规定,该项目由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建设,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及工程款的支付。乙方按合同总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④本项目资金为财政拨付,集中建设单位最终支付金额根据财政审批后的实际到账金额进行支付,如因财政审批、拨款原因造成付款延期的,不构成甲方违约。⑤本项目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所有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其所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备的所有许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冒、伪劣或违禁、走私的物品。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提供,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对于合同未有规定,应当符合通常的同类货物质量标准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3、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4、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仍应对由于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缺陷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绿色包装原则,相应包装应当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当就货物包装符合上述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第九条交货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交付时间:自收到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通知供货之日起的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常熟市范围内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到货验收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进行外观验收,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按时到达现场又未告知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开箱检验,相应检验结果对乙方有效。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开箱验收的内容为核对到货情况:包装符合性;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5、甲方有关货物外观、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第十一条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施工、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2、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场地和有关设备的安装位置;(2)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调试要求的电源和水源等;(3)负责乙方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与其他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4)配合乙方做好与安装施工调试有关的辅助性事务;(5)对乙方的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3、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乙方责任:(1)负责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的搬运及看护保管;(2)在安装施工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施工现场条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3)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安装施工调试工作;(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6)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一切安全责任;(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及项目的移交;(8)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和安装施工记录;(9)负责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最终验收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甲方验收不认可,可由乙方向相关法定质量监督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验收合格,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2、货物最终验收包括:货物经过装卸、安装、调试后的外观、数量、型号;货物的材质;货物的性能;货物与投标文件的符合度;检测报告齐全性;抽样送检报告;成品检测等以及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的其它指标。3、甲方有权抽样送交第三方进行检测,相应的检测费用由采购文件约定的一方承担,未约定的协商确定。4、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甲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异议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5、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等。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采购原材料或货物的采购合同、票据或付款凭证,以核实乙方供货来源的真实性。第十三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具体为:(1)从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后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2)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年,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实施人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或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超过24小时的,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实施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实施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报修电话:联系人:(4)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5)免费质量保证期满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的,甲方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部件/配件费用,乙方同意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一旦违约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实际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损害。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逾期超过5日,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或者采取退货等其他合理举措;乙方未按要求改正的,或前述措施无法弥补甲方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余额以及应付予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的7日之内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总价的全部或者部分,且有权直接以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所列货物抵扣相应金额的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或有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甲方所采取的上述举措,可以立即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乙方,而无需提前作任何通知或者催告;上述举措不影响甲方在法律认可的期间之内要求乙方承担各类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1)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2)交付的货物因交付或验收以前的原因而产生毁损/灭失/数量或重量短缺/质量不良/不安全等物质上的缺陷;(3)交付的货物存在为他人设定担保/交易限制/权属争议/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上的缺陷;(4)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已经或者可能给消费者/使用者/其他第三人造成生命/身体/财产等方面的损害或者被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的,已经或者可能被政府部门等进行查处或者制裁;(5)交付的货物已经或者可能侵犯甲方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互联网络域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6)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诸如增值税发票之类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7)出现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5、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出现了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2)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3)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合同的补充1、本合同原则上不得增加投资,如确有需要的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且增加后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对乙方变更部分不予认可。乙方未经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供货内容,否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对乙方变更供货部分不予认可。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或中止的。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二十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上述争端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3集中建设单位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甲方、乙方、集中建设单位三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执二份,乙方、集中建设单位、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集中建设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采购人: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建设)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负责事项说明:2.1负责所有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安装辅料,承担相关设备的保管责任。2.2负责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按用户使用需求对设备实施相应的配置及性能调试。2.3负责原有设备的拆除及附房报警线路修复。2.4负责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包含电气火灾漏电系统、防火门监控监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一切原消控室室内的相关系统)的搬迁。2.5负责本项目与原有消防系统兼容。2.6负责安装过程中的相关施工费用,负责所有施工安全责任。2.7负责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提供质保服务。2.8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负责的其他事项。3、采购人负责事项说明:3.1采购人提供项目运行所需的接电资源(设备供电的接入由投标人负责)。3.2采购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协调工作。3.3采购人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平雷,联系电话:0512-52885607。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常熟市范围内指定地点)。6、交付时间:自收到采购人或集中建设单位通知供货之日起的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7、付款方式:7.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保函,经采购人审查同意支付与保函金额相同的预付款。7.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中标人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两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并退回银行保函。7.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年后的农历年前,设备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7.4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周年后的农历年前,设备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注:①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7.1条规定。②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③根据《贯彻〈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试行意见》文件规定,该项目由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建设,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及工程款的支付。中标人按合同总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④本项目资金为财政拨付,集中建设单位最终支付金额根据财政审批后的实际到账金额进行支付,如因财政审批、拨款原因造成付款延期的,不构成采购人违约。⑤本项目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⑥不满足上述付款方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二、项目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火灾报警系统主机套22CRT图型显示装置套23总线控制模块个1994多线控制模块个165短路隔离器个706点型感烟探测器个14917手动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口)个1028消火栓按钮个1719火灾报警电话个810火灾显示盘个2211点型感温探测器个19012消防电话插口个8313吸顶式广播音量箱个20814输入模块个2415火警电铃个216声光报警个10217电线电缆A米215018电线电缆B米36019电线电缆C米18020电线电缆D米18021电线电缆E米250022电线电缆F米300023电线电缆G米42024电线电缆H米655025电线电缆I米130026电线电缆J米43027电线电缆K米486028电线电缆L米65029电线电缆M米42030电线电缆N米21031电线电缆O米21032桥架A米12033桥架B米10534端子箱A个2535端子箱B个2注:①项目配置清单中的火灾报警系统主机为本项目核心产品。②项目配置清单中的有关线材、桥架等辅材的数量均为预估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一旦中标,中标总价不予调整。三、技术性能参数要求:1、火灾报警系统主机1.1主机:1.1.1主电电压:AC220V(+10%~-15%),50±1Hz。1.1.2备电电压:DC24V24Ah。1.1.3总线容量:2000个点位。1.1.4显示盘数:回路型(每回路1台)。1.1.5属性识别:自适应式。1.1.6结构形式:柜式。1.1.7输出电源:DC24V<8A。1.1.8执行标准: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2主机配备回路板、多线控制盘、消防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蓄电池组等。2、CRT图型显示装置2.1工作电压:DC24V。2.2功率:≤30W。2.3通讯接口:支持LAN、RS232、RS485、USB、HDMI。2.4工作环境温度:-10℃~55℃。2.5显示屏:≥18.5英寸。2.6执行标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3、总线控制模块3.1工作电压:DC24V。3.2触点容量:AC250/3A,DC24V/5A。3.3动作电流:<20mA。3.4监控电流:350μA。3.5工作环境温度:-10℃~50℃。3.6类型:总线制。4、多线控制模块4.1工作电压:DC24V。4.2触点容量:AC250/3A,DC24V/5A。4.3动作电流:<20mA。4.4监控电流:350μA。4.5工作环境温度:-10℃~50℃。4.6类型:总线制。5、短路隔离器5.1工作电压:DC24V。5.2接点方式:有极性。5.3监控电流:1mA。5.4工作环境温度:-10℃~50℃。5.5类型:总线制。6、点型感烟探测器6.1工作电压:DC24V。6.2工作温度:-10℃~50℃。6.3报警方式:自动。6.4报警电流:≤2mA。6.5类型:总线制。6.6通过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7、手动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口)7.1工作电压:DC24V。7.2报警方式:人工手动压下玻璃报警(可恢复)。7.3类型:总线制。7.4配备电话插孔。7.5通过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8、消火栓按钮8.1工作电压:DC24V。8.2报警方式:人工手动压下玻璃报警(可恢复)。8.3工作环境温度:-10℃~50℃。8.4类型:总线制。8.5配备电话插孔。9、火灾报警电话9.1工作电压:DC24V。9.2接点方式:有极性。9.3工作环境温度:-10℃~50℃。9.4类型:总线制。10、火灾显示盘10.1工作电压:DC24V。10.2显示范围:≥252点。10.3动作电流:<15mA。10.4监控电流:<5mA。10.5工作环境温度:-10℃~50℃。10.6类型:总线制。10.7通过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11、点型感温探测器11.1工作电压:DC24V。11.2环境温度:-10℃~50℃。11.3报警方式:自动。11.4报警电流:≤2mA。11.5类型:总线制。11.6通过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12、消防电话插口12.1工作电流:<30mA。12.2环境温度:-10℃~50℃。12.3插孔规格:6.3mm。13、吸顶式广播音量箱13.1工作电压:220V。13.2环境温度:-10℃~50℃。13.3额定功率:3W。14、输入模块14.1工作电压:DC24V。14.2接点方式:无源接点。14.3报警电流:<2mA。14.4监控电流:350μA。14.5工作环境温度:-10℃~50℃。14.6类型:总线制。15、火警电铃15.1工作电压:DC24V。15.2工作环境温度:-10℃~50℃。15.3声压级:75dB~100dB。16、声光报警16.1工作电压:DC24V。16.2工作环境温度:-10℃~50℃。16.3报警电流:≤5mA。16.4闪光频率:1.0Hz~1.5Hz。16.5通讯距离:≥1500m。17、电线电缆A17.1WDZN-RVSP-2*1.5。18、电线电缆B18.1WDZN-KVV-8*2.5。19、电线电缆C19.1WDZN-KVV-4*4。20、电线电缆D20.1WDZN-KVV-4*6。21、电线电缆E21.1WDZN-KVV-2*2.5。22、电线电缆F22.1WDZN-KVV-2*1.0。23、电线电缆G23.1WDZN-KVV-2*4。24、电线电缆H24.1WDZN-KVV-2*1.5。25、电线电缆I25.1WDZN-RVS-2*1.0。26、电线电缆J26.1WDZN-BV-2*4。27、电线电缆K27.1WDZN-BV-2*1.5。28、电线电缆L28.1WDZN-BV-2*1.0。29、电线电缆M29.1WDZN-KYJY-35*2.5。30、电线电缆N30.1WDZN-KYJY-4*2.5。31、电线电缆O31.1WDZN-KYJY-2*2.5。32、桥架A32.1外形尺寸:200*100mm。33、桥架B33.1外形尺寸:400*150mm。34、端子箱A34.1规格:300*200*100mm。35、端子箱B35.1规格:400*300*100mm。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报,不得拆开投报或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报价包括:货物费(含安装辅材)、运输装卸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原有设备拆除费、附房报警线路修复费、搬迁费、质量保证费、保险费、人工费、培训费、服务费、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其他交付使用前及免费质量保证期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事项,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本项目拟提供的布线、安装材料、附件、配管等的各类费用,一旦中标,总价不予调整,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潜在风险与项目现场情况、确保所投标的产品能满足安装要求,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因项目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风险因素包括遇突发情况、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投标货物的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自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制造、安装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用户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投标人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免费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保养。3、接到故障报修后维修人员3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免费质量保证期满后,若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维修的,采购人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部件/配件费用,中标人按成本价收费。4、投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承诺)。中标人应设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软件更新、坏损设备的维修更换和技术支持(人为破坏除外)。产品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或集中建设单位实施人通知后2小时进行响应,24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或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中标人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超过24小时的,采购人及集中建设单位实施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中标人未能及时维修给采购人及集中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集中建设单位实施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罚款及各项支出,采购人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在项目余款中直接扣除及追溯追究其责任。5、投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能力)。明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说明培训能力。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负责对使用者进行日常使用方面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相关操作维护方法,确保设备及系统能够正常、有效地使用。六、交货、验收及测试:1、投标人应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需求标准包括:国家出台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包装环保要求,根据投标货物实际情况进行绿色包装。2、全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采购人有权邀请专家评委、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并对相关功能进行测试,验收及测试内容包括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检验报告、相关证书、质保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3、验收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如验收不合格或相关要求不合格、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违约责任。4、投标人须保证所投产品的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其他要求:1、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性能参数或功能要求并非是详尽无遗的,无论是否提及,投标人均应提供所有招标文件没有要求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的附件或服务,并应在报价明细表中一一列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技术性能参数(功能)指标必须确保真实。2、中标人应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并能顺利运行(功能全部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前的所有事宜(除采购人负责事项外),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以及实际踏勘情况进行报价,并在报价表中一一体现。如中标后存在缺项漏项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采购人项目要求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风险,不调整中标价格。3、如中标(成交)后发现清单数量、计算错误、汇总不一致等问题的,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解释调整。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2、评委会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1、投标报价3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54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技术性能参数响应性22分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22分;存在负偏离的,每有1条扣0.3分,扣完为止。2整改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改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完善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6分;方案简略、合理、可行的得4分;方案模糊空洞、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定。供货计划合理快速、节点清晰明确,保障充分、切实可行的得4分;供货计划合理可行、节点明确、有保障性的得2.5分;供货计划合理性不足、节点模糊、保障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安装调试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完善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4分;方案简略、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2.5分;方案模糊空洞,合理性、可行性及针对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5配合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合措施进行评定。配合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实用性高的得3分;配合措施合理可行、有实用性的得2分;配合措施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能力)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简略、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有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7项目负责人6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定。1、项目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4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①本大项最高得6分。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包括2024年2月)的证明材料,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③本项评分中的项目负责人至多只可计入1名。8免费质量保证3分所有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为2年的得1分;免费质量保证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增加不足整年的不加分;最多加2分。免费质量保证期低于2年的,本项不得分。注:①如有部分货物未对免费质量保证期作出承诺或免费质量保证期低于2年的,本项不得分。②只有部分货物增加免费质量保证期的不单独加分。9售后服务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定。机构及人员配备合理完善、技术力量充足有力、服务承诺完善明晰、服务响应均快于招标要求的得3分;机构及人员配备合理、技术力量足够、服务承诺完善、服务响应速度符合招标要求,但存在欠缺的得2分;未对售后服务机构或人员进行描述,服务承诺简略空洞,服务响应速度均长于招标要求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11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3.5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3.5分;存在负偏离条款的,每有1条扣0.2分,扣完为止。2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情况0.5分投标货物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的得0.5分。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评分项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3业绩情况3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货物清单、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不得分。4综合能力4分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4、投标人具有五星(或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且符合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的得1分注:①本大项最高得4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评分项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不得分。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2、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和监狱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总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投标人的企业类型不作要求。(3)在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则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4)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4月日目录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2022年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等。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2、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四、综合评审文件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2、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3、投标货物综合说明(格式见附件12)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3)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14)6、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5)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9)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0)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其他(格式见附件16)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人民币: 元)注:“投标总报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附件2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分类总价(元)小微企业备注123……合计总价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货物的分项价格情况,据实填写上述表格。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合计总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4、小微企业一列中,请按实填写,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有关规定。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货物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参数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23……注: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中的“三、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货物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条 定义无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无第六条 权利保证无第七条 质量保证无第八条 包装要求无第九条 交货无第十条 到货验收无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无第十二条 最终验收无第十三条 售后服务无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无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无第十六条 合同的补充无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无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无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无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金无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无第二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无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无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就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24年4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8投标函致: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4-0016),正式授权下述人员(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姓名)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建设)的海虞南路院区医疗用房改造工程消控室搬迁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的认定:1.1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2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如下内容: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7、付款方式:7.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保函,经采购人审查同意支付与保函金额相同的预付款。7.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中标人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两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并退回银行保函。7.3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年后的农历年前,设备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7.4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周年后的农历年前,设备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注:①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7.1条规定。②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③根据《贯彻〈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试行意见》文件规定,该项目由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建设,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及工程款的支付。中标人按合同总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④本项目资金为财政拨付,集中建设单位最终支付金额根据财政审批后的实际到账金额进行支付,如因财政审批、拨款原因造成付款延期的,不构成采购人违约。⑤本项目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的,该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2投标货物综合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投标货物详细配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部件/材料详细说明产地及制造商备注……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中拟投货物的配置情况,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②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③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④表格不够可另接。(二)投标货物综合性能说明:1、各投标货物主要功能、性能特点说明(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其他说明。(三)其他说明。附件1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整改方案说明。2、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说明。3、安装调试方案说明。4、配合措施说明。5、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能力)说明。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说明(格式自定)。注: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内“项目负责人”评审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7、其他说明。附件1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及质保内容说明。2、售后服务方案说明:2.1售后服务机构的地点、联系方式等说明。2.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说明(格式自定)。2.3售后服务承诺说明:2.3.1投标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时间、方式等说明。2.3.2售后技术支持及服务说明。2.3.3其他售后服务能力及承诺说明。3、其他说明。附件15业绩一览表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实施时间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23……注:1、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业绩一览表中业绩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货物清单、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16其他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内“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情况”、“综合能力”评审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2、投标货物彩色样本、样图等图片资料(如果有的话)。3、投标人可根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提供相关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后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控室搬迁项目 消控室搬迁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