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废标公告(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
三、采购项目编号:ZXZB-F20241014-TZ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七、预算总金额:96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杰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永意,金佩静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罗东北街100号中国眼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杰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651021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65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26506308/13958779970
质疑联系人:熊晋
质疑联系方式:136767803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楼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9

附件信息:

1023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docx160.0K

1023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docx

龙湾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XZB-F20241014-TZS项目名称: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7一说明7二采购文件7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2六磋商14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7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9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4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57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响应。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单位: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罗东北街100号中国眼谷联系人:王杰海联系电话:0577-56651021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651013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联系人:苏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13626506308/13958779970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项目编号:ZXZB-F20241014-TZS 4采购内容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表述为准;预算金额:96万元。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并通过验收。6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特殊资格条件: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与义务及比例;(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11分包☑允许,非核心内容允许企业合理分包,若分包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分包意向书,明确分包内容及金额比例。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审及磋商办法。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不提交1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可采用顺丰快递形式)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1409,苏先生收。17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单位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之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4.超过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及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开标时间和评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评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20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磋商评审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4)如有必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线上磋商;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6)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及报价标评分结果;7)磋商小组编写磋商评审报告。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3原 件□提交,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不提交24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25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6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7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e462978466@qq.com。28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9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0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收款账户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33504140018800009390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31项目类型及行业服务类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2联合体投标相关说明(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各方签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证书、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应由联合体成员各自盖章。(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其他文件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5)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电子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的账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交。(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7)中标后,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的项目采购内容与项目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诉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9.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9.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9.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0.1.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无需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4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5资格条件承诺函6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备注:如为联合体,则3-6项资格审查材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2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投标函2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资信证明文件(以评分表为依据,本项为量化评分内容,非强制性要求)4同类项目业绩5项目团队人员情况6对整体项目的理解与分析7视觉设计与氛围营造方案8项目规划方案9服务执行方案10安全与应急保障方案11服务响应措施12投标人参照本项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备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1.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1.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1.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2.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12.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3.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款;13.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3.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4.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款。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5.2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应是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全部服务费用,实行固定总价结算,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5.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5.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5.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5.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5.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5.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6.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1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9.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款。2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0.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21.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2.开标形式22.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3.开标准备23.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3.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开标流程(三阶段)24.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e462978466@qq.com;(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4.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2)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4.3开标第三阶段(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2)开启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文件,公布二次(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供应商资格审查25.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5.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26.磋商小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7.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磋商和评审28.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2)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供应商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磋商小组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供应商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磋商响应文件本身内容)。(3)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按磋商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28.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28.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8.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28.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28.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28.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章的;2)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的;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9)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0)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本项目采购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终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服务执行方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2.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则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选的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也不公布评审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34.评标细则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定标及授予合同36.确定成交供应商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6.2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采购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4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实名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38.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1)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9.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5.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7.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扣除。8.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1.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1.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主要条款的相关内容应与本章节要求的内容相符,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项目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以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举办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甲乙双方就大赛及论坛策划、举办事宜进行了充分磋商,达成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1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执行工作:1.会议场次包括但不限于:(1)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开幕式;(2)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决赛(3)眼健康产业峰会(人才投资创业者);(4)视觉再生与人工智能会议;(5)眼科光电与健康光显会议;(6)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颁奖典礼;2.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赛事、论坛整体组织、策划和宣传、视觉设计等;(2)活动整体会务管理:活动现场组织、道具制作、物料设计和人员配备;宣传报道:海报制作、视频制作等;嘉宾管理:嘉宾沟通、行程安排、机票动车票预定、市内接送、劳务费发放等。(3)大赛决赛:大赛决赛组织,参赛项目管理、评委管理、嘉宾管理、赛事宣传等。大赛现场组织包括道具、奖杯证书等物料制作、大赛流程保障、评分统计、物料制作和人员配备;参赛项目管理包含参赛项目通知、路演顺序沟通、参赛项目补贴、食宿安排;评委及嘉宾管理包括评委邀请、行程沟通、机票动车票预定、住宿安排、市内接送、餐饮安排、劳务费发放等;赛事宣传:海报制作、文章宣传、决赛视频制作、现场媒体邀请等;(4)整体活动统筹管理和其他与赛事、论坛相关的事务。1.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大赛的发起单位,可以在大赛现场、赛事资料中进行包括人才政策、产业平台在内的各种宣传。2.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招商引智推介、宣传推广与合作增值服务权益。3.甲方参与大赛决赛评委的确定。4.甲方负责邀请各地上市公司、重点企业等企业家(原则上不少于50家)积极参与本次大赛,促进与创新创业项目的成功对接。积极引导地方产业基金、风投机构为大赛提供支持。5.甲方与乙方保持沟通对接,为乙方承办的本次赛事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与大赛相关的信息与资源,便于乙方更好地完成各赛区的组织工作。1.2.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负责此次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项目执行工作;本次会议规模约1000人,会场周期2天,需要中标单位统筹负责活动的整体执行和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干,要有专业的执行团队与应急响应能力。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策划设计、会议现场设计(含舞台效果及控台设备需求),会议页面设计,物料设计,会刊设计与印刷,公众号长图及H5文件设计,会议控场、议程道具制作,参会人员的用餐、住宿、交通、演讲嘉宾的劳务费发放及会议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其中会议场地及控台设备租赁、氛围布置、媒体造势宣传、直播摄影摄像、会议主持人聘请事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具体招标需求如下:一、负责整体项目的执行创意设计,设备控制,技术支持,人员服务,要求体现项目时代特性,符合项目要求,富含展现力。二、负责会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场使用预计如下:1)论坛主会场1个,场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米。2)分论坛会场1个,场地面积不少于700平米。3)挑战赛项目会场1个,场地面积不少于700平米。4)研讨会等分会场3个,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三、设计制作技术要求:1)麦克风套标:10个,标准尺寸。2)餐券800张。3)嘉宾接站牌:10个,KT板,双面印刷,30CM*60CM。4)桌签台卡:350个,10CM*20CM,157G铜版纸。5)嘉宾胸卡及挂绳:195套,9CM*13CM,PVC材质,双面印刷,挂绳印刷LOGO。6)帆布袋设计与制作:500个,标准尺寸。带LOGO印刷。7)参会文具设计与制作:500份,盒装,包含笔记本1本,签字笔1支。8)会场鲜花:4组。9)论坛会刊设计与印刷:550本,80页,A4尺寸,157G铜版纸。10)挑战赛项目手册设计与印刷:25本,300页,A4尺寸,铜版纸封面,A4纸内页。11)流程单设计与印刷:1000份,双面四色打印,A4尺寸。12)挑战赛决赛日程设计与印刷:120份,双面四色打印,A4尺寸。13)企业宣传单页:500份,双面四色打印,A4尺寸。14)奖杯与证书:奖杯14个;证书20个。15)嘉宾伴手礼:200份,不低于200元/份。四、供应商负责挑战赛决赛、颁奖仪式、主论坛、分论坛以及临时性会议的人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礼仪人员:女性6人,服务周期2天,含服化,要求形象甜美,有大型活动礼仪服务经验。2)挑战赛决赛计分并统计人员。3)活动现场执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天,包含现场设备技术人员。五、供应商负责创意制作所有颁奖签约等仪式执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仪式推荐、初筛、彩排、背景视频制作,物料设计与制作,以及备用方案。1)大型签约:2-3次(开幕式及挑战赛决赛现场)。2)项目启动:1-2次,含备用仪式。3)项目揭牌:1-2次,含铜牌制作。4)项目剪彩:1次。5)暖场视频:1次,开幕式或颁奖仪式使用。六、供应商负责会议H5设计与制作:2-3套,画面不少于20幅。七、供应商负责参会嘉宾的邀请:1)供应商负责邀请院士、诺奖得主、海外眼科专家、世界500强眼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不少于20位。2)供应商邀请知名生命健康投资机构,不少于30家。3)供应商邀请国际知名眼科医院(世界排名前20,国内排名前10)主任级以上临床专家,不少于20位。4)供应商邀请行业投资人10位。5)供应商邀请挑战赛决赛评委12位。八、供应商负责项目涉及嘉宾、参赛人员、评委的行程安排,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嘉宾的参会感受,包括但不限于:1)40人经济舱/二等座往返交通票务代订代购服务。2)220间晚五星级酒店住宿服务。3)20位参赛选手参赛补贴,根据参赛选手的出发地不同,按照欧美地区5000元、亚洲地区3000元,国内省外2000元,省内1000元(均为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参赛项目交通住宿补助。九、供应商负责项目餐饮服务,对接酒店相关部门,保证客房数量及餐饮品质,符合项目要求:1)会议自助餐2天四餐,共计300份;每餐包含20位重点嘉宾接待包厢。(午餐180份,晚餐120份)2)颁奖仪式晚宴10桌;商务宴请10桌。(10-15人次/桌)3)会议工作餐3天6餐,共计800份。4)会议茶歇2天,共计6场,每场300人份。(水果、甜品、小食10款/场,饮品3款/场)5)挑战赛决赛茶歇1天,共计2场,每场300人份。(水果、甜品、小食10款/场,饮品3款/场)6)会议期间不间断无限量的饮品服务,品种不少于4款,含咖啡。7)特殊用餐安排;例如:民族餐,禁忌餐。十、参会嘉宾/评委劳务费的发放及个税代扣代缴;1)挑战赛决赛评委(不少于12位),2)各论坛报告嘉宾(累计不少于50位)。十一、供应商负责会议现场车辆服务,接送场站车辆服务,园区参观车辆服务:1)商务7座车,工作基础时间10小时/天,不含路桥费,含油费。用车数量:4天:共计12辆。2)47座大客车,每日往返2-3次,总里程小于200公里,不含路桥费,含油费。用车数量:3天,共计7辆。3)行驶路线的规划设计。4)重点嘉宾接送服务规范培训。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目标实现,若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需要对服务要求进行新增或调整,双方应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在不增加如上服务内容的前提下,费用实行总包干,但若调减服务数量,结算金额应相应调减,故投标报价请明确单价或明细金额,便于后续结算。如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或拒绝配合甲方的调整要求,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目标无法达成,甲方保留依据法律及合同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阶段性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0.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应当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抵扣。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数量完成宣传报道的,每缺少一篇,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应当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抵扣。乙方不能完成的服务成果数量占规定要求数量的3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1.8.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其他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5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6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8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1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集采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4.3安全保障:乙方应严格保障活动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害事故。乙方所负责提供的材料物资及各项服务等,必须确保符合安全条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导致甲方损失以及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4.4乙方应以自身名义就活动承办签订并履行相关合同,不得以甲方名义签署任何文件。甲方不对乙方履行对外签订的合同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提供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5.1 本次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元整),服务费用为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向乙方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物料费、向评委及嘉宾支付的劳务费、评委及嘉宾交通费、评委及嘉宾及邀请参会人员的食宿费、参赛选手的路费补助、乙方工作人员成本、乙方税费等等。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合规发票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70%作为预付款,即 万元(人民币 元整);于会议决赛颁奖典礼结束、甲方收到所有赛事报告、项目资料、项目验收通过并在乙方提供合规发票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即 万元(人民币 元整)。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1.5.2不涉及1.5.3 不涉及1.6.2见1.5.1条1.7.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建项目承办团队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在签订合同7日内提供包含项目时间节点的组织实施方案,并报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须根据组织实施方案要求,按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服务内容。1.7.2中国1.7.3见1.2.3条1.8.8不涉及1.9.1温州1.9.2不涉及2.3.2甲方在采购及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及其收益等均归属甲方自行所有。2.5见1.5.1条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不涉及2.15.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合同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清单,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本合同约定的尾款支付条件挂钩,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19合同份数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二、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无需提供)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五、资格条件承诺函六、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注:如为联合体,则3-6项资格审查材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磋商响应,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不提交本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此次响应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不提交本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商务技术标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1投标函2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资信证明文件(以评分表为依据,本项为量化评分内容,非强制性要求)4同类项目业绩5项目团队人员情况6对整体项目的理解与分析7视觉设计与氛围营造方案8项目规划方案9服务执行方案10安全与应急保障方案11服务响应措施12投标人参照本项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附件一投标函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不提供投标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二(1)技术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响应偏离说 明说明: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描述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 明1付款方式2服务时间345…………说明: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组服务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用户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日期联系方式注:1.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标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大写):(小写)¥说明:1.此栏内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总计价相一致。2.不提供此表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 目 内 容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23456合计价(人民币元)说明:1.投标分项报价表内总计价应与附件二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相一致。2.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是由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中国眼谷)联合多方单位共同举办的一项活动。作为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重要分会之一,旨在融合科技、产业、人才和资本,邀请海内外眼健康领域的行业大咖、资深专家、知名投资人与眼健康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学习交流并探讨新形势下的眼健康产业现状和未来。大赛将搭建中外交流桥梁,积极拓展眼健康领域的全球合作,助力构建政府学术产业投资全方位一体的医疗科技转化平台,努力创造全国乃至世界眼视光产业的重要增长及共同推进全民健康事业发展。本次会议规模约1000人,会场周期2天,需要中标单位统筹负责活动的整体执行和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干,要有专业的执行团队与应急响应能力。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策划设计、会议现场设计(含舞台效果及控台设备需求),会议页面设计,物料设计,会刊设计与印刷,公众号长图及H5文件设计,会议控场、议程道具制作,参会人员的用餐、住宿、交通、演讲嘉宾的劳务费发放及会议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其中会议场地及控台设备租赁、氛围布置、媒体造势宣传、直播摄影摄像、会议主持人聘请事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具体招标需求如下:一、负责整体项目的执行创意设计,设备控制,技术支持,人员服务,要求体现项目时代特性,符合项目要求,富含展现力。二、负责会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场使用预计如下:1)论坛主会场1个,场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米。2)分论坛会场1个,场地面积不少于700平米。3)挑战赛项目会场1个,场地面积不少于700平米。4)研讨会等分会场3个,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三、设计制作技术要求:1)麦克风套标:10个,标准尺寸。2)餐券800张。3)嘉宾接站牌:10个,KT板,双面印刷,30CM*60CM。4)桌签台卡:350个,10CM*20CM,157G铜版纸。5)嘉宾胸卡及挂绳:195套,9CM*13CM,PVC材质,双面印刷,挂绳印刷LOGO。6)帆布袋设计与制作:500个,标准尺寸。带LOGO印刷。7)参会文具设计与制作:500份,盒装,包含笔记本1本,签字笔1支。8)会场鲜花:4组。9)论坛会刊设计与印刷:550本,80页,A4尺寸,157G铜版纸。10)挑战赛项目手册设计与印刷:25本,300页,A4尺寸,铜版纸封面,A4纸内页。11)流程单设计与印刷:1000份,双面四色打印,A4尺寸。12)挑战赛决赛日程设计与印刷:120份,双面四色打印,A4尺寸。13)企业宣传单页:500份,双面四色打印,A4尺寸。14)奖杯与证书:奖杯14个;证书20个。15)嘉宾伴手礼:200份,不低于200元/份。四、供应商负责挑战赛决赛、颁奖仪式、主论坛、分论坛以及临时性会议的人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礼仪人员:女性6人,服务周期2天,含服化,要求形象甜美,有大型活动礼仪服务经验。2)挑战赛决赛计分并统计人员。3)活动现场执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天,包含现场设备技术人员。五、供应商负责创意制作所有颁奖签约等仪式执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仪式推荐、初筛、彩排、背景视频制作,物料设计与制作,以及备用方案。1)大型签约:2-3次(开幕式及挑战赛决赛现场)。2)项目启动:1-2次,含备用仪式。3)项目揭牌:1-2次,含铜牌制作。4)项目剪彩:1次。5)暖场视频:1次,开幕式或颁奖仪式使用。六、供应商负责会议H5设计与制作:2-3套,画面不少于20幅。七、供应商负责参会嘉宾的邀请:1)供应商负责邀请院士、诺奖得主、海外眼科专家、世界500强眼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不少于20位。2)供应商邀请知名生命健康投资机构,不少于30家。3)供应商邀请国际知名眼科医院(世界排名前20,国内排名前10)主任级以上临床专家,不少于20位。4)供应商邀请行业投资人10位。5)供应商邀请挑战赛决赛评委12位。八、供应商负责项目涉及嘉宾、参赛人员、评委的行程安排,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嘉宾的参会感受,包括但不限于:1)40人经济舱/二等座往返交通票务代订代购服务。2)220间晚五星级酒店住宿服务。3)20位参赛选手参赛补贴,根据参赛选手的出发地不同,按照欧美地区5000元、亚洲地区3000元,国内省外2000元,省内1000元(均为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参赛项目交通住宿补助。九、供应商负责项目餐饮服务,对接酒店相关部门,保证客房数量及餐饮品质,符合项目要求:1)会议自助餐2天四餐,共计300份;每餐包含20位重点嘉宾接待包厢。(午餐180份,晚餐120份)2)颁奖仪式晚宴10桌;商务宴请10桌。(10-15人次/桌)3)会议工作餐3天6餐,共计800份。4)会议茶歇2天,共计6场,每场300人份。(水果、甜品、小食10款/场,饮品3款/场)5)挑战赛决赛茶歇1天,共计2场,每场300人份。(水果、甜品、小食10款/场,饮品3款/场)6)会议期间不间断无限量的饮品服务,品种不少于4款,含咖啡。7)特殊用餐安排;例如:民族餐,禁忌餐。十、参会嘉宾/评委劳务费的发放及个税代扣代缴;1)挑战赛决赛评委(不少于12位),2)各论坛报告嘉宾(累计不少于50位)。十一、供应商负责会议现场车辆服务,接送场站车辆服务,园区参观车辆服务:1)商务7座车,工作基础时间10小时/天,不含路桥费,含油费。用车数量:4天:共计12辆。2)47座大客车,每日往返2-3次,总里程小于200公里,不含路桥费,含油费。用车数量:3天,共计7辆。3)行驶路线的规划设计。4)重点嘉宾接送服务规范培训。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目标实现,若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需要对服务要求进行新增或调整,双方应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在不增加如上服务内容的前提下,费用实行总包干,但若调减服务数量,结算金额应相应调减,故投标报价请明确单价或明细金额,便于后续结算。如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或拒绝配合甲方的调整要求,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目标无法达成,甲方保留依据法律及合同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采购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及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及磋商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审及磋商的程序1.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评审磋商办法;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不公布);3.资格审查;4.磋商、询标(需要时);5.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评分;6.磋商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7.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审细则1.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评分(90分)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序号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分值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活动且参会规模500人次以上案例,3个及以上案例得1分,3个以下不得分,证明材料以合同文本为准,附一张活动主题照和一张全景照,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缺任一项证明材料不得分。12项目团队情况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组建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负责人资质、专项活动项目统筹管理和领导经验、项目组人员专业配置及相关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分档量化评分(10,7,4,2,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注: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近3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履历。103对整体项目的理解与分析综合评审投标人对本次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与分析进行分档量化评分;(15,10,8,5,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154视觉设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主视觉及主会场舞台设计效果,以及各类衍生用品的设计创意等方面进行分档量化评分(15,10,8,5,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155项目规划方案针对整个活动全流程的策划、环节创新、项目要求理解透彻,设计合理,信息输出节奏流畅等方面进行分档量化评分(15,10,8,5,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156服务执行方案针对本项目服务执行,嘉宾接待、酒店预定,车辆规划、用餐服务涵盖全面,有创新性等方面进行分档量化评分(15,10,8,5,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157安全与应急保障方案安全意识较强,针对突发状况有完善的应对措施方案,能够提出对重大问题的应急响应,迅速、合理且详细等方面进行分档量化评分(10,7,4,2,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108服务响应措施服务响应,是否有专人与采购人沟通项目情况,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度,有完整的工作安排,详尽合理等方面进行分档量化评分(9,6,4,2,0)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92.报价评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最终报价评分值为满分10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项目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程序。3.政府采购政策说明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②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评标价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供应商相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中标,该缺漏项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6万元。(1)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和;(2)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供应商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备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龙湾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XZB-F20241014-TZS项目名称: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7一说明7二采购文件7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2六磋商14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7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9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4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57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响应。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单位:温州眼视光国际创新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罗东北街100号中国眼谷联系人:王杰海联系电话:0577-56651021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651013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联系人:苏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13626506308/13958779970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项目编号:ZXZB-F20241014-TZS 4采购内容2024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表述为准;预算金额:96万元。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并通过验收。6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特殊资格条件: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与义务及比例;(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11分包☑允许,非核心内容允许企业合理分包,若分包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分包意向书,明确分包内容及金额比例。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审及磋商办法。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不提交1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可采用顺丰快递形式)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1409,苏先生收。17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单位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之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4.超过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及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开标时间和评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评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20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磋商评审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4)如有必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线上磋商;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6)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及报价标评分结果;7)磋商小组编写磋商评审报告。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3原 件□提交,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不提交24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25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6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7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e462978466@qq.com。28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9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0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收款账户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33504140018800009390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31项目类型及行业服务类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2联合体投标相关说明(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各方签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证书、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应由联合体成员各自盖章。(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其他文件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5)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电子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的账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交。(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7)中标后,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的项目采购内容与项目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诉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9.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9.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9.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0.1.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无需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4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5资格条件承诺函6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备注:如为联合体,则3-6项资格审查材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2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投标函2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资信证明文件(以评分表为依据,本项为量化评分内容,非强制性要求)4同类项目业绩5项目团队人员情况6对整体项目的理解与分析7视觉设计与氛围营造方案8项目规划方案9服务执行方案10安全与应急保障方案11服务响应措施12投标人参照本项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备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1.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1.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1.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2.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12.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3.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款;13.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3.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4.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款。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5.2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应是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全部服务费用,实行固定总价结算,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5.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5.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5.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5.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5.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5.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6.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1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9.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款。2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0.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21.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2.开标形式22.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3.开标准备23.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3.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开标流程(三阶段)24.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e462978466@qq.com;(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4.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2)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4.3开标第三阶段(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2)开启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文件,公布二次(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供应商资格审查25.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5.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26.磋商小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7.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磋商和评审28.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2)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供应商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磋商小组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供应商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磋商响应文件本身内容)。(3)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按磋商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28.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28.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8.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28.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28.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28.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章的;2)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的;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9)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0)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本项目采购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终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服务执行方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2.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则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选的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也不公布评审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34.评标细则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定标及授予合同36.确定成交供应商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6.2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采购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4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实名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38.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1)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9.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眼健康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会议暨中国眼谷眼视光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