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风系统购置安装废标公告(陕西师范大学2024)



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三次)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MZB2024SXSF-84陕西师范大学项目编号:AJ24025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ZMZB2024SXSF-84A陕西师范大学项目编号:AJ2402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师范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 029-8531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            
联系方式:魏萌 李静 黄乐 1777896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老师
电 话:  029-853103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风机/离心式风机

采购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6:2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9-85310378

采购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老师 029-85310696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萌 李静 黄乐 17778966063

附件:

附件1
84A-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三次)-发售.pdf

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MZB2024SXSF-84A陕西师范大学项目编号:AJ24025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文件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审、定标六、签订合同七、质疑和投诉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第五部分采购要求第六部分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资格审查自查表格式第二章符合性审查自查表格式第三章评分表自查表格式第四章投标函第五章报价一览表第六章商务响应说明第七章技术响应说明第八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九章人员要求第九章业绩一览表第十一章实施方案第十二章售后服务第十三章培训方案第十四章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附件一、封袋正面标识式样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附件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五、质疑函范本第1页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MZB2024SXSF-84A(陕西师范大学项目编号:AJ24025)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楼通风系统购置安装采购项目(三次)预算金额:271.26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备注115kW玻璃钢离心静音排风机10额定功率15kW,包含变频控制系统、废气净化处理装置27.5kW玻璃钢离心静音排风机12额定功率7.5kW,包含变频控制系统、废气净化处理装置35.5kW玻璃钢离心静音排风机34额定功率5.5kW,包含变频控制系统、废气净化处理装置42.2kW玻璃钢离心静音排风机8额定功率2.2kW,包含变频控制系统、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第2页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请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shanxizhuoming_z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第一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MZB2024SXSF-84A陕西师范大学项目编号:AJ240252.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2023年7月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第3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陕西师范大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第4页联系方式:曹老师029-853106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联系方式:魏萌窦元隆黄乐177789660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老师电话:029-85310378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06日第5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2023年7月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1资格要求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三)特定资格要求:无以上项为资格审查必备资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须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一项或某项达不到公开招标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开标现场携带相关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备查)2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单价;2.商务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5.标的或数量不满足采购要求的;6.“★”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商务条款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将本次采购所有货物备齐,并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妥善放置,接采购人通知后45天内进行安装调试,投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或服务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3年。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3.交货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科研楼。4.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两次付款,所有产品到货并经采购人开箱查验合格后,采购人于30日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款,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出具全额正规发票,采购人于30日之内支付剩余货款。5.实施过程5.1实施过程中不得破坏屋面防水层气压平衡装置,如需进行改造,3商务条款需提供书面改造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5.2实施过程中如对室内外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吊顶、管路、墙面、地面等)造成破坏、压覆等,需提供书面实施方案,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并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进行修复并恢复原样。5.3设备安装需要另行架设的线路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保持整齐、美观。6.售后服务标准要求6.1需要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等。6.2保修期满后,中标单位仍需提供专业维修服务,需更换的零配件按本项目中标价收取。6.3提供室内通风柜安装技术说明。7.投标人应保证在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后对相关老师和学生进行系统培训工作(或服务工作)提供培训方案。8.售后服务效率要求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及网络远程技术支持服务,1小时内响应,必要时提供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技术支持。9.验收要求9.1货物安装完成正常运行30天后,由供货商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同意后,按照学校验收的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形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项目文件约定内容对项目进行综合运行验收。9.2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或拒绝付款,成交供应商若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0.其他要求:10.1合同签订后40天内将本次采购所有货物备齐,并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妥善放置,接采购人通知后45天内进行安装调试,投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或服务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10.2货物到场后,双方现场查验确认无误,甲方负责提供货物存放场第8页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第88页(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第89页,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90页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91页,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第92页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93页,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94页附件五、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号: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95页,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96页公平公正专业高效企业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B座21层邮政编码:710065电话:029-81875979传真:029-81875979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风系统购置安装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