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废标公告(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市管理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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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延生:
因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潘延生,潘延生电话为空号,后邮寄给潘延生,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快件退回,后执法人员到达潘延生住址,未找到潘延生,其村委会出具证明,潘延生长期不在家,无法联系到,且家中无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局现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联系电话:0635-5888011)领取《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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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冠县政务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