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废标公告(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梁山-2025-作废公告-03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坐落
备注
房权证梁字第201400472号、梁国用(2014)第14-884号
梁山县城文化路南银都庄园11栋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832执恢3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鲁0832执恢37号之二
公告单位: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