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员相关业务废标公告(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2024)



一、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FCG2024-0416-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七、预算总金额:320000元
八、废标理由:
标项名称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孙鸿影,柳芳,戴充富,姜惠心(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王欣华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达、李楠
联系电话:0411-83612760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2、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姜惠心
联系电话:0411-8286267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虎滩路232号

附件信息:

老虎滩街道窗口办事人员(招标文件)5.24(发售版).doc286K

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FCG2024-0416-1)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6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附件1: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58附件2:评标方法…………………………………………………………60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FCG2024-0416-1项目名称: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最高限价:3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2024年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人员相关业务。(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5)投标文件提交当日无法完成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文件将被封存,待查询工作完成后,依法继续进行评审。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6月14日9:30:00(北京时间)。2.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2.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后,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工具制作软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下载“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3.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办理CA锁(辽宁CA),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进行绑定。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锁签章。CA锁办理机构: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营业厅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32号汇景天地9层。4.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制作、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或电话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5.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信息,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留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虎滩路23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联系方式:0411-836127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宁达、李楠电话:0411-83612760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内容:2024年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人员相关业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FCG2024-0416-1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32万元。 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保证金:不采用。5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要求:1.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入驻,成为正式供应商是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前提。2.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3.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4.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单位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供应商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3。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3.操作手册下载: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4.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5.关于投标的相关事项,可联系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客服电话(咨询电话:95763)。递交备份文件地址及要求:1.备份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将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为压缩加密文件发送至指定地址(投标单位如不对文件进行加密,造成文件泄露,后果自行承担)。2.递交备份文件地址:dlhfzb@163.com。3.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附件5),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注:投标人提供的《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随备份文件一同发送至指定地址。6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24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5)投标文件提交当日无法完成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文件将被封存,待查询工作完成后,依法继续进行评审。9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月支付。以上所有付款时间以招标人履行财政付款审批手续且资金到位后开始计算。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10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二)★进驻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使用CA锁在线解密。注:1、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制作、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或电话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2、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信息,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留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2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和管理费,管理费用包括服务期内投标人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招标人不再另外追加服务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按政策执行,但变更后的费用之和不能超过预算价,超过部分不予结算,采购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13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办事处(2)本次项目内容为:2024年老虎滩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一窗受理”人员相关业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4)★进驻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月支付。以上所有付款时间以招标人履行财政付款审批手续且资金到位后开始计算。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③“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任何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4.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一)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详见附件3评标方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4)(五)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连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附件3评标方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如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招标代理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其中1-4项为投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5.其他证明文件;6.其他;7.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八)投标保证金不采用。(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章的地方必须使用CA锁签章,如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须在纸质文件上签字后扫描至电子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前附表。(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8.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原则上,应当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工作,并形成《资格审查表》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属于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号标记,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的;(6)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其他项发生重大偏离的;(10)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9.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评标细则。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8.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10.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服务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服务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并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天内。(五)履约保证金(不采用)(六)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七)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由中标人向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本项目按服务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八)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注: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2.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双方就此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范围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三、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月支付。以上所有付款时间以招标人履行财政付款审批手续且资金到位后开始计算。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四、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上限为(大写):元(¥:元)人民币(详见项目费用构成)。即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完成工作,甲方仍按照上述金额付款。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应服从采购人的解释说明。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合同,中途停止履行本合同或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甲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相当于本合同上限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对乙方已完成部分不予付款。2.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结算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本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经过双方确认的其他有关文件;(四)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签订时间: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345.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项目需求及要求一、项目人员配备配备4名服务人员,负责接待企业、居民,提供咨询解答、办理各类业务等工作。二、工作职责中标单位要根据实际业务量、业务特点进行流程优化、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服务,并对服务质量、工作结果负责,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落实上级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3.按照法律、法规、条例、制度等要求,协助做好日常接待、登记整理、定期反馈及答复工作。4.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项。5.协助做好系统内部联系、沟通工作。6.协助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7.确保接待工作秩序,依法维护窗口形象。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配置人员条件(一)、投标人所配置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保守工作秘密,能服从单位安排;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一年及以上窗口工作经验。(二)、投标人所配置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4.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6.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7.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8.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9.家族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10.不适宜招聘的其他情形。四、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2、★进驻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项目验收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1.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光盘4份。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完成的服务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服务期限:;进驻时间:。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月)月数合计(单价×月数)112注: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2.本次投标报价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和管理费,管理费用包括服务期内投标人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招标人不再另外追加服务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按政策执行,但变更后的费用之和不能超过预算价,超过部分不予结算,采购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三、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1)本表中填写的服务内容应与实际服务内容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四、资格证明文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③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2)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表)。(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表)(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表)(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4、且只能授权1人为本单位合法的委托授权代表。附件2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资源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2.五、其他证明文件7.3.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4.2、人员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情况(格式自拟)7.5.3、服务管理培训方案(格式自拟)7.6.4、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格式自拟)7.7.5、应急预案(格式自拟)6、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以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7.8.六、其他材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成立日期批准文号资质证书编号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姓名办公场所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具有的其他资格:我单位保证本表所填报内容全部属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料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专业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列入本表人员上岗前需经招标人复审通过后方可上岗,如不符合上岗要求,需进行培训至符合上岗要求或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三)项目组成员简历投标人名称(盖章):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资质等级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招标单位项目名称内容主要资历、经验及担任的职务注:须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质证书、劳动关系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四)评标办法中涉及的其他内容(五)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评审中享受了监狱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银行)开具日期:致:(采购人)本保函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提供的投标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不争辩、无挑剔、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3.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注:1、本函的内容不得删减,各银行自制的保函至少包含本保函的内容。2、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7.9.七、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影响。附件1:采购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信用记录查询符合要求情况3信用承诺符合要求情况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附件2:采购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没有漏项的;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7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8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其他项未发生重大偏离的;10未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附件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一)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6%—10%)的扣除。(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允许分包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报价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2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服务方案3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服务方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岗位服务模式的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得20-3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服务方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10-19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服务方案一般(得1-9分)。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1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进行打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十分优秀,项目经理符合要求,人员配备方案十分合理(得8-1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较好,人员配备方案较合理(得4-7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一般,人员配备方案一般(1-3分)。技术服务管理培训方案1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中服务管理培训方案进行打分:1、优秀标准:服务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详细,服务质量标准明确,针对性强,符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8-10分);2、良好标准:服务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较详细,服务质量标准较准确,针对性较强,较符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4-7分);3、一般标准:服务管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准确,基本符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1-3分)。技术企业各项管理制度1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中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1、优秀:投标人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十分优秀,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8-10分);2、良好:投标人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良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7分);3、一般:投标人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等方面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3分)。技术应急预案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考虑周全,切实可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十分优秀,针对性强得11-15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科学性、合理性良好,针对性较强得6-1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一般得1-5分商务投标人业绩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完成的类似本项目岗位服务业绩,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标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附件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5: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员相关业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