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 双人办公桌 单人办公桌 办公椅 桌前椅 接待椅 书柜 保密档案柜 定制文件柜废标公告(内江市司法局2024)



内江市司法局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结果公告

2024-12-20 02:2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05
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司法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
联系方式:18384934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智
电话: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文件集.zip

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05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报价内容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1双人办公桌26.00张,总价双人办公桌26.00张6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单人办公桌5.00张,总价单人办公桌5.00张12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办公椅15.00张,总价办公椅15.00张4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4办公椅252.00张,总价办公椅252.00张416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5桌前椅28.00张,总价桌前椅28.00张16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6接待椅10.00张,总价接待椅10.00张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7书柜25.00个,总价书柜25.00个2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8书柜(四立)5.00组,总价书柜(四立)5.00组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9铁皮文件柜29.00个,总价铁皮文件柜29.00个29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0保密档案柜14.00个,总价保密档案柜14.00个3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1定制文件柜2.00个,总价定制文件柜2.00个40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2茶水柜5.00个,总价茶水柜5.00个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会议桌(主席台)1.00张4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3,1.00张,总价14登记桌1.00张,总价登记桌1.00张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5登记椅2.00张,总价登记椅2.00张1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双人办公桌26.00张6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单人办公桌5.00张12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办公椅15.00张4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4办公椅252.00张416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5桌前椅28.00张16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6接待椅10.00张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7书柜25.00个2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8书柜(四立)5.00组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9铁皮文件柜29.00个29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0保密档案柜14.00个3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1定制文件柜2.00个40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2茶水柜5.00个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3会议桌(主席台)1.00张4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4登记桌1.00张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5登记椅2.00张1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6会议桌53.00张,总价会议桌53.00张5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7会议椅138.00张,总价会议椅138.00张69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8定制会议圆桌1.00张,总价定制会议圆桌1.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19定制会议桌1.00张,总价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0发言台1.00张,总价发言台1.00张1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1三人沙发14.00张,总价三人沙发14.00张3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2双人沙发10.00张,总价双人沙发10.00张1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3单人沙发10.00张,总价单人沙发10.00张8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4边几6.00张,总价边几6.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5茶几6.00张,总价茶几6.00张4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6餐桌圆桌1.00张,总价餐桌圆桌1.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7配套餐椅10.00张,总价配套餐椅10.00张6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8定制餐桌8.00张,总价定制餐桌8.00张4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29定制餐椅32.00张64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0定制自助餐台1.00张,总价定制自助餐台1.00张1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1单人床1.5米2.00张,总价单人床1.5米2.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2审判桌1.00张,总价审判桌1.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3诉讼桌2.00张,总价诉讼桌2.00张4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4审判椅(主)1.00张,总价审判椅(主)1.00张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第2页-16会议桌53.00张总价17会议椅69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38.00张总价18定制会议圆桌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19定制会议桌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20发言台1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21三人沙发3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4.00张总价22双人沙发1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0张总价23单人沙发8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0张总价24边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6.00张总价25茶几4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6.00张总价26餐桌圆桌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27配套餐椅6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0张总价28定制餐桌4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8.00张总价29定制餐椅64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32.00张总价30定制自助餐台1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31单人床1.5米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2.00张总价32审判桌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33诉讼桌4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2.00张总价34审判椅(主)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1.00张总价35审判椅(副)2.00张,总价审判椅(副)2.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诉讼椅(常规)4.00张3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6,4.00张,总价37文员桌1.00张,总价文员桌1.00张1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8阅读桌1.00张,总价阅读桌1.00张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9定制接待区柜台1.00个2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40定制会议桌1.00张,总价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41四人位休息椅1.00张,总价四人位休息椅1.00张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3页-35审判椅(副)2.00张3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6诉讼椅(常规)4.00张3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7文员桌1.00张1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8阅读桌1.00张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39定制接待区柜台1.00个2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40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41四人位休息椅1.00张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备注: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交或者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文件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交或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241120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05内江市司法局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11月20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江市司法局委托,拟对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内江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051.2.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办公家具,共计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第2页-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内江市司法局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邮编:641100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8384934752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邮编:641000联系人:评审科(评审咨询2029224)、任老师(文件咨询)联系电话: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第3页--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34,4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内江市司法局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市司法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6页-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第7页-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第8页-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第9页-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入库后,且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视为完成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2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第10页-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办公桌双人办公桌双人办公桌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沙发类双人沙发双人沙发★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办公桌双人办公桌双人办公桌2办公桌单人办公桌单人办公桌3办公椅办公椅1办公椅14办公椅办公椅2办公椅25桌前椅桌前椅桌前椅6其他椅凳类接待椅接待椅7书柜书柜书柜8书柜书柜(四立)书柜(四立)9文件柜铁皮文件柜铁皮文件柜-第19页-(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67页-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68页-(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指标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42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要求”的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参数数量与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数量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数量进行打分):2.一般条款得分(共计148条)=(供应商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12.3分;3.“▲”条款得分(共计99条)=(供应商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9.7分;4.供应商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42.00客观其他证明材料(1)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细评审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团队人员配置、②设施设备配置、③货源组织、④运输安装、⑤备品备件准备),本项最多得15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扣3分。15.00主观其他证明材料(1)详细评审-第69页--第69页--第69页--第69页--第69页-详细评审售后服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现场服务支持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名单、配置方案及分工、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网点、响应时效);②售后服务监督措施(包含客户服务质量反馈渠道及有效解决措施、投诉处理);③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本项最多得9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扣3分。9.00主观其他证明材料(1)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履约能力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0客观其他证明材料(1)详细评审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列入本次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2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2.00客观其他证明材料(1)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分值30.00客观报价表其他证明材料(1)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其他证明材料(1)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第71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72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证明材料(1)-第73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74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75页-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76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241120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05内江市司法局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11月20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江市司法局委托,拟对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内江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3051.2.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办公家具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办公家具,共计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内江市司法局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邮编:641100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8384934752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邮编:641000联系人:评审科(评审咨询2029224)、任老师(文件咨询)联系电话:2029224评审、0832-2263953(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34,4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内江市司法局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市司法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入库后,且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视为完成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2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内江市司法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8384934752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邮编:641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2-2042306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邮编:641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4,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1,4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办公桌双人办公桌26.00(张)65,000.00工业是否否否是2办公桌单人办公桌5.00(张)12,5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办公椅办公椅15.00(张)4,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4办公椅办公椅252.00(张)41,6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5桌前椅桌前椅28.00(张)16,8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6其他椅凳类接待椅10.00(张)5,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7书柜书柜25.00(个)25,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8书柜书柜(四立)5.00(组)5,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9文件柜铁皮文件柜29.00(个)29,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0保密柜保密档案柜14.00(个)35,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1其他柜类定制文件柜2.00(个)40,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2茶水柜茶水柜5.00(个)5,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3会议桌会议桌(主席台)1.00(张)4,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4其他台、桌类登记桌1.00(张)5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5其他椅凳类登记椅2.00(张)1,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6会议桌会议桌53.00(张)5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7会议椅会议椅138.00(张)69,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8会议桌定制会议圆桌1.00(张)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19会议桌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0其他台、桌类发言台1.00(张)1,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1三人沙发三人沙发14.00(张)35,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2其他沙发类双人沙发10.00(张)15,000.00工业否否是否是23单人沙发单人沙发10.00(张)8,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4茶几边几6.00(张)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5茶几茶几6.00(张)4,8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6其他台、桌类餐桌圆桌1.00(张)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7其他椅凳类配套餐椅10.00(张)6,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8其他台、桌类定制餐桌8.00(张)4,8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9其他椅凳类定制餐椅32.00(张)6,4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0其他台、桌类定制自助餐台1.00(张)1,5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1木制床类单人床1.5米2.00(张)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2其他台、桌类审判桌1.00(张)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3其他台、桌类诉讼桌2.00(张)4,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4其他椅凳类审判椅(主)1.00(张)2,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5其他椅凳类审判椅(副)2.00(张)3,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6其他椅凳类诉讼椅(常规)4.00(张)3,2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7其他台、桌类文员桌1.00(张)1,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8其他台、桌类阅读桌1.00(张)2,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39其他台、桌类定制接待区柜台1.00(个)2,5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40会议桌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41其他椅凳类四人位休息椅1.00(张)8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双人办公桌26.00(张)2,500(元)65,000.00总价无2单人办公桌5.00(张)2,500(元)12,500.00总价无3办公椅15.00(张)800(元)4,000.00总价无4办公椅252.00(张)800(元)41,600.00总价无5桌前椅28.00(张)600(元)16,800.00总价无6接待椅10.00(张)500(元)5,000.00总价无7书柜25.00(个)1,000(元)25,000.00总价无8书柜(四立)5.00(组)1,000(元)5,000.00总价无9铁皮文件柜29.00(个)1,000(元)29,000.00总价无10保密档案柜14.00(个)2,500(元)35,000.00总价无11定制文件柜2.00(个)20,000(元)40,000.00总价无12茶水柜5.00(个)1,000(元)5,000.00总价无13会议桌(主席台)1.00(张)4,000(元)4,000.00总价无14登记桌1.00(张)500(元)500.00总价无15登记椅2.00(张)500(元)1,000.00总价无16会议桌53.00(张)1,000(元)53,000.00总价无17会议椅138.00(张)500(元)69,000.00总价无18定制会议圆桌1.00(张)3,000(元)3,000.00总价无19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元)2,000.00总价无20发言台1.00(张)1,000(元)1,000.00总价无21三人沙发14.00(张)2,500(元)35,000.00总价无22双人沙发10.00(张)1,500(元)15,000.00总价无23单人沙发10.00(张)800(元)8,000.00总价无24边几6.00(张)500(元)3,000.00总价无25茶几6.00(张)800(元)4,800.00总价无26餐桌圆桌1.00(张)3,000(元)3,000.00总价无27配套餐椅10.00(张)600(元)6,000.00总价无28定制餐桌8.00(张)600(元)4,800.00总价无29定制餐椅32.00(张)200(元)6,400.00总价无30定制自助餐台1.00(张)1,500(元)1,500.00总价无31单人床1.5米2.00(张)1,500(元)3,000.00总价无32审判桌1.00(张)3,000(元)3,000.00总价无33诉讼桌2.00(张)2,000(元)4,000.00总价无34审判椅(主)1.00(张)2,000(元)2,000.00总价无35审判椅(副)2.00(张)1,500(元)3,000.00总价无36诉讼椅(常规)4.00(张)800(元)3,200.00总价无37文员桌1.00(张)1,000(元)1,000.00总价无38阅读桌1.00(张)2,000(元)2,000.00总价无39定制接待区柜台1.00(个)2,500(元)2,500.00总价无40定制会议桌1.00(张)2,000(元)2,000.00总价无41四人位休息椅1.00(张)800(元)80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办公桌双人办公桌双人办公桌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沙发类双人沙发双人沙发★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办公桌双人办公桌双人办公桌2办公桌单人办公桌单人办公桌3办公椅办公椅1办公椅14办公椅办公椅2办公椅25桌前椅桌前椅桌前椅6其他椅凳类接待椅接待椅7书柜书柜书柜8书柜书柜(四立)书柜(四立)9文件柜铁皮文件柜铁皮文件柜10保密柜保密档案柜保密档案柜11其他柜类定制文件柜定制文件柜12茶水柜茶水柜茶水柜13会议桌会议桌(主席台)会议桌(主席台)14其他台、桌类登记桌登记桌15其他椅凳类登记椅登记椅16会议桌会议桌会议桌17会议椅会议椅会议椅18会议桌定制会议圆桌定制会议圆桌19会议桌定制会议桌定制会议桌20其他台、桌类发言台发言台21三人沙发三人沙发三人沙发22其他沙发类双人沙发双人沙发23单人沙发单人沙发单人沙发24茶几边几边几25茶几茶几茶几26其他台、桌类餐桌圆桌餐桌圆桌27其他椅凳类配套餐椅配套餐椅28其他台、桌类定制餐桌定制餐桌29其他椅凳类定制餐椅定制餐椅30其他台、桌类定制自助餐台定制自助餐台31木制床类单人床1.5米单人床1.5米32其他台、桌类审判桌审判桌33其他台、桌类诉讼桌诉讼桌34其他椅凳类审判椅(主)审判椅(主)35其他椅凳类审判椅(副)审判椅(副)36其他椅凳类诉讼椅(常规)诉讼椅(常规)37其他台、桌类文员桌文员桌38其他台、桌类阅读桌阅读桌39其他台、桌类定制接待区柜台定制接待区柜台40会议桌定制会议桌定制会议桌41其他椅凳类四人位休息椅四人位休息椅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双人办公桌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采用E1级高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31765-2015《高密度纤维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的标准;密度>0.83g/cm³,板内密度偏差±10%,含水率≤8.5%,TOVC≤0.005μg/m³,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0.025mg/m³,握螺钉力板边≥1150N,握螺钉力板面≥1400N;▲2、覆面:采用木皮:符合GB/T 1927.5-2021《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5部分:密度测定》、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的标准,单板含水率≤10%,气干密度≤0.655g/cm³,绝干密度≤0.635g/cm³,有害物质限量中甲醛释放量≤0.005mg/L,有害物质限量中可溶性铅、镉、铬、汞未检出;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NF≤0.015mg/m³;3、胶粘剂:符合HG/T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GB/T 2793-1995《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13354-1992《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 重量杯法》的标准,游离甲醛≤0.05g/kg,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密度≤1.25g/cm³,压缩剪切强度中湿强度≥7MPa,干强度≥10.5MPa,不挥发物48%,黏度≥0.7pa.s;▲4、水性油漆:符合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和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标准,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中(镉、铬、汞)未检出,甲醛含量≤5mg/kg,VOC含量≤2g/L,总铅含量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20mg/kg,多环芳烃总和含量未检出,乙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醚酯总和含量≤0.01%;卤代烃总和含量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5mg/kg;5、三合一连接件: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镉、铬、铅、汞、硒)未检出、钡≤8mg/kg;▲6、自攻螺丝:符合GB/T 11253-2019《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的标准,漆膜硬度≥3H,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500h,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500h,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10级,抗拉强度Rm≤550MPa;7、缓冲导轨: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的标准,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3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3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8、拉手: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喷涂层)涂层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金属涂层耐腐蚀等级(中性盐雾试验(NSS))连续喷雾≥360h,等级≥10级;金属涂层耐腐蚀等级(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360h,等级≥10级。9、三连锁: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10、规格:W1600*D1200*H760mm木皮标的名称:单人办公桌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采用E1级高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31765-2015《高密度纤维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的标准;密度>0.83g/cm³,板内密度偏差±10%,含水率≤8.5%,TOVC≤0.005μg/m³,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0.025mg/m³,握螺钉力板边≥1150N,握螺钉力板面≥1400N;▲2、覆面:采用木皮:符合GB/T 1927.5-2021《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5部分:密度测定》、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的标准,单板含水率≤10%,气干密度≤0.655g/cm³,绝干密度≤0.635g/cm³,有害物质限量中甲醛释放量≤0.005mg/L,有害物质限量中可溶性铅、镉、铬、汞未检出;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NF≤0.015mg/m³;3、胶粘剂:符合HG/T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GB/T 2793-1995《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13354-1992《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 重量杯法》的标准,游离甲醛≤0.05g/kg,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密度≤1.25g/cm³,压缩剪切强度中湿强度≥7MPa,干强度≥10.5MPa,不挥发物48%,黏度≥0.7pa.s;▲4、水性油漆:符合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和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标准,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中(镉、铬、汞)未检出,甲醛含量≤5mg/kg,VOC含量≤2g/L,总铅含量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20mg/kg,多环芳烃总和含量未检出,乙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醚酯总和含量≤0.01%;卤代烃总和含量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5mg/kg;5、三合一连接件: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镉、铬、铅、汞、硒)未检出、钡≤8mg/kg;▲6、自攻螺丝:符合GB/T 11253-2019《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的标准,漆膜硬度≥3H,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500h,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500h,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10级,抗拉强度Rm≤550MPa;7、缓冲导轨: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的标准,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3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3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8、拉手: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喷涂层)涂层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金属涂层耐腐蚀等级(中性盐雾试验(NSS))连续喷雾≥360h,等级≥10级;金属涂层耐腐蚀等级(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360h,等级≥10级。9、三连锁: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10、铰链: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检测依据,检测项目【过载垂直静载荷商用型/30kg、水平静载荷商用型/70N,耐久性试验前后,打开力和关闭力不应大于20N,耐久性商用型80000次试验合格,18h耐腐蚀试验无锈点产生,中性盐雾试验(NSS)法及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13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级】。★11、规格:W2200*D1100*H760mm(弧形)木皮标的名称:办公椅1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选用国产实木,木质坚韧,含水率≤11%,甲醛释放量≤0.11mg/L。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 技术条件》。2、覆面:选用牛皮饰面,摩擦色牢度≥4级,游离甲醛含量≤10mg/kg,产品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 2537-2001《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检验依据▲3、海绵:采用国产定型高回弹海绵,长度、宽度极限偏差±10mm,厚度极限偏差-1.5,+3.0,回弹率≥50%,拉伸强度≥160kpa,表观密度≥50kg/m³,撕裂强度≥2.5N/cm,游离甲醛(mg/kg)未检出,75%压缩永久变形≤4.2%,伸长率≥200%,65%/25%压缩比≥2.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30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40kpa,感官要求:无刺激性气味,颜色均匀,每平方米内弥合裂缝总长小于100mm,最大裂缝小于30mm。产品符合GB/T 10802-2023 《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4-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6669-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检验依据。▲4、水性油漆:采用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VOC含量(g/L)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mg/kg)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Cd、铬Cr、汞Hg}(mg/kg)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0.02%,多环芳烃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3mg/kg,铅含量(mg/kg)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5、规格:W880mm*D750mm*H1100mm标的名称:办公椅2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选用国产实木,木质坚韧,含水率≤11%,甲醛释放量≤0.11mg/L。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 技术条件》。2、覆面:选用韩皮饰面,摩擦色牢度≥4级,游离甲醛含量≤10mg/kg,产品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 2537-2001《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检验依据▲3、海绵:采用国产定型高回弹海绵,长度、宽度极限偏差±10mm,厚度极限偏差-1.5,+3.0,回弹率≥50%,拉伸强度≥160kpa,表观密度≥50kg/m³,撕裂强度≥2.5N/cm,游离甲醛(mg/kg)未检出,75%压缩永久变形≤4.2%,伸长率≥200%,65%/25%压缩比≥2.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30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40kpa,感官要求:无刺激性气味,颜色均匀,每平方米内弥合裂缝总长小于100mm,最大裂缝小于30mm。产品符合GB/T 10802-2023 《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4-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6669-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检验依据。▲4、水性油漆:采用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 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VOC含量(g/L)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mg/kg)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Cd、铬Cr、汞Hg}(mg/kg)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0.02%,多环芳烃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3mg/kg,铅含量(mg/kg)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5、规格:W780mm*D680mm*H1050mm标的名称:桌前椅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选用国产实木,木质坚韧,含水率≤11%,甲醛释放量≤0.11mg/L。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 技术条件》。2、覆面:选用韩皮饰面,摩擦色牢度≥4级,游离甲醛含量≤10mg/kg,产品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 2537-2001《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检验依据▲3、海绵:采用国产定型高回弹海绵,长度、宽度极限偏差±10mm,厚度极限偏差-1.5,+3.0,回弹率≥50%,拉伸强度≥160kpa,表观密度≥50kg/m³,撕裂强度≥2.5N/cm,游离甲醛(mg/kg)未检出,75%压缩永久变形≤4.2%,伸长率≥200%,65%/25%压缩比≥2.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30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40kpa,感官要求:无刺激性气味,颜色均匀,每平方米内弥合裂缝总长小于100mm,最大裂缝小于30mm。产品符合GB/T 10802-2023 《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4-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6669-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检验依据。▲4、水性油漆:采用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 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VOC含量(g/L)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mg/kg)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Cd、铬Cr、汞Hg}(mg/kg)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0.02%,多环芳烃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3mg/kg,铅含量(mg/kg)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5、规格:W680mm*D650mm*H980mm标的名称:接待椅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选用国产实木,木质坚韧,含水率≤11%,甲醛释放量≤0.11mg/L。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 技术条件》。2、覆面:选用韩皮饰面,摩擦色牢度≥4级,游离甲醛含量≤10mg/kg,产品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 2537-2001《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检验依据▲3、海绵:采用国产定型高回弹海绵,长度、宽度极限偏差±10mm,厚度极限偏差-1.5,+3.0,回弹率≥50%,拉伸强度≥160kpa,表观密度≥50kg/m³,撕裂强度≥2.5N/cm,游离甲醛(mg/kg)未检出,75%压缩永久变形≤4.2%,伸长率≥200%,65%/25%压缩比≥2.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30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40kpa,感官要求:无刺激性气味,颜色均匀,每平方米内弥合裂缝总长小于100mm,最大裂缝小于30mm。产品符合GB/T 10802-2023 《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4-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6669-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检验依据。▲4、水性油漆:采用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 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VOC含量(g/L)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mg/kg)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Cd、铬Cr、汞Hg}(mg/kg)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0.02%,多环芳烃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3mg/kg,铅含量(mg/kg)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mg/kg)未检出】。★5、规格:W680mm*D650mm*H980mm标的名称:书柜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基材:采用E1级高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31765-2015《高密度纤维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的标准;密度>0.83g/cm³,板内密度偏差±10%,含水率≤8.5%,TOVC≤0.005μg/m³,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0.025mg/m³,握螺钉力板边≥1150N,握螺钉力板面≥1400N;▲2、覆面:采用木皮:符合GB/T 1927.5-2021《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5部分:密度测定》、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的标准,单板含水率≤10%,气干密度≤0.655g/cm³,绝干密度≤0.635g/cm³,有害物质限量中甲醛释放量≤0.005mg/L,有害物质限量中可溶性铅、镉、铬、汞未检出;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NF≤0.015mg/m³;3、胶粘剂:符合HG/T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GB/T 2793-1995《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13354-1992《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 重量杯法》的标准,游离甲醛≤0.05g/kg,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密度≤1.25g/cm³,压缩剪切强度中湿强度≥7MPa,干强度≥10.5MPa,不挥发物48%,黏度≥0.7pa.s;▲4、水性油漆:符合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GB/T 36488-2018《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和GB/T 23992-2009《涂料中氯代烃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标准,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中(镉、铬、汞)未检出,甲醛含量≤5mg/kg,VOC含量≤2g/L,总铅含量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20mg/kg,多环芳烃总和含量未检出,乙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未检出,游离二异氰醚酯总和含量≤0.01%;卤代烃总和含量未检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5mg/kg;5、三合一连接件: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镉、铬、铅、汞、硒)未检出、钡≤8mg/kg;▲6、自攻螺丝:符合GB/T 11253-2019《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的标准,漆膜硬度≥3H,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500h,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500h,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10级,抗拉强度Rm≤550MPa;7、拉手: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喷涂层)涂层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金属涂层耐腐蚀等级(中性盐雾试验(NSS))连续喷雾≥360h,等级≥10级;金属涂层耐腐蚀等级(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360h,等级≥10级。8、三连锁:符合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乙酸盐雾试验连续喷雾≥100h,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9、铰链: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家具 双人办公桌 单人办公桌 办公椅 桌前椅 接待椅 书柜 保密档案柜 定制文件柜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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