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废标公告(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2024)



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55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

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724210200003666[2024]00176;2.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

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

联系方式:

028-8136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055号

联系方式:

028-86360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涵丹

电话:

028-86360238

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1日

相关附件:

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应当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全部在上表中应答。3.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合同草案合同主要条款: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xxxx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成都七中东部学校位于成都市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是一所12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约18.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学校建筑包括交流中心、学生宿舍、食堂、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以及部分附属建筑物,设计规模120个教学班,预计师生6000余人。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会务服务以及学校内各种临时服务工作。第二条合同期限本期合同为12个月。第三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成都七中东部学校位于成都市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是一所12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约18.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学校建筑包括交流中心、学生宿舍、食堂、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以及部分附属建筑物,设计规模120个教学班,预计师生6000余人。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会务服务以及学校内各种临时服务工作。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保安服务保安服务人员需负责本项目服务区域内的公共保安、车辆停放、安全防范等事项,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建立立体式交叉的安全监管体系,有详实的值班记录;加强夜间巡逻,并应有巡逻巡检记录;重点部位蹲点与巡查相结合的守护,仪容整洁,文明巡查。(1)乙方提供承诺函承诺保安服务人员负责校园内及周边的巡逻,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2)学校大门严格执行门岗管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门岗需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实行进出管理,并进行详细登记,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对进出学校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引导规范停车。(3)切实做好服务区域内防盗工作,维护公私财物、保障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财务被盗和设施设备的损坏事件发生。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物品进出学校必须有相关部门确认,方可放行;(4)保安服务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清洁;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定期对服务区域内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保证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得超过有效期,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5)及时排查、发现、上报各种安全隐患,协助甲方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应立即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6)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文明、妥善纠正、制止学生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报告。(7)保安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和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岗位周围环境清洁,实行岗位门前三包;(8)维护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负责消防监控室的值守及消防报警和监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资料的调取等;收到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岗服务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9)乙方需具有消防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10)保安服务所涉及的工具及材料乙方需保证齐全(见附件:保安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均由乙方提供,并保证能正常使用且需由专人负责管理,若乙方还需使用除保安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以外的其他工具材料,均由乙方按需配置;所配置的保安服务工具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保安服务工具及材料费用逐一分项(列明每一项工具及材料的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单价及金额)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附:保安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序号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执法记录仪高清夜视记录仪≥2台2肩灯常规≥4个3强光手电筒常规≥10个4对讲机全段对讲机≥10个5防暴工具警用安保八件套≥4套6巡逻车两轮电瓶车≥5台说明:保安服务期间需使用的设备及耗材由乙方负责。(二)保洁服务保洁服务人员负责本项目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服务及消杀工作;负责公共环境、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学生教室内外、运动场、报告厅、会议室、门厅、过道、楼梯、道路、幕墙、地沟、化粪池、沟渠、池、井、洗手间、花坛立面、绿化带、景观设施、室外泵房、路灯、车棚、停车场、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垃圾桶、休息椅、路灯、指示标牌、室外广告牌、宣传栏、配电设施箱、灭火器、消防栓等)的清理、保洁,保持服务区域内整洁干净,确保无腐蚀异味;确保消防通道无堵塞,楼梯间及设备房整洁干净,无物品堆放。(1)道路、公共区域(室外)每日08:00前完成一次清扫,期间每二小时巡回保洁一次,重大活动期间实施冲洗保湿,做好重大活动组织期间的保洁服务;暴雨、大雪时及时组织保洁服务人员进行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泥沙,下水道口保持畅通;雨雪天气时,保证路面不积水。(2)停车场(含户外、地下)每日清扫两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3)会议室、报告厅每次使用前后需保洁一次。(4)公共区域(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无积水,无堆放杂物。(5)公共区域(室内)墙面、(室内)天花干净整洁,无蜘蛛网。(6)消防设施设备无污迹、无蜘蛛网。(7)垃圾桶每日至少保洁一次,巡回保洁二次。要求外表面完好干净、无明显污迹、无异味,保证无堆积垃圾。(8)玻璃设施每日巡回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明显灰尘、无乱张贴。(9)校标、指示标志每周至少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灰尘、无污迹。(10)宣传栏、橱窗(非广告)每日巡回保洁一次。要求边框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张贴。(11)灯杆每周至少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污迹、无乱张贴。(12)休闲设施每日至少巡回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迹。(13)“灭四害”需有季节性的消杀和防疫服务方案,应有实施措施并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投标文件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中提供“灭四害”消杀和防疫服务方案,妥善投放药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次生污染。(14)运动场或篮球场等学生日常活动场地,需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白色污染,无烟头,无垃圾堆积物,无积水;主运动场保证大型活动前后,扶手和栏杆无陈灰陈垢,室外台阶干净、无纸屑、烟头等杂物,平时无白色垃圾,需定期做好塑胶运动场的养护。(15)排洪渠、排洪沟需保持无垃圾,无堵塞;明渠干净,无积污水;水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漂浮物,无杂草,夏季前后需喷洒灭蚊虫药水。(16)绿化带需清除有机废弃物和白色污染、石块,使其干净、整洁。(17)屋面、屋顶需保持天沟无堵塞、无垃圾、无积水、无寄生植物,下水沟通畅。(18)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礼仪规范,保持个人仪表整洁;每月需进行1次以上服务区域内的卫生大扫除。(19)保洁服务所涉及的工具及材料乙方需保证齐全(见附件:保洁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均由乙方提供,并保证能正常使用且需由专人负责管理,若乙方还需使用除保洁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以外的其他工具材料,均由乙方按需配置;所配置的保洁服务工具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保洁服务工具及材料费用逐一分项(列明每一项工具及材料的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单价及金额)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附:保洁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序号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保洁推车含水桶、扫把、簸箕、抹布拖布、工作牌等≥20套2擦窗器带伸缩杆≥5把3地刷常规≥10把4保洁高压水枪含推车、水桶≥5套5电动洗地机常规≥1台说明:保洁服务期间需使用的清洁设备及耗材由乙方负责。(三)绿化养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人员负责本项目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的乔木、灌木、草坪、盆栽等绿化的病虫害防治、除草、施肥、支撑、扶正、浇灌、排水、松土、修剪整型、补栽补种等养护服务工作,以及杂乱植被清理等事项。(1)所有乔木、灌木必须保证存活率100%且长势良好、造型优美。若养护不当造成乔木、灌木或草坪枯萎,由中标人按甲方要求进行补栽并承担相关的服务费用。(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2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使花草树木草坪生长保持良好,保持无枯死、无枯枝、无杂草、枯草、无垃圾杂物,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良好的观赏效果。(3)保持草坪生长整齐,及时进行修剪,避免修剪时出现参差不齐,并对草坪坑洼凹凸地进行全面补平;及时清除杂草、枯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等。如绿篱枝叶较茂密,需适时进行修剪,保持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绿化垃圾需日产日清,不得乱丢乱放,禁止焚烧。(4)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定期全面进行杀菌剂和病害虫去除,药物需同时进行喷施,保证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实施病虫控制、根治工作。(5)绿化养护服务所涉及的工具及材料乙方需保证齐全(见附件:绿化养护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均由乙方提供,并保证能正常使用且需由专人负责管理,若绿化养护服务乙方还需使用除绿化养护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以外的其他工具材料,均由乙方按需配置;所配置的绿化养护服务工具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绿化养护服务工具及材料费用逐一分项(列明每一项工具及材料的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单价及金额)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附:绿化养护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序号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花剪大于等于6寸≥2把2长剪大于等于24寸≥2把3高空剪7米≥2把4割草机手推式≥1台5铲木柄尖锹≥2把6锄头木柄锄头≥2把7锯子木柄直锯≥2把8喷雾器背负式≥2个9水管大于等于50米≥4圈10水桶大于等于25升≥4个(6)乙方提供承诺函承诺因甲方工作需要,如有第三方需到服务区域内实施装修或施工,乙方需作监督管理,如第三方对服务区域内绿化造成损害,乙方须在发现后1小时内报告甲方并监督其做好恢复;若乙方未及时报告或未因监督不到位未发现,则由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7)服务区域内的草坪,在管理上要考虑其生长因素的合理配合,以及其它因素如病虫影响等。春夏二季每个月对草坪修剪不低于2次,秋冬季节视情况修剪,一般情况下需每周隔天浇水1-2次。草坪要求以人工拔草为主,每天巡查拔除,杂草清除率在98%以上,草坪内杂物(枯枝、落叶、纸屑、石块等)随产随清。(8)服务区域内的乔木、灌木及花卉需每周巡查,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乔木每年至少需修剪4-5次;绿篱修剪周期随花木各异,大修剪每年至少修剪9-11次。造型根据园艺技术在不同季节将其修剪成各种形式,保证其美观。(9)绿化养护服务人员需对植株进行必要灌溉及冲洗除尘,保证植株完美、整洁。在雨季需做好防风抗涝工作(如:挖排水沟、培土、支撑加固等),确保乔木根基无积水,无大面积倒塌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时中标人须在半日内完成积水、断枝清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补栽补种;在秋冬季需做好保暖工作,确保无冻死、冻伤现象,如出现须在3日内完成更换补栽。(10)绿化养护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区域内道路及围网周边野生杂植清理,确保无遮挡道路、视线、标识标牌、摄像头及红外摄像现象。每年大清理至少4次,以及根据甲方临时的通知、在重大会议召开或迎检工作前的杂草大清理工作。说明:绿化养护服务所需要的肥料、药水和除四害的药品等由甲方负责,中标人负责实施。(四)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区域内建筑物及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需负责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处理好电气系统中的各种突发事件。(1)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区域内房屋建筑物本体及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共用部位包含但不限于: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门、门窗、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地上停车位、门厅、设备机房等;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中水系统、变压器设备、供电、给排水、发电机组、弱电系统、办公家具和设备等;需作好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养护和管理。检修记录须作好记录。说明;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不包括弱电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的专业维保,将另行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维保服务;但中标人须负责前述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养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2)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人员需负责服务区域内公共环境包含但不限于:公共场地、道路、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非机动车棚、停车场、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楼道等避雷系统的日常管理、巡查、维修和养护。检修记录及保养须记录完整。(3)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区域内的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学生课桌椅、家具、自来水管及其他用水设施、电灯、电线及其他用电设施等;说明:50元及以下/次的单项单个零部件费用及所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0元以上/次的单项单个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所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由中标人承担。(4)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区域内设置楼层分布图及疏散安全示意图标志标牌等,负责每天检查安全疏散、消防应急指示等标识的完好性及其位置的正确性。(5)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人员需每天检查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及使用的安全性,出现问题或隐患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和甲方,并作好应急处理,上报甲方的时间需保证在问题或隐患发生后30分钟以内。(6)乙方提供承诺函承诺服务区域内如发生紧急情况需处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人员需在接到维修服务通知后,故障急修1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其它日常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应具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7)服务人员需负责抄读水、电、气等能源度数,加强对服务区域能源的节约使用管理。若超出正常能耗范围,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服务管理责任。(8)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所涉及的工具需保证齐全(见附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均由乙方提供,并保证能正常使用且由专人负责管理;若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还需要使用除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工具清单以外的其他工具,均由乙方按需配置,所配置工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工具逐一分项(列明每一项工具及材料的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单价及金额)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说明:乙方按照承诺函内容提供承诺)。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工具及材料清单序号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电锤功率≥1100W≥1部2试电笔常规≥3只3剥线钳常规≥3把4绝缘夹钳常规≥3把5电工刀常规≥3把6活扳手常规≥3把7普通螺丝刀常规≥3把8梯子铝合金三角支撑≥2把(五)会务服务会务服务人员负责做好各类会务服务、接待及保障服务。(1)会务服务人员负责校级及以上的会务、接待、导诉工作;(2)按甲方要求做好会场布置、会议设备的准备、会务信息技术支持、会务茶水工作;(3)做好会场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会务用设施设备、对会场进行清洁等。说明:会务服务耗材由甲方负责。(六)学校内各种临时服务工作乙方需承担学校大、小型活动所需(如体育节、艺术节、研讨会、中考高考等)的临时性保安、卫生、搬运等服务工作。临时性用工服务期内预估最多30次(每次8小时),除项目上所有人员参与外,每次须由乙方另增派30人进行响应并支持,所产生的临时性用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计入分项报价明细。所另增派人员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七)学校内以上服务工作总体牵头管理、协调工作,与学校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配置专职负责人全面负责沟通协调处理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三、人员配置(一)本项目拟派人员配置如下:序号类别人数(2024年5月-2024年7月)人数(2024年8月-2025年5月)人员岗位要求1项目经理1人1人(1)年龄35岁-45岁(含)。(2)具有5年以上物业项目管理岗位工作经验。(3)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亲和力,责任心强;全面负责沟通协调处理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保安主管1人1人(1)男性,年龄在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在20岁-49岁(含)。(2)担任过物业项目的保安负责或经理或主管,有同类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党员。2保安监控室、消防控制室4人8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在20岁-49岁(含)以上;(2)消防监控岗十二小时制(两班倒),消防监控岗安保服务人员应均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保安小学部大门6人6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在20岁-49岁(含)。(2)门岗持有***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十二小时制(两班倒每班3人)。2保安生活出入口4人4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在20岁-49岁(含);(2)门岗持有***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十二小时制(两班倒每班2人)。2保安巡逻岗3人2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在20岁-49岁(含)。(2)巡逻岗持有***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十二小时制,晚自习结束全校清场。2保安公寓岗4人8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在20岁-49岁(含)。(2)公寓岗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十二小时制。3保洁保洁服务主管1人1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担任过物业项目的保洁负责人或经理或主管,有同类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大专及以上学历。3保洁迁善楼2人2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保洁小学部4人6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保洁中学部5人8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保洁体育馆、运动场2人2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保洁音乐厅、审是楼1人1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保洁博雅楼2人3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保洁地面、地下室4人6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至少有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3)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综合维修3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具有3年及以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工作经验。(3)拟派服务人员中均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其中不少于一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其中不少于一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一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代码:A)或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作业代码:A4)。5生活老师4人12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6体育器材保管1人1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大专以上学历。7绿化维护3人5人(1)男性,年龄22岁-59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各类绿化养护服务工具。(4)至少一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绿化类(或园艺、花卉类)职称。8文印室1人1人(1)男性,年龄22岁-55岁(含);女性,年龄22岁-49岁(含)。(2)有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文印设备。总计62人87人(2)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使人员达到满负荷,所有拟派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3)乙方对本项目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用工。乙方应与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拟派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各类纠纷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中标后,乙方须将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报甲方备案,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人员证书供甲方查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拟派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保留向中标人进一步追偿的权利。(5)乙方拟派的所有服务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需持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方能上岗。(六)乙方需自行解决拟派的所有服务人员劳保、工作服、胸卡、福利、食宿、交通、办公设备等有关费用,包括节假日加班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需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统筹安排拟派的所有服务人员,不得以节假日、寒暑假为由拒绝、延缓相关工作。(七)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服务费用报价,其中薪资不得低于当年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其中社保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八)为保障学校全年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人数固定(寒暑假不得减少服务人员,不得减少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使用全日制全职员工,所有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得与本项目外的人员轮换,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不得混岗,不得使用非全日制、不得使用退休人员,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含医保大病),以便甲方统一管理。四、其他服务要求(一)乙方需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二)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三)乙方应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因本项目属于人员密集性公共场所,具有在校师生数量大、安全管理要求高、紧急救护情况多等特性,乙方须进行一般救护基本知识及技能培训,应对突发事件处理,乙方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应具有紧急救护能力人员,熟悉心肺复苏操作流程,会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针对突发事件人员意外伤害,能在第一时间采取初步的急救措施,高度配合甲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意外伤害救护工作。(四)乙方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物业管理需求分析及重难点分析;②项目物业服务整体策划和工作重点;③管理服务理念及服务优势;④项目运作管理思路;⑤项目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⑥人员配置及素质标准、岗位职责;⑦环境卫生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标准、实施措施、人员排布等;⑧会务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标准、实施措施、人员排布等;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标准、实施措施、人员排布等;⑩保安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包括服务标准、实施措施、人员排布等。【说明:①提供服务方案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②服务方案内容中,若出现项目名称、地址、物业类型、甲方单位名称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不一致的,或有漏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五)业绩要求乙方2020年1月1日(含1日)以后,至少具有2个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1)秩序维护类服务(或安保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2)环境维护类服务(或环境卫生或清洁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3)维修维护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4)绿化维护类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并获得业主单位或服务单位综合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相同语意评价。【说明:1、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资金收款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及与票据金额对等的发票复印件(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合同资金收款的银行票据、发票,发票还需提供税务部门查询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3、合同中应体现相应服务内容;4、每个业绩提供至少1份加盖业主单位或服务单位公章的书面评价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5.918334万元/年,乙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逐一分项计入投标总报价,项目报价明细表中单项报价不得以免费或无偿、赠送、零报价提供服务。分项报价如未按要求逐一列明各费用项目与报价、或缺项漏项或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乙方的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含所有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要求要求在岗人数不低于54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保安主管和保洁主管)1人、保安28人、生活老师4人、综合维修2人、保洁15人、绿化维护3人、文印室或体育器材保管1人)、员工节日福利费、年终奖金、工会经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员工服装费(每人每年4套,春秋装2套,冬装2套)、工具材料费、招标文件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至少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等一切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且不使用各行政区域的各项补贴、减免优惠政策。4、乙方应充分保障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员工基本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等薪酬待遇不低于国家法定及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若涉及最低的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等涉及的报价分项有最新政策则执行最新政策并进行报价。)。具体如下:(1)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文件规定。(2)乙方应为全体员工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员社会保险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当年最新成都市城镇职工最低社保标准(工资标准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政策规定最新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应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并支付3倍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标准执行。(4)员工节日福利费:由乙方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5)年终奖金:由乙方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6)工会经费:无论乙方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7)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1.5%。《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8)住房公积金:无论是否缴纳,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全员缴纳计算,本项目应分摊的住房公积金年缴纳额=本项目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本项目年缴存基数为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3】4号)的规定执行,比例取值在5%-12%之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比例取值在5%-12%之间。(9)员工服装费:乙方应为员工每人每年配置服装4套(春秋装2套,冬装2套),承诺仅限用于本项目使用,服装费用应体现在分项报价明细中,且应报出每套服装的单价(元/套.人)及总套数,不允许缺项。(10)工具材料费: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在明细报价中逐一分项列明工具材料费用等。(11)招标文件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分项列明并计入报价明细表中,不允许缺项。(12)企业管理费:由乙方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13)利润:由乙方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14)税金:以上述费用之和税金比率计算。增值税:乙方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且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税金比率。(提供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须明确税金比率,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乙方增值税税率应符合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府政策法规(提供承诺函)。涉及乙方在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有变化的,应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前后进行分段计算税金并平均到服务期内,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报价中税率享受减免税的乙方,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税务部门减免税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5、本采购包报价时不得以各行政区域、地**策针对拟派人员的各项补贴、优惠减免、奖金、福利、赠与作为组价因素,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各项不能无偿赠与或免费。6、各项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涉及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仅限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五、考核(一)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如未达到考核的工作标准,甲方有权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标人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以及每月、每季度和年度组织的对本项目服务的考核。每月考核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支付100%考核当月服务费;不足95分,付款时按下列标准扣款:(1)90分≤考核得分<95分,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2000元;扣减金额=(95分-当月考核得分)×2000元。(2)85分≤考核得分<90分,每减少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3000元;扣减金额=(90分-当月考核得分)×3000元。(3)当月考核得分85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可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4)年度合同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或出现一次考核得分85分以下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附:XX年第XX月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标准分值考核得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拟派服务人员出勤良好,当班时间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无损坏甲方财物或公共物品、泄露甲方信息行为,不得擅自移动甲方物品,翻看甲方书籍、文件,按流程标准服务。3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业务能力考核3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定期检查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清洁工作,检查并记录。3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统一着装,工装无破损和污渍,佩带工作牌,女士化淡妆,无散发,男士无胡须,保持良好职业形象。3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服务人员临时顶岗、变更调整,需提前报备甲方同意后,才能调整。3分综合管理服务(20分)积极响应甲方诉求,无甲方有效投诉。2分保安服务(20分)严格出入管理,按制度查验登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3分保安服务(20分)值班记录完整,字迹清楚,无漏记错记。3分保安服务(20分)交接班手续完备,记录清楚,交接事项清楚。4分保安服务(20分)按制度要求开展场区和周边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4分保安服务(20分)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有火警、治安等突发应急工作预案。3分保安服务(20分)定期开展演练,服务人员能按预案熟练处置突发情况。3分会务服务(20分)工作时间不得离人,做好记录表格登记(如:来电、去电、来访等)2分会务服务(20分)日常会议接待及会议预订需记录清楚、准确,将来宾指引到相应区域。2分会务服务(20分)做好会前茶水服务,准确摆放宾客位置,不得出现漏摆、错摆、名称错误现象,提前15分钟做好会前物品准备。2分会务服务(20分)每日做好开水准备、清洗领导杯具、整理桌面、窗帘、冰箱、报架。2分会务服务(20分)会中每隔10-15分钟进行续水一次,烟灰缸超过3颗烟头需进行更换。2分会务服务(20分)检查办公区每日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4分会务服务(20分)能较熟练使用现代多媒体设备,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含普通话)。2分会务服务(20分)会后及时进行收拾,清洁桌面卫生,物品归位,检查并关闭电源。4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按时对楼层及办公室区域进行巡查并记录,确保办公区内公共部分干净整洁。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服务区域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印迹油渍。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服务区域内门窗玻璃、灯具、标识标牌、干净无灰尘,无明显印迹、保持光亮透明。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服务区域内墙面、柱面、目视无浮尘和印迹,保持光洁、透明。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服务区域内天花板、灯具、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服务区域内沙发、茶几、办公桌椅及设备干净,办公及装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定期清洗消毒,喷洒清新剂,整齐整洁。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服务区域内大小便器、地漏干净、无污渍、无异味,有光泽;地漏定期灌洗,卫生间及时更换易耗品。服务区域内洗手台及龙头干净无积水,污迹,不锈钢龙头光亮。2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草坪生长旺盛,整齐雅观,无坑洼积水。生长良妤,上面平整、边、直线、曲线、棱角分明,无杂草、寄生藤,绿篱内无垃圾和枯、绿叶堆积。3分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20分)每日进行服务区域内垃圾清理,桶内垃圾不超过2/3,桶底无存积污物,无异味。3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20分)具有健全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制定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做好相关应急处理方案,并提前做好通知及准备工作(如停电、停水等)。4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20分)设施设备若发生异常,查看原因后,立即上报甲方,提供相应的维修维护建议。供电、供水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梯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4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20分)对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每天巡检1次,巡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清晰。根据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供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建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4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20分)建立公用设备工程台账,日常报事报修项目,及时安排维修服务人员到场处理,并做好回访工作。4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20分)每月进行水、电抄表,记录日常使用情况,同时配合会务设备调试,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原因,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维修、施工、保养、维护等各种情况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流程执行。室内外及特种设备区域标识标牌清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雷雨季节前逬行防雷检测,排水、排污管网清理,保持通畅。4分其他建议考核单位代表:日期:被考核单位代表:日期: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按月进行支付,次月根据上月考核情况,在收到乙方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第五条履约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等内容进行验收。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和乙方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包含甲方逾期不支付上月物业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2、如因乙方拟派服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自身造成损失或侵害,或对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该人员或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2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分项报价明细一览表》注:1.格式自拟;2.《分项报价明细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总价一致。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55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4月28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委托,拟对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55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共一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第2页-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1367700代理机构: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05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邓涵丹联系电话:028-86360238-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359,183.34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和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第6页-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第7页-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第8页-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第9页-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附件等内容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第10页-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无无无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35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第36页-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2其他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一览表商务应答表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第38页-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第39页-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扣除比例(C1)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5.8.2定标程序-第40页-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本规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41页-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一览表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第42页-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草案.docx-第43页--第44页-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55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4月28日第一章投标邀请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委托,拟对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55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成都七中东部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共一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1367700代理机构: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05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邓涵丹联系电话:028-863602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359,183.34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和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附件等内容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成都七中东部学校)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涵丹联系电话:028-86360238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055号邮编:6414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成都七中东部学校位于成都市东部新区墨池路777号,是一所12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约18.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学校建筑包括交流中心、学生宿舍、食堂、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以及部分附属建筑物,设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