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品加工服务废标公告(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5-01-10 09:05: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终止采购。
三、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040024210200002250[2024]01078
采购品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1,000,000.00
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1,600,000.00
投诉受理单位: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紫薇花路218号
联系方式:0812-333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 号
联系方式:15196517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196517658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0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N510401202400029520241230001)-文件集.zip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技术要求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提供技术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商务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响应商务要求中所有条款,提供商务应答表,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明细所属行业单价单位年度合计交警一大队餐饮业月交警二大队餐饮业月交警三大队餐饮业月交警四大队餐饮业月交警支队机关餐饮业月车管所餐饮业月合计金额:大写:注:1.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项目管理制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项目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包:2(合同包二)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响应报价报价类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价响应报价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食材配送服务项,{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食材配送服务项1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食品质量保障措施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应急保障措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服务方案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商务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响应商务要求中所有条款,提供商务应答表,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应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提供技术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食堂食品加工服务1.00项10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项,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食堂食品加工服务1.00项10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版本号:N51040120240002952024123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2月30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1.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本项目2个包。01包采购食堂食品加工服务。02包采购食材配送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第2页-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紫薇花路218号邮编:617000-第3页-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12-3332288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邮编:61700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519651765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采购包2:1,6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01包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1.3%收取。02包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预算金额的1.3%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东区分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岗支行账号:77220100054955822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6页-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第7页-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第8页-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第9页-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出现争议,在场验收人员无法确定的,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垫付,最终验收标准以检测结果为准,如检测合格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的主要依据如下:(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2)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3)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4)项目合同及其附件;(5)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第10页-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第17页-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食品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菜品搭配质量品质保障措施;②食品储存管理措施;③食品安全管理措施;④原材料配合采购人验收措施等。以上4项方案全部提供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5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0.0000主观食品质量保障措施.docx详细评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日常员工就餐服务保障措施;②日常接待服务保障措施;③重要紧急用餐服务保障措施等。以上3项方案全部提供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4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2.0000主观服务质量保障措施.docx详细评审项目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健全的规章制度;②服务团队管理方案;③成本控制管理制度;④卫生清洁制度等。以上4项方案全部提供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5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0.0000主观项目管理制度.docx详细评审-第38页--第38页--第38页--第38页--第38页-详细评审应急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消防安全方案;②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措施;③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④公共卫生(疫情等)应急措施等。以上4项方案全部提供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2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8.0000主观应急保障措施.docx详细评审业绩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0.0000客观业绩证明材料.docx价格分合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30.0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采购包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服务计划及流程方案;②服务人员管理及考核措施;③货源质量保障方案;④临时食材需求应急预案;⑤卫生管理保障;⑥验收保障措施;⑦溯源保障措施;⑧食品召回制度;⑨物流运输方案;⑩运输途中的突发应急措施等。以上10项方案全部提供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8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4.8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4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48.0000主观服务方案.docx详细评审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售后团队及分工;②退换货保障措施;③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以上3项方案全部提供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4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2.0000主观售后服务方案.docx详细评审业绩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10.0000客观业绩证明材料.docx价格分食材配送服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下浮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1-基准价)/(1-下浮率)*30%*1003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第40页-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41页-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2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业绩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应急保障措施.docx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项目管理制度.docx详见附件:服务质量保障措施.docx详见附件:食品质量保障措施.docx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方案.docx详见附件:服务方案.docx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业绩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第43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44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第45页-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46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N51040120240002952024123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2月30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40002951.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本项目2个包。01包采购食堂食品加工服务。02包采购食材配送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紫薇花路218号邮编:6170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12-3332288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邮编:61700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519651765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采购包2:1,6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01包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1.3%收取。02包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预算金额的1.3%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东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岗支行 账号:77220100054955822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出现争议,在场验收人员无法确定的,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垫付,最终验收标准以检测结果为准,如检测合格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的主要依据如下:(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2)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3)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4)项目合同及其附件;(5)其他相关文件资料。采购包2: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出现争议,在场验收人员无法确定的,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垫付,最终验收标准以检测结果为准,如检测合格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的主要依据如下:(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2)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3)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4)项目合同及其附件;(5)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12-3332288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紫薇花路218号邮编:617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幕联系电话:15196517658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邮编:617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服务食堂食品加工服务1.00(项)1,000,000.00餐饮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服务食材配送服务1.00(项)1,600,000.00餐饮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食堂食品加工服务1.00(项)1,000,000.00总价供应商应以食堂(6个)为单位,分别按月进行报价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食材配送服务项%100.00百分比1.本项目供应商进行下浮率报价。2。本项目为全包价,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包含食材的购置、检验、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堆放、保险、损耗、退换、售后服务、雇员费用、管理费和全额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除另行提出特定的食材深加工要求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核定的配送价格以当月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攀枝花市主副食品价格行情的算术平均价为准。★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食堂食品加工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施设备,负责食材的采购及水、电、气等费用,食堂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设备由成交供应商管理并无偿使用,供应商负责职工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供应(节假日需上班))、临时工作用餐的加工和服务,负责食堂管理。食堂及人数如下:食堂地址面积就餐人数交警一大队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362号约100㎡约55人交警二大队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7号约100㎡约75人交警三大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161号约100㎡约50人交警四大队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中路204号约100㎡约50人交警支队机关攀枝花市仁和区紫薇花路218号约200㎡约75人车管所攀枝花市仁和区天宇路77号约200㎡约75人由于勤务安排特殊性,就餐人数会有所变化,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二)服务要求1.整体要求1.1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员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一金)、人员培训、体检费用、丧残疾病、综合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承担服务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1.2供应商保证厨房、就餐及周边环境区域卫生、整洁。1.3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协助采购人控制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采购成本。1.4供应商负责加工、烹饪、供餐、打卡等服务及清洁卫生工作。1.5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职工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2.其它要求2.1供应商负责提供厨师制服。2.2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采购人负担。3.保障要求3.1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最低要求:厨师长6个(支队机关、车管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交警四大队各1个);小工11个(支队机关、车管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各2个,交警四大队1个),小工需能做家常菜。3.2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3.3职工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做好安生卫生管理,强化员工安全卫生教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食品加工操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必须符合《餐饮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材加工操作区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食品管理部门要求。3.4按行业规定和统一着装上岗。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正确使用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不得故意损坏、毁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食堂各类杯具、碗碟等易损易耗品半年损毁率控制在15%(含)以内,超出部分照价赔偿。供应商因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使用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采购人房产和设施设备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供应商不承担责任。3.5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将职工食堂物资(含食材)带出食堂以外区域,发现一次,采购人按物资(食材)10倍价格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提供食堂早餐、午餐及临时工作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4.菜式供应4.1早餐可选择品种:米线、面条、鸡蛋、包子、馒头、稀饭每日供应,午餐:两荤两素(含汤菜),晚餐:两荤两素(含汤菜)。保障每周菜品更换比例在70%以上。4.2供应商每周拟定的菜谱必须经过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方可实施。供应商须根据时令季节、职工工作状况、职工体检状况等作出调整。5.质量要求5.1监督管理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双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供应商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其中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足和职工的意见建议,做出书面的处理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并在下月的工作中做出改善承诺。5.2食品质量要求(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少油、少盐,家常。(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8)所供食品保证安全、卫生。5.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0分钟布置完毕,如有变更等其他情况,不能按时开餐,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避免出现用餐人员拥挤等候混乱现象。(3)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5.4其他要求(1)供应商参与采购人采购食材的验收工作,对食材的新鲜、色泽、是否变质等进行把关,供应商应每日检查食材质量是否合格,如发现食材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采购人。(2)供应商负责职工就餐时的刷卡审核、监督、实施等工作。6.服务承诺6.1供应商应安排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7.考核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每月对用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满分100分。测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给予全额费用;测评结果在80分(含)-90分之间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给予5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70分(含)-80分之间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给予1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60分(含)-70分之间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给予2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60分(不含)以下的,采购人可直接单方终止合同。半年内两次测评结果在70分(不含)以下,终止合同。考核标准明细表(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标准分值备注1职工满意度。34分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得34分;在此基础上,每少1%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2工作时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4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披头散发、不得留长指甲、长胡子,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戒指、手链、手表)。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4各类炊具、用具摆放整齐、规范。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5地面、墙面、工作台、灶台、售饭台、餐桌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油腻,锅台无污垢、瓷砖无污痕、售饭台无灰尘、墙面无蛛网、餐桌无油腻。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6下水道通畅,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6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7生熟食品,成品、原料、食品与非食品严格分开存放。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8砧板使用后洗刷干净,浸烫后立起晾放,防止发霉。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9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有生、熟标识,冰箱内半成品、原料分层存放,不得叠放;冷冻、冷藏食品不得带外包装箱放入冰箱,原料,半成品须放入容器内放入冰箱。10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0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嫜工作。3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导致滋生蚊蝇老鼠等的,扣3分。11仓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做到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有序。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2每餐收回餐具,按除残渣→洗洁精刷洗→净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不隔夜。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3消洗间清洁卫生,剩饭、菜渣及时清除。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4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5分发现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5食物加工前清洗,削皮,褪毛等干净,碗筷清洗干净。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6食品食物无杂物、未变质、口感新鲜可口。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7节约能耗。水,电,气控制在单位预算范围内;提前沟通和预测当日当餐就餐人数,菜饭无浪费现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发生因食品储存、制作、清洁处理不当造成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月考核不合格。采购包2: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服务要求(一)肉类品种等级:1.猪、牛、羊肉:肉(不能带肥肉)、整块排骨、精五花肉(上去膘下去泡肉、猪脚、前夹肉、牛肉、二级牛肉、羊肉等。2.家禽(鸡鸭鹅等):现杀活鸡活鸭活鹅(去内脏、去头脚)。3.水产品:现杀(去鳞、去内脏)。4.肉类为规范屠宰场新屠宰的猪肉、鸡肉、鸭肉、牛肉等,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肉类、生鲜食类)应为当日生产的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5.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供应商供货时猪肉类食材需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其他家畜(除水产品)供应时应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6.低值易耗品的供应需满足国家要求。(二)米面油、干杂调料、果蔬、鸡蛋:1.米面油1.1大米品种:不得采购散装大米,独立包装,无异味,无发霉、变色、生虫、结块等现象;非转基因一级米;保质期≥六个月,送货日期和生产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1.2面粉品种:不得采购散装面粉,独立包装;非转基因一级面粉,高筋特精粉,具有正常的色、香味,无异味,无发霉、变色、生虫、结块等现象。保质期≥六个月,送货日期和生产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1.3食用油品种:食用油为正规厂家生产的非转基因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不使用添加了棉籽油的食用油)。保质期≥六个月,送货日期和生产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2.干杂类2.1干杂调料品种:老抽酱油、料酒、豆瓣、杂粮类、味精、鸡精、辣椒、醋、中等红青花椒、二荆条干辣椒等。2.2独立包装:调味品包装重量应充分参考采购人每日用量,除辣椒等散装农产品外,工厂生产的预包装干杂和调料,须提供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酱油、醋、料酒等液态调料,不得使用袋装产品。2.3供应商应选择不含有食品添加剂成分的调味品;确实无法提供不含有食品添加剂成分的调味品时,应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标准、规范的其他调味品。保质期≥六个月,送货日期和生产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3.蔬菜类:3.1蔬菜品种:包括土豆、辣椒、番茄、大白菜、蒜苗、萝卜、莴笋、莲白、花菜、姜、葱、蒜等时令蔬菜。3.2蔬菜要新鲜,无发蔫、变质、腐败等情况,外层黄叶等不能食用的部分,不能超过总重量的十分之一。3.3供应商应按供货批次提供合格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采购人留存备查)采购人有权安排不定期抽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水果类4.1水果品种:苹果、梨子、草莓、香蕉、西瓜、香瓜等时令水果。5.鸡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三)配送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固定服务人员服务于采购人,列出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库房地址等,按照采购人要求做相关核查,列表交采购人备案。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与供应商就本项目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固定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需提供更换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以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食堂正常运行。采购人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采购人可退换部分货物,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免费办理退换货。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食堂提供每批次的报告。3.供应商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和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标准、规范的其他设施设备,生鲜肉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供应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食堂,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至指定地点,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送。储存、配送、税费等一切环节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食堂提供每批次的报告。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供应商应自行储藏,并按时配送到指定地址。对蔬菜、干杂等品种需要进行农药残留检验的,供应商应按供货批次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采购人留存备查),采购人有权安排不定期抽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标准、规范的便携式农残检测仪,用于检测所配送的蔬菜、干杂等品种,确保食品安全。5.每日所需产品必须每天上午八点前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或其指定地点,按要求堆放整齐;临时所需产品均按采购人要求配送,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送达;数量和品种以各采购人通知为准。6.若发生影响产品供应的情况,供应商应提前、及时与采购人衔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应及时、妥善解决。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限于的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其他质量要求1.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存储、运输、包装、标签、质量等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效的规定、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T 9959.1-2019)、《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 18393-2001)、《小麦粉》(GB/T 1355-2021)、《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食用盐》(GB/T 5461-2016)、《食盐小包装制作技术规范》 (QB/T 4510 —2013)、《蔬菜名称》(GB/T 8854-1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具体根据产品性质确定。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外包装及标签应载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等内容,且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供应商应依法建立健全完善、严格的食品安全追溯、查验、记录体系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落实。3.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供应商及其上游供应商检查管理、原材料、生产经营、备货、质量、工艺等方面的情况,供应商及其上游供应商应予安排配合。(五)考核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每季度接受采购人的满意度调查,满分100分。测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给予全额费用;测评结果在80分(含)-90分之间的,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给予5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70分(含)-80分之间的,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给予1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60分(含)-70分之间的,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给予2000元扣罚;测评结果在60分(不含)以下的,采购方可直接单方终止合同。半年内两次测评结果在70分(不含)以下,终止合同。考核标准表质量类考核标准减分值(分值/次)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2食材有砂石污染的-2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的-10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2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3食材以次充好的-5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2一批次食材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5食材整批不洁净的-10配送破损变形食材料的-2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5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5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4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5配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及原辅料的-5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5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2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2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污损的-2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2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10配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5服务类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5分(得分说明:“优”不扣分,“良”扣2分,“一般”扣3分,“差”扣5分)说明:“良”以下须提供扣分原因,并及时告知配送供应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由于交警四大队目前正在施工期间,交警四大队的具体履约时间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在财政资金得到保障且供应商通过考核的情况下,可续签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交警四大队、交警支队机关、车管所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第一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2、第二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3、第三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4、第四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5、第五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6、第六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7、第七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8、第八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9、第九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10、第十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11、第十一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12、第十二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结算票据(国家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项目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纠纷受理法院: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法院。 (3)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胜诉方律师代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4)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在财政资金得到保障且供应商通过考核的情况下,可续签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供应商在结算期末按要求将当月的送货清单汇总并递交给采购人,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核定当月的结算金额向供应商支付当月费用。结算金额=当月各类货物的配送数量×配送价格×(1-下浮率)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项目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纠纷受理法院: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法院。 (3)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胜诉方律师代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4)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方案:1.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含:①菜品搭配质量品质保障措施;②食品储存管理措施;③食品安全管理措施;④原材料配合采购人验收措施等。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含:①日常员工就餐服务保障措施;②日常接待服务保障措施;③重要紧急用餐服务保障措施等。3.项目管理制度,内容包含:①健全的规章制度;②服务团队管理方案;③成本控制管理制度;④卫生清洁制度等。4.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包含:①消防安全方案;②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措施;③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④公共卫生(疫情等)应急措施等。采购包2:供应商根据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方案:1.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服务计划及流程方案;②服务人员管理及考核措施;③货源质量保障方案;④临时食材需求应急预案;⑤卫生管理保障;⑥验收保障措施;⑦溯源保障措施;⑧食品召回制度;⑨物流运输方案;⑩运输途中的突发应急措施等。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团队及分工;②退换货保障措施;③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加工及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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