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废标公告(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第244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4第244号)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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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川(2019)旺苍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938号
昝莉 王锡学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
510821100002GB00045F00030042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