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废标公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15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招标文件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为140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1095),根据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评标委员应停止评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隆昌市人民中路6段368号
联系方式:0832590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
联系方式: 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智
电话: 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交或者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文件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交或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本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投标日期:XXXX。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15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最高限价价围限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00项1400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项,商响商响应}应}合计: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版本号:240929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15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9月29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内江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15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3.招标项目简介为保障学校日常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行和校园环境的整洁优美,提供优质的后勤物业保障服务,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为学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描述: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完成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隆昌市人民中路6段368号邮编:64215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5908707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邮编:641100联系人:评审科(评审咨询2029224)、罗老师(文件咨询)联系电话: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4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签订合同,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00%;2、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3、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4、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5、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6、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7、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8、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9、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0、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1、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2、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3、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24%;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5908707地址:隆昌市人民中路6段368号邮编:64215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2-2042306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邮编:641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物业管理服务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00(项)1,400,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00(项)1,400,000(元)1,400,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6段368号,占地面积约500亩,建筑面积约19.24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6栋。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 年,合同一年一签,自 2024 年招标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一、物管公司的主要工作:1.各建筑外公共区域环境的清洁卫生(包括地下车库的清洁及各水池、水景的清洗)、垃圾的收集(包括垃圾库的管理等工作)。2.办公楼、图书科技楼(含绘本馆)、艺术中心、生活服务中心清洁卫生; 第一、二教学楼、艺术系教学楼卫生间、拖布间清洁卫生;厚德楼的一至三楼公共区域、卫生间、拖布间清洁卫生。3.科技长廊科学探索室、儿童创意美术室、童趣手工坊、三个学术报告厅管理和清洁卫生;舞蹈教室的管理及清洁卫生;琴房的管理及清洁卫生;音乐教室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实训中心及体育保管室的管理及卫生间清洁卫生;厚德楼7个功能室、1-3楼公共区域、1个精装修报告厅的管理和清洁卫生;教师周转房公共区域和厕所的清洁卫生。4.学生公寓的管理及走廊、楼梯间、电梯、学生自习室、公共卫生间和洗衣房等公共区域(含莲映楼负一楼)的清洁卫生。5.教职工值班室的管理及清洁卫生。6.校园零星维修。 7.各建筑的日常消毒工作。二、员工基本要求1.树立“服务第一,以师生为本”的思想,切实保障学校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2.对员工要求,年龄限制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所有员工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每位员工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1名现场经理和20名寝管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的女性,并且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具备管理和寝管工作所需的能力。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4.依法办事,文明上岗,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对师生之间发生误会时,依理依法解决问题。5.师生提出要求和意见的时候,要虚心接受,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6.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公司对员工进行直接管理和工作安排,学校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三、工作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要求物业管理具体岗位和工作职责如下:(一)现场经理1.设置现场经理1人2.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努力搞好具有校园特色的物业管理工作。(2)制定物业管理方面的管理目标,包括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全体员工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建立健全物业的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效率化。(3)主持每月一次的物业管理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布置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方法,促进工作发展。(4)经常巡视管理区内外各场所及所辖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检查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5)以身作则,关心员工,奖罚分明,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使组织具有组织力和凝聚力。并督促属下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检查各项工作和落实完成情况,并正确评价、培训管理人员,做好人员的考核工作。(6)与管理区内师生员工建立良好的关系,树立良好形象。(7)熟悉校园情况,与学校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及建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8)认真完成公司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学生公寓管理岗1.设置学生学生公寓管理岗(20人)学生公寓共6栋,其中“莲映楼”为电梯楼共11层,其余每栋6层;“竹影楼”为男女生共住。按国家关于高校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学生公寓管理岗位为20人(全部为女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保洁、值班等服务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均应具有相应工作能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记录,有爱心和责任感。2.工作职责要求(1)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值班工作,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2)负责学生公寓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3)负责学生公寓大门开关门工作。根据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开关门,对在非规定时间内出入公寓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查看证件,做好登记,并在每周五汇总,向相关系部报告;(4)负责学生公寓内水电、门窗、家具、空调等公共设施的维修登记汇总,并及时上报学校后勤部门进行维修,一日一报。(5)加强学生公寓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对于公共财产、私人贵重物品(如电脑)进出公寓大门,值班员必须询问、检查相应证件,进行登记方可放行,禁止寝室公物流出公寓;(6)负责学生公寓大门、消防通道门以及本栋各寝室钥匙的管理。钥匙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转借,并定期试开消防通道门门锁(每半月一次);(7)负责维护公寓楼栋的基本秩序。未经学校或系部批准,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寝室,禁止学生携带宠物进入公寓,及时制止学生在公寓内的其他违纪行为,并报告系部;(8)禁止在公寓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公寓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9)遇突发紧急状况(盗窃、破坏、刑事案件、消防事故等),值班人员须及时查实并向所属物业公司和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并协助配合处理;(10)负责公寓过道、门厅、楼梯及公寓周边卫生。(11)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购或收捡学生的书本等废弃物,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建议物管公司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调离学校岗位)。(12)必须服从学校公寓管理部门的合理工作安排、要求,并积极配合学校、系部开展各种加强公寓管理的有关工作。(三)琴房管理员1.设置琴房管理岗(3人)全校共有琴房517间,免费为师生提供练习,为保障其正常使用,琴房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管理。2.工作职责要求(1)全面负责学生借琴、还琴的登记管理,琴房内物品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2)负责琴房区域学生纪律管理,发现有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行为应及时给予劝告、教育和制止,发现各种设施损坏应及时主动报告教务处。注意节约水电。(3)琴房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从早上7点50到晚上9点30,周末节假日不休息。寒暑假工作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4)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临时性工作,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5)服从管理,完成学校教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对待师生态度和蔼。(四)各建筑及校园公共区域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岗(不少于19人)1.各建筑及校园公共区域管理及清洁卫生(含消毒)工作岗2.工作范围:(1)全校各建筑以外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2)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厚德楼)建筑内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工作。其中第一教学楼共四层,每层楼有卫生间3个,共计12个卫生间;每层楼有拖把间1个,共计4个拖把间。第二教学楼共四层,每层楼有卫生间4个(其中一层楼3个),共计13个卫生间;每层楼有拖把间1个,共计4个拖把间。综合教学楼(厚德楼)共九层,每层楼有卫生间2个,共计18个。(3)美术楼建筑内卫生间清洁卫生工作。美术楼共四层,每层楼有卫生间2个,共计8个卫生间。(4)舞蹈楼建筑内公共区域、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及舞蹈教室的管理工作。舞蹈教室共10间(两层),共2个卫生间(位于第四层)。(5)音乐楼卫生间清洁卫生及音乐教室(含数码钢琴室共20个)的卫生和管理。音乐教学楼共四层,每层楼2个卫生间,共计8个卫生间。(6)琴房区建筑内卫生间清洁卫生工作。琴房共两栋,各四层楼,每层楼4个卫生间,共计16个卫生间。(7)图书科技楼清洁卫生工作。图书科技楼共七层楼,每层楼2个卫生间(其中第二楼4个),马克思主义学院有1个卫生间,共计17个卫生间。(8)办公楼清洁卫生工作。办公楼共五层,每层有2个卫生间,共10个卫生间。(办公楼清洁卫生岗位必须专人负责,数量不少于1人)(9)艺术中心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艺术中心共四层半,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共16个卫生间。(10)实训中心、体育保管室管理及实训中心卫生间清洁卫生工作。实训中心共三层,共6个卫生间。(11)科技长廊科学探索室、儿童创意美术室、童趣手工坊、四个学术报告厅、综合教学楼(厚德楼)功能教室7间、电钢室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12)每学期开学之初,须对校园内所有教学楼及其他建筑的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对于教师周转房的公共区域和公共厕所,应确保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和打扫。此外,若学校举办其他项目培训或有住宿安排,培训期间应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打扫,以维持环境卫生和清洁标准。(13)按要求开展日常消毒工作(特殊情况按相关要求执行),同时根据学校传染病防控的要求对指定区域开展消毒工作,消毒药剂由学校提供。3.工作职责要求。(1)全面负责以上工作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做到一扫、二擦,地面楼梯保持洁亮,无痰痕、灰迹,厕所大小便池需用水清洗,做到无臭味、无便迹,天棚无蜘蛛网,墙壁无脚印、污迹,地面干净无积水。对全部责任范围内的门窗、玻璃、楼梯扶手、栏杆进行清洁,并全天保洁。(2)办公楼大厅、会议室、楼梯、过道等区域地面每天扫拖一次,并全天保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积尘积垢、无明显污迹残留;垃圾桶每天清理并更换垃圾袋,卫生间每天打扫清理,保持洁净。 (3)楼栋外围公共区 地面每天要整体清扫一次,并全天保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积土、无大面积污垢等;绿化带每天清理,做到无垃圾、无残枝碎草、无石块砖块等杂物;运动场地每天保洁,室外设施(如路灯杆、宣传牌),树木张贴物、悬(搭)挂物要随见随清,校园面貌要保持整洁。 (4)开水间、公共卫生间地面及尿池、便池台面每天扫拖一次,并全天保洁;池体内壁每周刷洗一次,洗手盆及台面每天抹拭一次,墙角(顶)蛛网每两天打扫一次,墙面、门窗定期抹拭,张贴物要随见随清。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积污,墙面、门无张贴,墙角无蛛网,门窗无积尘,台面无积水积尘,尿池无尿渍,便池无污垢,无明显异味。 (5)垃圾桶清理 校园垃圾桶内垃圾每天要及时倾倒,并更换垃圾袋,桶体定期抹拭清洗,做到无堆塞、无明显污迹残留、无恶臭。(6)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临时性工作,管理好音乐教室、舞蹈教室、演艺中心室内的设备设施(清单),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五)维修工作岗1.维修工作岗2人2.工作职责要求。(1)校舍校产的维护及一般性维修、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除外)的疏通。(2)熟悉学校各类房屋的分布情况、房屋内外结构、附属设施、消防系统管道的走向、分布状况以及管道控制设置、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情况,每天按照后勤处的安排进行维修工作。维修时要合理安排、提高效率、节约材料。(3)认真做好维修记录,填写好维修单,并交管理人员检查。(4)在进行工作时要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劝告、教育和制止。注意节约水电。(六)垃圾库的管理1.将垃圾库周边垃圾清理入库,随时保证垃圾库及周边环境卫生。2.负责每天定时冲洗垃圾库。3.负责与综合执法局垃圾清运队联系清运事项。4.校方配合制止校园内其他收购废品的行为。5.在清理垃圾相关工作中,应加强管理,防止出现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如因捡拾垃圾而发生事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物管公司完全承担,与学校无关。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40%、学生处35%、教务处15%、党政办10%)每月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每月考评满分106.75分,合格分为90分,按考核情况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若某个考评月某部门考评不合格(得分低于90分),则按每分对应月物业服务费的1%额度扣作整改经费(可作为整改费用使用,但不退还中标人);各部门考评项的整改金累加计算。凡是在抽查、检查和举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核实,按考核办法扣发物业管理费。具体考核办法如下(本考核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学校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小组,成员由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处、教务处、党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二)考核小组依据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表及合同的其他附件等相关文件,对物业管理工作每月进行定期不定期评分,考评结果作为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和合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三)考评包括月考评以及师生满意度调查。从综合服务、环境卫生、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教学楼管理服务、会议室卫生等方面进行,具体由后勤处负责综合服务、环境卫生等考核;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考核;教务处负责功能室管理服务考核;党政办负责会议是卫生等考核。(四)月度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涉及部门人员按照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进行分项考核,后勤处汇总并按照各考核项目权重计算当月综合考核得分。1.月度考核结果运用(1)月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当月物业管理费支付情况。(2)月度综合考核满分为106.75分,合格分为90分(含90分),考评合格学校按约定支付当月的物业管理费。(3)四个考核项中,若某项考核的月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90分),则按每分对应月物业管理费权重的1%额度扣作整改经费,四个考评项的整改金累加计算;年度考核时综合全年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合格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4)月度考核的不合格项,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按学校要求进行整改,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2.月度综合考核得分表统计如下: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统计表考评项目分项评分权重比例(%)综合得分综合服务、环境卫生40学生公寓管理服务35教学功能室管理服务15会议室卫生10合计————3.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分项目)综合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考核部门:后勤处 年 月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分值标准得分管理规范(25分)物业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3设置岗位制度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扣1分岗位人员迟到、早退或未到岗6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未到岗扣5分物业管理各类台账齐全,记录准确、规范6台账不齐,记录不规范扣1分/项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日8小时/天业务接待,节假日有管理员值班,夜间电话值班,服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2工作记录完整,有通报、处理情况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扣1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未到岗扣4分工作人员上班统一着装、标志明显2未按标准着装,每人次扣0.5分整改落实和投诉处理6按要求落实整改和投诉,整改举措不力,质量、效果不强一次扣2分,处理结果有回复;拖延、不满意扣1分环境卫生(35分)卫生保洁人员和责任区域满足要求,卫生保洁工具收纳规范。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全天候整洁干净,无积水、无废弃物。5责任区域内地面发现1-2处垃圾扣0.5分,3处以上扣1分;排水口堵塞扣1分;保洁工具未放置指定位置或摆放不整齐扣0.5分,建筑物内大厅干净整洁,每天擦拭扶手、栏杆,每月清理墙壁浮尘一次,每周擦拭楼梯窗台一次,每天拖擦楼梯走廊地面。5未按规定清理浮尘、楼梯、窗台、拖擦地面,每项扣1分室外田径运动场、篮、排球等运动场地每天清扫,巡回保洁。4未达到清扫及保洁要求,扣1分/处宣传栏、指示牌等进行擦拭保洁,及时清除2米以下建筑物外墙、电线杆、路灯杆的张贴物。4未达到擦拭要求的扣1分;张贴物未清除的扣1分/处垃圾桶(箱)时满时清,无满溢、散落现象。5未及时倾倒扣1分,有满溢或散落各扣1分及时清理垃圾,联系清运单位及时清运,环境整洁,无积压、无散落和乱堆放垃圾、不溢库。5积压、散落、环境不整洁扣1分/项,溢库扣3分卫生间、盥洗间每天拖擦一次,加强巡扫,作业时放置告示牌;环境整洁无异味、无垃圾堵塞,洗手台面干净,每月至少一次消杀。4清洁、消杀记录不完整扣1分,地面积水或有垃圾扣1分、厕所垃圾清理不及时扣1分,未设置告示牌扣0.5分,洗手台面、镜面有污垢扣0.5分做好节日、参观、庆典和各类迎检活动的环境保洁3组织人员配合不佳扣1分,保洁不到位扣1分零星维修(15分)积极做好校舍校产的维护及一般性维修、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除外)的疏通13响应不及时一次扣3分,处理效果差一次扣1分认真做好维修记录,填写好维修单,并交管理人员检查2未认真发现记录一次扣1分,未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卫生防疫(15分)按照消毒相关浓度要求兑消毒药水,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进行消杀。15抽查发现浓度不按要求兑比扣2分,若被上级通报批评,本项不得分。每月进行一次全校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毒喷洒。少消杀一处扣1分。按照校方卫生防疫管理要求开展消杀,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未及时响应一次扣1分,未及时响应2次本项不得分。按要求建立规范、完善消毒台账。抽查发现一次为未做好记录扣1分,若被上级通报批评本项不得分。安全管理(5分)关注服务区域的安全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如门、窗应关闭的未关闭,设施设备是否有掉落、损坏等2应当报告不报告的一次扣1分做好防灾害、汛期、雨雪天气等校园的清洁工作。3灾害或风雨带来的垃圾,未及时清理一次扣2分,保洁清扫未达标扣1分节能管理(5分)发现服务区内“无人空开”的水电开关、风扇等随手关闭或报告。2未及时关闭且未报告,发现一处扣1分关注服务区内水电节能设施设备的,发现跑、冒、滴、漏及时上报。3未及时上报,发现一处扣1分附加分(5分)物业管理工作有特色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典型案例,酌情加分,酌情抵消扣除的物业费。针对个别学生或部分群体需要,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1先进事迹有爱岗敬业、拾金不昧、关爱学生、见义勇为等事迹1按时完成交办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工作,一次加1分,最多2分。2合计105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考核部门:学生处 年 月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分值标准得分管理规范(30分)规章制度健全,标识牌、制度牌上墙并规范统一,并严格执行宿管中心工作安排2制度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扣1-3分按合同约定配备员工,上班统一着装、标志明显,无脱岗现象3有脱岗现象扣2分未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按缺额数及工资待遇标准扣物业费学生住宿档案管理规范,资产、钥匙、入住人员信息准确,资产无差错,无疏漏10学生住宿信息不准确,有疏漏扣1分/10项,并扣物业费100元物业管理各类台账、记录齐全、规范5台账不齐全,记录不规范扣1分/10项,并扣物业费200元学生毕业、公寓调整后及时进行公寓资产清核验收并做好赔偿记录登记5未做好赔偿记录扣1分/次,未及时配合完成清资核产工作造成损失的扣4分整改落实和投诉处理5按要求落实整改和投诉,整改举措不力,质量、效果不强一次扣2分,处理结果有回复;拖延、不满意扣1分环境卫生(25)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每天清扫2次,楼梯走廊地面、扶手拖擦一次,全天保洁,每周擦拭宣传栏、公告栏10清扫不彻底、楼梯地面存在垃圾扣1分/处,扶手、栏杆、宣传、公告栏不干净扣1分/处垃圾桶(箱)时满时清,无满溢、散落现象。10未及时清运垃圾扣2分/次,有满溢、散落现象扣1分/次按照校方卫生防疫管理要求开展消杀,定期对楼道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公寓按规定消毒,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5消杀记录不准确、规范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消杀扣3分/次安全管理(25分)严格执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10巡查记录不完善扣2分/次,发现隐患未上报扣2分/次,上报不及时扣1分/次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格执行公寓会客、大件物品登记、钥匙借用登记等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0未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扣除2分/次,未严格执行会客、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制度的扣2分/次,未做好记录表登记的扣2分/次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处置及时,程序规范,从业人员应组织学习或演练5应急突发情况处置不及时扣3分次,未处置、未报告扣5分学生教育引导与公寓文化(20分)公共区域氛围营造,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有机统一5未按要求布置扣1分协助院系、部门开展公寓文化创建活动5未按要求协助开展有关活动扣1分关注学生思想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5应当发现或及时汇报的问题未及时报告,产生严重后果,视情况扣物业费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提高服务质量5未按规定召开扣2分/次附加分(10分)物业管理工作有特色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典型按理,酌情加分,酌情抵消扣除的物业费个性服务:针对个别学生或部分群体需要,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2先进事迹有爱岗敬业、拾金不昧、关爱学生、见义勇为等事迹。一次加1分,最高2分。2完成交办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工作,一次加1分,最高5分。5合计110教学功能室(琴房、音乐楼、舞蹈楼等)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考核部门:教务处 年 月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分值标准得分管理规范(25分)物业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标识牌上墙并规范统一3无制度建设扣3分,制度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扣1分物业管理各类台账齐全,记录规范7台账不齐,记录不规范扣1分/项按合同约定配备员工,上班统一着装、标志明显,值班室24小时值班,无迟到、早退脱岗现象7工作记录完整,有通报、处理情况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扣1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未到岗扣5分整改落实和投诉处理8按要求落实整改和投诉,整改举措不力,质量、效果不强一次扣2分,处理结果有回复;拖延、不满意扣1分琴房管理(15分)琴房管理服务人员遵守工作时间5迟到早退发现一人次扣2分,发现人员不在岗扣5分做好学生借琴、还琴的登记管理10工作效率低或态度差一次扣1分;未做好登记一次扣2分环境卫生(40分)卫生保洁人员和责任区域满足要求,卫生保洁工具收纳规范8责任区域内地面发现2-3处垃圾扣0.5分,3处以上扣1分;排水口堵塞扣1分;保洁工具未放置指定位置或摆放不整齐扣0.5分建筑物内大厅干净整洁,每天擦拭扶手,每月清理墙壁浮尘一次,每周擦拭楼梯窗台一次,每天拖擦楼梯走廊地面。8未按规定清理浮尘、楼梯、窗台、拖擦地面,每项扣1分宣传栏、指示牌等进行擦拭保洁,及时清除2米以下墙面张贴物,墙面、顶棚、灯具每月清理一次。8未达到擦拭要求的扣1分;张贴物未清除的扣1分垃圾桶(箱)时满时清,无满溢、散落现象。8未及时倾倒扣1分,有满溢或散落各扣1分卫生间、盥洗间每天早中晚拖擦一次,每二小时巡扫一次,作业时放置告示牌;环境整洁无异味、无垃圾堵塞,洗手台面干净,每月一次消杀。8清洁、消杀记录不完整扣1分,地面积水或有垃圾扣1分、厕所垃圾清理不及时扣1分,未设置告示牌扣1分,洗手台面、镜面有污垢扣1分安全管理(10)关注服务区域的安全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如门、窗应关闭的未关闭,设施设备是否有掉落、损坏等5应当报告不报告的一次扣1分按照校方卫生防疫管理要求开展消杀,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5未做好消杀记录扣2分,未做好配合工作扣1分节能管理(10)发现服务区内“无人空开”的水电开关、风扇等随手关闭或报告。5未及时关闭且未报告,发现一处扣1分关注服务区内水电节能设施设备的,发现跑、冒、滴、漏及时上报。5未及时上报,发现一处扣1分附加分(5)物业管理工作有特色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典型按理,酌情加分,酌情抵消扣除的物业费针对个别学生或部分群体需要,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1有爱岗敬业、拾金不昧、关爱学生、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1完成交办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工作,一次加1分,最高5分。2合计105会议室卫生服务考核表考核部门:党政办 年 月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分值标准得分管理规范(35分)物业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标识牌上墙并规范统一。10建立办公楼、会议室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学习,未按制度执行扣5分/次按合同约定配备员工,上班统一着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遵守会议保密规定,接受党政办安排,无脱岗现象。10未同一着装扣2分/人次,对安排不配合扣2分/次,未到岗扣5分/人次整改落实和投诉处理15按要求落实整改和投诉,处理结果有回复;整改举措不力,质量、效果不强扣8分/次,拖延、不满意扣5分/次服务成效65分会议室、校领导办公室、接待室墙面、天花板灯具无积灰、蜘蛛网;桌椅、沙发等表面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渍,垃圾筐中垃圾清理及时。30墙面、天花板等出现浮尘、蛛网扣3分/处,家具有积灰、污迹扣3分/处,未按要求时间清洗、消毒扣5分/次校领导办公室每日保洁一次,擦拭文件柜、门窗、家具等,垃圾筐内垃圾清理及时。20未做好保洁存在积灰、水迹、蛛网等扣3分/次,未按时清理垃圾扣2分次按党政办通知临时对会议室、校领导办公室、接待室进行保洁10响应不及时一次扣5分;效率或质量不高一次扣3分关注会议室及校领导办公室设施设备(如家具、窗帘、空调、灯具、供水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5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扣2分/次附加分(5分)先进事迹有爱岗敬业、拾金不昧等事迹。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典型按理,酌情加分,酌情抵消扣除的物业费按时完成交办其他有关管理工作,一次加1分。4合计105(五)年度考核1.年度考核每年年底进行,由考核小组负责,依照合同的相关内容,参考月综合考核情况及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和师生满意度调查情况,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2.考核目的是客观搜集各部门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客观评价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情况,为后期改善管理、提高服务提供依据。3.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表考评项目权重比例(%)得分备注年度总结5全年整改完成率15以发出整改通知书完成率计算全年月综合考核平均分60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20有满意度调查问卷,且满意度≥70%的得满分,满意度低于70%的不得分。合计1004.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每份问卷有8项及以上勾“满意”视为满意,可计入满意度调查。)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1、您对物业公司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态度是否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2、您满意物业公司与师生沟通及时性、有效性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3、您对物业完成工作及时性、高效性满意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4、您对物业公司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满意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5、您对物业公司外环境的清洁服务满意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6、您对部分楼宇卫生保洁服务满意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7、您对物业公司的物业的绿化养护管理满意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的建议:8、您对物业公司半年来的物业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如何?□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9、您认为物业公司哪些方面工作是目前最需要加强的(可多选):□绿化管理与维护□卫生坏境整治□物业公司硬件设备□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及服务意识□无10、谈谈您对物业公司将来的服务发展还有何期望和建议?(六)考核工作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原则,结合扣分项目确认责任方,如属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不扣分。对乙方在本考评月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改善并达到学校管理要求的,该问题可酌情不作扣分处理。(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并和物业公司商议确定后,给予相应处罚:1.物业管理人员的实际到岗人数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最低人员配置要求。采购方有权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人员配置不足,将根据缺编人数,按照每次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物业管理方进行扣款处理。2.因团队或个人渎职、失职或对重大问题失察产生严重后果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每次处以物业公司5000元处罚;物业公司的团队或个人遇特殊危急事件,畏难逃避或救护不及时令学校或师生蒙受损害(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每次处以物业公司1000—5000元的惩罚处理。3.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情节比较严重,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事项。4.处罚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由管理部门根据物业的考核得分情况、物业公司报告以及其它途径确认处罚事项,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如物业公司对处罚事项有异议,可书面向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小组申诉),向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小组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处罚原因、金额。(2)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小组按照上述处罚办法在一周内对报告给予批复。(3)后勤管理处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小组的批复意见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5.乙方对考评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解释权,经确认属实,考核小组可对考核结果予以调整。确有争议的,决定权归考核小组。五、其他要求:1、本次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此次服务范围内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福利、保险、利润、税金、 管理费、培训、工具用具、服装、设备、消耗品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履约所需全部成本,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保障服务质量、诚信履约,采购单位在履约过程中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例《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以及采购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要求,依法确定员工上岗时间,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缴纳保险、保障员工福利。若投标人因未按时发放工资、 缴纳保险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采购单位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前采购单位有权对物业费进行暂扣不予支付,并视情况以最多每次扣减服务费 10000 元的方式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按不诚信履约处理。3、因投标人未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等导致的服务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情节严重的,投标人按要求赔偿后,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投标人与员工间发生的任何劳资、劳务纠纷,工伤、工亡事故等均与采购单位无关,因此造成损失或责任,由中标投标人全部承担。 注:以上3 点,投标人投标时须按照上述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逐项承诺有关事宜,未按要求提供的, 视为实质性响应未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40%、学生处35%、教务处15%、党政办10%)每月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每月考评满分106.75分,合格分为90分,按考核情况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若某个考评月某部门考评不合格(得分低于90分),则按每分对应月物业服务费的1%扣额度作整改经费(可作为整改费用使用,但不退还中标人);各部门考评项的整改金累加计算。凡是在抽查、检查和举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核实,按考核办法扣发物业管理费,并记录在案;一年内发生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任意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年度考核合格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 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2、考核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服务费用按以下规则支付:每月支付=(合同金额- 预付款)÷12,即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16%(合同年度最后一个月结清余款),每次支付时间在考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1、采购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定。3.4.其他要求采购包1:合同约定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完成电子签章。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响应)函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响应。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响应。服务应答表 其他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价格权重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系数。评审价格=投标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报价表 其他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记录)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240929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15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9月29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内江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15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3.招标项目简介为保障学校日常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行和校园环境的整洁优美,提供优质的后勤物业保障服务,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为学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描述: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完成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第2页-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隆昌市人民中路6段368号邮编:64215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5908707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邮编:641100-第3页-联系人:评审科(评审咨询2029224)、罗老师(文件咨询)联系电话: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4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第6页-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第7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8页-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第9页-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签订合同,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00%;2、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3、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4、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5、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6、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7、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8、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9、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0、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1、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2、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16%;13、验收条件说明:考核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24%;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