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桥建设废标公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2024)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WH-2024-GC06
采购项目名称: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暂无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威宁县猴场镇
联系方式:13667646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B座1601
联系方式:18286449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国芬
电 话: 18286449636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工程量清单.rar
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7月)项目名称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采购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详细地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联系人傅崇堂联系电话13667646756代理机构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B座1601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B座1601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B座1601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86449636目录第1章磋商公告第2章磋商内容第3章磋商须知第4章评审磋商方法、原则和纪律第5章评审磋商程序第6章评审标准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第8章附件第1章磋商公告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26202400079F项目名称: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最高限价: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采购需求: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件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6日,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公告附件处的采购文件只为面向社会公布,仅限于阅读,不能用于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8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并于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1.1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和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方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磋商保证金2.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金额为0人民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2.2.1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2.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保证金的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自带备注内容转账的其他网银。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与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具有同等效力。2.3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磋商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2.3.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磋商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采购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2.3.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2.4联系方式: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3.如出现公告媒体信息相互不一致或内容不全的,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采购文件内容为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或询问起算时间,以登录系统后到该项目文件下载功能处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地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联系方式:傅崇堂136676467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B座1601联系方式:黄工182864496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86449636QQ邮箱:2065650024@qq.com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采购操作必须完全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在线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第一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报价轮数由磋商小组确定。第2章磋商内容2.1标的名称: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2.2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处,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2、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涉及的工程质量和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第3章磋商须知3.1总则3.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采购文件,由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1.3定义:3.1.3.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代理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3.1.3.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评审依据;3.1.3.3“采购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采购的贵州万禾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称代理公司;3.1.3.4“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到该项目文件下载功能处下载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1.3.5本次采购监督机构:是指威宁县财政局及上级财政部门。3.1.3.6“采购人”是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人民政府,也称采购单位、采购方,在合同中称甲方;3.1.3.7“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报价审查,且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3.1.3.8“在线”是指供应商从谈判开始至最后报价结束,一直处于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谈判大厅中,随时可以接收谈判小组发出的谈判和报价指令,并能及时进行响应。3.1.3.9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附件5:(指定格式):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基础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承诺由同一单位出具。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行为其他规定我公司声明承诺,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的行为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指定格式):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情况如下:1、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有:。2、与我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有:。注:1、如有,请如实填写其他供应商名称、相应的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比例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是否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如无,则填写“无”或“/”。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7:企业声明函(指定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磋商保证金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特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依法履行供应商义务。如有违反,我公司将依约于磋商有效期截止时间前全额付清违约磋商保证金,元。如我公司未依约全额付清违约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我公司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将我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n\n\n\n\n\n 工程量清单\n\n\n\n\n\n\n\n建设项目名称: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n\n\n\n\n\n\n\n\n\n\n\n\n编制范围: K0+006. 500~K0+046. 500 第 1 页共 2 页 01表\n\n\n\n\n\n\n\n\n\n\n\n\n项\n目\n节\n细目\n工程或费用名称\n工程或费用名称\n单位\n单位\n数量\n金额(元)\n单 价\n备注\n\n\n\n\nQL010201\n桩基钻孔\n桩基钻孔\nm\nm\n96\n\n\n\n\n\n\n\nQL010202\nC35混凝土\nC35混凝土\nm3\nm3\n108.6\n\n\n\n\n\n\n\nQL010203\n钢筋\n钢筋\nt\nt\n12.249\n\n\n\n\n\n\n\nQL010204\n声测管\n声测管\nt\nt\n1.199\n\n\n\n\n\n\n\nQL020101\nC35混凝土\nC35混凝土\nm3\nm3\n47.2\n\n\n\n\n\n\n\nQL020102\nC25片石混凝土\nC25片石混凝土\nm3\nm3\n173\n\n\n\n\n\n\n\nQL020103\n台背回填(碎石土)\n台背回填(碎石土)\nm3\nm3\n102.6\n\n\n\n\n\n\n\nQL020201\nC35混凝土\nC35混凝土\nm3\nm3\n9.2\n\n\n\n\n\n\n\nQL020202\n钢筋\n钢筋\nt\nt\n0.833\n\n\n\n\n\n\n\nQL020301\nC35混凝土\nC35混凝土\nm3\nm3\n173.6\n\n\n\n\n\n\n\nQL020302\n钢筋\n钢筋\nt\nt\n16.46\n\n\n\n\n\n\n\nQL020303\n输水黑铁管直径(40*3. 5mm)\n输水黑铁管直径(40*3. 5mm)\nm\nm\n756.4\n\n\n\n\n\n\n\nQL020401\nC40混凝土\nC40混凝土\nm3\nm3\n1\n\n\n\n\n\n\n\nQL020402\n钢筋\n钢筋\nt\nt\n0.245\n\n\n\n\n\n\n\nQL020501\nC35混凝土\nC35混凝土\nm3\nm3\n1\n\n\n\n\n\n\n\nQL020502\n钢筋\n钢筋\nt\nt\n0.151\n\n\n\n\n\n\n\nQL020601\n土方开挖\n土方开挖\nm3\nm3\n840\n\n\n\n\n\n\n\nQL020602\n石方开挖\n石方开挖\nm3\nm3\n560\n\n\n\n\n\n\n\nQL020701\nC30混凝土\nC30混凝土\nm3\nm3\n19.6\n\n\n\n\n\n\n\nQL030101\nC50混凝土\nC50混凝土\nm3\nm3\n139.9\n\n\n\n\n\n\n\nQL030102\n钢筋\n钢筋\nt\nt\n40.527\n\n\n\n\n\n\n\nQL030104\n支架基础处理\n支架基础处理\nm2\nm2\n195\n\n\n\n\n\n\n\nQL03010401\n15cm厚C20混凝土\n15cm厚C20混凝土\nm2\nm2\n195\n\n\n\n\n\n\n\nQL03010402\n20cm厚级配碎石\n20cm厚级配碎石\nm2\nm2\n195\n\n\n\n\n\n\n\n\n\n\n\n\n\n\n\n\n\n编制: 复核:\n\n\n\n\n\n\n\n\n\n\n\n\n\n\n\n\n\n 工程量清单\n\n\n\n\n\n\n\n建设项目名称: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产业桥建设项目\n\n\n\n\n\n\n\n\n\n\n\n\n编制范围: K0+006. 500~K0+046. 500 第 2 页共 2 页 01表\n\n\n\n\n\n\n\n\n\n\n\n\n项\n目\n节\n细目\n工程或费用名称\n工程或费用名称\n单位\n单位\n数量\n合计金额(元)\n单 价\n备注\n\n\n\n\nQL03010403\n60cm土方垫层(路基挖方利用)\n60cm土方垫层(路基挖方利用)\nm3\nm3\n140.4\n\n\n\n\n\n\n\nQL030105\n支架预压\n支架预压\nm3\nm3\n139.9\n\n\n\n\n\n\n\nQL030106\n满堂支架\n满堂支架\nm2\nm2\n195\n\n\n\n\n\n\n\nQL030107\n波纹管\n波纹管\nm\nm\n356\n\n\n\n\n\n\n\nQL030108\n钢绞线\n钢绞线\nt\nt\n5.45\n\n\n\n\n\n\n\nQL0401\nC40混凝土\nC40混凝土\nm3\nm3\n23.7\n\n\n\n\n\n\n\nQL0402\n钢筋\n钢筋\nt\nt\n3\n\n\n\n\n\n\n\nQL0403\n防水剂\n防水剂\nm2\nm2\n220\n\n\n\n\n\n\n\nQL050101\nGPZ支座\nGPZ支座\n块\n块\n4\n\n\n\n\n\n\n\nQL0502\n伸缩缝\n伸缩缝\nm\nm\n11\n\n\n\n\n\n\n\nQL050301\nPVC塑料排水管\nPVC塑料排水管\nm\nm\n10.6\n\n\n\n\n\n\n\nQL050302\n铸铁篦子\n铸铁篦子\n个\n个\n16\n\n\n\n\n\n\n\nQL0504\n钢护栏\n钢护栏\nm\nm\n80\n\n\n\n\n\n\n\n10402020201\nM7. 5浆砌片石\nM7. 5浆砌片石\nm3\nm3\n383.4\n\n\n\n\n\n\n\n10402020202\nC30混凝土\nC30混凝土\nm3\nm3\n17.9\n\n\n\n\n\n\n\n10402020202\nC30混凝土\nC30混凝土\nm3\nm3\n9.4\n\n\n\n\n\n\n\n10402020201\nM7. 5浆砌片石\nM7. 5浆砌片石\nm3\nm3\n48\n\n\n\n\n\n\n\n10402020301\n15cm填隙碎石基层\n15cm填隙碎石基层\nm2\nm2\n54\n\n\n\n\n\n\n\n10402020302\n18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n18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nm2\nm2\n64.8\n\n\n\n\n\n\n\n104020204\n路基挖方\n路基挖方\nm3\nm3\n60\n\n\n\n\n\n\n\n104020204\n路基填方\n路基填方\nm3\nm3\n600\n\n\n\n\n\n\n\n104020205\n标志牌\n标志牌\n块\n块\n4\n\n\n\n\n\n\n\nJA0301\n铝合金标志牌\n铝合金标志牌\n块\n块\n4\n\n\n\n\n\n\n\nJA030101\n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n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n块\n块\n4\n\n\n\n\n\n\n\nJA03010101\n限载标志牌\n限载标志牌\n块\n块\n2\n\n\n\n\n\n\n\nJA03010102\n公示标志牌\n公示标志牌\n块\n块\n2\n\n\n\n\n\n11001\n\n\n施工场地建设费\n施工场地建设费\n元\n元\n\n\n\n\n\n\n11002\n\n\n安全生产费\n安全生产费\n元\n元\n\n\n\n\n\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总价合 计\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桥建设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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