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的测绘服务废标公告(兰溪市聚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
兰溪市聚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 关于兰溪市香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 的 测绘服务(除综合测绘外的测绘服务) 的 废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6 20:48:12】
兰溪市聚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兰溪市香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本项目做废置处理,废置理由:未填写招标控制价。如有疑问可在本公告发布起三日内与项目委托单位联系人咨询。
委托单位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5024518521。
兰溪市聚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12-16 20:48:12
附件
兰溪市香溪万亩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技术服务合同.docx
兰溪市香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兰溪市聚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兰溪市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采购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主要为主要服务于香溪万亩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垦造耕地项目、建设用地复垦、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旱改水”质量提升项目)及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包括竣工地形测量、立项和竣工材料编制、报备入库等工作。三、合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本工程为包干价合同,合同总价为元。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相关工作,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相关工作。2、履行地点:兰溪九、款项支付1、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项目竣工地形测量、立项和竣工材料编制、报备入库工作成果后进行服务费结算。2、付款方式:全部成果资料完成提交材料后,乙方须在支付合同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合法发票,发票开具后支付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处理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合理。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出现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收受被评估人的礼品、烟酒、礼金、购物卡等,杜绝被征迁人宴请、参加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违反上述规定,被反映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被认可,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解除合同。5.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达甲方现场。6.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7.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规定的任务,评估成果需被甲方认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的,每次扣除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政策性调整终止本项目实施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终止合同。十四、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兰溪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1058号A座301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的测绘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