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废标公告(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s20240709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七、预算总金额:48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7826851140
地 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朝阳路555号
2、采购人名称: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林先生
地 址: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时代大厦A幢
附件信息:
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ocx168.3K
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zs2024070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瑞安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2五、响应文件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一)磋商须知前附表....................5(二)总则....................131.说明132.定义及解释13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134.中小企业认定135.信用记录146.保密与披露事项147.磋商费用14(三)磋商文件说明....................1510.磋商文件构成1511.磋商文件的澄清15(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612.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613.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614.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715.磋商有效期1816.磋商报价18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8.知识产权1819.串通行为认定1820.出现以下情形,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9(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21.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2022.磋商截止时间20(六)磋商与评审....................2123.磋商2124.开标程序2125.磋商小组2126.磋商工作程序2127.评审222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429.评标过程保密2430.否决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2531.质疑与投诉25(七)授予合同....................2632.成交通知2633.签订合同2634.代理服务费26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28(一)概述....................28(二)采购内容及要求29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3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附件一资格、资质证明文件....................39附件二关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40附件三-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1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2附件四磋商响应函43附件五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46附件六少量偏离表47附件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8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49附件九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50附件十一报价一览表51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43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第六部分评定办法....................52一、评定原则....................52二、评标组织....................52三、评定办法....................52四、评定结果....................59五、磋商供应商的义务....................59第七部分信贷政策....................60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s20240709项目名称: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80000最高限价(元):48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48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时,必须得到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授权。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09月02日09: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00止(北京时间)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984865308@qq.com)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4)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时代大厦A幢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863786质疑联系人:钟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515773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朝阳路55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26851140质疑联系人:杨云雷质疑联系方式:15867759709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传真:0577-65827573联系人:施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项目编号zjzs20240709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人名 称: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地 址: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时代大厦A幢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联系 电话:139588637865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朝阳路555号项目负责人:赵女士 联系 电话:178268511406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7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时,必须得到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授权。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9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磋商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允许11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12报价货币人民币13报价语言中文14磋商响应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以及“演示视频文件(如有),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2.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jmbs)。(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需求以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细则制作的演示视频文件(如有)。3.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制作: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加密并递交。15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6签字或盖章要求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上传。2.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进行。3.中标后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17磋商保证金□ 需要 ☑ 不需要18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款的1%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19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0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00止(北京时间)2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22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00正(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4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3.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和解压缩密码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4.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5.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6.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在线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8.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9.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0.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3.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6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供应商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各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诚信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29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0合同管理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给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31邮箱本磋商文件所提到的代理机构邮箱皆为984865308@qq.com。32备注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全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共4份。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注: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84865308@qq.com。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已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我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响应文件解压缩密码:。如备份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二)总则1.说明1.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定义及解释2.1.1采购人: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3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4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2.5.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6日期:指公历日;2.7.7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时,必须得到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授权。4.中小企业认定4.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信用记录5.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5.2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各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5.3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4联合体投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保密与披露事项6.1.1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2.2磋商供应商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6.3.3采购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6.4.4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7.磋商费用7.1.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现场踏勘:自行前往9.磋商委托9.1.1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a.采用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三)磋商文件说明10.磋商文件构成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定办法第七部分信贷政策第八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10.2.2本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11.磋商文件的澄清11.1.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站会员系统从“下载答疑文件处”自行下载,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2.1.1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12.2.2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3.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3.1.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资格响应部分(1)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一)1)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五选一)①如磋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磋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2)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3)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有);4)供应商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2)关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二)(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组织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三-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第五部分附件三-2)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响应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六)(2)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七)(3)少量偏离表(技术与商务部分的偏离须分别填写,均放在此处,如不填写将视为对磋商文件要求无偏差)(见第五部分附件八)(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九)(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十)(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一)(7)评分所需内容等;(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函、清单、说明、方案、业绩、证明、措施、表等相关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8)部分格式自拟,顺序自定。三、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二)(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见第五部分附件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见第五部分附件五)(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备注:以上所需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4.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4.2.2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或关联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4.3.3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5.磋商有效期15.1.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否决。16.磋商报价16.1.1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或工程)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16.2.2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16.3.3最后的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1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2.2《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17.3.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知识产权18.1.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8.2.2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18.3.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18.4.4磋商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9.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6)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磋商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7)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8)不同磋商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磋商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0.出现以下情形,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若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则重新采购。(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21.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1.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2.磋商截止时间22.1.1本次采购的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2.2.2在推迟了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六)磋商与评审23.磋商23.1.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23.2.2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4.开标程序24.1.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4.2.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3.3由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若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24.4.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24.5.5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在线进行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24.6.6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4.7.7磋商小组在线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24.8.8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9.9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10.10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5.磋商小组25.1.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磋商工作程序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通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在线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各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如已完全响应本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经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认定后,不再组织逐一磋商。首轮报价不公开。26.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5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6.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评审27.1.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27.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3.3▲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2)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3)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工期;(5)在报价评审中,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未按规定提供关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8)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0)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要求的;(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2)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电子签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4)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不是法定代表人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4.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个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及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若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数量确定为多个时,所有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才视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7.5.5澄清有关问题:27.5.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通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7.6.6磋商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并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办法”中所明确的原则、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确定评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7.7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7.8.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7.9.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10.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最后报价及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2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8.1采购机构按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第二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www.ruian.gov.cn)及“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评标过程保密29.1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0.否决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30.1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30.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1.质疑与投诉31.1.1磋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2.2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组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1.3.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质疑受理机构: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电话:17826851140,传真:65921160(2)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投诉电话:0577-65827570(七)授予合同32.成交通知32.4.4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2.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或磋商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即可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它磋商供应商成交。33.3.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或磋商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取消其成交资格。33.4.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报价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八)履约验收35.履约验收35.1.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35.2.2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5.3.3完善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5.4.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磋商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5.5.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磋商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一)概述1、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2、现场踏勘(如有):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磋商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3、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4、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否则有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处理。7、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项目概况:标项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元)使用单位一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1480000瑞安市应急管理局3、服务周期:壹年,保险生效日期以投保人银行汇款凭证为准。4、服务对象:全市森林消防队员共计551人,其中:瑞安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大队58人,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493人(人员身份以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确认为准),承保中人员名单按实际情况更换(离职人员删除,新员工增加)。5、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责任描述1)意外身故保障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元,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障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招标文件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按该标准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3)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障20万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无免赔)。条款中规定的二甲以上医院放宽至社保、医保、新农村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包含药店)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津贴150元/天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每天150元人民币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天数以180天为限。(免赔0日,每次最高给付180)(特殊情况下,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中标单位应该提前支付该款项) 5)特别约定赔偿责任范围① 瑞安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大队:指上班工作期间及参加各类应急救援期间(包含去往救援目的地与救援结束后途中);② 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指上班工作期间及参加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期间(包含去往救援目的地与救援结束后途中)。6、服务要求:①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人的通知及时签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②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③在接到投保人的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④协助投保人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人的经办人提供回扣。7、理赔①投保方的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中标人应根据服务承诺,对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在理赔时必须以真实价格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及时支付赔款。②赔偿处理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有关条款处理,赔偿标准按照投标书有关承诺及保险金额与实际受伤害程度处理,中标人必须主动及时协助投保方处理赔款事宜。③投保方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中标人办理。8、监督管理①采购人依照相关规定,对中标人在该险种经营方面进行监督管理。②中标人要积极配合招标人制定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安排工作,组织足够人员参与服务,并且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9、其他说明:①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②若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事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10、商务要求:①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采购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报价包括员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交通费、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宣传产品的运送和安装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餐费、管理费用、垃圾外运及消纳、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所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②如出现违法违规等行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③如出现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④最终结算以实际情况为准;⑤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0000元,投标总价大于480000元或未填写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⑥若采购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保险生效时间支付费用,供应商应给予壹个月的支付宽限期。11、付款方式中小微企业中标(非中小微企业中标不适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待本项目保险协议签订完后一次性支付至全部合同结算价款。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100%的税收发票及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非中小微企业中标:待本项目保险协议签订完后一次性支付至全部合同结算价款。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100%的税收发票及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第四部分合同条款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第一条、承保范围人员名单由采购人提供,合计人。第二条、投保手续和保险费计算1、乙方应根据投保方的通知和要求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范围内确定保险险别并上门签订保单(必保险种)。2、投保方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险种,乙方应按承诺同时办理。3、承保范围内的所保人员身份以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确认为准。4、承保保费为:元/人/年;合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整。5、当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调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费率及调整系数时,乙方应将调整依据和方案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第三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及支出医疗费用的,成交供应商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责任描述1)意外身故保障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元,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障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招标文件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按该标准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3)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障20万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无免赔)。条款中规定的二甲以上医院放宽至社保、医保、新农村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包含药店)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津贴150元/天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每天150元人民币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天数以180天为限。(免赔0日,每次最高给付180)(特殊情况下,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中标单位应该提前支付该款项) 5)特别约定赔偿责任范围① 瑞安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大队:指上班工作期间及参加各类应急救援期间(包含去往救援目的地与救援结束后途中);② 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指上班工作期间及参加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期间(包含去往救援目的地与救援结束后途中)。第四条、服务要求1、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人的通知及时签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2、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3、在接到投保人的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4、协助投保人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人的经办人提供回扣。5、若乙方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事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第五条、理赔1、投保方的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乙方应根据服务承诺,对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在理赔时必须以真实价格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及时支付赔款。2、赔偿处理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有关条款处理,赔偿标准按照投标书有关承诺及保险金额与实际受伤害程度处理,乙方必须主动及时协助投保方处理赔款事宜。3、投保方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乙方办理。第六条、监督管理1、甲方依照相关规定,对乙方在该险种经营方面进行监督管理。2、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制定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安排工作,组织足够人员参与服务,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第七条、付款方式以磋商文件为准。若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保险生效时间支付费用,乙方应给予壹个月的支付宽限期。第八条、仲裁1、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投保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投保方和乙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投保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九条、违约责任投保方向甲方反映乙方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乙方确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第十条、合同有效期(保险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保险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第十一条、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询标答复均作为签订本合同的依据与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有歧义,以有利于投保方为准。第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次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采购人(盖章):成交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账号:账号:日期: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附件:NO:NO:瑞安市政府采购项目诚信评价反馈表采购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代理机构定标时间年 月 日以 下 内 容 由 采 购 单 位 填 写合同签订时间验收完成时间政府采购标签有/无协助验收是/否采购人对本次政府采购的评价意见请如实填写您对本次政府采购的项目(货物、服务、工程)在价格、质量、服务方面的意见(在结论上打“ √”)。1、对成交供应商的评价意见1、价格 A、优 B、良 C、好 D、一般 E、差2、质量 A、优 B、良 C、好 D、一般 E、差3、服务 A、优 B、良 C、好 D、一般 E、差采购人对本次政府采购的评价意见2、对成交供应商诚信总体评价:A、优(90-100) B、良(80-90) C、好(70-80) D、一般(60-70) E、差(60以下)采购人对本次政府采购的评价意见三、您若有政府采购方面的建议和措施,请说明(可附页说明):1、2、3、采购人对本次政府采购的评价意见(此表由采购人填写,主要对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诚信情况及项目验收后项目总体履约(满意度)进行评价,此表务必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三日内交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确认:(盖章)备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瑞安市国投大厦1-5层联系电话:0577-65879521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577-65879523网址:http://www.raztb.com/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采购机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件一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一)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其它证明文件(1)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五选一)①如磋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磋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2)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有);(4)供应商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二关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附件三-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磋商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如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六磋商响应函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2.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2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①该项目的磋商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为准;②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的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③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服务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④磋商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⑤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⑥本磋商自磋商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⑦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电话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职工人数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驻瑞分支机构(如有)驻瑞负责人电话企业概况 :上述表格填写均已经过核对,确信没有疏漏或差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八少量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重述对应磋商响应文件偏离偏离情况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或学位)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负责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本表应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提供所在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年限注:1、本表应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提供所在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注:业绩有效性认定: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名称投标报价(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注瑞安市2024年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80000自合同签订日起壹年注: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采购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报价包括员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交通费、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宣传产品的运送和安装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餐费、管理费用、垃圾外运及消纳、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所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2.▲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评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项目磋商文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原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确保服务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定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二、评标组织开标后,首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接着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凡磋商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磋商。对磋商文件完善后,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询标,磋商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经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它政府采购人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三、评定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数值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序号评审类型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资格性检查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资格性检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资格性检查特定资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资格性检查提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资格性检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组织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2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三部分内容分开制作2符合性检查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2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无效标条款(1)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2)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3)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工期;(5)在报价评审中,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未按规定提供关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8)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0)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要求的;(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2)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电子签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3)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4)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不是法定代表人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序号评审内容及分值合计10分4报价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通过并且技术商务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折扣率(即评标价=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价格权值指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1)报价文件上传的价格和报价一览表里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磋商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6)开评标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上传的价格和报价一览表里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7)▲如磋商供应商缺漏项价格比例达到投标报价的5%(含)以上时,属于重大偏离,磋商小组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8)如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前后矛盾,磋商小组会将作出不利于磋商供应商的修正。 注:(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商务技术评分合计90分评分内容分数值评定原则5.1磋商供应商业绩0-1分磋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分1分。(①业绩有效性认定:必须提供保单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票或合同三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②业绩认定时间以保单的签订时间为准。)5.2人员配置0-9分① 服务人员中有1人为高级经济师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② 服务人员中每具备承保、理赔专业技能1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7分。注:以上服务成员必须为瑞安地区机构人员,提供瑞安地区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若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出具书面说明)否则该人员不予认定,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高级经济师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承保、理赔专业技能是指相关专业证书。5.3供应商服务机构0-6分根据投标人在瑞安地区经保监局审批设立的服务网点数量(兼业代理机构除外),超过10个(含)得6分;10-8个(含)得4分;8-6个(含)得2分;6-4个(含)得1分;4个以下不得分。注:网点要求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5.5企业经营评价结果0-5分投标供应商所属上级公司(或自身)2022年度(或最新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A级得5分,B级3分,C级1分。(提供保险行业协会证明为准)5.6企业风险综合评级等级0-4分根据供应商所属总公司最近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等级评定,B级及以上得4分,此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5.7投保服务0-6分投标人承诺投保方提供相关投保资料,投标人上门收取资料并统一出单,给予充分配合的得3分,未承诺不得分。5.7投保服务0-6分投标人承诺服务期内积极根据本项目被保险人医疗保险情况主动联系被保险人提供理赔服务的得3分,未承诺不得分。5.8投标供应商总公司(上级公司或自身)偿付能力充足率0-15分按投标人2020年—2022年三年核心偿付能力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年偿付能力≥220%,得5分;220%>一年偿付能力≥200%,得4分;200%>一年偿付能力≥150%,得2分;150%>一年偿付能力≥100%,得1分,一年偿付能力<100%,不得分,最高得12分。(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不提供不得分。)5.9理赔服务0-9分① 方案内容详实,具备可操作性,便于项目实施,符合本项目的理赔需求得9分② 方案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内容针对项目阐述但有所欠缺得7分③ 方案基本全面,但针对性、便利性较弱得5分④ 方案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得2分⑤ 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10项目难点重点、问题分析0-12分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详细表述及分析情况①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到位,得6分②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到位,得4分③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到位,得2分④ 未提供分析或者分析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5.10项目难点重点、问题分析0-12分对本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切实可行、思维缜密、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① 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需要的,得6分② 解决方案较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需要的,得4分③ 解决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2分④ 未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5.11理赔时限0-9分① 投标人承诺在收到提供齐全的索赔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赔付的得9分② 投标人承诺在收到提供齐全的索赔材料进行赔付时间超出本项目规定时间的得6分③ 投标人承诺在收到提供齐全的索赔材料进行赔付时间明显超出本项目规定时间,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④ 未提供承诺不得分5.12保障计划0-9分根据培训、防灾防损、理赔的快速便捷等服务的计划进行打分:① 计划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9分② 计划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③ 计划欠缺合理性,没有针对性的,得3分④ 未提供计划或者计划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5.13项目售后服务0-5分服务渠道:具备网络、电话、短信、网点及专员等多样性服务渠道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提供相关材料)注:所有证明资料、承诺、方案等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的视为不得分。磋商程序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六)磋商与评审”注:以上单位、人员各类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需加盖电子签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综合得分的计算:报价分得分根据磋商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商务分得分=A商务技术分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B综合得分=A+B四、评定结果本次采购根据有效磋商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从高到低原则,确定一个成交预选供应商,其他有效供应商依次确定为成交备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代表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依法予以确认为成交供应商。五、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磋商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磋商结束,所有评定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案。第七部分信贷政策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中标单位如需要融资,可联系以下银行: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65819553(瑞安)0577-88093286(温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1373635586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戴经理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温州市供应商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3、供应商填表后发送至racgb@126.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