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废标公告(雅安市人民医院2025)



雅安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2025-02-22 06:44: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终止评标。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3

终止原因: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做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洲大道445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
联系方式:0835-222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
联系方式:028-86928208-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28-86928208-8004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2日

相关附件:

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N511801202500001220250121001)-文件集.zip

包1评审报告.pdf

包3评审报告.pdf

项目方案格式不限,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格式不限,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表后附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项目名称)履约验收方案编制单位:二〇二年月第一章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采购预算:(3)采购情况:(4)中标/成交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成交主要标的内容:(5)供应商履约情况:(6)其他特殊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2、履约验收组织机构(验收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3、验收小组□临时组建验收小组成员名单:□日常组建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四、验收准备(一)完成项目收尾工作项目收尾工作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作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验收及使用。项目执行单位应做好收尾工作,及时完善项目验收资料及相关文件,自我完成履约验收前的自检工作,并全面履行对成品保护的义务。货物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或实际使用人提交交货清单,逐一核对清单内容后经双方签字并各自留存清单资料。(二)履约验收资料的准备履约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应及时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关于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所有项目相关的资料,以及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或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方面的证明材料,并按有关要求编目建档。本次验收所涉及的资料应至少包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交货清单等技术、商务文件等。(三)履约验收主要内容确定1.外观检查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2.数量验收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3.质量验收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四)履约验收时间安排第二章履约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标准等第三章履约验收程序一、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验收方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需要临时组建验收小组,也可以成立日常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要的人员单数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本次履约验收小组为。二、组织验收会议1、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主持组织本次验收会议,向参会人员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参加本次验收的人员构成。2、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作出项目履约报告,向验收小组成员及其他参与验收监督的人员、机构介绍履约过程、节点、情况等内容。3、验收方验收小组直接负责人应向参加验收的人员落实验收程序。三、验收1、验收小组根据项目验收程序、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及标准、采购合同中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及履约情况逐一验收并记录。2、验收小组成员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3、验收小组成员须据实验收,根据验收的实际情况填写验收单。四、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验收结果。五、履约验收报告:详见附件。(项目名称)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组织单位:年月日一、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采购预算金额及分包情况:3、采购公告情况:(1)本项目采购公告于采购公告发布于,结果公告发布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成交详情: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成交内容:4、验收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类,通过(采购方式)完成采购程序。(2)本项目于年月日完成,于年月日组织履约验收。(3)本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邀请了□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不属于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范围的除外);□社会公众/服务对象。(4)本次验收工作直接负责人为,验收小组成员为,验收小组成员均在实施验收前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整个验收过程已作好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的验收记录。二、供应商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中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的履约情况: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1、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完全按合同履约;□未按合同履约。2、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是否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执行。□完全按合同履约;□未按合同履约。四、验收结论:五、验收小组成员是否有不同意见验收小组签字:验收组织单位:年月日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依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备案书〔文号〕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我单位对(供货商名称)提供的标的货物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采购单位采购货物名称采购方式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履约时间验收货物 (见附件)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1     2     3     合计(人民币/元) 注:如产品数量不够填写,请附表格序号验收项目验收评定1外包装和仪器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合格  不合格2按采购需求提供货物(设备)配置、备品、备件合格  不合格 3货物(设备)、备品、备件无外观及质量问题合格  不合格4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合格  不合格5货物(设备)的安装施工合格  不合格6设备按照约定工期调试安装完毕合格  不合格7设备运转正常合格  不合格8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完备,并已向采购单位移交合格  不合格9供应商已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技术交底合格  不合格10售后服务已向采购单位作书面说明合格  不合格11供应商服务热线(维修电话)为 合格  不合格12是否存在与招标文件(包括投标响应文件)不符情况存在 不存在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验收结果:                                   验收负责人:验收小组成员:注:1、请注明合格或不合格2、如经专家或质量检测机构验收,请附检测报告采购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表后附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服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必须包含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项目方案格式不限,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编号: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雅安市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XX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使用科室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交货时间见配置清单见配置清单合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 小写:xx元备注:货物品名需与招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注册证名称、设备铭牌名称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况,请单独注明。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整,即RMB¥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包装完整,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设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相关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提供的每台设备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设备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5、包装方式及运输:合同设备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5日内全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7个工作日试用期;试用期间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新机,同时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使用科室未反馈货物质量缺陷意见,则视为货物验收合格。该初步验收并不免除货物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销售方的质量责任。(3)乙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甲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识别和维修工作。(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5)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检验合格证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如有短缺、规格质量品牌不符、资料不全、有安全隐患、有“三无”产品的以及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由乙方在15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乙方预留满足医院集成平台需要的数据接口,要求完成与医院现有系统的对接及一系列的升级、维护工作,后期接入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对接及一系列的升级、维护所必须用的设备材料等)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4、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甲方按程序完成结算手续。5、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6、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雅安市人民医院履约验收要求及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并完善相关付款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款项(符合民营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要求的,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款项,涉及到医院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付款可提高预付比例),即RMB¥xx元(大写:xx元整)。2、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且在设备复验且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并完善相关付款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款项(符合民营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款项),即RMB¥xx元(大写:xx整)。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年免费整机质保(乙方投标文件或设备出厂说明中质保期超过壹年的,以投标文件或设备出厂说明中载明的为准),包含设备所有配件和技术支持(技术参数中另有约定的,以参数中要求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售后联系人员:电话:。若乙方售后联系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不利后果。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主动协助采购人查明异常原因,明确相应责任及处置方案。4、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替用设备(填写“提供”或“不提供”)。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调试等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利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向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及守约方因寻求救济途径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未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设备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设备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五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给甲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损失赔偿金给甲方。(6)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未按售后服务条款约定提供售后服务,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另行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3、本合同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发生的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瘟疫、签署合同所依据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双方均认可的事件,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4.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一方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对方因诉讼产生的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通知和送达本合同首/尾部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向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寄送文书的,无论退回与否,寄送五日后即视为有效送达。5.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1:《配置清单》附件2:《医疗器械廉洁购销协议》附件3:《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附件4:雅安市人民医院履约验收要求甲方(盖章):雅安市人民医院乙方(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地址:电话:0835-2862736电话:经办人:经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开户行:工商银行雅安分行开户行:账号:2319614409026404621账户:税务代码:12511600452534150R税务代码:附件1:配置清单附件2:医疗器械廉洁购销协议甲方(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乙方(生产企业或供应商):xx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按照购销合同约定购销医疗器械,双方的购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甲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疗器械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医疗器械质量,按购销合同要求供货。六、乙方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旅游、考察、宴请等形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七、乙方指定xx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八、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九、本协议附随主合同,作为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3: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甲方(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乙方(生产企业或供应商):为确保医院各类医用耗材、试剂、器械的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订以下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1、甲方责任1.甲方作为依法使用医疗器械的单位,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甲方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必要时向乙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2.甲方负责产品的验收,包括产品外观、包装和标签的检查、批号、数量的确认等,并在乙方的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甲方如发现包装不牢、破损、标示模糊、缺货等情形,甲方应当场拒收(冷链产品除外),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3.冷链试剂到货后,甲方应协助优先快速办理验收入库。3.1如现场发现破损、变形、超温等异常情况,不得现场直接拒收,应立即移入相应的冷藏库区,并当场联系乙方销售人员协商解决。3.2需要跟踪在途温度的冷链试剂,甲方应配合在冷库内当场将温度记录仪取出,并如实填写温度记录仪跟踪表的相关内容,一并交送货人带回乙方,甲方留存冷链记录单。3.3如需对冷藏试剂进行现场测温记录的,甲方应确保在相应冷藏库区或冷藏车内进行测温。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查询。5.甲方承诺为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试剂、器械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条件。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履行召回义务,主动反馈或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乙方责任1.乙方作为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乙方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委托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并对其提供各类资质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相关资质证件到期或变更前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资质证件的更新备案。2.乙方业务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并严格按照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3.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器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非人为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承诺给予退换货。4.乙方提供的进口医疗器械,应提供在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通关单》、《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5.乙方提供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灭菌批号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6.乙方承诺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储运条件为甲方配送医疗器械,因储存或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乙方向甲方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甲方开具随货同行单(票)和发票;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乙方及联系方式、生产厂商、产品的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商品代码或流水号、规格、批号、数量、效期、计量单位、价格、医保编码、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需特殊环境储存的产品应备注储存条件,并加盖乙方出库专用章;发票应当列明产品的注册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清单》,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信息应当与付款信息,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8.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如下变化时,需至少提前6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①乙方公司信息发生变化时,包括公司名称变更、账户信息变更、公司性质变更等;②授权发生变化时;③产品信息发生变化时,包括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名称、型号、规格、商品代码/流水号等;④潜在的影响产品形式、特性和功能等的改变,包括产品升级、更新换代、停产、产品材质变化等;⑤产品包装变更;⑥产品价格上涨;⑦乙方已知的其他会影响到乙方公司产品性能和特点的改变。9.挂网产品价格发生变化时,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10.乙方接到甲方查询时,应即时处理。三、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强化知识产权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出现一切侵权行为及所有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器械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和名誉的损失。3.违反本协议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四、甲乙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做好市场供应的调研工作,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3.上述各条款中未尽事项者,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的含义均已明确。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服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必须包含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方案格式不限,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158000元响应报价{供应价款形式总价产地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规格应商响{供生产厂家{供应1临床型听力计1.00台应}元商响应}应}应}商响应}2挂壁空气消毒机11.00台4125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3数字式心电图机1.00台275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4胰岛素泵6.00台102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5微波消融治疗仪1.00台69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6全自动医用血压计2.00台298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7医用高压蒸汽灭菌锅1.00台5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8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1.00台47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9包埋机1.00台33000元{供应应}元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供应商响应}{供{供{供男性性功能康复治疗仪(早泄治疗系统)1.00台200000元{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10,1.00台,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应11双人生物安全柜1.00台218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应12医用冰箱4.00台336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供{供{供应13石蜡切片机1.00台160000元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2页-10男性性功能康复治疗仪(早泄治疗系统)1.00台2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11双人生物安全柜1.00台218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2医用冰箱4.00台336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3石蜡切片机1.00台16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备注:无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格式不限,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服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必须包含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表后附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合同包二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报价内容,价,产地品牌规格{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经皮胆红素测试仪1.00台856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2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1.00台8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00台2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4细胞涂片离心机1.00台8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1报价内容经皮胆红素测试仪数量(计量单位)1.00台最高限价8560元响应报价{供应商响应}元价款形式总价产地{供应商响品牌{供应商响规格{供应商响生产厂家{供应商响应}应}应}应}2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1.00台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00台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4细胞涂片离心机1.00台8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备注:无时间:年月日合计: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格式不限,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合同包三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规格{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手术显微镜1.00台28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2显微手术器械1.00套2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3(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00台35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4激光显微手术器械1.00台16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5干眼检测仪1.00台25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6肌肤影像分析仪1.00台1478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7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器械1.00套24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1报价内容手术显微镜数量(计量单位)1.00台最高限价280000元响应报价{供应商响应}元价款形式总价产地{供应商响品牌{供应商响规格{供应商响生产厂家{供应商响应}应}应}应}2显微手术器械1.00套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00台3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4激光显微手术器械1.00台16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5干眼检测仪1.00台25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6肌肤影像分析仪1.00台1478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7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器械1.00套24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请选择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名称是否为新成立企业否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规模,请选择一个企业确定取消-第1页-版本号:N511801202500001220250121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21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雅安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雅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雅安市人民医院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用于临床科室使用。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压力容器)证书(仅医用高压蒸汽灭菌锅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厂家或有效经销商的授权书(有效经销商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采购包2: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第2页-采购包3: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厂家或有效经销商的授权书(有效经销商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第3页-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邮编:625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5-2225598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邮编:610000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6928208-8004-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00,000.00元采购包2:2,000,000.00元采购包3:3,082,8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采购包3: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货物采购项目)下浮3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雅安市人民医院和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雅安市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第6页-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7页-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第8页-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第9页-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采购包3: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采购包3: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在中标单位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在中标单位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3: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在中标单位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第10页-★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台式工作站采购包3:-第21页-项目实施方案1、投标人应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货源组织;③包装运输;④安装调试;⑤项目时间进度安排;⑥质量保障措施与售后服务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没有错误或缺陷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是指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部分缺失、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15.0000主观项目方案.docx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采购包2: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48分;技术要求中有负偏离的按如下要求扣分:1、投标人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共60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或“★”)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48。注: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③★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本项评分。48.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第68页-详细评审履约能力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之日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类似的医疗设备销售业绩。注: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4.0000客观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docx项目实施方案1、投标人应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货源组织;③包装运输;④安装调试;⑤项目时间进度安排;⑥质量保障措施与售后服务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没有错误或缺陷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是指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部分缺失、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18.0000主观项目方案.docx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采购包3: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52分;技术要求中有负偏离的按如下要求扣分:1、投标人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共80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或“★”)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4。2、投标人针对“▲”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共7项):“▲”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8注:①针对投标产品的“▲”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指: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白皮书等资料,否则认为负偏离。(如果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另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②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③★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本项评分。52.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履约能力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之日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类似的医疗设备销售业绩。注: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3.0000客观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docx-第70页-项目实施方案1、投标人应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货源组织;③包装运输;④安装调试;⑤项目时间进度安排;⑥质量保障措施与售后服务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没有错误或缺陷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是指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部分缺失、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15.0000主观项目方案.docx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2:-第71页-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3: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第72页-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根据投标人响应的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确定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docx采购包3: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根据投标人响应的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确定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docx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第73页-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7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项目方案.docx详见附件: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1).docx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项目方案.docx详见附件: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docx采购包3: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项目方案.docx-第75页-详见附件: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docx-第76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采购合同.docx-第77页-版本号:N511801202500001220250121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1月21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雅安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雅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012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雅安市人民医院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用于临床科室使用。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压力容器)证书(仅医用高压蒸汽灭菌锅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厂家或有效经销商的授权书(有效经销商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采购包2: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采购包3: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厂家或有效经销商的授权书(有效经销商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邮编:6250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5-2225598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邮编:610000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6928208-800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00,000.00元采购包2:2,000,000.00元采购包3:3,082,8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采购包3: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货物采购项目)下浮3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雅安市人民医院和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雅安市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采购包3: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采购包3: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在中标单位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在中标单位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3:1、验收条件说明:货物在中标单位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2: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3: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文件约定的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2:采购文件约定的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3:采购文件约定的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包3: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雅安市人民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6928208-8004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3: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27,95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临床型听力计1.00(台)158,000.00工业是是否否否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挂壁空气消毒机11.00(台)41,25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数字式心电图机1.00(台)27,5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胰岛素泵6.00(台)102,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微波消融治疗仪1.00(台)69,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6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全自动医用血压计2.00(台)29,8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7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医用高压蒸汽灭菌锅1.00(台)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8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1.00(台)47,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9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包埋机1.00(台)33,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男性性功能康复治疗仪(早泄治疗系统)1.00(台)2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双人生物安全柜1.00(台)21,8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医用冰箱4.00(台)33,6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石蜡切片机1.00(台)1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6,56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经皮胆红素测试仪1.00(台)8,56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1.00(台)8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00(台)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细胞涂片离心机1.00(台)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82,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47,8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手术显微镜1.00(台)28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显微手术器械1.00(套)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00(台)35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激光显微手术器械1.00(台)160,000.00工业否是否否否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干眼检测仪1.00(台)2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6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肌肤影像分析仪1.00(台)147,8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7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器械1.00(套)240,000.00工业否是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临床型听力计1.00(台)158,000.00总价无2挂壁空气消毒机11.00(台)41,250.00总价无3数字式心电图机1.00(台)27,500.00总价无4胰岛素泵6.00(台)102,000.00总价无5微波消融治疗仪1.00(台)69,000.00总价无6全自动医用血压计2.00(台)29,800.00总价无7医用高压蒸汽灭菌锅1.00(台)5,000.00总价无8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1.00(台)47,000.00总价无9包埋机1.00(台)33,000.00总价无10男性性功能康复治疗仪(早泄治疗系统)1.00(台)200,000.00总价无11双人生物安全柜1.00(台)21,800.00总价无12医用冰箱4.00(台)33,600.00总价无13石蜡切片机1.00(台)160,000.00总价无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经皮胆红素测试仪1.00(台)8,560.00总价无2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1.00(台)80,000.00总价无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00(台)20,000.00总价无4细胞涂片离心机1.00(台)8,000.00总价无采购包3: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手术显微镜1.00(台)280,000.00总价无2显微手术器械1.00(套)20,000.00总价无3(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00(台)350,000.00总价无4激光显微手术器械1.00(台)160,000.00总价无5干眼检测仪1.00(台)250,000.00总价无6肌肤影像分析仪1.00(台)147,800.00总价无7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器械1.00(套)240,00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临床型听力计临床型听力计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临床型听力计临床型听力计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激光显微手术器械激光显微手术器械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器械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器械★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