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察废标公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2025)



数字综合大楼项目(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终止公告

一、项目编号

    XHTC-FW-2025-0433

二、项目名称

    数字综合大楼项目(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

三、项目终止的原因

    截至递交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4点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 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军,电话:0816-2494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
张晟 18989289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晟

    电话
18989289713

     附件下载

采购编号:XHTC-FW-2025-0433数字综合大楼项目(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询比文件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邀请第二章询比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第七章采购合同第一章询比邀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委托,拟对数字综合大楼项目(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XHTC-FW-2025-04332.采购项目名称:数字综合大楼项目(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国拨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1、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含工程地形测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2、本项目采购预算20万元。最高限价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收费标准计取金额的100%。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4、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hop.cae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五、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入川备案证明材料。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应满足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含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采购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采购文件、缴纳谈判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采购。七、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比保证金。八、询比文件获取方法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21149573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询比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平台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询比文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询比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采购文件转款凭证(如有);(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3.2远程获取: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询比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采购文件转款凭证(如有);(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注:未获取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响应。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邮寄响应文件收件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收件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项目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邮编:621900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816-2494649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联系人:高金梅、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18989289713(采购文件咨询)传真:/电子邮件:guwanqiu@xhtc.com.cn2025年3月21日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项目名称数字综合大楼项目(GH-KC-4、GH-SY-11、数字化研发研目)地质勘察采购编号XHTC-FW-2025-0433包号/供应商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汇款账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21149573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资料及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日期第二章询比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评审办法详见询比邀请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详见询比邀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详见询比邀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成交公告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开户行: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7询比文件咨询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8询比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9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10供应商询问供应商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11供应商质疑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徐女士、张先生5、联系电话:010-63905903、182808558256、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7、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资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若乙方违反廉洁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特别的,①乙方行为构成《刑法》上的犯罪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行政违法的,乙方即构成违约;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因乙方工作人员行为被纪委监委认定为违纪的,乙方即构成违约。八、异议期限甲方对领取的勘察成果资料若有异议,应在领取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甲方接受该结果,但不排除乙方对结果应承担的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开户行:经办人:,账号:开户行:工行科学城支行帐号:2308415109022105123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廉政责任书3.保密协议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服务单位:(乙方)为了确保工作现场的正常工作,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工作人员、设施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一、乙方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服务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二、乙方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负责服务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三、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必须做好电气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必须做好机械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四、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工作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做到安全文明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工作环境的保护工作,严禁乱丢生活垃圾、乱倾倒油、水污染环境。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和责令乙方整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处于不安全状态的机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罚。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盗、防中暑和有害气体喷出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七、服务单位在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八、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工作,提供的工作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防止因工作失误发生安全事故。九、工作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本协议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服务合同一致。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廉政责任书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乙方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等廉洁约定行为的,自愿接受甲方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特别的,①乙方行为构成《刑法》上的犯罪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行政违法的,乙方即构成违约;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被纪委监委认定为违纪的,乙方即构成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至永久,不随合同到期而自然终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保密协议书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电子工程研究所委托XXX公司在电子工程研究所所区从事本合同工作,为加强甲、乙双方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保密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本单位有关保密规定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签订以下保密协议。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委托项目密级为公开。甲方对乙方应履行的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要求具有告知义务,乙方须按其相应密级保密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保密职责。二、保密期限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委托项目保密期限为/年。三、知悉范围要求:只限于乙方从事该项目(合同)的相关人员知悉该项目事项,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甲方探询本项目及以外的其他涉密信息方。四、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单位内部或向外界宣传、报道涉及甲方提供的该委托项目研制、生产等相关信息;严禁将甲方提供的用于委托项目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图纸(磁介质、纸介质)、图片、影像资料等向第三方转让或传播。五、在委托项目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保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保密规定的事项,乙方应及时纠正或进行查处,不得拖延。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对承担的委托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安全负有保护的责任,因其行为(包括单位组织行为和所属员工的个人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危害委托项目国家秘密安全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严禁扩大知悉范围,关键内容和涉密信息不得在公共网络上传递或在非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制作过程中形成的废件应及时销毁;制作完成后的任何资料应按保密规定管理,严禁流传到其他场所。七、如该项目承制单位需继续转包,必须先征得甲方单位的同意,并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八、乙方单位企业性质或保密资质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九、乙方违反上述保密协议条款造成泄密案件的,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十、在项目实施期间或项目实施结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事件(案件)发生的,将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十一、本保密协议书作为附件,与本委托项目(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保密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三、补充条款:(本页为签字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勘察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