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废标公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4)



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终止公告

一、项目编号

    XHTC-FW-2024-0810

二、项目名称

    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

三、项目终止的原因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1点00分,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俊伟,电话:0816-249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
18989289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慧

    电话
18989289712

     附件下载

委托编号:CGWJSC-2024-05-003招标编号:XHTC-FW-2024-0810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四章投标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55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58第六章评标办法63第七章采购合同70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XHTC-FW-2024-08102.项目名称: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3.预算金额:320万元4.最高限价:320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开展燃耗≥30GWd/tU的UO2乏燃料芯块的高温氧化挥发及还原验证的实验场所及配套设备,完成三种指定燃耗的真实UO2乏燃料芯块的高温氧化挥发实验验证,完成高温处理后氧化铀样品的回收,完成目标裂变产物的高温挥发去除及捕集,完成放射性废物的处置。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810天完成终态验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基本资格要求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3.方式,采购文件获取增加内容:供应商需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平台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标书款转款凭证;(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3.2远程获取: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wuruoning@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标书款转款凭证;(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售价:人民币300元。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0548868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8月2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大楼(绵阳市科学城九区旁原动力部二楼)本项目开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hop.caep.cn)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联系方式:王俊伟0816-24900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联系方式:吕木难18989289701(获取文件咨询)、王晓慧18989289712(采购文件咨询)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晓慧电话:18989289712邮箱:wuruoning@xhtc.com.cn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项目名称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招标编号XHTC-FW-2024-0810包号/供应商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汇款账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0548868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资料及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日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预算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1.1.3★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1.1.4项目名称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详见招标公告1.3.2★交付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王晓慧联系电话:18989289712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上两种及以上企业的,价格不重复扣除)。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0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优于只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本项目在其他条件同等下,优先确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地点:■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如需要)联系人:王晓慧联系电话:189892897123.4★是否接受联合体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8★投标保证金1、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投标人单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0548868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本票入账时间(建议至少预计7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支票、汇票、本票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4、采用非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进行查询,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以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同时应将保函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保函有效期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注:不满足以上1.2.3.4条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4.2.4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4.3.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5.2★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5.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6%。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开 户 行: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5.6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公告。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7.1投标人询问投标人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王晓慧联系电话:18989289712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7.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徐女士、张先生5、联系电话:010-63905903、182808558256、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7、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8、邮编:621000。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8.1★信用信息查询1、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0548868中标人支付。中标人中标后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项目成交金额为15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方式如下:0-100万:100万×1.5%=15000元100万-150万:(150万-100万)×1.1%=5500元代理服务费总计:15000+5500=20500元中标金额货物服务100万以下1.5%1.5%100—500万1.1%0.8%500—1000万0.8%0.45%1000—5000万0.475%0.2375%5000—10000万0.225%0.09%10000—50000万0.04%0.04%8.3★关联关系的说明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为院及院属单位出资企业且由院或院属单位任命院内职工担任企业重要职务等情形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交相关说明。8.6★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8.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8.8★廉洁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9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说 明1、★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及上级要求,投标产品及其组成部件均不得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2、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及交付地点1.3.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投标风险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1.11.1条前述处理。1.11.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11.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五)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语言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符号、范本、证书证件除外。)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3★投标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4★联合体投标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3.3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3.4项规定的要求。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5★知识产权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5.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6.1★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集中在此部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在此部分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不予认可。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材料,请编制在“其他材料”中,未按要求编写而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2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材料。3.6.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按实结算或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的除外),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6.2.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投标人的商务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3.6.2.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3.6.2.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本部分内容本招标文件无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3.7投标文件格式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8★投标保证金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声明)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9★投标有效期3.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3.10.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和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壹份。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或加盖单位公章。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3.10.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均指加盖鲜章)。3.10.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加盖单位公章)。3.10.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分开密封,其中,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一个封装、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个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3.11.3★密封袋应当完好。3.12投标文件的递交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3.12.2★本次招标是否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12.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退还投标文件。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3.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4.开标、评标和中标4.1开标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4.1.7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4.2评标4.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2.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4.2.3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4.3中标4.3.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发布。4.3.3中标通知书4.3.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3.3.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4.3.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相关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3.5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王晓慧,联系电话:18989289712。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5.1签订合同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合同分包5.2.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标的物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5.2.3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4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5.5★履约保证金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5.6合同公告和备案5.6.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7验收5.7.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5.7.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利(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资金)。5.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6.★投标纪律要求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7)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经整改符合要求的除外);(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3)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14)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7)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被确认为投标或者中标无效。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询问、质疑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询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8.其他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8.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8.6★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应分册装订。投标人须将用于资格性审查的材料集中编制入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册。二、投标人应按本章给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改变给定格式但不影响实质投标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没有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目录(自拟)一、声明函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投标,现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交以下资格性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为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1、2、3、……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二、承诺函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基本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本单位未对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未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注:1、本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提供自有格式的承诺函。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三、投标保证金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相同)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附: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附保函的扫描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如有))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印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适用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适用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的)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2、授权代表、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也可由供应商自拟格式)。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目录(自拟)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付地点备注1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合同签订生效后810天完成终态验收1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总价(元): (大写:人民币 )注: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3.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不涉及的内容请填写“/”,价格不得出现0元、赠送、免费等字样。5、“开标一览表”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包号:序号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投标总价(元): (大写:人民币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若“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明细表”。3、不涉及的内容请填写“/”,价格不得出现0元、赠送、免费等字样。4、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如有))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投标价为“开标一览表”中所述价格。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五、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现声明,我方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六、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投标应答响应/偏离注: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3、★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开标一览表除外,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的内容和此表(包括此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此应答表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投标人未提供类似业绩的,本表可不签字、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五、说明我单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指院及院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有劳动关系的非编人员;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指与“院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亲属(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序号股东姓名实际控制人姓名重要任职人员姓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及姓名二者之间关系123……备注: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勾并在表格内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可以空白或“/”表示。未按实际填写“说明”或未提供“说明”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2、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有多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按上表格式分别填写,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3、上表“二者之间关系”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之间的关系。4、如说明中“□”未打勾和表格空白或“/”表示的,视为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5、投标人如为上市公司,股权关系只指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6、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为院及院属单位出资企业且由院或院属单位任命院内职工担任企业重要职务等情形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交此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一)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二)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三)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四)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约定比例扣减合同价款。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下划线以及下划线上括号内内容需投标人(适用于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供应商(适用于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形自行填写,填写错误或未明确填写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的,有可能不能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该风险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一、投标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应答响应/偏离注:1、可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无偏离)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视为投标人接受和响应招标要求(注2除外)。2、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材料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负偏离)。3、★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开标一览表除外,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的内容和此表(包括此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此应答表的内容为准。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二、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姓名职称常驻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如有)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姓名职称常驻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其他部分(格式自拟)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项,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等),供应商应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第四章投标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开始计算)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1年的法人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无法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仅提供印花税缴纳、个人所个税凭证的视为不符合本条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显示缴纳社会保险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本条要求)。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③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④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单位,应当出具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0)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2)采用非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进行查询,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以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同时应将保函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已按招标公告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领取招标文件后名称进行变更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变更证明资料(未变化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①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二、采购项目内容(一)产品功能/服务要求具备开展燃耗≥30GWd/tU的UO2乏燃料芯块的高温氧化挥发及还原验证的实验场所及配套设备,完成三种指定燃耗的真实UO2乏燃料芯块的高温氧化挥发实验验证,完成高温处理后氧化铀样品的回收,完成目标裂变产物的高温挥发去除及捕集,完成放射性废物的处置。(二)主要技术指标要求1、真实UO2乏燃料芯块的三种燃耗具体要求为:最低燃耗≥10GWd/tU,最高燃耗≥30GWd/tU。2、每种燃耗的真实UO2乏燃料芯块单次高温处理总量不低于1g。3、每种燃耗单次高温处理的最高加热温度不低于1500℃。4、高温处理过程具备分区加热、程序升温与控温能力,在指定设置温度条件下,具备长时间保温能力,单次保温时长不低于6h。5、高温处理过程具备保持高温氧化气氛和高温还原气氛的能力。6、高温处理过程中应具备防止铀气溶胶泄漏能力和高温处理后铀样品粉末回收的能力,铀样品损失率不高于5%。7、高温处理设备尾端配置分段捕集系统,具备Kr、Xe、Cs、Ru和Te的捕集能力,并定量给出Kr、Xe、Cs、Ru和Te的捕集率。(三)交付成果及交付周期1、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最终交付成品实物无。2)交付文件资料表1乙方需交付文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备注1实验与测试大纲纸质版2份(盖章正式版),电子版1份2测试报告纸质版2份(盖章正式版),电子版1份3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实验总结报告纸质版2份(盖章正式版),电子版1份2、交付周期: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810天完成终态验收。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其它要求1、乙方应提供至少一种真实UO2乏燃料芯块样品,燃耗值≥30GWd/tU,样品总量不低于5g;2、乙方应通过适应性改造,具备开展乏燃料高温氧化挥发及还原实验的放射性操作场所及其配套的工艺设施与设备;3、乙方自行办理实验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环保等审批手续。三、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四、管理(控制)要求(一)总体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遵从甲、乙双方的质量、安全、保密相关管理体系要求;甲方根据需要可到现场对乙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了解、检验和监督,乙方在实施完成后和节点任务结束后,主动告知甲方。(二)质量、安全管理具体要求1、质量、安全环保等技术指标要求(1)乙方所用计量测试设备校准(检定)日期均在有效期内。(2)乙方采购品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项目实施前需拟定质量计划并生效,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测量过程和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3)乙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核材料接收、操作及暂存等;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2.控制节点采购项目的相关具体技术要求见本技术规格书第二部分。合同签订后810天内完成终态验收。将合同签订之日记为T0节点,制定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如下表,关键节点产生的评审费由甲方负责。表2进度要求序号控制事项时间节点地点确认方式参与人员1技术方案T0+180天内乙方/甲方会签甲方、乙方3高温氧化挥发及还原实验场所和设施设备条件确认T0+360天内乙方/甲方会签甲方、乙方3实验和测试大纲T0+480天内乙方/甲方会签甲方、乙方4乏燃料高温氧化挥发及还原实验T0+700天内乙方/甲方现场甲方、乙方5验收大纲和实验总结报告T0+750天内乙方/甲方会签甲方、乙方6终态验收T0+810天内乙方/甲方会签甲方、乙方2.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要求不涉及。(三)保密管理具体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遵从甲、乙双方的保密相关管理要求;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相关信息透露第三方;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在课题开展期间所创造的一切科研成果、技术专利、学术论文等,不得擅自发表、交流或提供给第三方。四、验收要求表3技术指标验收表序号项目名称评价方法/准则技术指标要求检测方1真实UO2乏燃料芯块的燃耗反应堆实际运行记录推算燃耗不低于30 GWd/tU乙方提供报告,甲方见证2每种燃耗单次高温处理真实UO2乏燃料芯块重量称重法不低于1 g乙方测试,甲方见证3高温处理前后氧化铀样品损失率称重法不高于5%乙方测试,甲方见证4最高加热温度实测法不低于1500℃乙方测试,甲方见证5最长保温时间实测法不低于6 h乙方测试,甲方见证6分区加热、程序控温及氧化或还原气氛依据生效的《实验与测试大纲》具体要求满足实验要求乙方测试,甲方见证7Kr、Xe、Cs、Ru和Te的捕集率依据生效的《实验与测试大纲》具体要求捕集率定量值乙方测试,甲方见证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一)质保期要求不涉及。(二)售后服务要求不涉及。六、知识产权归属本采购项目所取得的一切科研成果、技术专利、学术论文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协商所有。七、其它(1)售后服务、支付方式及违约等其他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合同全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且不允许供应商增加任何针对采购人的限制性条款,否则响应作无效处理。(2)本项目如涉及货物包装,需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执行。注:1、★本章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另有说明的条款除外),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投标作无效处理。2、本章中如涉及“甲方、用户、需方、我所”均泛指采购人,“乙方、供方、承研方”均泛指投标人、供应商。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到配置或材料的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仅起说明作用,其目的在于清楚明确地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响应时可选择本章推荐的,也可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的配置或材料。4、投标人请勿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涉密资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5、★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及上级要求,投标产品及其组成部件均不得含美光公司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第六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院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五)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单位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3、评标程序3.1熟悉、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是否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3符合性审查。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3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规定的;(五)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七)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直接确定中标人。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财务部。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5.废标5.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直接确定中标人。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国家及院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七章采购合同合同文本密级:公开★合同编号: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外协外包采购合同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乙方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二零二四年X月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书是根据我院的示范文本,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作为所属各单位对外签定合同的统一格式文本使用。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所属各单位与外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协作、非标研制和服务等外协外包采购活动。三、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以附件形式补充。四、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必须详细填写。五、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供应商。六、正式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法人或代理人(签字)甲方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邮政编码621999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开户行工行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支行 (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开户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账号2308415109024902366 (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法人或代理人(签字)乙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开户行(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账号(单位公章)年 月 日一、采购任务主要内容(一)采购要求:(二)成果形式:(三)服务项目:二、技术指标 建议描述实质性要求。具体详见…三、任务完成时间及标志性节点(一)任务完成时间(二)标志性节点:(与支付节点匹配)四、管理(控制)要求、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一)总体要求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遵从甲乙双方质量、安全、保密相关管理体系要求;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2.甲方可随时到现场对乙方研制/实施过程情况进行了解、检验和监督,乙方在节点任务结束后和研制/实施完成后,应主动告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本协议提供给第三方;4.本项目乙方人员来甲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以及相关安全规程制度(甲方以外来人员注意事项告知书的形式告知乙方)。(二)质量管理具体要求1.质量特性等相关要求。2.控制节点: (三)安全管理具体要求1.乙方应对合同涉及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明确相关技术、服务等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危害因素,并明确法律法规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危害限值水平、以及切实可行的危害因素控制措施。2.由乙方负责本项目实施及交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对项目交付后涉及到的安全、环保事项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培训指导。(四)保密管理具体要求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甲方的技术资料和最终成果以及在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报告成果用于宣传。2.涉密合同须标明密级。本项目密级为: 公开 。五、交付及验收(一)交付方式以 方式交付。(二)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甲方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六、成果归属本采购项目所取得的一切科研成果、技术专利、学术论文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协商所有。七、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一)本采购任务合同总金额(含税)本合同金额共计¥ 万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员报酬、差旅费、税费、管理费等为完成本合同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和进度本合同采取   分期  方式支付,分  2次支付:第一期款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30%款项;第二期款项:完成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三)支付条件上述费用的支付前提为乙方提前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且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八、售后服务质保期: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按进度参与各种活动。(二)对项目实施质量跟踪与检查。(三)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四)按照合同进度向乙方拨付研究经费。(五)实施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六)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研究工作。(二)为保障本外协任务更顺利的开展,本采购任务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一经确定,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三)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活动。(四)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并提交完整的结题验收材料。(五)按照合同进度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六)本项目研究获得的科研成果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交流和扩散。(七)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设备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 3 % 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0.1 %/日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60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该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的,不足部分,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2.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且逾期超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解除通知后的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发送合同解除通知后五日内退回全部已收取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设备经验收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验收标准的,由乙方进行整改、修复,任务完成期限不做顺延。若乙方经一次整改或修复后提交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合同解除通知后五日内退回全部已收取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并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4.乙方逾期提交设备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 合同约定执行周期1/3 的(最长不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解除通知后的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的,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7.如有违反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本协议总额 5 %作为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乙方因此获得的收益、律师费、诉讼费等)。8.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9.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拒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或终止。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电传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门开具不可抗拒的证明。10.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可终止协议。11.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带条件和需要说明的问题(一)验收合格后,乙方到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方式:原方式退还。(三)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及时退还外,应向乙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0.1 % /日的违约金。(四)履约保证金金额:(五)甲方保留委托第三方机构审价的权力,自合同生效起十年内,甲方有权适时开展本合同第三方审价,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并配合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监督检查。(服务性质的采购项目考核与处罚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其余详见《XXXXX技术协议》及乙方《XXXXX投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十三、合同附件与合同生效(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一)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二)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三)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四)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扣减50%合同价款。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乏燃料高温氧化还原行为研究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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