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设备废标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39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712,720.00元;
2、采购计划编号:51011524210200007297[2024]01062;
3、采购品目: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4、支付约定:
采购包1:签订采购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办理资产入库管理手续并开具合格全额发票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5、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康泰路86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28-8272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联系方式:028-87773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7773393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采购合同甲方(盖章):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乙方(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标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如有)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详见产品信息一览表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所需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国产产品生产日期应在货物到达之日起前三个月以内,进口产品生产日期应在货物到达之日起前六个月以内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益。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4、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或更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进口产品18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即最晚应于年月日(进口产品应于年月日)前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如确有特殊情况延迟交货,应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应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报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延迟的,交货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且乙方通知通知甲方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7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更换或修复并交甲方使用后试用期重新起算;试用期结束后甲方应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补足、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但前述质量验收报告的签署不代表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该验收报告仅包含甲方对产品数量及外观的初步验收成果。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通知甲方后21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甲方要求的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合格交付货物及甲方要求的完整资料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就该部分货物已支付货款的,乙方应全额退还并支付该部分款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甲方支付之日计算),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部分货物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约定:1、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及其他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出入库管理手续并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及其他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本项目收取合同总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收款账号:22850101040007855;开户行:农行温江支行;在备注中写清楚“XXX项目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款时间:在甲方确认本项目的验收完成后乙方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退付凭证资料文件,甲方在1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售后服务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三年(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由乙方承担修理或调换的费用。乙方未按约定进行售后服务的,应按5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的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拒收货物部分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应付而未付款项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至付款之日止;逾期付款超过12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或补足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除应及时交足合格货物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甲方支付之日计算)。(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等影响甲方使用的行为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其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甲方支付之日计算)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3)乙方交付的货物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收货时难以发现的缺陷时,乙方须在6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八、争议解决办法若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七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五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经办人:地址:温江区康泰路86号地址:开户银行:农行温江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2850101040007855账号:电话:02882722707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产品信息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 单价(万元)合计总价(万元)备注123合计金额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报价合计金额: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供应商所报产品单价不允许超过采购清单中该产品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注:①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报出响应总价的各组成部分的报价内容。②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其他要求应答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自行提供其他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3.3服务要求”自行提供服务应答表,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39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2024年医疗设备1.00批271272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第五批次1.00批,总价合计: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1.00批271272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技术要求应答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自行提供技术要求应答,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241023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39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0月24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39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满足区域群众就医需求,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本项目共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康泰路86号邮编:611130联系人:肖姚联系电话:02882720735-第3页-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邮编:610036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7773393-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712,72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计算后进行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和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6页-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第7页-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第8页-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第9页-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本项目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本项目商务要求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履约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本项目验收主体: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第10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36页-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除外)投标(响应)函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3其他符合性审查(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2、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3、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情形。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应答表报价明细表服务应答表技术应答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第38页-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第39页-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参数1、投标人针对“3.2技术要求”中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未标注“▲”和“★”的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3分。2、投标人针对“3.2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35分。注:1、“▲”技术参数应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白皮书或彩页资料,未提供将视为负偏离。(招标文件各设备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以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为准)2、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本项评审。3、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8.00客观技术应答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详细评审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包含:①备货与运输方案;②安装调试方案;③产品指导使用方案;④安全保障措施;⑤质保期内的维护方案;⑥质保期外服务措施等。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且切实可行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方案中的缺陷是指凭空编造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地点区域错误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等。12.00主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价格分报价本项目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3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第41页-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明细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第42页-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3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技术应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第44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20231009-温江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模板.docx-第45页-版本号:241023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39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0月2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39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满足区域群众就医需求,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本项目共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康泰路86号邮编:611130联系人:肖姚联系电话:02882720735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邮编:610036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77733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712,72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 “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计算后进行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和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本项目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本项目商务要求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履约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本项目验收主体: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7773393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邮编:610036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12,72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12,72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1.00(批)2,712,72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1.00(批)2,712,720(元)2,712,72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低温手术系统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合计(万元)是否允许进口备注01-01射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2台24.549否01-02高频电刀2台2.985.96否01-03可视喉镜1台4.24.2否01-04低温手术系统1台120120否核心产品01-05超声高频集成设备2台4.99.8否01-06输血输液加温仪2台24否01-07手术床配件20台0.24334.866否01-08手术动力装置1台3232否01-09动力系统1台27.827.8否01-10LED手术无影灯4台0.1680.672否01-11手术器械(医美)1批6.976.97否01-12单孔胸腔镜手术器械1批6.0046.004否 二、技术参数01-01设备名称:射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一)基本参数要求1.一种ABLATION(切割、止血、消融)模式,一种PLACOAG(止血、凝固);2.一个电极能同时实现消融、止血、切割功能,主机声音大小可调节,能区分ABLATION和PLACOAG的工作声音,避免踏错脚踏;3.主机自动识别电极、脚踏的连接状态。能在连接好脚踏和电极后主机根据不同刀头自动设置默认功率大小;4.通过脚踏开关启动、切换ABLATION和PLACOAG模式,脚踏为双踏板设计,黄色脚踏控制ABLATION。蓝色脚踏控制PLACOAG,脚踏防水结构设计,防水等级IPX8;▲5.工作频率技术参数:工作频率100KHz;6.输出模式:等离子输出:10档可调;7.阻抗显示:三位数显示,阻抗侦测和自动能量检测技术。具有热损毁深度监控系统,对治疗深度进行实时检测反馈、达到预设置消融深度和治疗范围自动提示操作者,在设备上有对应显示界面;8.工作计时:0-99s循环计时,在设备上有对应显示界面;9.整机输入功率:700W,整机输出功率:350W;★10.配套宫腔电切操作模拟器一套;11.有不同形状刀头可供选择,包括环状,勾状,滚状等;12.配套电切镜:12.1镜子:12°蓝宝石镜;12.2手柄:被动式操作器;12.3内鞘:≤24Fr;12.4外鞘:≤26Fr,带进、出水通道和控制开关;▲13.使用年限≥8年。★(二)配置要求1.射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含脚踏)1台;2.硬性光学内窥镜1支;3.外鞘1套;4.内鞘1支;5.手柄(被动式)1个;6.可视鞘芯1个;7.环状电极1支;8.宫腔电切操作模拟器1台;9.勾状电极1支;10.滚状电极1支;11.器械消毒盒1个、台车1个。★(三)质保期超声高频集成设备整机质保5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2设备名称:高频电刀(一)基本参数要求:1.全科型高频电刀,可对术中组织进行切割、凝血等手术;2.全悬浮输出,具有两个相互独立和隔离的CF型防除颤应用部分(单极和双极),频率≥416KHZ,非AP、APG型普通设备,220V网电源供电;3.具备单极切割功能:工作模式≥3种。纯切:≥350W(负载500Ω);混切1:≥250W(负载500Ω);混切2:≥150W(负载500Ω);4.具备单极凝血功能:≥2种工作模式。喷凝:≥80W(负载500Ω);柔凝:≥120W(负载500Ω);5.具备双极功能:双极电凝:≥70W(负载100Ω);▲6.具备高频发生器通用内窥镜接口;7.具备远程故障诊断系统,专用病人回路电极板接触质量检测系统;▲8.单、双极脚控开关独立控制输出,具有断电保护电路功能;▲9.主机采用无风扇式电子散热系统,10.具备真人语音报警提示功能。▲11.设备使用年限≥6年。★(二)基本配置1.主机1台;2.一次性使用手术电极2把;3.一次性使用中性电极3片;4.中性电极连接线1条;5.双极镊1支;6.双极镊连接线1条;7.单极双脚踏开关1个;8.双极脚踏开关1个;9.主机电缆线1条;10.GBXP5*(5A)保险管2只;★(三)质保期整机质保6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3设备名称:可视喉镜(一)基本参数要求1.显示设备:尺寸≥3.5英寸,图像空间分辨率≥6.35lp/mm;▲2.摄像头:分辨率≥1600*1200,视角≥60°;▲3.电池:锂离子电池,容量≥3400mAh,电压3.7V,持续工作时间≥200min;4.电源:USB 接口,充电器输入100-240V,充电器输出 5V/2A;5.工作环境:温度5℃-40℃,湿度20%-80%,大气压力86-106KPa;6.工作距离:30-90mm;7.光源:色温≥2300K;照度≥400lx;8.显示设备旋转角度:前后旋转角度范围≥140°,左右旋转角度范围≥180°,满足儿童插管;9.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开机即可防雾;10.拍照摄像:一键快速拍照,可连续摄像;11.报警功能:电池电量低、电池耗尽、叶片未连接;12.手柄:人体工程学设计,舒适、便携;▲13.镜片为316医用不锈钢材质;▲14.镜片通过IPX8防水等级测试;15.存储:内置≥32G存储记忆卡;16.图像的色彩还原能力应良好,显示的图像应无明显色差或者失真;17.显示设备能够调节图像的饱和度、亮度等;18.显示设备能够以百分比形式显示剩余电量;▲19.设备使用年限≥6年。★(二)配置要求喉镜主机1台、重复性喉镜片1套、充电器1个、数据线1根、说明书1本、合格证1本。★(三)质保期整机质保3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4设备名称:低温手术系统(一)基本参数要求:▲1.设备用途:适应症用于患者全身实体肿瘤的冷冻消融治疗;2.工作时的噪声不大于65B(A)(不包括3S以内的非持续和非周期性噪声);★3.安全性能:安全符合GB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4.电磁兼容性:符合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的要求;5.工作气源:氮气、氩气或氮氩混合气体;6.绝热:在工作状态时,冷刀刀头应绝热良好,刀头至少2/3处不应出现结霜、结露;7.具备固定功能;8.控制系统:8.1触摸屏显示设备≥15英寸,可以≥180°自由旋转;8.2支持双显示设备显示,液晶显示设备和触摸屏显示设备同时显示;8.3冷冻通道≥4个;8.4测温通道≥4个,每通道包括测温接口各一个,显示设备温度图可实时显示各通道冷冻消融针的工作温度曲线;8.5双控制界面,触摸屏直接点击控制和薄膜键盘控制;8.6安装有多道控制软件,4个通道可各自单独控制;8.7系统自带限压,可安全承受气源压力≥1800psi;8.8每个冷冻通道均有试刀、固定、冷冻、复温、关闭等冷刀控制键;8.9系统有气体释放键“排气”、“停机”等控制键,同时配备应急开关:可直接切断冷冻气体输送;8.10每道独立调整冷冻速率从10%至100%,每次增减10%;各道之间互相独立;9.工作系统:▲9.1制冷系统:9.1.1使用常规压力工业氮气/氩气/氮气氩气混合冷冻;9.1.2工作压力1200psi-1500psi(8.3MPa-10.3Mpa);9.1.3气源为2100psi(14.5MPa)氮气\氫气瓶:9.1.4在60秒内,降温至-100℃以下,系统配备减压系统;▲9.2.制热系统:9.2.1可使用常规工业氮气/氩气/氮气氩气混合加热:9.2.2工作压力范围:1200psi-1500psi(8.3MPa-10.3Mpa),无需更换气源:9.2.3在60秒内加热至50℃以上,系统配备减压系统;9.3能量转换系统:能量快速的释放转换确保机器快速运转,迅速达到降温。9.4冷冻温度范围:-170℃至-130℃;9.5降温速度:60秒内降至-100℃以下;9.6升温速度:60秒内升至45℃以上;▲9.7温度检测:针尖靶向区内部自带测温电偶确保临床对组织温度变化的实时监控,全热电偶线;9.8冷冻功率:从10%-100%,冷冻功率按10%增减步进可调;10.减压阀/泄压阀:四通道单向阀,气体管道里包钢丝网,管道泄漏情况下管道不断;12.5MPa 泄压,调节工作压力的阀门,包括气瓶压力表和工作压力表,4根连接气瓶的管路。11.工作条件:11.1工作方式:连续工作方式;11.2 外部接口:11.2.1冷冻消融针接口:4个;11.2.2温度监测消融针接口:4个;▲12.设备使用年限≥8年。★(二)基本配置1.低温冷冻治疗系统1台;2.一次性冷冻消融针1把;3.电源线1根;4.减压阀组件1套;5.双头呆扳手1把;6.保险丝4根;7.一字螺丝刀1把;8.通头4个;9.标签识别器1个;10.靶向刀配件箱1套;11.终身提供氮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三)质保期设备整机质保5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5设备名称:超声高频集成设备(一)基本参数及配置要求1.用途:用于普通外科、胃肠外科、肝胆外科、妇产科、胸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等科室开放手术或腔镜等针对软组织切割、止血和血管闭合手术。2.系统/发生器:▲2.1可同时连接1把超声刀头、2 把单极器械、1 把双极器械。2.2所有器械均可使用自带手控按键或连接脚踏控制激发;2.3所有器械接口均有在位状态及工作状态指示灯;2.4具备器械激发次数统计功能;2.5具备全彩LCD 触摸屏,可以通过触摸屏进行设备、耗材及系统的设置与检测;2.6具备自检功能,可诊断设备的连接及工作状况,根据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高级和低级,提供不同声音的报警功能,当同时存在多个同类报警时,优先显示等级高的报警;2.7报警发生时,可点击查看解决措施,便于操作者及时处理故障;2.8提供报警确认键,报警音可关闭;2.9提供一键恢复键,可一键恢复上次关机前的电刀参数设置;2.10可根据用户使用习惯预设保存参数配置,并自定义名称;在选择配置界面可选择已保存的参数配置;2.11具备USB 接口,连接 USB 存储设备进行系统升级;2.12具备以太网接口,支持数据传输功能;2.13具备CAN接口,支持与其他设备互联,协同工作;▲2.14设备使用年限≥10年;3.超声刀功能:3.1可切割和凝闭直径≤5mm的血管或其它软组织。▲3.2具备智慧组织感应技术:通过超声刀头感应组织状态变化、调整能量输出,并提供声音反馈,从而提高切割效率,减少热损伤范围,使得手术操作更加高效安全。▲3.3具备增强凝血功能:通过应用高级算法,同时结合超声刀头对组织的感应,实时调节能量输出,显著增强血管凝闭效果。3.4输出功率≥60W,输出频率30kHz-80kHz(典型值55.5kHz)。4.高频单极功能:▲4.1单极切割模式可设置为纯切、混切;单极凝结模式可设置为软凝、电灼、喷凝。4.2支持连接成人或新生儿类型中性电极,支持连接单片及双片类型中性电极。4.3具备中性电极监测电路,连续性监测中性电极与主机或病人之间的连接状态,并提供相应报警。5.高频双极功能:5.1双极凝结模式可设置为精确、标准、宏,以及双极柔和电凝。5.2双极凝结模式精确、标准、宏的工作频率为434kHz,双极柔和电凝的工作频率为350kHz。6.换能器:6.1支持环氧乙烷、高温高压的灭菌方式。★6.2配置要求:换能器2个/台。▲7.设备使用年限≥10年。★(二)质保期超声高频集成设备整机质保3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6设备名称:输血输液加温仪(一)基本参数要求 1.用途:用于患者输血输液过程中对液体进行加温和保温,不与液体直接接触。2.双通道,可同时输血和输液;3.CPU:控制系统采用32位ARM微控制器+8位单片机的双CPU架构设计理念,主从CPU相互监控,使控制系统更安全可靠;4.软件算法:控制系统运用32位ARM微控制器处理速度快的特点。实时对温度进行采样,采用PID闭环控制算法控制加温温度,2路温度传感器比较监控,稳定性能高;▲5.温度设置范围:摄氏度℃:32.0℃~42.0℃; 华氏度℉:89.6℉~107.6℉; 6.温度控制精度:摄氏度℃:≤±1.0℃; 华氏度℉:≤±l.8℉; 7.温度步进:摄氏度℃:0.1℃; 华氏度℉:0.2℉; 8.温度单位:摄氏度℃、华氏度℉; 9.预热时间:从23℃~37.0℃预热时间≤2分钟; 10.报警与提示:高温报警、低温报警、系统错误、超时报警、加热提示;11.适用输血/输液器:标准一次性PVC输血/输液器(外径:3.5mm~7mm,需配不同加热管);12.显示设备:尺寸:≤72mm*72mm ,黑底白字超大字体显示;▲13.按键:采用非触摸键的实体按键操作,避免误操作;14.加温方式:干式硅胶包裹式加温方式,液体管路无裸露部分,加温后液体直接输入人体,热量流失少,适合不同复杂环境使用; 14、加热管:加热管为医用级硅胶材质;15、耗材:直接加温常规输血输液管路,无需专用耗材;17.高温报警保护:超过设定温度2℃时系统声光报警并立即自动停止加热,主界面显示相应报警信息;18.超温报警保护:超过44℃系统声光报警并立即启动硬件断开电源功能,主界面显示相应报警信息;19.静音时间:≥2分钟;▲20.硅胶加热管规格:可选用管径3.5mm、5mm、7mm的长度分别为60cm、90cm、100cm、120cm、140cm的15种加热管,可自行拆卸安装,可自动识别各种规格的加热管; 21.加温时间:显示加热时间,范围为:00小时00分钟~99小时59分钟; 22.交流电源:100~240V,50/60HZ; 23.额定功率:≤180VA; ▲24.进液防护等级:≥IPX4; 25.电击防护类型:≥I类,有源供电设备; 26.电击防护程度:CF型无除颤放电效应防护的应用部分; 27.工作模式;连续运行;▲28.尺寸:不含固定背夹≤110mm*60mm*180mm;含固定背夹 ≤160mm*120mm*180mm;29.重量:≤1.2kg(含两条120cm的硅胶加热管);▲30.设备使用年限≥5年。★(二)配置要求1.输血输液加温仪主机1台;2.硅胶加热管2根;3.电源线1根;4.使用说明书、快速操作指南、保修卡、合格证各1个。★(三)质保期设备整机终身质保,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7设备名称:手术床配件(一)基本参数要求 1.重型支肩架:1.1用于支撑患肩部,保持手术体位。1.2配件可以进行上下,左右进行调节固定肩部支撑块。1.3需配置独立的夹持器,该夹持器为方形附件。2.重型方形夹持器:2.1用于支撑重型支肩架,保持手术体位。2.2该夹持器为方形附件,保证夹持稳定牢固。3.通用方垫 (40×24×1.5cm):3.1术中用于各类手术保护患者大面积接触部分,防止出现压红等创伤。3.2材质为医用硅胶。3.3便于清洁消毒。4.轻型圆形夹持器:4.1用于固定侧卧手架。4.2该附件安装后需牢固可靠,不能有任何晃动。4.3夹持器为圆形,可以绕床面360度转动。4.4夹持器安装简单,一键紧固,便于操作。5.轻型托腿架:5.1用于支撑患者腿部,保持手术体位。5.2该附件需有约束带对腿部进行固定。5.3腿托发泡组舒适可靠,长时间手术对病人肌肉组织不易产生压红等。6.宽半圆型体位垫(50×15×7cm):6.1术中用于支撑患者颈部、足部等位置,预防患者长时间手术出现压红等创伤。6.2材质为医用硅胶。6.3便于清洁消毒。7.俯卧位垫 (63×46×15cm):7.1术中用于脊柱类需要俯卧位手术,预防患者长时间手术出现压红等创伤。7.2材质为医用硅胶7.3便于清洁消毒。8.侧卧手架:8.1用于固定侧卧位手臂。8.2该附件带L型调节功能,适合不同人群的手术需求。8.3调节部分为球头,可以绕床面360度转动。8.4与普通手臂板可以配合使用,组合为双层结构。▲9.与医院现有手术床兼容使用(品牌:迈瑞,型号:hybase 6100)★(二)基本配置重型支肩架2个、重型方形夹持器2个、通用方垫6个、轻型圆形夹持器4个、轻型托腿架3个、宽半圆型体位垫1个、俯卧位垫1个、侧卧手架1个。★(三)质保期手术床配件质保3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8设备名称:手术动力装置(一)基本参数要求:★1.产品功能:具备颅骨钻、颅骨铣、磨钻功能。2.主机:2.1微电脑控制平台,恒速驱动控制系统,负载降速≤5%;2.2人机工程设计,友好人机界面,≥7英寸TFT真彩液晶显示设备;2.3具有故障自诊断和保护技术;2.4 BF 型电气安全设计和宽电压电源设计;2.5双电机输出,可以配合脚踏开关作无级变速控制;2.6主机面板和脚踏开关均可进行功能、转向的切换;2.7手柄连接自动识别功能;2.8标配配有冷却系统功能;2.9可选配小体骨钻、骨锯及刨削功能;通用变向磨钻功能。3.脚踏开关:3.1线缆长不小于 3m,可以无级调速,可进行功能切换及注水控制;3.2≥ IPX8 防水等级;4.微电机:4.1可以快速拔插安装接口,可高温高压(温度≥138℃,压力≥0.3Pa)消毒;4.2开颅用无碳刷微电机,输出动力峰值输出功率≥150W,转速≥40000r/min;4.3具备自动风冷个功能。5.颅骨钻手柄:5.1带手把;5.2转速:0-1500r/min,可高温高压(温度≥138℃,压力≥0.3Pa)消毒;6.颅骨铣手柄:6.1具有铣刀安装接口;▲6.2配有可旋转护靴或固定护靴,旋转护靴可 360°旋转;6.3无级调速,最高输出转速:≥40000r/min;6.4可高温高压(温度≥138℃,压力≥0.3Pa)消毒。7.微电机(磨微电机):7.1 ISO-E类标准接口,可高温高压(温度≥138℃,压力≥0.3Pa)消毒;7.2最大外径:≤21mm,重量≤110g;7.3高速电机马达,输出动力峰值输出功率≥100W;7.44运行时可以自动风冷。8.磨钻手柄:8.1外形尺寸:外径:Ф15mm(允差≤5%),角度 0°和 21°, 重量≤0.1kg;8.2 ISO-E 类型标准接口,可高温高压(温度≥138℃,压力≥0.3Pa)消毒;8.3磨钻手柄与微电机连接具有锁定功能,可以防止任意旋转;8.4最高转速:≥80000r/min,径向跳动小于 0.01mm。9.颅骨钻头:9.1可以机械式钻穿即停,确保操作安全;9.2钻头规格:ф4mm、ф6mm、ф9mm、ф12mm;10.铣刀:10.1螺旋密封,防止体液进入铣手机内部;10.2直刃设计,切割颅骨不卡顿,至少可用于 5 次开颅手术;10.3头端直径:Φ1.6mm;11.磨钻头:▲11.1锋利耐用,径向跳动<0.01mm;11.2金刚石球形磨钻头:Ф1.0mm、Ф2.0mm、Ф3.0mm,杆径Φ2.38mm;11.3不锈刚球形磨钻头:Ф2.0mm、Ф3.0mm、Ф5.0mm,杆径Φ2.38mm;12.磨钻手柄:12.1 ISO-E 类型标准接口,可高温高压(温度≥138℃,压力≥0.3Pa)消毒;12.2磨钻手柄与微电机连接可以锁定防止任意旋转;12.3成角 21°弯手柄,输出转速≥20000r/min;▲12.4变向采用刚性传动设计,磨削不打滑;▲12.5刀头可以 0-36°变向调节。▲13.设备使用年限≥5年。★(二)基本配置1、主机 1台2、脚踏开关 1个3、微电机 2个4、颅骨钻手柄 1把5、颅骨钻头3组6、颅骨铣手柄 1把7、颅骨铣刀 6支8、磨钻手柄 1把9、磨钻头10支★(三)质保期手术动力装置整机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09设备名称:动力系统(一)基本参数要求:1.主机:1.1适合于颌面外科、整形外科、骨科、烧伤科及其他外科手术对骨组织和(或)软组织的处理;1.2液晶彩色触摸屏尺寸≥7英寸;1.3配备嵌入式控制系统,设置模式≥2种;1.4具备故障自诊断和自保护技术功能;1.5 具备BF型电气安全设计和90-260V宽电压电源设计;1.6配备微电脑控制平台,恒速闭环驱动控制系统、电机自动识别导引功能选择和操作参数设置;2.脚踏开关:2.1线长≥3.5m,带功能切换按钮,无级调速;2.3防水等级≥IPX8,防滑、防侧翻;3.微电机:▲3.1高速电动马达,最大输出功率≥100W,最高转速≥40000r/min;3.2最大外径≤20mm,重量≤110g;3.3最高热平衡温度≤38℃;3.4噪声≤65dB;3.5接口接插方便,可高温高压消毒;4.磨钻手柄:4.1可高温高压水蒸气消毒,磨头径向跳动≤0.01mm;4.2夹持磨头长度≥95mm,成角≤21°,外径≤15mm;▲4.3最高转速≥80000r/min;4.4支持正反转打磨;5.小垂直摆锯:5.1可高温高压水蒸气消毒;5.2外径≤Ф2lmm;重量≤0.20kg。持续输出扭矩≥2.1N·cm,理论最大输出扭矩≥9.3N·cm;5.3底端安全按压0-360°多角度快速安装摆锯片,锯片夹持安全可靠,摆幅≤15°;5.4无级调速,最高摆频≥20000c/min;6.小往复锯手柄:6.1外径≤Ф2lmm;重量≤0.17kg。持续输出扭矩>2.1N·cm,理论最大输出扭矩≥9.3N·cm;6.2往复锯片快速插入安装,往复行程≥2.5mm;6.3无级调速,最高摆频≥20000c/min;7.设备使用年限≥5年。★(二)基本配置1.主机1台;2.脚踏1个;3.微电机1个;4.磨钻手柄1个;5.小垂直摆锯手柄1个;6.小往复锯手柄1 个;7.往复锯片8个;8.磨钻头8只;9.垂直摆锯片4个;10.消毒盒1套;11.润滑油2套;★(三)质保期设备整机质保3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10设备名称:LED手术无影灯(一)基本参数要求:1.立式LED光源,照度可调节;2.智能控制,数码显示,可定时关灯;3.灯泡寿命≥ 20000 小时;4.模式≥4种工作模式;5.亮度调节模式≥8种;6.外部金属软管可任意角度弯曲,可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调节;7.色温(K)范围:3000-5500;8.照度(Lx):≥20000;9.温升(℃):≤8;10.设备使用年限≥3年。★(二)基本配置1.灯体1个;2.灯座1个;3.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装箱单各1个;★(三)质保期整机质保3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1-11设备名称:手术器械(医美)(一)基本要求:1.精细止血钳1把:12.5cm弯2.精细止血钳1把:12.5cm直3.止血钳1把:16cm弯4.止血钳1把:18cm弯5.特快剪1把:9.5cm弯6.组织钳15cm1把7.精细持针器12.5cm1把8.鼻部剥离剪(弯)12.5cm1把9.单爪拉钩12.5cm1把10.微型双爪拉钩1把:头宽2mm11.双爪皮肤拉钩(钝)15cm1把12.双爪皮肤拉钩(锐)15cm1把13.双球拉钩10mm*15cm1把14.双球拉钩13mm*15cm1把15.鼻深部拉钩1把16.鼻双头拉钩14cm1把17.鼻双头拉钩17cm1把18.自助鼻拉钩(耙式/双爪)1把19.鼻软骨镊15cm1把20.鼻软骨镊12.5cm1把21.枪型镊16cm1把22.ADSON镊(有勾)(15cm)1.0mm1把23.ADSON镊(有钩)0.8mm1把24.鸟嘴剪(弯)11.5cm1把25.蛙嘴剪(弯)11.5cm1把26.双头鼻中隔剥离子1把27.鼻骨凿(左保护)5mm1把28.鼻骨凿(右保护)5mm1把29.鼻骨凿(直保护)5mm1把30.鼻骨凿(铲式)2mm1把31.鼻骨凿(铲式)4mm1把32.骨锤1把33.鼻骨锉(直)1把34.鼻骨锉(枪式)1把35.鼻中隔旋转刀(枪型)1把36.D型刀1把37.鼻镜301把38.鼻镜501把39.鼻吸引管1根40.软骨挤压器1把41.雕刻版-铝合金1件42.肋软骨拉钩单头1把43.钢尺15cm1把44.手术刀柄3#1把45.肋软骨拉钩双头2把46.肋软骨U型剥离子(左)1把47.肋软骨U型剥离子(右)1把48.肋软骨剥离子双头1把49.肋软骨剥离子(铲式)1把50.肋软骨切割刀1把51.钢尺20cm5把52.鼻综合整形器械消毒盒1只53.螺旋口吸引管Φ1.2*1201根54.螺旋口吸引管Φ1.8*2001根55.螺旋口吸引管Φ2.0*2501根56.螺旋口吸引管Φ2.5*3001根57.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1.0*601根58.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1.2*601根59.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1.2*901根60.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1.5*901根61.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1.5*1201根62.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2.0*1501根63.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2.0*1801根64.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2.0*2001根65.螺旋口吸引管(单孔)Φ2.5*2001根66.螺旋口吸引管(扁嘴单孔)Φ1.8*1801根67.斜孔不带保护立体吸引管Φ2.0*200(3排16孔)1根68.斜孔不带保护立体吸引管Φ2.5*200(3排16孔)1根69.斜孔不带保护立体吸引管Φ2.5*300(3排16孔)1根70.螺旋口吸引管(双品字孔)Φ3.0*3001根71.螺旋口吸引管(双品字孔)Φ2.5*2501根72.螺旋口转换器2只73.螺旋口堵头8只74.定向螺旋口手柄1把75.吸引管-螺旋口手柄1把76.脂肪静置架20ML1个77.螺旋口吸引管(V口)2.5*2501个78.注射器拉杆(20ml)1把79.精细持针器1把80.超细剪1把81.精细止血钳12.5cm弯1把82.综合吸注器械套装消毒盒1只83.乳房拉钩(25mm)25mm1把84.乳历拉钩(20mm)20mm1把85.L型乳房拉钩1把86.ADSON镊0.8mm(有钩)0.8mm有钩1把87.ADSON镊0.8mm(无钩)0.8mm无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