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车废标公告(东明县公安局2025)



项目名称:东明县公安局业务用车采购
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501000100_A
本项目于2025年05月21日发布电子反拍公告。现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承接项目或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东明县公安局机关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

250530东明县公安局业务车辆采购项目终止情况说明表.pdf

网上商城项目废标(终止)情况说明表风险提醒:无正当理由,采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项目采购项目名称东明县公安局业务用车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501000100_A采购环节()1.竞价/电子反拍报价中()2.报价截止,采购人未确认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已确认成交供应商,未签订果购合同()4.已签订采购合同适用情形()1.竞价有效报价不足3家,电子反拍无有效报价()2.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因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不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4因不可抗力影响,采购人无法继续采购或签订、履行合同()5.因不可抗力影响,供应商无法继续承接项目或签订、履行合同()6.因采购人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果购或签订、履行合间()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承接项目或签订、履行合同采购人意见联系人:陈文奇联系电话:13583012586冈老度构(公章)2025年月30日供应商意见联系人:张艳艳联系电话:18016341717由于弄锴招标车型,导致报价错误,无法供货,请废标(公章)545月30日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章)20年5月30日备注:1.已成交项目,采购人和供应商意见栏中,应对项目终止情形做出容观详细的解释说明。未成交项目,只填写采购人意见栏。本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商城进行在线审核。2.符合第2、6、7款适用情形的,将根据具体采购情况。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对资任方分类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车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