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废标公告(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流标公告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
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由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于2025年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准时开标,在投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
联系方式:0871-63056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1层
联系方式:0871-63333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莉、王丽君、饶鹏兰、杨若琪
电 话:0871-6333356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16:3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莉、王丽君、饶鹏兰、杨若琪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333561

采购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塘双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05641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333561

附件:

附件1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最终稿1.3).doc

附件2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流标公告.doc

\n\n\n\n\n\n\n\n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n招 标 文 件\n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n采 购 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日 期:二○二五年一月\n\n目录\n\n5第一章 招标公告\n\n\n5一、项目基本情况\n\n\n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n\n7三、获取招标文件\n\n\n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n\n\n7五、公告期限\n\n\n7六、其他补充事宜\n\n\n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n\n\n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n15一、总 则\n\n\n15二、招标文件\n\n\n1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n\n2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n\n\n20五、开标与评标\n\n\n22六、中标结果\n\n\n23七、其他事项\n\n\n26第三章评标办法\n\n\n26评标办法前附表\n\n\n33一、评标方法\n\n\n33二、评审标准\n\n\n331、初步评审标准\n\n\n3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n\n\n34三、评标程序\n\n\n341、初步评审\n\n\n342、详细评审\n\n\n3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n\n\n354、评标结果\n\n\n35四、其它\n\n\n351、关于中小企业\n\n\n362、关于监狱企业:\n\n\n36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n\n38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n\n\n38合同条款前附表\n\n\n46第五章 项目需求\n\n\n46一、项目名称\n\n\n46二、购买主体\n\n\n46三、 项目背景\n\n\n47四、 相关依据\n\n\n49五、 主要内容\n\n\n49(一)日常运维工作内容\n\n\n57(三)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n\n\n58六、预算资金\n\n\n58(一)项目资金:4800323.50元\n\n\n58(二)资金来源:2024年部门预算“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资金。\n\n\n58七、承接标准\n\n\n59八、目标要求\n\n\n59(一)服务要求\n\n\n61(二)违约处罚\n\n\n63(三)服务安全\n\n\n64九、购买方式\n\n\n65十、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n\n\n1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n\n\n131★开标(唱标)一览表\n\n\n132一、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格式\n\n\n133营业执照等材料\n\n\n1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n\n\n1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n\n\n137其它资料\n\n\n138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n\n\n139★投标函\n\n\n14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n\n1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n\n142★投标报价明细表\n\n\n143★分项报价明细汇总表\n\n\n18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n\n\n189监狱企业声明函\n\n\n19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n\n191投标人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n\n\n192驻点及售后服务\n\n\n194巡检巡查方案\n\n\n195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n\n\n196类似业绩\n\n\n197★商务条款偏离表\n\n\n198★驻场人员情况承诺函\n\n\n199其它商务资料\n\n\n200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n\n\n201★技术规格偏离表\n\n\n202项目服务标准\n\n\n203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及整体服务方案\n\n\n204项目团队人员配备\n\n\n204(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n\n\n205(2)项目团队成员表\n\n\n206其它技术资料\n\n\n\n\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项目概况\n\n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n\n一、项目基本情况\n\n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n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n\n预算金额:4800323.50元\n最高限价:4800323.5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n\n采购需求:\n 序号\n 项目(产品)名称\n 数量\n 计量单位\n\n 1\n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n 1\n 项\n\n\n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n2)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n\n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n\n4)合同履行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n\n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n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n\n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n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n\n1.4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n\n1.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n\n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n\n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1.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n1.7.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n\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n\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n\n三、获取招标文件\n\n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n\n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n方式:网上下载。\n\n①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n\n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n\n招标文件售价:0元\n\n联系电话:0871-63333561 E-mail:2130383470@qq.com\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n\n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n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n\n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开标,否则后果自负。\n五、公告期限\n\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n六、其他补充事宜\n\n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n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n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n\n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n\n5.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如下:\n\n账户: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n账号:8719 1054 7310 201\n\n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n\n6.保证金收款信息如下:\n\n账户: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n账号:8719 1054 7310 903\n\n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铂金大道支行\n\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n1.采购人信息\n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n\n联系方式:李警官、赵警官(0871-63056416)\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名 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1层\n联系方式:0871-63333561\n3.项目联系方式\n项目联系人:刘莉、王丽君、饶鹏兰、杨若琪\n电 话:0871-63333561\n温馨提示\n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前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n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提供的关于“政采云”及“云南CA”的相关办理及操作流程,以免影响投标。\n3、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及“云南CA”进行咨询。\n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客服热线);\n云南CA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n\n云南CA紧急联系电话:15288315056。\n\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n\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n\n 1\n 采购人\n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 \n 采购代理机构\n 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n \n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n\n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n\n 2.1\n 资金来源\n 财政资金\n\n 2.2\n 资金落实情况\n 已落实\n\n 3.1\n 招标范围\n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n\n 3.2\n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n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合同履行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n 4.1\n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n 4.5\n 联合体投标\n 不接受\n\n 11.1(4)\n 其他资料\n 无\n\n 12.2\n 备选方案\n 不接受\n\n 14.1\n 投标有效期\n 90日历天\n\n 15\n 投标文件编制\n 15.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n\n15.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n\n1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n\n15.4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n\n注:投标人应当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n\n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n\n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后果自负。\n\n15.5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n\n15.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电子签字章;要求盖电子公章处应盖单位的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n\n 16.1\n 投标保证金\n 投标保证金金额:\n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n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n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n提交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n账户信息:\n账户: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账号:8719 1054 7310 903\n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铂金大道支行\n保证金退还:\n保证金退还时,不退现金。招标公司以网上银行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公司账户,请投标人准确提供公司账户信息。\n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n备注:汇款时请在用途上注明项目编号。\n\n 18.1(2)\n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n 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n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n 19.1\n 开标时间和地点\n 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n开标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n\n 20\n 投标文件解密\n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n\n 21.1\n 评标委员会人数\n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n\n 24\n 评标办法\n 综合评分法\n\n 28.1\n 履约保证金\n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选择开展试点(“昆明市政府采购金融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简称金融服务平台))的履约保证保险。\n\n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交纳预算价7%的履约保证金,如发生重大事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可终止合同。重大事件包括:发生“一机两用”情况、泄露***门秘密、重要数据因维修原因丢失、重大运行维护事故等。\n\n3.合同履行完毕,中标人在无违约情形发生的前提下,且严格按照采购人及监理要求完善维护资料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建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如有扣减且未补齐的,按扣减后余额退还。\n\n 29.1\n 招标代理服务费\n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n\n 31.4\n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无\n\n\n一、总 则\n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n\n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3. 招标范围\n\n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3.2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4. 合格的投标人\n\n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n\n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n\n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n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n\n5. 投标费用\n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n\n二、招标文件\n\n6. 招标文件构成\n\n6.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n\n第三章 评标办法\n\n第四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n\n第五章 项目需求\n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n\n6.2根据本章第7.1款和第8.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n7. 招标文件的澄清\n\n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还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有误或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在开标前以在线不署名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n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主要以“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敬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密切关注,作为招标文件的完整组成部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n\n7.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同时还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供应商。\n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n\n7.5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n\n7.6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n7.7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通过书面形式答疑。若涉及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须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内容。澄清内容还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同时发布。\n8. 招标文件的修改\n\n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yngp.com)上发布澄清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n8.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n9.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n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其一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n\n9.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n\n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n\n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n\n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n\n11. 投标文件构成\n\n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n\n开标(唱标)一览表\n\n(1)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n\n(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n\n(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n\n(4)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n\n1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12.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n\n1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各投标人自拟。\n\n12.2 备选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13. 投标报价\n\n13.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n\n13.2 投标人应就本次招标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n\n13.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标的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指完成本次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规费、各项税金、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等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n13.4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中标。\n\n13.5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投标。\n\n14. 投标文件有效期\n\n14.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n\n1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n15. 投标文件编制\n15.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n\n15.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n\n1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n\n15.4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n\n注:投标人应当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n\n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n\n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后果自负。\n15.5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n\n15.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电子签字章;要求盖电子公章处应盖单位的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n16. 投标保证金\n\n16.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保证金。\n\n16.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n\n16.3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n\n(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n\n(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n\n(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n\n(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n\n(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四、投标文件的提交\n\n1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n\n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5.条中规定编制上传投标文件。\n\n17.2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n\n17.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n\n17.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n\n1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n\n18.1投标文件的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n18.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n\n五、开标与评标\n\n19. 开标\n\n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n19.2开标时将启封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n19.3开标程序:\n\n(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n\n(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n\n(3)宣布唱标、监标和记录人员名单;\n(4)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n\n(5)唱标:唱标顺序根据政采云系统的签到顺序进行随机唱标;\n\n(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n\n(7)开标会议结束。\n\n19.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n\n19.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n20.投标文件解密\n\n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5 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0.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n\n20.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n\n(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n\n(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n\n(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n\n(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n\n(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n\n20.3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n21.评标\n\n2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n\n21.2评标原则\n\n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n\n21.3评标工作程序\n\n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n\n21.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n\n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n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n\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n\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n24. 评标办法\n\n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六、中标结果\n\n25.中标人的确定\n\n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n\n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n\n26.中标通知书\n\n26.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告中标结果。\n\n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n\n26.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退回投标文件。\n\n27.签订合同\n\n27.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n\n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n\n28.履约保证金\n\n28.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n\n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n\n七、其他事项\n\n29.招标代理服务费\n\n29.1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29.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n\n30.解释权\n\n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n\n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n31.1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n\n31.1.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此情况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均有权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n\n31.1.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复审)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采购主管部门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n\n31.2质疑\n\n31.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n\n(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n\n(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n\n(三)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n\n31.2.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n\n(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n(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n\n(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n\n(四)事实依据;\n\n(五)必要的法律依据;\n\n(六)提出质疑的日期。\n\n受理质疑部门:\n\n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电话:0871-63333561。\n\n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n\n31.3投诉\n\n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n\n3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第三章评标办法\n\n评标办法前附表\n\n 条款号\n 评审因素\n 评审标准\n\n 1.1\n 资格\n\n评审\n\n标准\n 资格条件\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项规定,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n\n 1.2\n 符合\n\n性评\n\n审标\n\n准\n 招标文件签字盖单位公章\n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盖企业电子公章(仅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打★部分要求)\n\n \n \n 投标文件格式\n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的;(仅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打★部分要求)\n\n \n \n 投标报价\n 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n\n \n \n 投标保证金\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1项规定\n\n \n \n 投标有效期\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n\n \n \n 其它投标无效\n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n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n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n\n 条款号\n 条款内容\n 编列内容\n\n 2.1\n 分值构成\n\n(满分100分)\n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n\n其中:\n\n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n\n 2.2\n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和综合单价合计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n\n\n 条款号\n 评分因素\n 评分标准\n\n 2.3(1)\n 投标报价\n\nF1\n\n评分标准(满分10分)\n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n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n(1)算术修正报价:\n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n(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n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审查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n评标基准价:\n评标基准价A=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附表一:运维服务分项报价明细表所投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n\n评标基准价B=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单价合计(综合单价合计=附表二:其他费用分项报价明细表所投综合单价合计)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n(4)得分计算:\nA: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A/投标报价)×8;\n\nB:综合单价合计得分=(评标基准价B/综合单价合计)×2;\n\n投标报价F1得分=A+B\n\n 2.3(2)\n 技术部分\n\nF2\n\n评分标准(满分51分)\n 项目服务标准(16分)\n 一、设备故障处理能力要求(满分10分)\n第一个档次(10分):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承诺响应及处理故障时间响应迅速非常的及时,具有非常有效的预防措施的;\n\n第二个档次(8分):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承诺响应及处理故障时间响应速度较快,有一定的预防措施的;\n\n第三个档次(6分):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承诺响应及处理时间响应速度一般,预防措施一般的;\n\n第四个档次(4分):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承诺响应及处理响应速度慢,预防措施较差的;\n\n第五个档次(2分):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承诺响应及处理时间响应速度非常慢,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的。\n\n此项投标人不提供不得分。\n\n二、保障性服务要求(满分6分)\n第一个档次(6分):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重保服务期间可增派专业的服务团队人员4-5名的;\n\n第二个档次(4分):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重保服务期间可增派专业的服务团队人员2-3名的;\n\n第三个档次(2分):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重保服务期间可增派专业的服务团队人员1名的。\n\n此项投标人不提供不得分。\n\n \n \n 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及整体服务方案(20分)\n 一、应急处理故障预案(满分10分)\n第一档次(10分):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内容非常的完整且针对性非常强,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的应对和保障服务的处理能力非常强的;\n\n第二档次(8分):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内容较完整且针对性较强,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的应对和保障服务的处理能力较强的;\n\n第三档次(6分):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和保障服务的处理能力的;\n\n第四档次(4分):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内容不太完整、安排合理性差、针对性差,对突发事件和保障服务的处理能力较弱的;\n\n第五档次(2分):应急处理故障预案内容缺漏、安排合理性非常差且有很大瑕疵的,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应对和保障服务的处理能力非常弱的。\n\n此项不提供不得分。\n二、整体服务方案(满分10分)\n\n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等保测评服务、网络安全培训服务、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日常运维及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等内容。\n第一个档次(10)分:整体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实施计划完善具体,载明了明确的服务步骤。针对本项目方案合理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详细、规范,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时间安排细节等,无表述不一致问题,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第二个档次(8)分:整体服务方案较全面、科学,实施计划具体,载明了服务步骤。针对本项目方案较为合理且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较完整、详细、规范,有服务内容及时间安排细节等,无表述不一致问题,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第三个档次(6)分:整体服务方案较模糊,实施计划较具体,载明了服务步骤但不清晰。针对本项目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n第四个档次(4)分:整体服务方案模糊,实施计划有但不明确,载明了服务步骤但不清晰存在瑕疵。针对本项目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较一般。不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第五个档次(2)分:整体服务方案存在重大瑕疵,实施计划、服务步骤不明确。可行性较差,前后表述不一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n此项不提供不得分。\n\n \n \n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5分)\n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n\n1.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此项不满足不得分。\n\n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3分。\n注:1)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含关键页、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人员基本信息等),须能体现个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限单位或者部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补充。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业绩。\n\n2)项目负责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如有则附)、资格证书(如有则附)、业绩证明材料。\n\n二、项目团队成员(满分10分)\n\n第一个档次(10分):拟派团队构建、服务职责划分非常清晰、明确,人员配备专业搭配科学合理,经验丰富,职责划分明确,能高效、科学、专业、按时的完成本项目,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n\n第二个档次(8分):拟派团队构建、服务职责划分清晰,人员配备专业搭配合理,经验丰富,职责划分较明确,能够按时的完成本项目,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够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n\n第三个档次(6分):拟派团队构建、服务职责划分合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有一定的经验,职责划分基本明确,能够完成本项目,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基本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n\n第四个档次(4分):拟派团队构建、服务职责划分不太清晰,人员配备不太合理,经验较少,职责划分不太明确,勉强完成本项目的;\n第五个档次(2分):拟派团队构建、服务职责划分不清晰且存在重大瑕疵,人员配备不合理,经验不足,职责划分不明确,不能完成本项目的。\n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项目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人员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均可。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n\n 2.3(3)\n 商务部分\n\nF3\n\n评分标准(满分39分)\n 驻点及售后服务(15分)\n 一、驻场人员(满分10分)\n供应商承诺现场驻场人员(不少于26人)比例能够达到100%的得10分;达到80%的得8分;达到60%的得6分;达到40%的得4分,达到20%的得2分。\n\n二、售后服务能力(满分5分)\n\n第一个档次(5)分:售后服务能力非常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高,保障性非常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非常的完善具体,针对性非常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且非常具体,有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的;\n第二个档次(4)分:售后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高,保障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的,有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的;\n\n第三个档次(3)分:售后服务能力一般,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一般,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的;\n第四个档次(2)分:售后服务能力差,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针对性差,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的;\n第五个档次(1)分:售后服务能力非常差,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非常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不太可行,无针对性,未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的。\n此项不提供不得分。\n\n \n \n 巡检巡查方案(10分)\n 第一个档次(10分):巡检巡查维护方案非常的明晰、具体,载明了巡检巡查维护的非常具体步骤,针对本项目的维护合理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规范、具体的;\n第二个档次(8分):巡检巡查维护方案较明晰,载明了巡检巡查维护的较为具体步骤,针对本项目的维护合理且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较为完整、规范、具体的;\n第三个档次(6分):巡检巡查维护方案模糊,巡检巡查维护的步骤较具体但不清晰。针对本项目维护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n\n第四个档次(4分):巡检巡查维护方案较模糊,巡检巡查维护步骤有但存在瑕疵。针对本项目维护针对性和可行性较一般的;\n\n第五个档次(2分):巡检巡查维护方案存在重大瑕疵,巡检巡查维护维护步骤不明。可行性较差的。\n此项不提供不得分。\n\n \n \n 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7分)\n 包括但不限于:1.重大事件的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重大事件是指:发生“一机两用”情况、泄露***门秘密、重要数据因维修原因丟失等);2.重大活动保障的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是指:重大活动、上级部门检查、重要演示前,未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导致活动及演示出现问题)3、未及时修复故障影响采购人业务工作。\n第一个档次(7)分:违约责任承诺非常具体、明晰,且违约处罚措施非常完整、全面、具体、针对性和可行性非常强的;\n\n第二个档次(5)分:违约责任承诺较为具体,且违约处罚措施较为完整、全面、具体、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的;\n第三个档次(3)分:违约责任承诺一般,违约处罚措施基本完整、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n\n第四个档次(1)分:违约责任承诺较模糊且违约处罚措施不完整,针对性差、可行性差的。\n此项不提供不得分。\n\n \n \n 类似业绩\n\n(7分)\n 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n\n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n\n \n \n 备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独立进行分档评分。\n\n\n一、评标方法\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07]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采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n\n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n\n二、评审标准\n\n1、初步评审标准\n\n1.1 资格评审标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n\n2.1 分值构成\n\n(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2.3 评分标准\n\n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n\n(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n三、评标程序\n\n1、初步评审\n\n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n\n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n\n(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n\n(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n\n(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n1.3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n\n(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n\n(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n(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n\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n2、详细评审\n\n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二、评审标准”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n\n(1)按本章第2.3(1)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n\n(2)按本章第2.3(2)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n\n(3)按本章第2.3(3)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n\n(4)汇总F1、F2、F3得分即为评标总得分。\n\n2.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n\n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n\n2.4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n\n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n\n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n\n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章,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n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n\n4、评标结果\n\n4.1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n\n4.2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n\n4.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依然无法确定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n四、其它\n\n1、关于中小企业\n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任意条件:\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n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n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n1.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n 序号\n 项目名称\n 所属行业\n\n 1\n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n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n\n2、关于监狱企业:\n2.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n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n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n\n合同条款前附表\n\n 序号\n 项目\n 内容\n\n 一\n 合同履行期限\n 一年\n\n \n 合同履行地点\n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n\n 二\n 付款方式\n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按月结算,根据财政拨款进度直接支付服务费用,在预算金额内(4800323.50元)根据中标人所投综合单价X实际产生数量据实支付。 \n\n\n 合同编号:\n\n合同自编号:\n\n项目编号: \n\n\n\n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n\n\n\n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n\n (委托采购)\n\n\n\n 合\n\n 同\n\n 书\n\n\n\n 签订地点:\n\n \n\n 云南省财政厅 制\n\n\n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地址:\n邮编:\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项目(技术)负责人:\n电话:\n签订日期:\n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n\n地址:\n邮编:\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经办人:\n电话:\n签订日期:\n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n地址:\n邮编:\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经办人:\n电话:\n\n\n\n甲方: \n\n乙方: \n\n甲乙双方根据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的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n\n一、项目服务内容:\n\n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等。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另附。\n\n合同履行期限:一年\n\n合同履行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n二、合同总价\n\n人民币小写: \n\n大写: \n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n\n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n\n(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n\n1、按合同规定最终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n\n2、负责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可能的接续工作(包括: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技术需求的更改或调整通知等)。\n\n3、必要时甲方将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n\n4、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或委托相关部门验收人员)对服务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n\n5、甲方需提供项目对接人员,为乙方的驻点服务、技术咨询 等活动提供沟通、协同等服务。\n\n(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n\n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做出最佳的培训计划。在甲方认可后方可培训。\n\n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投标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服务内容。\n\n3、保证甲方在合同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n\n4、乙方参与项目人员须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向本项目以外的任何人泄露甲方的机密信息和公安业务数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需要有完善的涉密管理制度和规范,保证现场实施人员不会泄露公安机关相关信息。\n\n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间必须指定由业务技术骨干(需提供资质证明并通过甲方评审),参与项目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 人,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工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骨干。\n\n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n 五、知识产权归属 \n\n1、乙方保证交付给甲方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承担由侵犯第三者权益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n\n2、此项目所形成的相关成果,包括技术文档等归属于甲方,甲方是该成果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n\n六、履约保证金:\n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选择开展试点(“昆明市政府采购金融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简称金融服务平台))的履约保证保险。\n\n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交纳预算价7%的履约保证金,如发生重大事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可终止合同。重大事件包括:发生“一机两用”情况、泄露***门秘密、重要数据因维修原因丢失、重大运行维护事故等。\n\n3.合同履行完毕,中标人在无违约情形发生的前提下,且严格按照采购人及监理要求完善维护资料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建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如有扣减且未补齐的,按扣减后余额退还。\n七、更换设备的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n\n八、合同价款支付\n合同付款方式: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按月结算,根据财政拨款进度直接支付服务费用,在预算金额内(4800323.50元)根据中标人所投综合单价X实际产生数量据实支付。\n\n九、违约责任\n\n1.未统一着装的、未配带上岗证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元。\n\n2.未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电话值守服务,或每天电话接听人员不少于2人,或通知不到或接通知后未按时到达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1000元。\n\n3.接到系统软件服务维护要求及工作要求后没在要求时间将问题解决的,应即时向甲方说明原因,原因不充分的,甲方每起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原因充分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下一时间内解决,否则每起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0元。\n\n4.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每日系统巡检服务或没有登记台账的,或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未按照要求安排运维人员的甲方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每月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每日巡检服务或没有登记台账或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超过3次的,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n\n5.对各个业务系统软件维护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因维护不当导致数据丢失、未有效备份业务系统数据的,发生一次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用,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n\n6.在服务维护中如发生“一机两用”的情况、泄露***门秘密、因未完成系统维工作护导致甲方业务工作中断1天以上的甲方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n\n7.常驻维护人员未到指定人数,或派驻人员技术能力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3000元(一人一天);接甲方通知后,不按时完成人员调换及派驻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0元(一人一天)。\n\n8.未按时提交各项维护数据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超过3次的扣除服务费用3000元。\n\n9.对于上级部门和支队通报的漏洞、补丁等安全隐患,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超过3次的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n\n10.长期故障未及时反馈的,未说明原因,且甲方不认可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2000元。\n\n11.承建单位未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300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10000元,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n\n12.承建单位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管理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超过3次的扣除服务费用8000元。\n\n十、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n\n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n\n□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n\n☑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n\n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n\n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n\n十四、本合同自三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n\n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n\n1. 本合同及附件;\n\n2. 中标通知书;\n\n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如有);\n\n4. 招标文件。\n\n十六、附件\n\n附件:《项目需求》\n\n备注:\n\n1.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正式合同以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签订的为准,但不能改变中标金额和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n\n2.甲方若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甲方不承担责任,且乙方不得停止服务。 \n\n甲方: 乙方:\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n住所: 住所:\n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n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n联系人: 联系人:\n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n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n电话: 电话: \n传真: 传真:\n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n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n第五章 项目需求\n\n为保障昆明市政府重点项目昆明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外场设备平台建设项目(即“COP15大会安保智慧交管项目”)后台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实施了“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项目。对项目后台软件系统进行日常运维及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我支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n一、项目名称\n\n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n\n二、购买主体\n\n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项目背景\n昆明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外场设备平台建设项目立项总额1.53亿元,于2021年初开工建设,主要建设了交通基础大数据采集体系、智能出行诱导发布体系、全感知路网管控体系、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平台,并采购了1500套对讲机、1500套执法记录仪、85套执法采集站、50套车载智能警务终端等执勤执法设备以完善执勤执法保障体系。\n其中交通基础大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内容包括高清智能化监控系统、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传输及保障基础平台系统、中心统一存储资源池、后台服务子系统、视频专网安全、公安驻地外链路等;\n智能出行诱导发布体系建设内容包括交通诱导系统、传输及保障基础平台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n全感知路网管控体系建设内容包括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匝道信号控制系统、传输及保障基础平台系统、信控及警卫交通保障专用软件系统、视频专网数据交换链路、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等;\n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平台建设了包括情报研判、指挥调度、勤务管理、监督考评、交通态势监测、系统基础管理等功能模块。\n为保证该项目能够正常运转,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亟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采购专业的运维服务供应商,保障项目中相关设备及系统的正常使用。\n\n相关依据\nGB/T 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n\nGB/T 28827.2-201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2部分:交付规范\n\nGB/T 28827.3-201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n\nGB/T 28827.2-2019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n\nGB/T 28827.6-2019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n\nGB/T 33850-2017 信息技术服务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n\nSJ/T 11691-2017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级别协议指南\n\nSJ/T 11693.1-2017 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1部分:通用要求\n\nGB/T 36074.2-2018 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2部分:实施指南\n\n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n\n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n\n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n\nGB/T 32914-202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服务提供方管理要求\n\nGB/T 36626-201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管理指南\n\nGB/T 37091-2018 信息安全技术安全办公U盘安全技术要求\n\nGB/T 31496-202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指南\n\nGB/T 201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维护\n\nGB/T 8566-2022 系统与软件工程软件生存周期过程\n\n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n\n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n\nGB/T 14394-2008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n\nGB/T 36964-2018 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n\n《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n\n《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n\n《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交通总体方案的通知》\n\n《昆明数字交通建设总体工作方案》\n主要内容\n\n(一)日常运维工作内容\n\n对支队智慧交管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中心统一存储资源池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公安驻地外链路/视频专网数据交换链路、信控系统、警卫交通保障系统、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平台、网络系统、安全系统、执法采集站管理系统、对讲机管理系统、车载智能警务终端、视频传输终端及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开展日常运维工作。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天系统巡检服务、系统使用咨询服务、系统故障协调服务、管理后台维护服务、生成报表统计服务、服务器检查维护服务、系统数据备份服务业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等。具体维护服务内容如下:\n针对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平台(COP15智慧交管项目建设非机动车违法管理专用系统)提供日常技术支持及售后权限管理、资源管理、布控管理、事件管理等操作咨询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对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技术培训、工具培训、过程培训以及公共技能类的培训;当用户平台系统出现严重故障或普通技术支持无法解决问题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支撑系统运行的应急服务;提供系统数据日常备份服务,包括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资源管理、预警事件管理和违法证据导出过程中的数据库、图片、文件;当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出现数据丢失等故障时,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对系统进行应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完成维护工作过程中文档的收集、存档;利用系统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报表或报告,对运行状况及维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供解决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与昆明交管智慧大脑平台等系统交互时产生数据不一致等服务。\n针对网络系统提供日常系统巡检服务,包括对网络系统、交换机、网络转换等进行日常运行状态的巡检服务,并登记台账内容,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供信息资产统计服务,包括对网络结构、网络路由、IP地址、型号、版本、补丁信息进行统计记录;提供日常维护服务,包括对网络、带宽管理进行监控,收集、存储和分析安全相关日志,管理用户账户和访问权限,确保合理分配和严格控制。\n\n针对中心统一存储资源池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响应解答所有系统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售后服务,包括共享信息管理系统、违法图片合成、车辆数据融合、交通数据合成等功能模块的咨询服务;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视频图像信息库、联网数据管理系统等故障;提供对系统的硬件、软件运行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的服务,同时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对系统数据包括违法图片、车辆数据、交通数据、视频图像等内容提供日常备份服务;当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对7台服务器硬件、网络连接、运行情况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当云存储管理服务器、公安网云存储管理服务器、交通数据合成服务器、数据库、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n\n针对安全系统提供定期远程或现场巡检系统,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性能状况、设备配置、安全策略、告警日志等,发现故障隐患提前处理和排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并把巡检报告发送给用户管理员;提供全面的技术及业务咨询服务、技术资料,快速响应用户问题;当设备返修完毕或者操作系统升级完成后,提供系统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快速恢复系统,保障业务正常开展;边界新业务开通涉及部门和厂商众多,持续时间长,设备配置和调试复杂,提供专业工程师现场协助配合,保障新业务顺利开通;提供安全培训服务,面对用户提供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及安全意识等内容的培训,提升综合防御与治理能力。\n\n针对公安驻地外链路/视频专网数据交换链路提供响应解答公安驻地外链路和视频专网数据交换链路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对系统运行故障进行处理的服务;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提供日常巡检服务,包括对交换机、安全网关、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提供链路安全评估服务,对链路的负载情况和性能进行评估;提供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服务器出现故障,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n针对信息发布系统提供每天系统巡检服务,对信息发布系统的信息发布模块、管理模块、监控模块等内容进行日常巡检;提供系统数据备份服务,包括对信息内容、发布模版、数据等内容进行备份;提供系统数据恢复服务,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包括用户登录、权限管理、信息发布等功能模块)进行数据恢复操作;提供业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对系统的数据按要求通过编程进行信息发布、内容监控、设备管理等部分的统计分析生成报表;提供生成报表统计服务,包括对诱导屏监控状态、设备运行情况、服务器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4台服务器硬件、网络连接、运行情况提供定期巡检服务;平台支撑服务器出现故障时,提供现场支持,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n\n针对信控系统平台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配合用户,响应解答信控系统(包括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匝道信号控制系统)涉及173台信号机的日常使用操作和近200个路口的单点配时、中心远程控制、干线/区域协调优化控制、区域拥堵减缓等日常操作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由外场信号机、信号灯、雷视一体机、检测器引起的信号控制优化、道路通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解决;提供每天系统巡检服务,对信控系统的软件运行情况、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运行情况进行巡检;提供系统数据备份服务,包括信号控制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特征参数、视频、信号相关图层的数据库、文件、图片的备份;提供系统数据恢复服务,当系统出现故障、数据丢失时,根据已备份数据对信控系统进行恢复;提供重大节假日运行保障,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提供对道路通行情况的重点监控服务,规避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提供大型活动预案服务;对9台服务器硬件、网络连接、运行情况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大队提供现场设备安装调控、信号控制优化等技术培训和信控系统平台故障集中处理服务。\n\n针对警卫交通保障系统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响应解答警卫交通保障专用软件在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包括后台方案配置、任务信号控制、视频巡检等系统功能操作问题;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根据警卫交通保障专用软件故障情况,联系、协调、配合第三方解决系统故障问题,并校验故障修复情况;提供每天系统巡检服务,对系统的硬件、软件运行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同时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供系统数据备份服务,针对警卫交通保障软件用户登录、权限管理,日常活动预案管理方案,配置方案特征参数,视频监控实时资源,警卫要地信息、管制区域信息、引导车信息、报信点信息的警卫要素;方案制作、路径规划、勤务布岗的相关系统数据、图片、文件进行备份服务;当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操作;提供重大节假日运行保障,针对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场景提供系统运行保障服务以便系统任务的正常进行;提供服务器检查维护服务,对6台服务器硬件、网络连接、运行情况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管理后台维护服务,集中对系统的后台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包括大批量重置用户密码,根据支队要求,后台全库检索各种类型关键字及敏感信息提供统计数据并对系统的后台基础信息进行统一维护升级操作。提供故障响应处理服务,及时处理警卫交通保障专用软件“警卫任务”APP-定位终端服务出现的异常和故障;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需求深入大队进行现场培训及集中故障处理。\n针对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包括视频监控、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安保任务等系统操作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并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处理;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中地图基础操作、地图数据等故障问题的解决;提供每天系统巡检服务,对系统的硬件、软件运行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提供系统数据备份服务,对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日常备份服务;当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提供业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对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的交通态势感知、数据采集/存储/处理,系统指挥调度、安全保障等业务功能的数据进行统计;提供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针对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与信号控制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系统交互过程中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提供解决服务;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大队提供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操作和系统安全的现场培训,并集中处理故障问题。\n\n针对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平台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根据用户需求,提供智慧交管昆明大脑指挥调度、勤务管理、系统基础管理等模块的系统操作使用咨询服务;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大脑平台与二维地理信息系统、警力定位系统、122接处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方交通路况服务对接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故障;提供每天系统巡检服务,对大脑平台系统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分析能力的软件工程师对系统软件的运行情况、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并提交分析报表和改进意见;提供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提供大脑平台指挥调度、情报研判、勤务管理等业务应用健康检查分析服务;提供涉及所有台式电脑、服务器以及虚拟机的操作系统安装服务;提供故障响应处理服务,及时处理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平台“移动勤务”APP-勤务打卡APP出现的异常和故障;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需求深入大队进行现场培训及集中故障处理。\n针对对讲机管理系统平台提供系统巡检服务,对软件运行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同时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供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对讲机管理系统平台出现故障时,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提供单机系统软件维护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对单机执法设备的系统软件包括系统参数设置、垃圾清理、数据整理等功能提供维护咨询服务;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大队需求,提供上门对讲机管理系统平台的PDT系统接入问题及相关操作培训。\n针对执法采集站管理系统平台提供系统巡检服务,对执法采集站管理系统的执法数据采集情况等日常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同时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供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解决执法采集站与支队执法仪管理平台对接时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提供各大队执法采集站现场运维服务,由运维人员上门至各大队进行设备运维,联系、配合、协调第三方及时处理设备异常和故障。\n针对车载智能警务终端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服务器、软件运行情况的定期巡检工作;提供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服务器出现故障时,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提供各大队车载终端现场运维服务,由运维人员上门至各大队进行设备运维;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大队进行现场培训及集中故障处理\n\n针对视频传输终端及视频综合管理平台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响应解答系统视频图传设备、视频图传平台等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对系统运行故障进行处理;提供系统故障协调服务,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提供每天系统巡检服务,对系统的硬件、软件运行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同时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供操作系统安装服务,涉及所有应用服务器、视频服务器、数据处理服务器以及虚拟机的操作系统安装;提供服务器检查维护服务,对19台服务器硬件、网络连接、运行情况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各大队现场运维服务,由运维人员上门至各大队进行视频传输终端及视频综合管理的设备运维;提供上门集中处理及培训服务,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大队进行现场培训及集中故障处理。\n\n提供项目巡检及设备在线率统计维护服务。对前端摄像机、球机、补光灯、视频采集单元等监控设备,机箱、光纤、终端服务器等外场硬件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工作;对项目20余个系统2600台设备的离线情况提供日常巡检服务,并生成安全日志。针对项目系统需求,对2600台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报表;根据系统的功能需求和用户要求,对设备提供固件升级服务;以及对设备漏洞进行巡检,统计漏洞情况,并组织对漏洞处理等服务。\n\n经过对以上工作量进行测算,日常运维费用预算价为2944123.50元/年。\n(三)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n目的:通过对系统环境定期进行规范化的预防性维护,提高设备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可使用率;对存在问题及突发故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完善的解决方案和事后防范机制,减低故障对业务工作的影响,使设备和系统保持或迅速恢复其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除产生故障的薄弱环节,使采购人的业务系统趋于稳定、安全、合理和高效。通过预防性、主动式的维护,最大限度减小设备系统的非计划停机可能性;同时,在故障发生时保障恢复系统所需的专门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系统停机的持续时间,使系统达到可用性的最大化。\n\n意义:通过持续性的运维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保持好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外场设备平台建设项目内场软硬件系统整体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构建新一代网络安全运营体系,创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国家利益,促进支队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并通过对各专业系统的维护,有效实现不同交通基础信息的高密度采集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城市交通出行特征进行定量分析,为城市交通信号控制提供实时详尽的交通信息;实现交通信息的高效发布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提升昆明城市形象;实现对主城区主要道路信号灯控的联网联控,实现精准的指挥调度和任务保障服务;实现交管业务“事前分析、事中决策、事后评估”全流程智能化覆盖应用。\n六、预算资金\n\n(一)项目资金:4800323.50元\n(二)资金来源:2024年部门预算“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资金。\n七、承接标准\n\n(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八、目标要求\n\n(一)服务要求\n\n1. 承建单位应具备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等相关资质,能根据业务需求对系统软件功能进行升级。现场及远程服务人员不少于26人,且具备相关软件系统维护经验。所有人员必须通过采购人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员具有二年以上信息安全运维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独立思考解决问题能力、较强的信息安全管理、故障分析和处理能力。非工作时间安排至少1名维护人员在支队指定地点24小时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n2. 所有维护人员统一着装、统一配带上岗证,持证上岗。\n\n3.维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设备巡检及维护并提交相应的报告,维护和巡检记录必须经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未达到要求。\n4.在工作过程中,如承建单位配备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及能力水平无法满足设备(系统)维护工作的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工作人员,承建单位必按照采购人的标准及要求尽快将人员配置到位。\n\n5.服务时需提交的文档要求:\n\n(1)维护工作内容;\n\n(2)项目实施人员和计划;\n\n(3)设备维护技术档案;\n\n(4)故障报告;\n\n(5)月考评表;\n\n(6)年度维护服务总结报告,具体内容由中标人提出建议后与采购人共同确定。\n\n6.服务维护响应时间:按照文件承诺的技术人员派驻入场运维,并配备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驻场服务中途离场须获甲方批准,轮换同等及以上技术水平人员。驻场提供7×9小时驻场运维保障服务,重要保障时间专家7×24小时值守。\n\n7.承建单位需提供7×24小时电话值守服务,每天电话接听人员不少于1人,服务维护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甲方有特殊维护管理需求的,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人员到场配合。\n8.应急任务保障:遇到有突发性的活动比如上级检查,对服务范围内的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巡检完成后,将巡检结果存档,以备审查,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把本次的巡检内容、修复结果等数据进行汇报。\n\n9.遇特殊事件,采购人有要求的,服务维护单位必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派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值守。\n\n10.问题解决时间要求:属于一般安全问题的2小时内解决,如有特殊情况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可以适当延期。\n\n11.采购人对服务维护人员的维护水平不满意的,可以要求服务维护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维护人员。\n\n12.各项维护数据承建单位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反馈。\n\n13.承建单位应明确维护有效期,维修完成后有一定时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再次发生相同故障不计费用。\n\n14.长期故障需要跟踪故障并及时反馈处理进展。\n\n15.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生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n\n16.承建单位需无条件服从甲方驻场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n\n17.承建单位必须服从监理单位管理,按时提交项目相关资料\n18.承建单位应严格管理所有的维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办公场所秩序。\n\n(二)违约处罚\n\n1.未统一着装的、未配带上岗证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元。\n\n2.未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电话值守服务,或每天电话接听人员不少于2人,或通知不到或接通知后未按时到达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1000元。\n\n3.接到系统软件服务维护要求及工作要求后没在要求时间将问题解决的,应即时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原因不充分的,采购人每起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原因充分的,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下一时间内解决,否则每起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0元。\n\n4.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每日系统巡检服务或没有登记台账的,或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未按照要求安排运维人员的采购人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每月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每日巡检服务或没有登记台账或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超过3次的,采购人扣除当月服务费。\n\n5.对各个业务系统软件维护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因维护不当导致数据丢失、未有效备份业务系统数据的,发生一次采购人扣除当月服务费用,发生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n\n6.在服务维护中如发生“一机两用”的情况、泄露***门秘密、因未完成系统维工作护导致甲方业务工作中断1天以上的采购人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n\n7.常驻维护人员未到指定人数,或派驻人员技术能力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3000元(一人一天);接采购人通知后,不按时完成人员调换及派驻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0元(一人一天)。\n\n8.未按时提交各项维护数据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超过3次的扣除服务费用3000元。\n\n9.对于上级部门和支队通报的漏洞、补丁等安全隐患,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超过3次的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n\n10.长期故障未及时反馈的,未说明原因,且甲方不认可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2000元。\n\n11.承建单位未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300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10000元,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n\n12.承建单位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管理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超过3次的扣除服务费用8000元。\n\n(三)服务安全\n\n1.维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害赔偿由维修单位或维护人员自负。\n\n2.维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维护原因,造成招标方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的,由维护单位负责赔偿。\n\n3.中标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采购人所有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成员有义务不对外透露采购人的机密信息;中标单位任何违规行为采购人都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赔偿责任及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n4.中标单位在维护过程中,需拷贝、导出数据时招标方的使用人必须在场,恢复数据后,当场将拷出数据删除;招标方中层以上领导使用设备发生故障,如涉及到数据和资料的安全,应由中标单位专管员陪同处理或在处理前告知采购人相关领导,或由招标方专管员完成,中标单位项目成员应当在授权后才能处理。\n\n5.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招标方资料、数据带出,如设备需带出维修时,应把数据存储设备(硬盘、存储卡)取出交由招标方专管员保管。\n\n6.所有项目参与人员须经招标方身份审核、备案并通过信息安全培训考核后才可上岗进入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门的保密要求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n\n7.中标单位本项目实施人员只在采购人指定的计算机终端上面操作,而不在招标方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许可不接触工作场所任何设备。\n\n8.对所接触到的数据信息严格保密,维修结束后及时做好移交工作,保障招标方应用系统的绝对安全。\n\n9.维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伤害等意外事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害赔偿由中标单位或维护人员自负。\n\n九、购买方式\n\n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n十、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n\n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按月结算,根据财政拨款进度直接支付服务费用,在预算金额内(4800323.50元)根据中标人所投综合单价X实际产生数量据实支付。\n\n附表一:运维服务费用明细表(资金单位:人民币元)\n 序号\n 类型\n 系统名称\n 单位\n 数量\n 服务项\n 运维服务内容\n 服务时间\n 服务频次\n 服务方式\n 单次运维时间(单位:小时/次)\n 年运维工作量\n(单位:人天)\n 运维单价\n(单位:元/人天)\n 年运维金额\n\n 1\n 应用系统\n 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平台(COP15智慧交管项目建设非机动车违法管理专用系统)\n 项\n 1\n 系统使用咨询服务\n 为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用户提供每次平均1小时,全年约120次的日常技术支持及售后权限管理、资源管理、布控管理、事件管理等操作咨询服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15.00 \n 449.00 \n 6,735.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巡检服务\n 根据用户需求,对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提供服务器软、硬件运行情况、服务器等资源的巡检服务,并登记台账内容,出具报告,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共360次开展\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45.00 \n 449.00 \n 20,205.00 \n\n \n \n \n 项\n 1\n 培训服务\n 根据用户需求,对人员进行每次4小时,全年共12次的管理培训、技术培训、工具培训、过程培训以及公共技能类的培训\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应急支持服务\n 当用户平台系统出现严重故障或普通技术支持服务无法解决用户问题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支撑系统运行的应急服务,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9.00 \n 449.00 \n 4,041.00 \n\n \n \n \n 项\n 1\n 响应式维护服务\n 对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提供权限变更、业务流程调整等配置变更,进行数据的添加、修改、删除及导入、导出等每次平均2小时,全年12次的服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3.00 \n 449.00 \n 1,347.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备份服务\n 针对系统数据日常备份服务,每次平均8小时,全年12次,包括非机动车中资源管理、预警事件管理和违法证据导出过程中的数据库、图片、文件;备份的内容为:数据库、重要文件、图片;\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12.00 \n 449.00 \n 5,388.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恢复服务\n 当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出现数据丢失等故障时,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操作,每次服务平均36小时,全年2次开展\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36.00 \n 9.00 \n 449.00 \n 4,041.00 \n\n \n \n \n 项\n 1\n 业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n 对系统进行应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完成维护工作过程中文档的收集、存档,平均每次4小时,全年12次开展\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生成报表统计服务\n 利用系统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或报告,对运行状况及维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每次服务平均1小时,全年48次开展\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n 解决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与昆明交管智慧大脑平台等系统交互时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2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18.00 \n 449.00 \n 8,082.00 \n\n 2\n 应用系统\n 网络系统(COP15智慧交管项目建设的为后台硬件网络连接服务的交换机、扩充交换板卡等网络系统)\n 项\n 1\n 日常系统巡检服务\n 对网络系统、交换机等进行日常运行状态的巡检服务,并登记台账内容,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45.00 \n 392.00 \n 17,640.00 \n\n \n \n \n 项\n 1\n 信息资产统计服务\n 对网络结构、网络路由、IP地址、型号、版本、补丁信息进行统计记录,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6.00 \n 392.00 \n 2,352.00 \n\n \n \n \n 项\n 1\n 网络运行服务\n 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现场技术人员值守服务,保证网络的实时连通和可用,保障接入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和核心交换机的正常运转,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90.00 \n 392.00 \n 35,280.00 \n\n \n \n \n 项\n 1\n 网络安全维护\n 实时监控网络和系统活动,识别响应安全威胁,对网络系统安全如入侵、恶意软件感染等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处理,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45.00 \n 392.00 \n 17,640.00 \n\n \n \n \n 项\n 1\n 日常维护\n 对网络、带宽管理进行监控,收集、存储和分析安全相关日志,管理用户账户和访问权限,确保合理分配和严格控制,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90.00 \n 392.00 \n 35,280.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使用咨询服务\n 响应解答所有系统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对系统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共12次开展\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9.00 \n 392.00 \n 3,528.00 \n\n 3\n 应用系统\n 中心统一存储资源池\n 项\n 1\n 系统使用咨询服务\n 响应解答所有系统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售后服务,包括共享信息管理系统、违法图片合成、车辆数据融合、交通数据合成等功能模块的咨询服务,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12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30.00 \n 449.00 \n 13,470.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故障协调服务\n 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视频图像信息库、联网数据管理系统等的故障,平均每次服务8小时,全年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48.00 \n 449.00 \n 21,552.00 \n\n \n \n \n 项\n 1\n 每天系统巡检服务\n 对系统的硬件、软件运行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登记台账,同时出具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180.00 \n 449.00 \n 80,820.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备份服务\n 针对系统数据包括违法图片、车辆数据、交通数据、视频图像等内容进行日常备份服务;备份的内容为:数据库、重要文件、图片;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2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72.00 \n 449.00 \n 32,328.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恢复服务\n 当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平均每次服务56小时,全年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56.00 \n 14.00 \n 449.00 \n 6,286.00 \n\n \n \n \n 项\n 1\n 业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n 根据用户需求,对中心统一存储资源池的数据(地图在线或离线数据、路口流量、车辆数据、违章数据等)按质量要求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平均每次服务12小时,全年2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2.00 \n 36.00 \n 449.00 \n 16,164.00 \n\n \n \n \n 项\n 1\n 生成报表统计服务\n 根据用户需求,对中心统一存储资源池利用系统完成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或报告,平均每次服务8小时,全年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48.00 \n 449.00 \n 21,552.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n 解决系统交互时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平均每次服务10小时,全年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0 \n 60.00 \n 449.00 \n 26,940.00 \n\n \n \n \n 项\n 1\n 检查维护服务\n 针对系统:(1)对7台服务器硬件定期巡检服务。(2)对7台服务器网络连接巡检服务。(3)对7台服务器提供接口规整和优化服务。(4)对7台服务器硬件运行情况定期监测服务。(5)对存储节点、交换机、硬盘等硬件设备进行巡检服务;平均每次服务8小时,全年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48.00 \n 449.00 \n 21,552.00 \n\n \n \n \n 项\n 1\n 管理后台维护服务\n 集中对系统的后台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包括:(1)大批量重置用户密码。(2)根据支队要求,后台全库检索各种类型关键字及敏感信息。(3)根据支队的要求提供统计数据。(4)对系统的后台基础信息进行统一维护升级操作。平均每次服务20小时,全年2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0 \n 60.00 \n 449.00 \n 26,940.00 \n\n \n \n \n 项\n 1\n 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n 当云存储管理服务器、公安网云存储管理服务器、交通数据合成服务器、数据库、交换机出现故障,需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36.00 \n 449.00 \n 16,164.00 \n\n 4\n 应用系统\n 安全系统(COP15智慧交管项目建设的为后台硬件网络连接服务的防火墙、网关、安全接入、防入侵等安全系统)\n 项\n 1\n 安全值守服务\n 对安全设备软、硬件健康性、安全策略进行检查和安全日志的分析;\n安全策略的核查与整改,定期检查安全策略的配置并进行优化;\n整理关键业务平台的安全设备的拓扑资料,保持相关资料更新。平均每次服务12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2.00 \n 18.00 \n 449.00 \n 8,082.00 \n\n \n \n \n 项\n 1\n 安全监控服务\n 对包括防火墙、入侵监测系统、防御系统、防病毒系统等的安全设备、安全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90.00 \n 449.00 \n 40,410.00 \n\n \n \n \n 项\n 1\n 安全检查服务\n 配合用户完成对信息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进行检查,包括对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防病毒系统的版本升级、终端用户的安全合规、安全设备的系统性能、系统开放服务及安全策略等内容的检查,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180.00 \n 449.00 \n 80,820.00 \n\n \n \n \n 项\n 1\n 安全通告及预警服务\n 及时通告最新的信息安全发展动态,为用户提供第一时间的安全预警,是的客户提前部署信息安全防护,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45.00 \n 449.00 \n 20,205.00 \n\n \n \n \n 项\n 1\n 安全加固服务\n 根据国内国际权威的系统安全配置标准,结合用户实际业务需求,对重点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和应用服务进行适度安全配置加固和系统安全优化,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9.00 \n 449.00 \n 4,041.00 \n\n \n \n \n 项\n 1\n 应急响应服务\n 信息系统发生安全事件时,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在短时间内控制安全事件对系统造成的影响,确定安全事件的故障源及问题原因,提供解决方案,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24.00 \n 449.00 \n 10,776.00 \n\n \n \n \n 项\n 1\n 安全评估服务\n 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对用户指定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帮助用户发现信息系统中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包括对信息资产、机房状况、网络架构等的安全评估,平均每次服务3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3.00 \n 18.00 \n 449.00 \n 8,082.00 \n\n \n \n \n 项\n 1\n 安全培训服务\n 面对用户提供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及安全意识等内容的培训,提升综合防御与治理能力,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n 服务器出现故障,需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共6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18.00 \n 449.00 \n 8,082.00 \n\n 5\n 应用系统\n 公安驻地外/视频专网数据交换链路\n 项\n 1\n 系统使用咨询服务\n 响应解答公安驻地外链路和视频专网数据交换链路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对系统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共12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15.00 \n 449.00 \n 6,735.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故障协调服务\n 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入侵防御系统、防火墙等出现故障,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36.00 \n 449.00 \n 16,164.00 \n\n \n \n \n 项\n 1\n 日常巡检服务\n 包括对交换机、安全网关、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90.00 \n 449.00 \n 40,410.00 \n\n \n \n \n 项\n 1\n 链路监控服务\n 对链路状态、负载、带宽利用率进行检测,对链路终端、异常波动等情况实时告警,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45.00 \n 449.00 \n 20,205.00 \n\n \n \n \n 项\n 1\n 链路安全评估服务\n 对链路的负载情况和性能进行评估,将评估分析报告用户,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链路故障服务\n 对链路故障进行及时处理,检测链路各节点,定位问题点,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36.00 \n 449.00 \n 16,164.00 \n\n \n \n \n 项\n 1\n 链路安全管理\n 更新安全设备的软件和固件,加强账户权限管理,配置安全防火墙,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性能监测分析服务\n 对链路性能进行监测分析,评估链路性能,并出具分析报告,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90.00 \n 449.00 \n 40,410.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恢复服务\n 当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共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12.00 \n 449.00 \n 5,388.00 \n\n \n \n \n 项\n 1\n 文档管理服务\n 通过文档记录链路配置信息,维护记录、故障处理过程等重要信息,并生成相应报告,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24.00 \n 449.00 \n 10,776.00 \n\n \n \n \n 项\n 1\n 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n 服务器出现故障,需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对边界网关、防火墙、链路检测系统的巡检服务,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共6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18.00 \n 449.00 \n 8,082.00 \n\n 6\n 应用系统\n 信息发布系统\n 项\n 1\n 每天系统巡检服务\n 对信息发布系统的信息发布模块、管理模块、监控模块等内容进行日常巡检工作,平均每次服务1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 \n 45.00 \n 449.00 \n 20,205.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备份服务\n 针对系统数据日常备份服务,包括对信息内容、发布模版、数据等内容进行备份,平均每次服务10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0.00 \n 15.00 \n 449.00 \n 6,735.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恢复服务\n 当系统出现故障,根据备份的数据(包括用户登录、权限管理、信息发布等功能模块)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共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业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n 对系统的数据按要求通过编程进行信息发布、内容监控、设备管理等部分的统计分析生成报表,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生成报表统计服务\n 利用系统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或报告,包括对诱导屏监控状态、设备运行情况、服务器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24.00 \n 449.00 \n 10,776.00 \n\n \n \n \n 项\n 1\n 服务器检查维护服务\n 针对系统:(1)对4台服务器硬件定期巡检服务。(2)对4台服务器网络连接巡检服务。(3)对4台服务器提供接口规整和优化服务。(4)对4台服务器硬件运行情况定期监测服务。平均每次服务2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12.00 \n 449.00 \n 5,388.00 \n\n \n \n \n 项\n 1\n 单次针对所有系统故障排除维护服务\n 平台支撑服务器出现故障,需到现场处理,重启服务器及排查服务器部署的系统是否正常等,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共6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18.00 \n 449.00 \n 8,082.00 \n\n 7\n 应用系统\n 信控系统平台\n 项\n 1\n 系统使用咨询服务\n 配合用户,响应解答信控系统(包括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匝道信号控制系统)涉及173台信号机的日常使用操作和近200个路口的单点配时、中心远程控制、干线/区域协调优化控制、区域拥堵减缓等日常操作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平均每次咨询服务2小时,全年共12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00 \n 30.00 \n 449.00 \n 13,470.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故障协调服务\n 联系、协调、配合及校验由第三方解决的系统故障问题,包括由外场信号机、信号灯、雷视一体机、检测器引起的信号控制优化、道路通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平均每次服务8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48.00 \n 449.00 \n 21,552.00 \n\n \n \n \n 项\n 1\n 每天系统巡检服务\n 对信控系统的软件运行情况、系统安全、系统网络、服务器资源等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平均每次服务8小时,全年共36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360.00 \n 449.00 \n 161,640.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备份服务\n 针对系统数据日常备份服务,包括信号控制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特征参数、视频、信号相关图层的数据库、文件、图片等;备份的内容为:数据库、重要文件、图片;平均每次服务16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16.00 \n 24.00 \n 449.00 \n 10,776.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数据恢复服务\n 当系统出现故障、数据丢失时,根据已备份数据对信控系统进行恢复,平均每次服务48小时,全年共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8.00 \n 24.00 \n 449.00 \n 10,776.00 \n\n \n \n \n 项\n 1\n 定期日常报告\n 针对信号控制系统在日常运行过程的前端数据接收质量、软件运行情况等定期向用户汇报平均每次服务4小时,全年共12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4.00 \n 6.00 \n 449.00 \n 2,694.00 \n\n \n \n \n 项\n 1\n 生成报表统计服务\n 根据信号控制系统的日常工作情况,包括信号调控方案、信号优化效果以及服务器等的相关数据指标,生成统计报表,平均每次服务6小时,全年共48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6.00 \n 36.00 \n 449.00 \n 16,164.00 \n\n \n \n \n 项\n 1\n 系统间因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n 解决信号控制系统数据传输、交互过程中发生错乱、不一致的情况,确保数据质量,平均每次服务8小时,全年共24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8.00 \n 24.00 \n 449.00 \n 10,776.00 \n\n \n \n \n 项\n 1\n 重大节假日运行保障\n 针对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提供对道路通行情况的重点监控服务,规避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提供大型活动预案服务工作,平均每次服务24小时,全年共30次\n 7*24\n 按需\n 现场/远程\n 24.00 \n 90.00 \n 449.00 \n 40,410.00 \n\n \n \n \n 项\n 1\n 服务器检查维护服务\n 针对系统:(1)对9台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公共服务器、区域服务器)硬件定期巡检。(2)对9台服务器网络连接巡检服务。(3)对9台服务器提供接口规整和优化服务。(4)对9台服务器硬件运行情况定期监测服务,平\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流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二、项目流标的原因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由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二次)(项目编号:KMZC2025-G3-00032-QHZX-0002)于2025年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准时开标,在投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9号联系方式:0871-63056416联系人:李警官、赵警官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1层联系方式:0871-633335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莉、王丽君、饶鹏兰、杨若琪电话:0871-6333356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交管后台软件运维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