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废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20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HDTCZC2024-054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1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标项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明洋                     
联系电话:13565898870   
传真:                              
地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03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5280252    
传真:                              
地址:黄河路301号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pdf743.2K

项目编号:HDTCZC2024-0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代理人: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说明第三部分响应说明第一章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及编制顺序第三章响应文件的递交第四章竞争性磋商第五章定标第六章授予合同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范本)第六部分附表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的委托,就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HDTCZC2024-054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内容: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74家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资产管理系统提供业务咨询与技术服务保障,确保预算单位资产业务人员资产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工作内容包含:根据交通运输厅资产管理和财政资产上报的工作需要,提供资产管理工作专业咨询,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工作员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等。(详见磋商文件)五、预算资金:11万元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七、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1、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1日。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并在同一时间开标。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991-5280252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艾明洋联系电话:13565898870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DTCZC2024-0542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991-5280252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艾明洋联系电话:135658988704采购内容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74家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资产管理系统提供业务咨询与技术服务保障,确保预算单位资产业务人员资产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工作内容包含:根据交通运输厅资产管理和财政资产上报的工作需要,提供资产管理工作专业咨询,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工作员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等。(详见磋商文件)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预算控制价11.0万元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报价方式8.1允许多轮报价。8.2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最终报价以最终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8.3最终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计算评标总价时,以最终报价为依据。8.4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9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项号项目内容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10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时上传相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用于核对,不上传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无效,文件将被拒绝。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12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3运维期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15磋商保证金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15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号:单位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5050186618600000667开户行名称:建行乌鲁木齐新华南路支行行号:105881000868财务电话:0991-2316138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1、汇款单上需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金额。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踏勘不踏勘16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05月13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做统一澄清,过时不再受理。联系邮箱:598475349@qq.com(注:接受扫描件。)17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评标,评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18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装订响应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必须为不可拆装的方式。19电子招标投标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供应商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将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项号项目内容及时关注。)2、供应商报价CA签章确认:响应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3、备注:(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5)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2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16:00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2磋商时间2024年05月17日16:00时23磋商地点不见面开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备注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二部分采购说明1、适用范围磋商文件是采购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等内容。和采购人组织的答疑纪要一起是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2、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采购人”系指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有需求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供应商”系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磋商程序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编制、递交的响应文件。2.2“买方”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2.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规定的,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4“货物”系指卖方按响应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所需一切设备、软件系统、手册及其它有关说明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6“附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咨询和成果审查验收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3、磋商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与参与磋商、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3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3.4与相关联工作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如有费用发生已包含在磋商价格内。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采购说明第三部分响应说明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附表第七部分评定办法和细则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竟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或扫描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发送供应商联系邮箱,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务必关注联系邮箱,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为了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2024年05月13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超过该时间收到的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准备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竞争性磋商的修改或补充6.1特殊情形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6.2竞争性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日前通知供应商,适当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6.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的要求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7、索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标书规定的要求,或者有明显缺陷及损坏设备或软件,采购人将保留索赔的权利。8、验收8.1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验收。9、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代理费不满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招标类别成交价(万)货物招标取费标准服务招标取费标准工程招标取费标准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附件十:技术文件(格式自拟)附表十一:保证金缴纳凭证附表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表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业主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制造的货物。6、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附:相关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附表十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七部分评定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评定总则和规定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定,编制评定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定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定的任何活动。1.2评定时,磋商小组应当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定人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评定原则:13.1采取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至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会议纪要。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确定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或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推荐。二、机构组成和职能2.1本次竞争性磋商将设监督小组、组织机构和磋商小组。2.2监督小组机构组成和职能2.2.1机构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2.2.2职能: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磋商工作做出复审意见。2.3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能2.3.1机构成员: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组成。2.3.2职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密组织磋商、评定等各项活动,且客观如实予以记录和反映,对磋商小组的评分记录,评定过程中不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正常的评定工作。2.4磋商小组组成和职能2.4.1机构成员:由采购人和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相关行业专家2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占磋商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业主代表1人。2.4.2职能:根据竟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记录;对合格的供应商提出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说明原因;对合格的响应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定;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定报告,磋商小组按评定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2.5磋商小组的专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2.6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由监督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磋商小组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定程序3.1评定方式及程序:竞争性磋商方式3.1.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1.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1.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竞争性磋商程序:3.2.1初审和初评:由磋商小组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和初评。3.2.2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供应商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及技术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供应商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总报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3.2.3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磋商。3.2.4每轮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对该轮磋商情况进行讨论,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性价比,有权对技术、方案最差供应商或性价比最低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并将淘汰理由写入磋商报告。3.2.5磋商小组应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所有供应商是否是最后一次磋商环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三家以上(含)的,最后一轮的入围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3.2.6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最后一轮的供应商的技术分进行评定打分。3.2.7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3.2.8宣布各供应商的评标得分。3.2.9计算各供应商评标价,磋商小组按评定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四、磋商注意事项4.1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供应商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响应文件内容及重新做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4.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审查小组和磋商小组成员;监督审查小组负责现场监督。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编写磋商会议纪要等。五、评标内容和标准5.评标步骤5.1符合性检查;5.2比较与评价5.3商务评价;5.4价格评估;5.5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x20%x100。5.6综合比较与评价。5.7推荐中标候选人。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1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要求)2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已提供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7响应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8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特别说明: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按此表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无特别要求,均提供复印件)或不符合上述审查内容的任意一条,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附表2:报价得分(20分)评比因素分值评分细则投标价格20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x20x100%。注:“磋商基准价”是指有效磋商报价当中的最低价格。(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附表3:商务及技术部分(80分)项目指标释义打分标准分值项目团队及驻场人员1、满足采购内容要求的项目团队及人员的,得基本分6分;2、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新疆有常驻机构(提供证明材料),能提供长期良好的本地化服务支持者的得2分,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简历、人员的承诺等证明材料)。10项目理解明确项目采购人组织架构和系统技术运维保障服务需求,熟悉采购人系统软硬件、网络环境,根据对采购人的系统的整体情况,定制运维服务需求理解等内容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具有专业性、时效性、适用性,是否契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对本项目的理解清晰和认识能够完整全面描述的得15分;对本项目的理解有描述但不够充分完整,理解不够清晰,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可扩展性及可靠性的得1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有描述但内容有理解不清、分析不合理、无先进性、可扩展性和可靠性的得6分,对本项目的理解无描述的不得分。15商务及技术部分8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每承担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15分。(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15项目实施方案运维管理能力制定总体技术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质量保证等内容进行评审,对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进行描述,制定的方案完善合理、逐点描述清楚的得10分;方案描述一般的得6分;方案有描述但不合理的得3分;总体技术方案无描述内容的不得分。供应商具备完善的项目运维管理制度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能够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提供完善的项目运维管理制度及服务治理保证措施,合理可落地执行,得10分;提供的项目运维管理制度及服务治理保证措施一般的,得7分;提供的项目运维管理制度及服务治理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得4分;提供的项目运维管理制度及服务治理保证措施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10运维保障服务方案运维保障服务措施、故障响应时间、服务质量措施及方案是否切实可行;运维保障服务计划安排的合理、得当,服务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等情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方案完整全面描述的得10分;方案有描述但不够充分完整,理解不够清晰,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可扩展性及可靠性的得6分;方案有描述但内容有理解不清、分析不合理的得2分,方案无描述的不得分。10对系统维护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及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1.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对重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方案,描述清晰的,得5分;描述不清晰或方案不完整的得2分;无描述内容的不得分。2.根据实际对本项目有合理化可行建议方案的得5分;方案描述不清晰或方案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方案不得分。10六、评定纪律6.评定纪律:6.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评定;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磋商小组在评定开始前,应上缴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统一保管,至评标结束;6.3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定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磋商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定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定结果。6.5磋商小组应当对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时行补充、修正或搞撤回。6.6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7磋商小组应根据评定办法确定项目得分,并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按评定原则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说明推荐理由。6.8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如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9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0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1评定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1.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1.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身份后至评定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1.3在评定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6.11.4在评定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1.5未按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技术运维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