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安装废标公告(九0三医院2024)



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终止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HTC-GC-2024-0396
采购项目名称: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  谈判 方式进行采购;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〇三医院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平路中段九〇三医院
联  系 方 式: 李涛 0816-369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总 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 系  方 式:张晟  18989289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晟 
电      话:18989289713 
附件:1、采购文件
(发售稿)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谈判文件(工程)-公告邀请.pdf

采购编号:XHTC-GC-2024-0396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谈判文件采购人:九〇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第九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第一章谈判邀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九〇三医院委托,拟对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XHTC-GC-2024-03962.采购项目名称: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1.本项目为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位于绵阳市江油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智慧消防安装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本项目采购预算40万元。最高限价39.696880万元。3.工期:45日历天。4.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和九〇三医院官网(https://www.903yy.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五、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及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市场禁入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0.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0.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或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八、谈判文件获取方法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561761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平台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谈判文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采购文件转款凭证(如有);(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3.2远程获取: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采购文件转款凭证(如有);(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注:未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一、谈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评标室。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九〇三医院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平路中段九〇三医院邮编:621700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0816-3691009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联系人:吕木难、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18989289713(采购文件咨询)传真:/电子邮件:guwanqiu@xhtc.com.cn2024年9月13日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项目名称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九〇三医院急诊楼、放射科等区域智慧消防安装项目采购编号XHTC-GC-2024-0396包号/供应商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汇款账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561761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561761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561761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资料及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日期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评审办法详见谈判邀请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详见谈判邀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详见谈判邀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成交公告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和九〇三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扣除暂定部分)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开户行: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并且在合同签订前。7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8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9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10供应商询问供应商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11供应商质疑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徐女士、张先生5、联系电话:010-63905903、182808558256、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7、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第九条:关于质保期的约定9.1按照双方确定的方案,及时完成施工任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质保金为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算金额的3%。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室外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保修,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工程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期满无质量及其他工程缺陷,相应质保金无息退还。保修期内,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10工作日内赶到现场并完成维修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等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争议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在尊重事实、友好合作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2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关于竣工资料及其它约定11.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三套完整工程竣工资料(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包含竣工图、材料合格证、检测、试验等工程相关资料及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竣工档案资料,并提交数字化资料、文件及光盘。竣工资料的提交每逾期1个日历天,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每个日历天【5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竣工结算书(含电子文档一份)。上述所有资料应提供数字化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归档要求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中物院计划[2003]120号文《关于印发中物院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院办[2015]148号文)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执行。11.2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1.3涉及到甲方需要乙方对所承接的项目进行设计深化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该项目设计费用另行协商。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使其通过验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一次后仍然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甲方因乙方违约而维权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均确认合同签署页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双方均可向该地址邮寄任何文件、通知,本市邮寄的,邮寄当日视为送达,外埠邮寄的,邮寄后3个日历天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地址的,应当提前10个日历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工程结算审核费的收费标准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规定:审减率在5%以内(含5%),由甲方承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部分(含5%)的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依据院财务〔2019〕75号文“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及服务类合同增加部分责任约束条款的通知”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超出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的,乙方应自甲方通知后5天内一次性退还甲方。乙方应配合、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合同相关的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现场核查等。乙方拒不配合或拖延配合的,视为合同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5%进行赔偿,乙方施工结果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除采取补救措施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份数12.1本合同共计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地点和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账号:,账号: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保密承诺书为了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在合同基础上补充相应的保密条款,承诺我单位必须承担以下保密责任: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物院及九〇三医院的有关保密规章制度。2.在工作期间,需收集与工作相关的信息、情报、技术资料等需经九〇三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不打听、不过问、不查看与合同工作无关的文件和信息;对于接触到的工作信息不向不应知悉人员透露,不得擅自发表、交流或提供。3.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科研成果等,不得擅自发表、交流或提供给第三方;确需发表、交流和提供第三方,须经九〇三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和进行保密审查。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国家和九〇三医院的保密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料、文档、存储介质的管理,不得擅自处理。5.需要将工程再次转包、分包时,需经过九〇三医院同意。严禁将涉密工程转包、分包不具备涉密生产资质的单位承担。6.在现场实施时不得进行未经中物院及九〇三医院审批的拍照、录像等行为,如违反取消承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7.发生失泄密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加以制止,并及时向九〇三医院保卫保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8.我单位自觉接受九〇三医院对合同工程相关的内容、人员、文件、成果进行的保密监督检查。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安全管理工作承诺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病害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就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合法证件,按照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进行施工,安全资质证件要按照发包人要求报发包人备案。2.保证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3.组织项目参与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4.为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合格的安全机械、工具和设备、劳保用品。5.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6.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接受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履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7.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到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并及时通知周围作业人员,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8.施工前,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9.负责作业过程中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保治理责任。10.保证工程施工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11.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非因发包人的原因,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生产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发包人概不负责。12.按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须同时报发包人备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13.发生责任事故,不应为此增加发包人工程费用,不得延迟施工进度。14.在发包人规定的范围外发生事故,以及工人之间发生的事故,自行解决。15.发包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理。16.如采用不正当方式取得施工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包人安全管理规定,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承诺人(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4:九〇三医院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院内公共区域和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布置临时用电配电箱、线路,严禁私拉乱接。2.施工单位在指定范围施工和出入。施工单位每个日历天进入现场施工收工时,必须清理干净施工区域,关闭施工电源。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九〇三医院的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4.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用规范的围墙、围栏或彩色蓬布将施工现场相对封闭起来。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采取相对隔离措施,并相应做好施工现场标识。5.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或施工与医院运营相互交叉时,施工负责人之间或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所在单位联系人之间要加强沟通(必要时书面约定注意事项),相互协调好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6.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改变工程施工内容。工程施工内容的增减必须由现场代表按医院规定履行审核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实施。7.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当天清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清运前不能占道和妨碍正常的就医秩序,清运时必须遮盖蓬布,禁止装运过满和沿途抛洒。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在院区内按指定路线行驶。8.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道路和绿化带及其它设施进行恢复,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和打扫。将多余的建筑材料清运走,对地面的凸凹部分进行铲除和修补,完成施工过程中影响的门窗、地面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清洁。9.施工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得到落实后,工程方可交付并按合同约定结算。附件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一)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二)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三)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四)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金额3%扣减。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XX年XX月XX日第九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消防安装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