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数据支撑废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24)
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INB20240709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依法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联系方式:杨丽君 0411-84384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联系方式:马丽荣、穆翠、张哲华 0411-626361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君
电 话: 0411-843845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4:2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君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438450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丽君 0411-84384500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丽荣、穆翠、张哲华 0411-62636163-0
附件:
附件1
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招标文件公告版.pdf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项目编号:XINB20240709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24年9月20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中标和合同七、询问和质疑八、其他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投标/响应要求三、项目需求四、项目实施要求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INB20240709项目名称: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预算金额:76.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76.5万元;采购需求:落实总局数据安全和数据汇聚等工作要求及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相关文件精神,整合信息系统税费数据,优化升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汇聚、数据归集整理、数据加工整备、数据共享传输等各项功能,保障电子政务信息的共享和共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质保及运维服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开标当日评审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Bidder/login.aspx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按照会员入库通知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操作)”——>“新增报名”——>“打印回执码”。(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3)CA锁办理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53328d5-0e47-4b01-b335-755f71735763&CategoryNum=076001(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60c5204-d2af-41d6-b0c8-d78b347cd57d&CategoryNum=075(6)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7)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新点软件版招标文件。(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新点软件版招标文件并保存,逾期未下载,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远程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投标人需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签到,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对应的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备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项目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大厅需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上进行会员入库,入库地址:(http://ggzyjy.dl.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_DL/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aspx)。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审核电话0411-65850578)。未入库投标人无法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联系方式:0411——843845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联系方式:0411-6263616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丽荣、穆翠、张哲华电话:0411-6263616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大连税务2024年“一网统管”数据支撑项目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编号:XINB20240709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76.5万元;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6.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联系电话:0411-84384500联系人:杨丽君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联系电话:0411-62636163-0联系人:马丽荣、穆翠、张哲华邮箱:dl_xinbang@126.com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开标当日评审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6投标人资格要求(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0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2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2信息发布媒体(2)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Bidder/login.aspx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按照会员入库通知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操作)”——>“新增报名”——>“打印回执码”。(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3)CA锁办理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53328d5-0e47-4b01-b335-755f71735763&CategoryNum=076001(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60c5204-d2af-41d6-b0c8-d78b347cd57d&CategoryNum=075(6)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7)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新点软件版招标文件。(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新点软件版招标文件并保存,逾期未下载,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联系电话:要求: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3.★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8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8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9.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2.★分项报价表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7.相关证书;8.成功案例;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6投标文件组成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技术力量一览表;3技术人员简历表;4.稳定性承诺4.项目需求理解;5.技术方案;6.项目实施方案;7.验收响应方案;8.培训方案;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6投标文件组成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历日。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线上电子文件提交)1.电子招标要求:(1)供应商应在业务系统“招标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dlzf)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大连公共资源提交方式:(线上电子文件提交)1.电子招标要求:(1)供应商应在业务系统“招标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dlzf)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大连公共资源七、培训服务要求(一)培训辅导支持1.培训目标为采购人业务管理人员、系统技术人员和系统操作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操作类、技术类、管理类培训,一方面让各级操作人员能够熟练的应用升级后的系统,顺利的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另一方面,让业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运用系统,并能为业务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使他们熟悉该系统的操作,使系统管理人员和系统技术人员能够支撑该系统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二次开发利用,使其他第三方人员对该系统项目有清晰的认识,能够解决该系统与其他各系统间接口交互的各类问题等。2.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为采购人大数据平台使用和管理相关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所涵盖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部署架构、系统操作、业务创新、操作流程、运维保障等内容,使学员基本掌握应用支撑平台的功能模块、展现能力、运转流程,基本掌握平台的操作方法。3.培训资源保障(1)培训环境培训必需的场地、硬件等设施由采购人指定和提供,供应商负责协助安装调试准备,包括硬件环境、软件环境。(2)培训教材所有的培训教材都是由供应商进行整理归纳并提供,经过采购人和供应商统一审核通过之后才能采用,培训的教材形式可以多样,可以包括电子文档、印刷品、光盘等,培训教材由供应商提供。4.培训师资在本项目培训过程中,将安排具有三年以上培训经验,且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开发的主要分析设计人员担任培训讲师,这些人员对于系统各功能的业务流程和系统实现思想都有最准确和直接的了解。(1)培训人员组织架构组织名称职责职责组织名称甲方乙方培训组(组长)对各类《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材、考题等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协调组织培训考核;对外联络,发布信息。统筹本组工作;编写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培训考核;对每阶段培训工作进行总结。系统组负责培训环境的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系统环境、网络环境的搭建。讲师组根据培训内容编制培训教材讲师组等。对学员进行课程培训。综合组协助乙方组织协调培训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地点选择,培训期间学员住宿、交通以及文体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评估组负责协助组织培训考核与评估工作。审核培训考试试题及评估方案等。负责共同制定培训考试题目,组织参训学员考试,并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2)师资配备供应商将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选派能够胜任的培训讲师。5.交付物(1)培训方案。(2)电子培训教材及课件。八、售后质保及运维(一)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及运维服务。在项目质保期内,凡是由国家政策、法规、制度变化以及采购人主动的需求调整而产生的软件部署成本、硬件的检修更换与维护服务成本,都包含在质保费中。(二)售后服务时间从项目验收合格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三)售后服务期间供应商需要建立包括电话、邮件、微信等方便双方联系的沟通渠道,保证售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四)供应商必须具有项目所在地维护服务能力,并能够根据需要灵活调整部署和维护人员。(五)维护期内首次出现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时,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方案并在采购人认可后实施。(六)供应商提供软件的定期预防性维护和软件出现故障后的维护。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硬件设备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软件的运行状态,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时间段为7*24小时,年累计故障时间小于2天。(七)供应商能及时响应软件服务请求:对所有影响系统稳定运行的问题,半小时内解决。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类型、问题原因、问题解决方法及所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对于系统存在的BUG,在采购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供应商应在两周内完成BUG修正工作。(八)除日常维修、投标外,供应商每月对采购人系统业务设备及软件进行巡检服务,每月提供一份维护服务总结报告。(九)供应商需提供软件的安装、调试、升级和二次开发服务,保证采购人长期稳定的使用。(十)供应商建立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文档,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提供资料,迅速找到并排除故障,将损失减至最小,保证系统能长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十一)运维期内供应商需要提供咨询服务支持。(十二)以上服务产生的费用含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交通费用和更换备件的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十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若供应商违背三次以上(包括三次),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十四)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售后服务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十五)★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对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九、违约责任(一)供应商逾期完成软件开发、联调、上线的,供应商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六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款中扣除。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采购人可解除本项目采购合同。供应商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供应商未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和时限完成工作的,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供应商待付款中扣除,待付款不足以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追偿。(三)因供应商责任导致采购人业务无法正常办理,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每次出现上述情况,在1小时以上(不含1小时)3小时以内(含3小时)解决的,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超过3小时(不含3小时)解决的,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若无法解决(停机一天以上,或数据丢失一周以上未恢复的可视为无法解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归还采购人已经支付合同金额的40%并加赔采购人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四)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人员将采购人数据向外泄漏,供应商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同时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五)维护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约定的工作事项,合同不予验收。(六)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按照采购人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以上违约金一律在付款时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十、★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一)在服务期内,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落实税务总局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中期及年度报告,报告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对于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网信办函告服务商;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网信办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按季将失信记录名单报送给税务总局网信办。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将其推送至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对于存在“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自采购人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拒绝该服务商参与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服务商未建立上述风险控制制度,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限期纠正。供应商不得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供应商有前述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要求供应商限期改正并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2.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所聘税务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可以拒绝服务商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十一、★安全与保密要求(一)总体要求“保密信息”指采购人在关于本项目的招标、签约、履行过程中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不时提供给予供应商的采购人自身所有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由采购人所有或控制的关于采购人的组织架构、人员信息、网络信息、服务器信息、软件系统信息、业务数据、总局及本局发布公文、会议纪要、往来邮件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也无论该信息或数据是否以书面、录音、录像、图像或口头形式提供。但以下信息不应被视为保密信息:如果相关信息,(1)在披露时已被公众所知晓;(2)经披露后已为公众所知晓(经由供应商的行为而披露的除外);或(3)系由供应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由供应商独立部署与保密信息无关联的信息(即没有参照或借鉴保密信息);或(5)在本项目合同签署之后由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供应商并不知晓该第三方对采购人负有任何形式的保密义务。供应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其有合理知晓需要的除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得在本项目之外,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等信息。在采购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将其获得的保密信息,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返还给采购人,或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销毁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有权接触保密信息的供应商的代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如果供应商或第三方存在任何实际发生的或者疑似的保密信息被窃事件,供应商必须在发现实际发生或疑似情况的24小时内做到:(i)通知采购人;(ii)预估泄露和/或入侵对采购人的影响;(iii)确定要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iv)调查并且确定入侵和/或泄露是否实际发生。如果通过调查,供应商确认确实发生泄露和/或入侵,其必须立即调查泄露和/或入侵的范围并且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以防止进一步的泄露和/或入侵。供应商必须在确认泄露和/或入侵事件发生的48小时内,向采购人发出一份包含告泄露和/或入侵细节的书面报告,包括被泄露信息的性质以及供应商已经采取的防止进一步泄露和/或入侵的整改措施。在泄露发生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充分配合采购人通知相关方关于信息被泄露的事实和情况。此外,供应商必须充分配合所有拥有调查泄露和/或任何已知的或疑似的犯罪行为的管辖和权力的政府监管机构以及执法机构。供应商应按本项要求向采购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书面报告。供应商因履行服务而通过准备、访问、调查、加工、处理、录入、存储、部署等方式获取的所有资料、数据、信息、图像、视频、文件以及其他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调查内容、市场调研数据、访问录音、访问笔录、英文翻译等,视为工作成果。工作成果应于其产生时视同自动成为采购人的财产,采购人在全球范围内排他地拥有工作成果的全部所有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供应商对此不得有任何权利或主张,且采购人不因使用或利用工作成果而对供应商或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义务。(二)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1.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甲方要求签订乙方保密协议书和技术支持人员保密承诺书。2.背景审查要求供应商承担安全人员背景审查,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信息备案表。3.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安全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4.安全教育培训供应商负责安全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5.保密要求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由供应商担保。对“安全和保密责任”落实不严格、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产生负面影响的,按照合同中“其他终止合同情况”条款执行,并依照相关法律等规定进行追责。供应商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档、数据、介质和相关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供应商一方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其他要求(1)具备销售许可证、满足国家认可的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2)产品满足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时限需求的使用授权;(3)采用安全可控的方式、渠道,交付产品或开展服务等;(4)产品安全性保障,如不可利用产品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和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不得在未授权情况下对产品进行升级或更新换代等;(5)明确供应链厂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如供应链厂商对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研发、生产、交付等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管理;(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的安全审查、安全评估、渗透测试等;(7)设置声明条款,说明采购第三方产品、开源限制性、知识产权等情况。十三、Δ知识转移要求(一)知识承接及记录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知识转移工作。对于之前系统运维服务的运维工作资料,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做好资料的接收、学习等工作,确保相关运维支持工作无缝、持续进行。在运维工作中,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做好工作记录、文档生成、经验梳理、生成知识等。(二)知识交接及转移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前,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与后续运维服务的工作交接、知识转移等工作。(三)采购人不单独对知识转移支付费用。(四)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对投标中全部软件均享有知识产权或者得到软件所有人授权能够再次授权采购人使用,并保证授予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上述全部软件非独占的长期许可使用权。采购人或最终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有任何上述指控,供应商应独自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所开发运维所产生的资产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应向采购人提供全部源代码和不限次数的使用权以及二次开发权。本项目所有资产验收后归采购人所有。十四、风险管控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国家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风险,供应商必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对相关风险及时作出应对,避免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支撑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