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运营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废标公告(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2024)
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运营服务协议定点结果终止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2245
订单号:FWYJ4200002400192256
采购总预算金额:¥110,000.00
本次成交金额:¥98,950.00
采购单位: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168835719
成交供应商:武汉一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需求附件: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需求.docx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
终止日期:2024年06月07日
终止原因:因采购人上级整和优化要求,该项目承载业务较为单一,按要求取消该项目采购工作,供应商对此无责任。
原成交公告无效
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实现的功能及目标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江汉运河通航管理工作。为保障我处微信公众号平台高质量运行,切实增强新媒体在政务信息宣传方面影响力,广泛宣传我处相关工作动态、通航信息、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拟委托专业管理公司对我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图文编辑、信息推送、日常维护等。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11万元(本年度编列预算7万元,剩余金额在2025年列支)。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信息发布、安全保密等有关标准和规范。四、需求及技术规格1、有关需求(1)负责“江汉运河”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以及相关信息采编。(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及要求,合理分类制作菜单页面,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优化栏目。(3)编辑制作版面编排,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高推文吸引度和阅读量。(4)负责微信平台网络安全和相关风险防控,配合采购人做好网络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5)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2、服务清单序号服务项目及内容数量有关要求1信息内容制作、图文编辑(每周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8次信息内容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发布,图片格式参照GIF、PNG、BMP选取最高清版本2平面设计图文展示及小视频展示(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视频不低于HDTV格式,分辨率1920×1080p603文稿汇编装订1项封面采用铜版纸彩页,内版纸张质量不低于80g/㎡,纸张为A4型4公众号年审并支付相关费用1次五、服务标准、期限等有关要求(一)服务标准1.负责“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信息编辑发布、图文制作排版等,每周应不少于1次信息推送。2.内容包含基本推送信息之外与行业相关的原创服务。每季度至少保证1篇综合性图文宣传及视频信息展示。3.对所有文稿妥善保管,制作彩色纸质版本汇编本2套供采购人存档,同时将汇编电子版转交采购人。4.“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菜单完善,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进行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更新。5.“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平台状态正常使用。6.负责“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的年审,并按照规定向平台支付年审所需费用。(二)服务期限2024年7月1-2025年6月30。六、采购数量、实施时间及地点采购数量:1项。实施时间:2024年3月。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天鹅村五组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龙洲垸驻地)。七、质量及售后保证1.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采购人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2.按合同相关约定,提供合同内微信代管理服务。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微信认证信息。4.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5.供应商针对采购人约定的服务达标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6.供应商负责保证公众账号的信息安全性,如发生网络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7.采购人享有原创微信推文及相关原创元素(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与版权。八、验收标准对照服务清单,对信息发布、小视频展示、文稿汇编的数量、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九、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非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采购人向供应商先支付7万元,剩余合同款待管理处2025年预算批复后支付。合同期满,采购人向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就“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行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内容及期限1.1负责“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信息编辑发布、图文制作排版等,每周应不少于1次信息推送。1.2内容包含基本推送信息之外与行业相关的原创服务。每季度至少保证1篇综合性图文宣传及视频信息展示。1.3对所有文稿妥善保管,制作彩色纸质版本汇编本2套供采购人存档,同时将汇编电子版转交采购人。1.4“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菜单完善,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进行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更新。1.5“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平台状态正常使用。1.6.负责“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的年审,并按照规定向平台支付年审所需费用。1.7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2.1采购人权利义务(1)采购人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2)采购人应保证所提供宣传素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保证是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使用权,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出现违反上述情况,而产生法律纠纷的,采购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供应商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4)审核及检查供应商工作成果。(5)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合作期间采购人不得授权相关业务给第三方单位。(6)享有微信推文著作权与版权(含原创)。2.2供应商权利义务(1)供应商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采购人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2)按合同相关约定,为采购人提供合同内微信代管理服务。(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微信认证信息。(4)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5)供应商针对采购人约定的服务达标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6)供应商负责保证公众账号的信息安全性。(7)享有原创微信推文及相关原创元素(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与版权。2.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应共同遵守和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条费用及支付3.1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非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采购人向供应商先支付7万元,剩余合同款待管理处2025年预算批复后支付。合同期满,采购人向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注:(1)此报价不含运营管理过程中微信官方推广等费用的收取。(2)此报价不包含延展服务费用,每延展一项服务须另核算费用,如需延展须另签属合同。(3)以上报价为合同内项目服务费用,不含其它第三方费用。(第三方费用是指甲、乙双方合作期内须第三方加入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商标注册、印刷、打样、差旅、模特、产品照片拍摄、广告制作、网站空间、域名、网站制作等)。3.2供应商账户信息供应商银行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行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第四条保密条款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所涉相关内容及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商业秘密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因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争议纠纷,应由违约方负责,并赔偿一切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5.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正当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包括迟延履行、履行不当、拒绝履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司法程序解决。第六条合同文件构成6.1技术标准和要求。6.2其他合同文件。6.3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第七条附则7.1非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协议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湖北省江汉运河航道管理处(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