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服务废标公告(如皋市搬经中学2025)
如皋市搬经中学如皋市搬经中学2025年宣传服务采购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320682-2025-02-0149
采购项目名称:
如皋市搬经中学2025年宣传服务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双方友好协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搬经中学
地址:江苏省如皋市搬经中学
联系方式:15190955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戴海泉
电 话:15190955518
本项目属于教育系统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终止合同协议.zip
88szea终止合同协议甲方:如皋市搬经中学乙方:南通市华创广告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如皋市搬经中学与乙方南通市华创广告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日签订了《如皋市搬经中学2025年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320682-2025-02-0149,以下简称“原合同”),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效果未达到预期满意度。2025年3月26日,乙方向甲方申请解除原合同,并停止履行原合同项下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提前终止原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终止事项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正式终止,双方不再履行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双方确认,原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原合同履行期间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因原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解决。二、服务结算与费用支付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截至合同终止日已完成服务的详细清单及对应的费用明细,该清单及明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2.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对于乙方已完成且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部分,甲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计价标准,在确认后支付相应款项。13.对于乙方已提供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服务,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扣除或减免的费用金额。若双方无法就该部分费用达成一致,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三、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四、其他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市房招S最甲方(盖章)土学坏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了月28日签订日期:225年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_年)月28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