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 人事档案及编辑目录、数字化加工废标公告(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RCZB2025-042ZC-FW-2
采购项目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暂无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团结东路70号
联系方式:1874878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平川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
联系方式:1818436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翠莲、侯汝兴、张彦春、毕娜、李盼盼
电 话: 18184366228
附件信息: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流标/废标公告.pdf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RCZB2025-042ZC-FW-2二、项目流标原因截止至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05-27开标日期:2025-06-10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团结东路70号项目联系人:陈行联系电话:187487810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平川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项目联系人:周翠莲、侯汝兴、张彦春、毕娜、李盼盼项目联系方式:0858-2206822、18184366228,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GuizhouRuicheng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05月)项目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RCZB2025-042ZC-FW-2采购人: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团结东路70号联系人:陈行联系电话:18748781070代理机构: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平川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联系人:周翠莲联系电话:08582206866、18184366228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审办法第二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第三节无效响应文件确定原则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节交纳磋商保证金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八节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第九节退还磋商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谈判大厅与磋商大厅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RCZB2025-042ZC-FW-2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756000.00最高限价(元):756000.00(本项目为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25元/份)采购需求: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数量:据实结算预算金额(元):756000.00单位:份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间满一年后,视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至今任意时刻的资信证明,若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发表为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必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提供),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提供))。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05日23时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点击网页右侧“交易平台入口”,选择“新交易平台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EGP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CA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工作人员将企业信息及CA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磋商活动。售价(元):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网址):供应商须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准。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接受。磋商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磋商保证金金额(元):5000.00元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开标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证书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团结东路7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行联系电话:187487810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平川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周翠莲、侯汝兴、张彦春、毕娜、李盼盼项目联系方式:0858-2206822、18184366228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万陆仟元整(¥75600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陆仟元整(¥756000.00元),本项目为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25元/份。三、采购合同管理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五、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团结东路70号3.联系人:陈行4.联系电话/传真:187487810705.电子邮箱:/六、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平川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3.联系人:周翠莲4.联系电话/传真:08582206822、181843662285.电子邮箱:/七、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盘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8-3638904详细地址:贵州省盘州市凤鸣北路1号党政大楼八、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电话:0858-8690345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中路58号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服务。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最新)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三、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至今任意时刻的资信证明,若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发表为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必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提供),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提供))。第二章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备注1整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接收登记)及编辑目录、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扫描)、录入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及装档工作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实际交接档案份数为准。(约9537份未进行信息化加工的2024年存量档案,预计以后每年接收档案数量为12000份左右)份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25元/份,最终结算价格以最终成交单价乘以实际数量,据实结算。二、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整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接收登记)及编辑目录、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扫描)、录入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及装档工作。2、服务要求(1)出库审批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确定的数字化对象开展档案调取、清点、登记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档案出库申请,经相关责任人批准后,严格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定为数字化对象办理出库相关手续。(2)过程管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设置距离数字化加工场地较近的保管库(柜)用以临时存放档案,并对纸质档案的领取与归还进行严格管理,认真做好检查、清点、登记等工作,确保纸质档案的绝对安全。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3)档案分类整理的核查修改对已经审核完成及补充回来的散装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的核查修改,即对分类类别号及页码编码错误的档案进行核查修改,分类规则必须按照***颁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和方法整理。包括材料分类、排序编号、整理后的档案要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4)档案录入与编目根据各类别对应的材料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字段包括类别、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并编制新的目录。(5)档案扫描档案扫描工序分为:扫描参数确定、原始图像采集、原档图像挂接、高清图像处理、质量检查等五个流水工序。每卷扫描必须由单人完成,在扫描翻页时保证卷序的连续与原有案卷一致,轻拿轻放。5.1扫描参数①色彩模式:彩色24位。②分辨率:300dpi。③存储格式:图像采用JPG格式存储。5.2档案原始图像采集①按要求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确定需扫描的文件。重份的文件不扫描;幅面很大超过4个分区难以保证扫描、图像拼接质量的文件采用大幅扫描仪。②需扫描的档案,页面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应先进行页面修复;页面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应先压平。③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或过深,并且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原档案存在锈斑变质、颜色过浅或深浅不一致,也保证扫描图像可读,并且指印和黑线不能覆盖或影响正文内容。对于字体较小,字迹模糊的档案,可适当提高扫描分辨率。带插图的采用高分辨率灰度或彩色扫描技术将插图与文字一起扫描,保证档案的历史面貌,保证照片清晰度。5.3档案录入对扫描后的档案录入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5.4原档图像转高清处理数据须与原始图像数据在图像方向、分辨率、页数上完全一致。对图像中出现的影响提供利用和图像美观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等需要进行处理的,须进行去污处理,字迹不清的须进行清晰化处理。纠偏:对扫描倾斜的档案图像进行矫正,以图像内容为准(小于1.0度);深字:加深指定范围内的字体颜色;浅字:浅化指定范围内的字体颜色;去边:去掉图像的边缘;去污:即清除扫描产生的污点、黑边、装订孔等;删页:删除多扫或是错扫的图像页;去噪:去除扫描中的噪点,保持页面整洁;浅色:滤除较深的背景色。5.5质量检查检验是否有不清晰、扫描不全、页码不连续等情况,扫描参数不合格图像不合格的返工重新扫描。(6)数据挂接数字化以后的原档图像数据与高清图像数据档案管理系统信息一一对应,姓名、档案、目录数据、影像数据之间的关联,形成后方便利用。(7)数据备份移交在扫描做好原文备份,录入做好录入数据库备份的前提下,分阶段对录入系统以及扫描图像整个数据库备份。(8)还原装订成卷还原装订成卷直接关系到经过整理扫描后的档案是不是齐整美观、便于阅读。因此,装订时应做到:①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②装订应保证材料的左边、下边整齐,并在材料左侧打孔装订。③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材料,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便于阅读。④档案卷夹符合中央组织部要求。按要求打印档案背脊,卷夹背脊书写的姓名规范(不使用同音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3、移交要求(1)保持档案电子化后的电子图像与纸质档案原件的一致性和原样性,图像文件字迹清晰,文件正面朝上。(2)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3)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4)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5)档案材料的分类和排列顺序、精细化编目、属性标记等应与采购单位管理标准一致,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6)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按技术标准对移交档案进行质量全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9%,否则需对该批次档案进行重新加工、检查、修改。4、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等国家及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自觉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档案材料不得遗失,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修复,如发生材料遗失、损毁情况,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1)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及案件信息的私自复制、摘抄等行为。(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供应商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供应商过错导致档案材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4)供应商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项目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5)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相机、mp3、mp4及其他移动存储介质。(6)完成项目后,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7)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和拷贝加工数据。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间满一年后,视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2、服务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质量及验收标准: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号);(3)《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22号);(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定》(档办发〔2014〕7号);(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8)《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2、验收标准: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每年验收一次。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度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结算金额根据供应商本年度已实际交接档案份数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实际交接档案份数须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对数据核对一致后进行确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给采购人。四、质保期:验收合格起整体质保1年,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另有规定的,按其年限高者进行质保,质保期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起计。五、技术要求:1、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须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遵守法律法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内部管理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2、严格执行档案的交接手续,确保原始档案不丢失,不篡改,不损坏,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文书、档案毁损、失泄密等事件,供应商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3、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商议。六、售后服务:1、供应商应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并能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全方位响应需求。2、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支持: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解答采购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2小时内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2)现场支持: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响应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解决问题。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免费质保期及服务作专门说明,并注明售后服务联系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并承诺提供内容真实有效,保证在质保期内采购人能联系此负责人,若中途更换负责人,则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本承诺须单独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七、履约保证金:1、金额:10000.00元;2、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或续签)合同前;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4、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且成交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另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采购活动;5、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书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服务期内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28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合同书要求的服务,每项/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百分之一。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28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全额无息退还。7、若成交供应商未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造成合同根本违约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八、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九、其他要求:1、各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报价,若由于供应商原因漏项、漏算、错计的报价将不予以支付,并认为是对采购人的优惠已包含在报价预算中,一旦成交后不得要求另行调整增加,并不得以此为由影响项目服务质量,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施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付款申请将不被批准,若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索赔。2、供应商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在本项目未完成前的价格一律不作调整。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不转包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款项,并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等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本承诺须单独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不虚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供应商承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执行。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审办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专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服务方案)和商务因素(如类似业绩、投标软件产品综合实力、项目实施团队、相关承诺、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审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评审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三、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磋商小组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磋商小组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项审查内容1经营资格审查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至今任意时刻的资信证明,若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发表为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6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7特殊资格审查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必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8投标保证审查提供磋商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提供),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提供)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项审查内容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服务时间及地点: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一)条要求质量及验收标准: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二)条要求付款方式: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条要求质保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四)条要求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五)条要求售后服务: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六)条要求履约保证金: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七)条要求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八)条要求其他要求: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九)条要求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3报价审查由磋商小组审查报价是否为异常低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无效响应审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节无效响应文件确定原则,审查是否通过3、评分细则及各项评审因素分值如下(总分100分):报价(15分)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5注:①评审基准价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②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技术分(15分)整体实施方案(3分)整体实施方案包含档案交接方案、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案、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组织安排方案、现场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完全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优得3分;②方案一般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良得2分;③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完备、不清晰为差得1分;④未提供得0分。质量保障方案(3分)质量保障方案包含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控制、质检流程、保障措施、考核方案、应急预案。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完全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优得3分;②方案一般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良得2分;③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完备、不清晰为差得1分;④未提供得0分。安全保密方案(3分)安全保密方案包含档案实体安全、成果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保密、档案安全保密、人员安全保密、应急处理措施、保密承诺。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完全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优得3分;②方案一般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良得2分;③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完备、不清晰为差得1分;④未提供得0分。进度保障方案(3分)进度保障方案包含项目实施流程、时间进度安排、时效性保障、监管与考核、应急处理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完全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优得3分;②方案一般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良得2分;③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完备、不清晰为差得1分;④未提供得0分。管理制度(3分)管理制度包含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团队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说明、人员储备及稳定保障措施、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完全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优得3分;②方案一般合理、可行、完备、清晰为良得2分;③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完备、不清晰为差得1分;④未提供得0分。商务分(70分)业绩(20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档案管理或加工类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20分。注:1、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签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评审依据;2、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签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签字盖章日期等信息需完整。人员配备(25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管理行业从业年限3年及以上的得5分,从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得10分,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从业年限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本项满分10分,供应商须承诺:若有人员变动,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才可进行人员变动,开展业务前需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等政审材料,并向采购人报备。若未提供承诺,本项不得分。2、在本项目投入5人以内(含5人)项目团队成员的得5分,投入8人以内(含8人)项目团队成员的得10分,投入10人以上(含10人)项目团队成员的得15分,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本项满分15分,供应商须承诺:若有人员变动,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才可进行人员变动,开展业务前需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等政审材料,并向采购人报备。若未提供承诺,本项不得分。设备配备(20分)供应商需具备满足本项目工作需求、质量合格并符合安全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提供5台计算机得6分、提供3台打印机得4分、提供3台扫描仪(需具备A3扫描功能)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每多提供1台能满足本项目工作需求、质量合格并符合安全保密标准的计算机或打印机或扫描仪的得2分,每类设备最多得2分,总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每台相应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租赁协议的,供应商须保证租赁协议在项目服务期结束前有效,如租赁协议期限不满足服务期要求的,供应商须承诺中标(成交)后根据项目服务期续签租赁协议,确保服务期内具备满足本项目工作需求、质量合格并符合安全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场地要求(5分)供应商需具备适用本项目规模(能存放5万份左右档案)的档案集中加工处理场所、专用档案库房、阅档场所及办公场所,供应商拥有合计不低于150平方米的场地的得2.5分,拥有合计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场地的得5分。注:供应商须承诺库房内配置有铁质档案柜或档案密集架,符合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求,不得在库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霉变等与档案无关的其他物品。为方便群众办事,以上场地要求在盘州市城区内。(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本项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现场实景照片、承诺函、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租赁合同的,供应商须保证租赁合同在项目服务期结束前有效,如租赁合同期限不满足服务期要求的,供应商须承诺中标(成交)后根据项目服务期续签租赁合同,确保服务期内具备适用本项目规模(能存放5万份左右档案)的档案集中加工处理场所、专用档案库房、阅档场所及办公场所。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关于中小型企业的政策(1)中小企业界定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行业划型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预留份额政策执行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相关政策性文件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③《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④《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第二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项目评审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三节无效响应文件确定原则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无效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磋商报价被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4、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无法支付的;5、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6、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9、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12、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3、私自更改、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主要是指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服务时间及地点、质量及验收标准、付款方式、质保期、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磋商有效期及其他要求等)的视为无效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按本项目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获取。三、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整(售后不退)。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第三节交纳磋商保证金一、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二、交纳方式开户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1)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2)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都将被取消交易资格。(3)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4)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①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中心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中心交易系统中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②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随机码为9位,交纳保证金具体承办人须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填写的随机码不可有空格。③为确保您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交纳。如交纳成功后,您可以在中心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④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量不足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进行开标。(6)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由采购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合同公示后,系统将自动退还。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采购人未出具延迟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说明且未签订合同的,系统将自动退还。项目终止或流标、废标情形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终止公告或流标、废标公告时,由采购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四、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递交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大道与纸红公路交叉口)。说明: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单位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开标解密环节。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1、实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磋商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终止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开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对项目开标过程中有质疑,可以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现场质疑。3、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视为无效响应;如开标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4、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开标后,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磋商内容、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专家签到:评审专家需在评审时间前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6、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终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采购内容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服务时间及地点、质量及验收标准、保密要求、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磋商有效期及其他要求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磋商有效期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响应审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无效响应文件确定原则,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属于无效响应文件。(4)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磋商、最终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出磋商内容、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8、综合评分:评审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审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审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9、评分汇总:磋商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磋商组长汇总后,评审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10、评审报告:磋商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1.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2.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相关文件资料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室,评审费用统一线上发放。谈判过程中谈判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四、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专家2人。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由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平川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联系人:周翠莲联系电话:0858-2206822、18184366228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六)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盘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8-3638904详细地址:盘州市凤鸣北路1号党政大楼(七)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电话:0858-8690345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中路58号(八)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二、支付时间及方式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付清。付款方式: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41008410920031507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盘水分行盘州支行第八节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九节退还磋商保证金一、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由采购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合同公示后,系统将自动退还。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采购人未出具延迟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说明且未签订合同的,系统将自动退还。项目终止或流标、废标情形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终止公告或流标、废标公告时,由采购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二、提交资料成交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转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PDF文件需清晰、完整,文件名写清楚为:XXX项目合同资料;未成交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3.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服务项目特点自行拟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周期:2、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3、付款方式:4、考核评审体系:5、服务周期清算办法:6、……。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服务质量要求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七、付款方式八、知识产权归属九、保密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为准。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一、格式1.响应文件及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涉及的所有承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盖章及签字确认。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身份证的地方,身份证正面为国徽面,身份证反面为个人信息面;6.响应文件格式范本中要求签章的地方必须是签字及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8.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请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磋商活动,如未使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二、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磋商(响应)。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竞争性磋商文件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信息化加工服务 人事档案及编辑目录、数字化加工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