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 2D材废标公告(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025)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流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TC25A024/0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不能进行评标,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1-6251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永亮、唐 闽 021-66271783,1831709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永亮、唐 闽
电 话: 021-66271783,1831709433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13:4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永亮、唐 闽
项目联系电话
021-66271783,18317094335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老师 021-6251107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永亮、唐 闽 021-66271783,18317094335
附件:
附件1
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竞争性磋商-发售稿20250214.pdf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TC25A024/01采购人: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招标代理公司: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磋商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的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TC25A024/012、项目名称: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9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2万元。5、采购需求:采购人采购1套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包括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组件,自动匀胶、清洗、去边胶组件、烘烤组件及热释放组件,所有组件均兼容4英寸、6英寸、8英寸。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办公室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将附件中的报名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ba18317094335@163.com邮箱,明确投标项目名称,并将标书款汇至招标公司账上。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点00分-2025年0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A座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A座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方式:021-625110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办公室邮编:200070电话:021-66271783,18317094335传真:021-26065278电子信箱:ba18317094335@163.com联系人:陈永亮、唐闽开户名: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账号:0208014210004789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1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项目名称: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25.1竞价语言:中文36.1.(4)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47.1报价:包括所有的人工、材料、工具、服务,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列出具体明细7.5预算金额:92万元;最高限价:92万元。58.1以人民币报价69.1报价有效期:90天710.1正本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2份;电子文档:1份。811.2磋商文件递交至: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A座会议室912磋商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30。1014磋商保证金:壹万伍仟元。1118磋商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2.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采购单位与合格的供应商1.1采购单位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获得一笔拨付的人民币资金,用于支付此次货物采购项目的费用。资金的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1.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竞标人应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规定日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磋商文件的修改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3.3如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响应文件的编制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响应文件语言5.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的语言书写。6、响应文件构成6.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1)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2)证明供应商合格性和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距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d.★供应商法人证书、法人授权书e.★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若制造商直接响应,则不需要提供)f.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g.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产品制造商无需提供)h.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适用)i.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j.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k.★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l.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m.证明供应商的技术和能力的其它文件,如类似业绩、用户反馈意见注:以上星号文件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废标处理。(3)证明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a.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有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及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等文件;b.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书(4)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补充文件。7、响应报价要求7.1供应商报价为:完成此项目所需的一切包括人工、材料、服务等费用。7.2列出项目明细报价;7.3供应商按照上述第7.2条要求报价,其目的是便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7.4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6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最终确认的内容进行最终的报价,此报价作为以后的合同价。8、报价货币8.1应以人民币报价;9、报价有效期9.1磋商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9.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10、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量的副本,以及电子文档一份,每份磋商文件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由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所有的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0.3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10.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递交11.1.供应商应将装订后的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地点。11.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采购方将拒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2.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2.2采购人可以按第3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竞价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竞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1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1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13.3在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四、磋商保证金14、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按前须知表上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多方共同缴纳磋商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附件8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非制造商提供)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是按____________(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____________(合同货物货源国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⑴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________号(或项目名称)谈判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⑵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竞价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谈判内容中所规定的义务。⑶我方兹授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名称)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和部门:,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职务和部门: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附件910.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用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服务年份12注:附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附件101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表序号姓名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经验、年限)资历和其他相关经验职业经历技能/教育是否企业正式员工注:投标人须在本表中详细列出拟派往本项目工作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并提供关键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职称、学历等)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2022年月日附件11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先生/女士现担任,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价方全称:公章(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地点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编号竞价邀请下竞争性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21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以下重大违法记录:(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3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结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若中标/成交,本声明函作为中标/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参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成交,本声明函作为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如响应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15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2D材料定边分离及机械剥离模块 2D材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