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运行设备废标公告(青神县人民法院2025)


内容:

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32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神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中岩路86号
联系方式:028-38815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楼208室
联系方式:028-3816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38165233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N511401202400033220250120001)-文件集.zip

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32项目名称: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规格青神法院执行指挥中运行设备项目1.00个800000元{供应商响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1.00个,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请选择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名称是否为新成立企业否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规模,请选择一个企业确定取消-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版本号:N51140120240003322025012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32青神县人民法院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1月20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青神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321.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本次项目建设为法院执行局专用的信息化指挥中心,让法官在执行现场可通过执行APP发起事件上报、指挥连线实现执行案件的快速协调、联动处置等。指挥中心可全面掌握执行人员位置信息,快速与执行人员进行信息传递、指挥连线、人员调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指挥与处置。需满足的需求:实现实体化运转,实现四级法院指挥中心的实时联动,上下级法院落实指挥中心常态化值班,实现执行委托快速传递,突发执行事件快速联动处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青神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中岩路86号邮编:620400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38815946代理机构: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楼208室邮编:62001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3816523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0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否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是/否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青神县人民法院和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青神县人民法院。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达到需求编制内技术标准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无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质检部门共同验收。(2)整体项目除了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的响应或承诺)以及合同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注:①所有设备及材料和系统应符合国内相关标准。②设备与软件的设计、检测、生产、现场安装及验收等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规范及标准,如出现各规范及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及规范应采用招标公告之日起的最新版本)。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青神县人民法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38815946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中岩路86号邮编:6204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38165233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楼208室邮编:62001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信息化设备青神法院执行指挥中运行设备项目1.00(个)80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青神法院执行指挥中运行设备项目1.00(个)800,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信息化设备青神法院执行指挥中运行设备项目LED屏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青神法院执行指挥中运行设备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青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技术参数明细指挥中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标底参数1室内LED大屏㎡10.131、点间距≤1.25mm;屏体尺寸:宽度≥6米,高度≥1.6875米,分辨率≥4800(宽)*1350(高),箱体尺寸:要求为主流专业显示箱体尺寸:600mm(宽)*337.5mm(高);2、像素密度:≥640000点/平方,需采用SMD表贴三合一封装;3、PCB板设计:模组采用专业级高强度板材,不低于TG 150 强度等级,板厚不低于2.0mm,有效防止PCB变形,具有亮度、对比度、色度调节、视觉修正等图像调整功能;(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LED显示屏应考虑本次建设需求的不同场景对于屏体可视角、亮度、均匀性等的不同要求,要求视角:垂直/水平≥175°,亮度:50-1200cd/㎡可选,亮度均匀性:≥99%,发光中心点偏差:≤0.1%,色度均匀性:≤±0.001Cx,Cy;箱体平整度≤0.1mm,箱体间/模组间相对错位值≤1.0%;(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LED显示屏应具有良好的画面显示效果,要求刷新率:≥3840Hz,最大对比度(全白/全黑环境照度0.01lux):≥18000:1,色温:1000-20000K可调,像素点失控率:≤1/1500000;支持单点亮度、颜色校正,模组带自动校正功能,带flash芯片;系统具有24bit处理深度,灰度过渡平滑,低灰情况下无马赛克、无图像细节损失;(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模组设计:模组与主板采用硬接口设计,板对板设计,支持直接插拔;接插件镀金>50μ厚度,模组与驱动板之间采用浮动式接插件,具有嵌合纠偏功能;7、主板设计:接收卡、HUB卡二合一全集成设计,接收卡非插拔式;(提供非插拔式接收卡的主板实物照片及承诺所投产品与实物图片一致,并同时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电源安全设计:内部电源采用注塑一体IEC连接,外部电源输入至箱体电源内部无走线,接触端子具有保护盖板,支持模组DC供电; (提供箱体内部无电源供电线缆实物照片及承诺所投产品与实物图片一致,并同时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峰值功耗:≤400W/㎡,平均功耗:≤135W/㎡,屏体具备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点功能,智能节电80%以上;待机功耗≤0.5 W/㎡;每小时碳放量≤0.12Kg/㎡;支持 AI 智能判断大屏工作模式,调整能耗模式;(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显示屏需具备连续工作7*24h;典型寿命时间:≥200000小时;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00小时;平均修复时间:≤3分钟;11、箱体材质:箱体为压铸铝材质,一次性整体压铸成型,自然散热,无风扇、静音设计,箱体抗拉>200Mpa,表面硬度>80HBS;■12、防短路设计:各个模组电源输入端独立供电,互不干扰;当模组电流过大时,自动启动防短路功能,当电流恢复正常时,模组自动恢复正常工作。(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3、防透光设计:箱体四边增加凹槽设计,放置遮光棉条,有效防止箱体间透光和漏光。模组间增加凹槽设计,防止模组间透光。(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LED显示屏通过CESI-PC-0D11、CESI-PC-OD75、CESI-PC-OD66及CESI-PC-OD74中认证实施规则中的要求,获得色彩品质A级、绿色健康A级、8K超高清及HDR3.0认证证书;(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5、LED显示屏需采用完全国产关键元器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00%国产化专项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6、为保障LED显示屏屏体质量、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及软件系统等业务连续性要求,LED显示屏制造商需具备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评价证书且等级不低于二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2拼接控制器台11、需支持不少于1路DP 1.2、1路HDMI 2.0同时输入、2路HDMI 1.4和2路DVI输入、16路千兆网口输出;2、支持对视频信号任意切换,裁剪,拼接,缩放;支持6画面显示,位置,大小可自由调节;3、支持设备间和网口间冗余备份多台控制器及控制器间任意网口指定备份其他区域控制范围内容;4、不正当操作导致控制器内部设置错乱时,需支持一键恢复出厂标准设置;5、根据显示屏分辨率对输入图像进行任意缩放,支持裁剪后缩放,支持画中画缩放,包括点对点模式、全屏缩放、自定义缩放等;6、通过该控制器可调试显示屏的色域坐标显示不同坐标值色温;可任意改变0-255灰阶不同灰度值的亮度显示和色温;7、支持单机网口备份、双机网口备份;在控制系统上设置好物理连接的备份关系,可解决网口故障、信号源故障、信号线故障、控制器电源故障、以及连接源与控制器间的其他设备故障导致的显示画面异常,黑屏等异常问题;8、WEB端控制支持Windows、mac0S、国产Linux、统信U0S、Ubuntu和麒麟操作系统;■9、需支持自动倍频、2 倍频、3 倍频,采用独特的倍频算法,针对视频源信号小于 30hz 可启用 2 倍频,小于 20hz 可启用 3 倍频,可以将输入信号转成 60Hz 信号输出,提高画面显示效果,信号最高帧率可达 100Hz。(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控制软件台11、系统需支持监控接收卡的温度、电压及发送卡输入源的连接状态,实现对监控信息的筛选、等级分类、导出、实时刷新、邮件通知,并可进行设置告警阈值;2、系统需支持设置LED发送卡测试图、分辨率,并对LED大屏的亮度、色温进行调节,便于在需要时进行及时调试,以及出现上述故障时快速恢复操作; 3、系统需支持显示纯色、灰阶、渐变、网格等大屏色彩、坏点的测试图的功能,做到需要的时候可以实时检测屏体状态;4、需支持对配电箱单台、多台级联控制,在添加显示屏时可选择指定的线路,并对每条线路实现单独开关,支持设置定时开、关屏;■5、系统需支持用户管理功能,可以添加、修改、删除用户,可以划分用户等级、管理功能模块权限;(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系统需支持场景轮循的添加、修改、删除以及分组管理功能,系统需支持对资源数据实现备份、还原和一键还原等功能。4LED安装结构㎡10.131、用于安装支撑屏体的钢结构体安装,需根据现场情况定制。5配电柜台11、三相配电系统,功率≥15 KW;2、需具有过载、过流、过载保护;3、通过定制软件控制电源系统的开关,具有温湿度采集;4、通过PLC可设定任意时间开启和关闭LED显示屏电源;5、通过PLC可设定任意时间关闭计算机。6真分集无线一拖四鹅颈话筒套11、需采用UHF(超高频)无线通信波段传输,UHF668MHz~698MHz;2、需采用高精度锁相环频率合成PLL技术;3、频点数:≥48个;4、在空阔地带工作有效距离不少于110米;5、需具备自动搜索频道功能、[IR]红外线自动对频功能、“噪音检测”静音控制等功能;6、桌面话筒需内置不低于1个9.7mm直径镀金抗屏蔽电容咪头,超心型收音效果,音质更佳,频率响应不劣于10Hz-10KHz;7、话筒需采用3000mAh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发言时间不小于24H。7数字音频处理器台21、需支持不少于8个模拟输入和8个模拟输出接口;2、需支持不少于4个输入输出通道可切换成Dante网络音频输入输出;3、需支持可用软件调节增益、噪声门、延时、相位、静音、均衡器等常规参数;4、需支持全矩阵混音模式,需支持任意输入以任意的比例连接或混合到任意一路输出;5、需支持串口连接中控控制,实现所有参数的实时调节;6、需支持不少于4路dante网络音频;7、需支持不少于8路模拟音频输入8路模拟音频输出,支持麦克风输入和线路输入自由切换;8、需支持带AEC回声消除功能和ANC噪声消除功能,适用于互动录播远程会议场合。8主扩扬声器只21、音箱类型:全频无源音箱;2、驱动器:≥8×2.75”全频单元;3、频率响应:≥85Hz-20kHz(±3dB);4、灵敏度:Narrow模式:语音模式 92dB 音乐模式90dB;Broad模式: 语音模式 91dB;音乐模式89dB;5、最大声压级:Narrow模式:语音模式 123dB 音乐模式119dB; Broad模式: 语音模式121dB;音乐模式117dB;6、额定功率:≥100W;额定阻抗:≥8Ω ;7、覆盖角:≥150°×25/45° 。9天花扬声器只41、额定功率/ 阻抗:3.8/7.5/15/30W/8Ω ;2、线电压:≥100V ;3、灵敏度(1m,1W):≥89±3dB(1m,1W) ;4、频率响应:≥100Hz~ 20kHz ;5、扬声器单元:6"低音单元。10四通道数字功放台11、四通道多功能网络DSP数字功放,需支持实时远程监控功放状态;2、需支持多种联机方式:USB、TCP/IP、RS232、RS485;3、定压/定阻支持:100V、70V、8Ω、4Ω;4、额定功率:≥4x300W(8Ω)、≥4x500W(4Ω)、≥2x1000W 8Ω(桥接)、≥612W(70V)、≥1000W(100V);5、需支持内置压限器、噪声门、分频器、参量均衡、矩阵路由、延时器功能; 6、DSP预设:≥30个预设位置。11混合矩阵主机台11、需支持16路输入*16路输出的可视化高清混合矩阵;2、交换核心速率高达12.80Gbps电讯级数字芯片,主机需支持4K*2K 超高清信号无压缩超强抗干扰交换;3、需支持CVBS、YPbPr、VGA、DVI、HDMI、3G-SDI、Fiber、HDBaset(RJ45网口)信号多种接口格式信号混入混出;4、单卡单通道模块设计:独立数据通道、接插件、交换通道、供电系统,有效保证信号在机箱内部点对点无压缩无损无干扰的传输和交换,同时在配置、优化、升级、维修做到最大人性化;5、支持自动EDID管理、HDCP管理、场景预设和调用、状态查询和智能编辑管理功能;可对分辨率、刷新率、格式和EIID相关信息等在屏幕上直接应用和设置。6、音频环出功能:输入HDbaseT信号、HDMI信号支持音频环出功能,输出HDMI信号支持音频分离输出(立体声)功能,方便与扩声系统连接;7、音频接入功能:DVI、VIDEO、VGA、色差输入板卡带有音频输入接口,配合输出板音频分离输出功能,能实现音视频同步切换而无需另外配置音频切换设备;■8、所有信号通道需支持全数字RGB4:4:4,无压缩全采样;(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专业的风道设计:独立的插卡式风扇散热模块,以及可控、自控、可视、高温报警的温控软件是7*24*365小时不间断运行的有力保障。12HDMI输入卡台71、需支持1路HDMI 1.4格式信号输入;2、需支持最高图像分辨率:1920x1200 P60;3、需支持音视频信号无缝切换;4、需支持1路3.5接口音频解嵌;5、需支持HDCP 1.1协议;6、传输距离需不小于50m。13HDMI输出卡台71、需支持1路HDMI 1.4格式信号输出;2、需支持最高图像分辨率:1920x1200 P60;3、需支持音视频信号无缝切换;4、需支持1路3.5接口音频解嵌;5、需支持HDCP 1.1协议;6、传输距离需不小于50m。14DVI输出卡台21、需支持1路DVI-D格式信号输出;2、需支持最高图像分辨率:1920x1200 P60;3、需支持音视频信号无缝切换;4、需支持1路3.5接口音频解嵌(DVI接口内不含音频);5、需支持HDCP 1.1协议;6、传输距离不小于50m。15摄像机台1■1、1/2.7英寸、207万有效像素的高品质HD CMOS传感器,支持≥30倍光学变焦,支持≥1920x1080分辨率的图像,1080P下输出顿频≥60fps,需支持AAC音频编码;(需提供产品彩页或网页截图证明满足上述需求参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扫描方式:逐行;数字变焦:≥8倍;最低照度:≥0.5Lux @ (F1.8, AGC ON);快门:≥1/30s ~ 1/10000s;3、需支持协议:TCP/IP, HTTP, RTSP, RTMP,Onvif,DHCP,组播;4、需支持本地存储功能,无需NVR即可实现U盘本地直接录制;5、图像信噪比:≥55dB;6、图像输出接口:HDMI≥1个,3G-SDI接口≥1个,RJ45接口≥1个;HDMI、SDI、网络三路可同时输出;7、需支持使用RS232和RS485串口,可对摄像机进行控制。16执行值守主机台11、需采用不小于4Cores 8Threads 4.2GHz CPU,80EU 1.3GHz GPU,8GB+128GB M2 SSD;2、需支持≥HDMI*2,≥3G-SDI*4,≥USB3.0*4视频输入;3、需支持≥XLR*2(带48V幻象供电),≥Line*2音频输入;4、需支持≥HDMI*4(最高支持4K@60Hz)视频输出;5、最大支持Line*4(2组左右声道,凤凰插)音频输出6、需支持有线和无线网络;7、需支持VPRO远程管理技术;8、需支持中控电源开关控制;■9、值守模式:讨论模式、会商模式;画面布局:1,2,3,4,1+5,2+8,1+12,1+16,2+12 等;(为保证供应商软件实力,需提供正式环境下与上下级连线的软件功能截图)■10、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提供的配套互联网应急指挥值守平台软件需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11、所配套的互联网应急指挥调度服务平台需通过公安机关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需提供证书复印件)。17集中控制管理平台台11、≥2GB SDRAM,≥8GB闪存;2、嵌入式多核CPU处理器;3、需支持iPhone,iPad和Android设备控制应用程序,计算机应用程序及基于Web的控制界面,模块化编程架构;■4、≥8个IR/串口,≥3个COM串口,其中1个支持RS-232/422/485,≥8个I/O输入输出接口,≥8个继电器,带有控制总线和以太网控制端口(需提供产品背板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5、支持监控和日程调度软件平台,企业级网络安全性和身份验证;6、可以通过软件,Web浏览器或云服务进行配置和上传中控程序,支持IPv6。18集中控制管理软件套11、定制开发。19场照明电源模块台11、要求支持不少于8路电源切换;2、可支持120至240伏50/60Hz照明和电机负载。20触摸控制屏套11、屏幕尺寸:≥11英寸;2、分辨率:≥2560x1600;3、系统内存:≥8GB;4、存储容量:≥256GB。21无线路由器台11、内存容量:≥128MB,无线速率:≥3000M;2、总带机量:≥101-150终端;3、需支持2.4G MIMO技术:2x2 MIMO。22电源时序器台21、需支持不小于8个电源开关通道,单通道的最大电流≥10A,总输入电流容量≥40A;2、需支持通过面板一键开关,可时序关启通道,实现时序功能;3、需支持提供RS232串口、RS232级联口和IO控制接口;4、可通过软件指令,锁闭和解锁面板按键操作功能;5、需提供1-8号端口独立开关的控制指令及延时设置,时序开关的控制指令;6、需提供端口互锁功能,可用于控制电动幕、升降架、以及电动窗帘。2324口网络交换机台31、交换容量:336 Gbps/3.36 Tbps;2、包转发率:961126 Mpps;3、需支持固定端口:≥24个10/1001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干兆SFP,含1个交流电源。2424口理线架个31、1U配套理线器,带机柜螺丝安装。25信息地插个11、定制接口,需包含电源口、RJ45、数字高清接口等。26机柜台11、需支持42U 600*600*2000mm。27HDMI分配器台21、1进2出视频分配器。28KVM延长器个11、需支持不小于150米单网线HDMI转RJ45网络传输器USB键盘鼠标延长信号放大器。二楼诉服大厅: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室内LED大屏台11、点间距≤1.56mm;屏体尺寸:宽度≥3.6米,高度≥2.025米,分辨率≥2304(宽)*1296(高),箱体尺寸:要求为主流专业显示箱体尺寸:600mm(宽)*337.5mm(高);2、像素密度:≥640000点/平方,需采用SMD表贴三合一封装;3、PCB板设计:模组采用专业级高强度板材,不低于TG 150 强度等级,板厚不低于2.0mm,有效防止PCB变形,具有亮度、对比度、色度调节、视觉修正等图像调整功能;(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LED显示屏应考虑本次建设需求的不同场景对于屏体可视角、亮度、均匀性等的不同要求,要求视角:垂直/水平≥175°,亮度:50-1200cd/㎡可选,亮度均匀性:≥99%,发光中心点偏差:≤0.1%,色度均匀性:≤±0.001Cx,Cy;箱体平整度≤0.1mm,箱体间/模组间相对错位值≤1.0%;(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LED显示屏应具有良好的画面显示效果,要求刷新率:≥3840Hz,最大对比度(全白/全黑环境照度0.01lux):≥18000:1,色温:1000-20000K可调,像素点失控率:≤1/1500000;支持单点亮度、颜色校正,模组带自动校正功能,带flash芯片;系统具有24bit处理深度,灰度过渡平滑,低灰情况下无马赛克、无图像细节损失;(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模组设计:模组与主板采用硬接口设计,板对板设计,支持直接插拔;接插件镀金>50μ厚度,模组与驱动板之间采用浮动式接插件,具有嵌合纠偏功能;7、主板设计:接收卡、HUB卡二合一全集成设计,接收卡非插拔式;(提供非插拔式接收卡的主板实物照片及承诺所投产品与实物图片一致,并同时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电源安全设计:内部电源采用注塑一体IEC连接,外部电源输入至箱体电源内部无走线,接触端子具有保护盖板,支持模组DC供电; (提供箱体内部无电源供电线缆实物照片及承诺所投产品与实物图片一致,并同时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峰值功耗:≤400W/㎡,平均功耗:≤135W/㎡,屏体具备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点功能,智能节电80%以上;待机功耗≤0.5 W/㎡;每小时碳放量≤0.12Kg/㎡;支持 AI 智能判断大屏工作模式,调整能耗模式;(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显示屏需具备连续工作7*24h;典型寿命时间:≥200000小时;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00小时;平均修复时间:≤3分钟;11、箱体材质:箱体为压铸铝材质,一次性整体压铸成型,自然散热,无风扇、静音设计,箱体抗拉>200Mpa,表面硬度>80HBS;■12、防短路设计:各个模组电源输入端独立供电,互不干扰;当模组电流过大时,自动启动防短路功能,当电流恢复正常时,模组自动恢复正常工作。(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3、防透光设计:箱体四边增加凹槽设计,放置遮光棉条,有效防止箱体间透光和漏光。模组间增加凹槽设计,防止模组间透光。(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LED显示屏通过CESI-PC-0D11、CESI-PC-OD75、CESI-PC-OD66及CESI-PC-OD74中认证实施规则中的要求,获得色彩品质A级、绿色健康A级、8K超高清及HDR3.0认证证书;(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5、LED显示屏需采用完全国产关键元器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00%国产化专项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6、为保障LED显示屏屏体质量、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及软件系统等业务连续性要求,LED显示屏制造商需具备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评价证书且等级不低于二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2拼接控制器台11、需支持不少于2路DVI,1路HDMI,1路SDI输入,6路千兆网口输出;2、最大带载390万像素,最宽可达8192点,或最高可达4096点;3、支持对视频信号任意切换,裁剪,拼接,缩放,支持3画面显示,位置、大小可自由调节;4、支持设备间和网口间冗余备份多台控制器及控制器间任意网口指定备份其他区域控制范围内容;5、快速回传探测控制器显示信息,可回读出控制器的序号、名字、型号、输入视频信号信息,控制器输出网口连接接收卡的情况,控制器的固件版本信息;6、支持亮度、色温调节,通过该控制器可调式显示屏的色域坐标显示不同坐标值色温;可任意改变0-255灰阶不同灰度值的亮度显示和色温;7、支持不同控制器之间备份,及同一控制器内不同网口之间的备份;8、不正当操作导致控制器内部设置错乱时,需支持一键恢复出厂标准设置;■9、设备带有RTC芯片,支持视频控制器和接收卡端的加密管理,通过加密相关的协议实现授权日期内的形常显示,非授权日期无法正常显示。(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控制软件㎡7.291、系统需支持监控接收卡的温度、电压及发送卡输入源的连接状态,实现对监控信息的筛选、等级分类、导出、实时刷新、邮件通知,并可进行设置告警阈值;2、系统需支持设置LED发送卡测试图、分辨率,并对LED大屏的亮度、色温进行调节,便于在需要时进行及时调试,以及出现上述故障时快速恢复操作;3、系统需支持显示纯色、灰阶、渐变、网格等大屏色彩、坏点的测试图的功能,做到需要的时候可以实时检测屏体状态;4、需支持对配电箱单台、多台级联控制,在添加显示屏时可选择指定的线路,并对每条线路实现单独开关,支持设置定时开、关屏;■5、系统需支持用户管理功能,可以添加、修改、删除用户,可以划分用户等级、管理功能模块权限;(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系统需支持场景轮循的添加、修改、删除以及分组管理功能,系统需支持对资源数据实现备份、还原和一键还原等功能。4LED安装结构台11、用于安装支撑屏体的钢结构体安装,需根据现场情况定制。5配电柜批11、三相配电系统,功率≥10 KW ;2、需具有过载、过流、过载保护;3、通过定制软件控制电源系统的开关,具有温湿度采集;4、通过PLC可设定任意时间开启和关闭LED显示屏电源;5、通过PLC可设定任意时间关闭计算机。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2★交货地点青神县人民法院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收到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电子发票(若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开具合同金额70%的增值税电子发票(若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开具合同金额60%的增值税电子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分为乙方出厂自验、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初验及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1)出厂自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产品环保证明、质量合格证书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其结果必须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要求。 (2)设备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送货数量和质量对照招、投标文件进行设备到货验收。 (3)安装调试初验:所有设备设施在现场就位安装、调试、检验工作完成系统功能实现后,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并提交签字确认的安装调试资料和其他过程性资料给甲方,甲方对照招、投标文件进行初验。 (4)竣工验收: ①由乙方配合甲方编制预验收合格报告并递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查后设备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②竣工验收的组成人员:主要由甲方乙方等组成。甲方主要根据以下图纸和文件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1)设备基本技术参数。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3)双方确定引用的技术标准。 4)乙方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施工平面布点图及系统图等资料。 5)乙方按要求提交的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包括双方确认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 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已经双方确认更改的部分。 7)其它一些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备忘录。 8)乙方提供的设备和主要部件均需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相关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前的资料及现场准备; (2)接受甲方的检查,并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问题; (3)配合甲方整理验收过程中的文件,并在竣工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 (4)竣工验收完成后,相关各代表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5)竣工验收需提交的资料应依据相关标准及甲方对资料的要求进行提交。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含所投产品的厂家),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后,乙方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为甲方提供使用培训服务,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乙方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内容。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日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5个日历日内予以更换,达到合同要求;货物质量不合格数达到总货物件数1%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货物质量不合格数达到总货物件数3%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同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不能达到甲方的合同目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同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日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历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同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完工、安装调试初验、竣工验收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日的违约金。 (5)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30日历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 (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违约金的同时,对甲方损失足额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行为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甲方为避免遭受更大损失要采取的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及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相关人员差旅费等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乙方未按照合同售后服务约定时间响应或完成维修及更换,每发生一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9)乙方违约时,甲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作为相应的违约金。 3、以上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时守约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违约方赔偿。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采购包1:/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不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封面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产品参数响应,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投标人实力及荣誉1、投标人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的,每有一个得2分,总分6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达到基本级(CS2)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评审依据:以上材料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说明:①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最高得分为5分,没有有效的项目业绩的得0分。 ②提供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需体现合同主体、合同金额、盖章页)。以上证明材料公司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工商更名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算一个业绩。5.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产品参数响应投标产品针对“主要设备技术要求”中一般技术指标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标注“■”条款中,每有一条满足要求的得1分,最多得22分。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中,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满足要求的,得0.05分,最多得8分(共160项)。 说明:①一般技术参数以“主要设备技术要求”中序号列中“1,2,3”等序号的总量,其包含的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条款(标注“■”的技术参数条款除外)视为一条一般技术参数),共160项。 ②针对“■”技术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如果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如果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中如涉及多项子条款,任意一项及以上子条款偏离, 视为该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偏离。30.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需求理解及技术方案投标人需提供整体技术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建设要求和用户需求的理解(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LED显示系统、音频控制系统、信号处理系统、执行指挥调度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等),出具相应的系统建设方案。 4、对本项目出具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措施、项目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验收调试方案等。 前述4项方案共计得16分;每有1项内容未涉及扣4分,16分扣完为止。前述4项,每1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2分,每1项关于内容缺陷最多扣4分【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完为止。16.00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人员配备1、项目组人员配备有音频扩声系统调试员的得1.5分,没有的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配备系统安全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5分,没有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人员具有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4、售后服务人员具有IT服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2.3.4点需提供有效证书证明,否则不予认定,一个售后服务人员同时具备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和IT服务工程师证书证书的可得2分。5.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售后服务1.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①售后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管理措施;③应急预案; 前述3项方案共计得6分;每有1项内容未涉及扣2分,6分扣完为止。前述3项,每1项关于内容缺陷最多扣2分。【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完为止。6.00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价格分合计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3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涉及采购新能源汽车: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合同分包:序号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绿色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XX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4.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XX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7.3.合同的终止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版本号:N51140120240003322025012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32青神县人民法院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1月20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青神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3321.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设备项目(二次)1.3.磋商项目简介本次项目建设为法院执行局专用的信息化指挥中心,让法官在执行现场可通过执行APP发起事件上报、指挥连线实现执行案件的快速协调、联动处置等。指挥中心可全面掌握执行人员位置信息,快速与执行人员进行信息传递、指挥连线、人员调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指挥与处置。需满足的需求:实现实体化运转,实现四级法院指挥中心的实时联动,上下级法院落实指挥中心常态化值班,实现执行委托快速传递,突发执行事件快速联动处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第2页-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青神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中岩路86号邮编:620400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38815946代理机构: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楼208室-第3页-邮编:62001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38165233-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指挥中心运行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