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废标公告(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5-X1-01510-KMSJ-0103
采购项目名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青路3099号
联系方式:0871-67411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71-63101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龙
电 话:0871-631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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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采询2025112010]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doc

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文件项目名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昆采询2025112010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第一部份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供货资质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昆采询20251120101.2项目名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1.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1.4评审方式:最低评标价法1.5最终报价方式:网上报价1.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1.7项目预算:¥1,050,000.00元(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8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3.采购文件的获取:3.1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3.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4.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经办人和联系方式。5.本项目开标方式:5.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5.2开标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5.3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http://www.zcygov.cn)5.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前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青路3099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1-674111206.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联系人:文老师张老师电话:0871-631031596.3监督单位昆明市财政局电话:0871-635449516.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95763(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联系方式:0871-672760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编号:昆采询2025112010项目名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2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联 系 人:文 龙电 话:0871-631031593项目预算:¥1,050,000.00元(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4投标保证金:免收5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30日历天。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7开标方式:网上开标开标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大厅8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到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即视为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间。9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10签订合同地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11交货时间地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执行。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及开展试点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金融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和保证保险业务。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2、适用范围2.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中所述的内容。3、定义3.1“采购人”系指本次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3.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向采购机关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完整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供应人。3.4“产品”系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服务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6“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7“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3.8“项目”系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3.9“采购”系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3.10“联合体”系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4、合格的供应商4.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4.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等。4.3供应商索取采购文件,需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适用法律5.1本次政府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6、采购项目委托6.1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外包合同内容以及肢解合同。6.3除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况外,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7、采购项目费用7.1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的费用。无论在以上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采购文件的约束力8.1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即被认为接受了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采购文件9、采购文件构成9.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第一部分邀请函;(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5)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要求。9.2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若有倾向性或内容歧义或内容理解不清楚或疑义与争议或存在任何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请联系采购人或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解决。9.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齐全,如有残缺、缺漏等问题应当在获得采购文件1天内联系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条件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规定、格式、条款和条件编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文件无效。9.5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条件和规范等都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否则响应无效。9.6响应文件提交后将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条件和规范等要求,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任何倾向性,没有任何歧义的内容,没有任何不清楚的内容,没有残缺、缺漏等问题,没有任何疑义与争议,也没有存在任何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10、采购文件的询问和质疑1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提交质疑函。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对收到的质疑,将通过书面形式答疑。1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10.4询问或答疑的内容若涉及到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将以补遗公告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收取,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1、采购文件的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统一通过网络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通知,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收取;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1.2采购文件的修改主要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敬请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密切关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3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相关材料以及供应商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就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至少”“不少于”、“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大于”、“不小于”、“以前”、“以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少于”、“超过”、“低于”、“高于”、“大于”、“小于”,不包括本数。12.4响应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应与原件大小保持一致,至少不小于A4幅面(纵向或横向),扫描内容应当保证清晰可辨。13、响应文件构成13.1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指电子响应文件。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2)本次采购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其他文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要求)。14、响应文件格式14.1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表格、空格或下划横线“____”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若对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修改或者删除或者填写内容错误或者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4.2供应商应当对本采购文件“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项目段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逐一报价,不得将完整采购项目段的内容拆开报价。14.3响应文件一经提交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补充或者更正,除去询价小组需要供应商提交澄清疑问的文件以外,任何迟交或补交的文件均不予接受。14.4响应文件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逐项填写,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和条款中以表格、空格和下划横线“__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需要填写的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真实、有效的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或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当在表格、空格或下划横线“____”中用“/”或“无”标记。14.5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和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需要确定的选项。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14.6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等规定的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未正确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响应内容或内容不完整或不清晰等,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7供应商应当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投标报价,相应内容的报价应当计算正确。15.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的“格式一: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拟提交的总报价和分项单价(如有),总报价和分项单价均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对同一投标项目只能有一个完整、有效且合理的价格,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若同一投标项目中总报价或分项单价出现选择性报价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将会产生的所有费用进行一次性的报价。15.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应当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运输、安装、包装、服务地点、售后服务、订立劳动合同人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总价和投标报价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5.4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响应文件时,在投标内容(响应方填写)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应当为阿拉伯数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式。如没有按照要求计算填写,则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15.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15.6投标报价应当为使用目的地交货价,此投标报价应当包含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产品、工程、服务以及经调试安装直到可正常使用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15.7报价应当以人民币报价。16、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的响应16.1响应文件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全面、完全响应技术、工程、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出响应。16.2供应商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应当等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标准,若低于或负偏离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7、证明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证件(文件)名称资格提交要求1(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2(1)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清晰可辨、编排有序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3(1)提供缴纳税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时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3)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彩色截图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4(1)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税款所属时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若当地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要求包含的内容未显示齐全,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依法社会保险免缴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免缴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彩色截图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5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电子签章签名版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6(1)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签章签名版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17.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出现的,不通过资格审查:①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18、证明货物、工程、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18.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能够证明货物、工程、服务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8.2供应商应当逐条对采购文件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服务要求进行评议,做出投标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实质性的响应;逐条说明并对应填报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服务要求,若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服务要求未逐条对应填报或残缺或缺漏,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扫描文件和截图应当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若因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扫描件和截图无法识别或者信息不全的或者涂改或遮挡,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4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截图的,不得以黑白扫描件或黑白截图代替,若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截图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5本项目要求在指定位置签署、签章、CA签章均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得以扫描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代替,若在指定位置漏签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为扫描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若其使用与当事人名称全称不一致的标准公章,必须凭借当事人授权文件,该等情形下的授权文件内容应当明确包括下列含义:表明对其使用的与当事人名称全称不一致的印章参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及/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责任,还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切责任,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7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应当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18.8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交。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免收19.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19.3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19.4投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格式四:投标保证书”的,则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19.5投标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打印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截图、本项目成交公告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原件一份、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等,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联系电话:0871-67432024)其他未成交供应商:打印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截图、本项目成交公告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等,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联系电话:0871-67432024)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日历天。20.2在特殊情况下,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主要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公告形式告知。供应商可以拒绝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21.1本政府采购项目为昆明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当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经办人和联系方式。21.2供应商对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22.1提交方式:网上提交22.2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本项目的响应文件。2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2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文件领取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当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24、迟交的响应文件24.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后,供应商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5.2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5.3在提交响应文件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与评审26、开标26.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请供应商准时参加。26.2开标时,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26.3解密结束后,需要对投标报价和投标内容等进行签字确认(如有),供应商应当在开启签字后10分钟内按“政采云”平台要求进行签字确认,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政采云”平台要求签字确认,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3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响应文件时在“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报价应当为阿拉伯数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将可能导致开标时系统不能读取投标报价无法唱标,而响应文件是否有效性将会提交询价小组审核,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服务、响应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投标资格的合格性。响应文件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资格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不得进行评审。27.2评审开始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响应文件的评审,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7.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7.4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技术参数和服务内容是否完全满足,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7.5询价小组将首先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政采云”平台要求,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应当是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格式以及相关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服务;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6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格式、条款、条件和规范提交响应文件的;(7)未按照“政采云”平台要求、条款、规定、格式逐一对应上传响应文件;(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7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乎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7.8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7.9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项目公告发布当日标准执行。27.10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28、响应文件审查方法28.1“政采云”平台系统审查流程如下:第一步: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步符合性审查。第二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内容进行审查,只有通过技术和商务内容(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三步谈判评审。第三步:报价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内容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响应文件报价的供应商才能进行第四步报价评审第四步:报价评审,对供应商价格评审优惠认定内容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价格评审优惠认定内容审查(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五步结果汇总。第五步:结果汇总,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供应商。(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在资格审查时只能看到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部分,看不到技术、商务内容(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报价内容(报价符合性审查)、价格评审优惠认定内容(报价评审)。在符合性审查时,只能看到技术、商务内容部分,看不到响应文件报价内容(报价符合性审查)、价格评审优惠认定内容(报价评审)。在报价符合性审查时,只能看到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内容,看不到价格评审优惠认定内容(报价评审)。在报价评审时只能看到价格评审优惠认定内容部分。请供应商认真核对响应内容提交是否正确,若提交错误可能对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2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与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清晰可辨、编排有序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供应商信誉信用查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查询。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等。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纳税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时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3)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税款所属时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若当地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要求包含的内容未显示齐全,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依法社会保险免缴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免缴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要求填报《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并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1)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并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并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28.3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电子响应文件上供应商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齐全,并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响应文件组成、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完整,内容齐全;(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要求;(3)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和服务内容完全满足;(4)响应文件中表述含义明确;(5)响应文件内容和填写无遗漏;(6)响应文件填写的内容无错误;(7)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字迹清晰;(8)响应文件无计算上的错误;(9)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条款、规定、格式逐一对应上传响应文件。3投标报价供应商在一个项目中,只能有一个完整、有效且合理的价格,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4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串通投标不能存在以下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有效期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规定。8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8.4价格审查要求价格扣除标准评审因素及标准(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2)本项目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应当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经询价小组核实方可按政策获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果货物采购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15%的价格扣除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型或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 (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9、评审过程的保密与投标的澄清29.1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9.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集中采购机构或参加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3询价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和需要澄清的相关内容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询价小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向供应商发起澄清程序,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澄清程序中要求的内容和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做出答复,供应商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答复,供应商的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则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29.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总价或投标报价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投标报价总价或投标报价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询价小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9.5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及实质内容。30、询价小组30.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30.2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31、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31.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1.2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格式、条件、规定进行。31.3询价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31.4询价小组在评审时主要根据投标报价,同时根据各项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等因素对供应商投标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31.5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1.6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报价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报价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6)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的规定,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被审计单位、银行、社会公众、监管机构等审计报告使用者可以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等。31.7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2、保密32.1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等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一家供应商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2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32.3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4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其他情形。33、成交结果33.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签排序。34、成交公示期34.1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35、合同授予标准35.1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5.2如报价不符合要求或超过预算时,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否决其响应文件并不作任何解释。35.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及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5.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外包合同内容以及肢解合同。35.5除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况外,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6、成交通知书36.1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即视为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间。36.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7、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相关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向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39、成交服务费39.1免收成交服务费40、缔约过失责任40.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在采购单位的配合下,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没有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40.2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41、采购文件的解释权41.1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所有。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对所列明的条款做出有效承诺与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序号设备名称技术性能参数A01笔记本电脑★商用笔记本,提供3C、节能、环境认证★1、CPU:≥Intel i7 13代CPU,12核,16线程;★2、内存容量:≥16GB DDR4,支持最大支持48GB内存容量;★3、屏幕:14英寸,分辨率≥1920*1080,色域:≥100% sRGB,亮度:≥300尼特,支持180度开合;★4、硬盘:≥1TB  固态硬盘;★5、接口:安全锁孔\指纹电源键\3.5mm 立体声耳机接口\全功能 USB-C 接口 x 1(支持传输数据、充电和 DisplayPort)\HDMI 标准接口 x 1\USB-A 接口 x 2(USB 3.2 Gen 1,最大输出 5 V/2 A)\USB-A 接口 x 1(USB 2.0,最大输出 5 V/1A)\标配网卡接口集成内置10/100/1000M以太网卡\IEEE 802.11a/b/g/n/ac/ax,2.4GHz 和 5GHz\蓝牙5.2;6、摄像头:720P高清摄像头,支持物理屏蔽;键盘:背光键盘;7、显卡:英特尔锐炬®;★8、电池容量:≥56Wh;★9、标配65W USB-C 电源适配器,电脑、手机均可使用(支持 USB-C 接口)10、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10或以上版本;★11、指纹识别:指纹和电源键二合一;★12、标配电脑管家;功能:超级终端带来电脑、手机、平板、显示器、智慧屏等多设备间的默契新体验,支持F10一键还原;高能模式(热键 Fn+P 开启);PC克隆 快速换机,多品牌支持:旧机可覆盖主流PC品牌等。★13办公软件:1)、办公软件须符合云南省信息技术教学需求(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2)、办公软件提供方便使用者学习的操作演示视频:当鼠标指向功能按钮时,自动弹出该功能的使用视频供使用者学习(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3)、中标商在交货时须递交办公软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对象为采购人的正版软件授权证书。(响应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提供原件)4)、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14、基础保修:三年原厂上门质保服务(包括电池),供货时提供三年原厂质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章原厂公章(否则不予验收);操作系统★1、产品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操作系统,提供软著证明,产品满足《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和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响应文件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或承诺);2、兼容ARM、LoongArch、MIPS、SW64、C86架构的主流国产芯片;★3、系统预装自研浏览器,且浏览器支持账号云同步功能,支持同步浏览器书签和密码,浏览器云账号和系统云账号保持一致。★4、AI服务:操作系统内置自研AI助手,支持接入在线模型、本地模型、私有化部署模型,且AI助手所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和算法符合相关国家政策规定,通过网信部门、**********登记或备案。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资质证明。★5、预装自研打印管理软件,支持自动从云端匹配打印机驱动,存在多驱动时支持自动推荐,支持自动故障排查,内置常用驱动下载导航。(响应文件需提供系统截图、软件著作权证书)★6、为方便外设软件生态适配服务提供,产品需要提供非OEM版本并提供最终客户正版授权证书。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OFD版式软件参数:1、安全可靠:符合OFD版式文档国家标准,符合电子公文应用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通过OFD标准符合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进入党政机关安全可靠应用信息类产品采购名录,(响应文件提供入围证明);2、文件操作:提供OFD/PDF版式文档打开、保存、另存功能,可将打开文档导出图片、PDF或TXT格式文档,导出为图片时自动分页保存。支持自动保存;3、多文档支持:可打开SFD、SEP、GW、GW2、GD、PS、S2/S72/S92、CEB、流式、图片等格式文档直接阅览;4、打印操作,提供打印预览、打印功能,支持套红打印、装订成册打印,可设置打印属性;5、阅读操作:提供翻页、页面跳转、缩放、页面自适应等阅读功能,提供缩略图、大纲、语义、书签、附件等阅读导览功能;6、内容操作:支持选择与复制功能,可将复制内容的字体、段落格式、行间距等属性带入WPS文档中。(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级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的测试报告)(响应文件提供承诺);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终端安全防护系统需支持Windows XP(32位)、Windows 7、Windows 8/8.1、Windows 10、Windows 11Windows服务器:Windows Server 2003(32位)/2008/2012/2016/2019/2022需支持Redhat6.0-8.3、CentOS6.0-8.3、Ubuntu14/16/18/20/21、Oralce Linux 8.2等各种主流linux操作系统。需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支持但不仅限于中标麒麟、银河麒麟、中科方德、统信、湖南麒麟、凝思等各种国产化操作系统。★支持X86/ARM/MIPS/申威架构硬件平台,如:intel、飞腾、海光、兆芯、鲲鹏、龙芯、申威等平台。客户端安装后具备30天试用授权。★产品拥有完全国产自主知识产权杀毒引擎,产品代码100%厂商掌握可控,防止产品后门等隐患。支持全盘扫描、快速扫描、自定义扫描、右键扫描、拖动扫描等多种扫描方式。具备本地多引擎查杀能力,且引擎开关可自定义配置。具备基因特征引擎,支持对引导区、内存、脚本、压缩包、宏病毒等进行威胁检测具备人工智能引擎,人工智能引擎支持PE/OFFICE/PDF常见文件类型威胁检测。人工智能引擎支持配置检测模式,包括谨慎模式、均衡模式以及激进模式。支持启发式病毒扫描,全量级病毒库,可以确保客户端在断网状态下仍然具备病毒查杀能力,不依赖于云端病毒库。具备对大量历史老旧病毒的查杀能力。支持可调整的扫描资源占用,以减少病毒扫描时对客户机CPU资源的需求(低耗、均衡、极速)支持扫描选项设置,包括扫描磁盘引导区、启用文件指纹加速、启用虚拟沙盒支持设置病毒扫描文件类型过滤支持对压缩文件、打包文件进行病毒查杀(可根据用户需求增加或减少扫描层数)支持设置扫描文件大小的上限支持添加文件路径、文件作为信任白名单,可针对病毒防护、病毒扫描放行。支持手动添加文件作为黑名单,防止恶意进程黑名单启动。可以实时监控文件的修改进行病毒查杀;可以实时监控存储介质的连接进行病毒查杀;可以实时监控进程的执行进行病毒查杀。处理方式支持询问模式和自动处理两种方式。支持将病毒放入隔离区,支持隔离区文件删除、恢复与误报还原。支持自定义病毒处理方式,包括用户手动处理、自动处理模式。支持设置删除病毒是否同时放入隔离区;支持设置病毒清除失败时,是否删除该文件。支持内存病毒监控,可以自动清除或者删除病毒文件,并在隔离区中备份。支持查杀DOS、Windows等系统的ZIP、GZIP、ARJ、CAB、RAR、LZH、UPX、ASPACK、FSG等多种压缩包裹格式的文件。支持对注册表、引导区监控。支持拦截下载器自动下载木马程序、恶意推广程序、盗号木马;支持拦截黑客远程控制本机。支持邮件客户端发送、接收的实时监控。支持终端访问网络共享文件时的实时病毒检测。客户端支持空闲扫描模式,当系统繁忙时自动暂停扫描任务,系统不繁忙时在继续进行扫描。支持进行病毒库在线升级,支持手动升级和设置定时升级任务。支持进行病毒库和程序离线升级(客户端页面导入离线升级包进行升级)。支持Windows系统漏洞扫描功能,补丁修复功能,补丁忽略功能支持查看已安装、已忽略、已过期、已屏蔽补丁,支持卸载补丁。支持自定义添加弹窗程序,客户端自动拦截此弹窗程序。客户端具备自我保护功能,包括安装目录及进程,可防止恶意程序的篡改与关闭。客户端静态运行时内存占用平均值不超过100MB,病毒扫描时windows客户端内存占用平均值不超过150MB,病毒扫描时Linux客户端内存占用平均值不超过350MB。客户端静态运行时CPU占用平均值不超过5%,病毒扫描时windows客户端CPU平均值不超过60%,病毒扫描时Linux客户端CPU平均值不超过30%。单机版客户端支持配置连接管理中心直接切换为网络版客户端使用。客户端支持中/英/繁语言切换。(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客户端支持查看近一天/一周/一月/一年的安全日志,包括病毒扫描、病毒监控、升级等日志,升级日志可以记录升级前后版本信息以及升级结果。客户端退出、卸载时支持设置保护密码,防止客户端被退出、卸载。(产品必须同时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响应文件提供承诺)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①所有设备均为全新,不接受OEM设备;②设备及软件不得存在版权纠纷、盗版;本次项目只接受正版软件(须有正版激活码)。二、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供应商应对所列明的条款做出有效承诺与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1.数量:电脑及办公软件1批(数量详见设备采购需求清单);2.交付地点: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3.交付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对所列明的条款做出有效承诺与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1.质保期3年(软、硬件3年免费质保服务)供应商需提供3年7*24小时电话技术服务及1小时内响应故障报修、4小时内上门服务;2.根据采购单位使用需求提供专业技术售后服务;3.在接到采购单位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设备所在地进行故障排除工作;对于不能在当天排除的故障,需提供相同品质的设备给采购单位使用。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投标供应商应对所列明的条款做出有效承诺与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一次性100%验收,所有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需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货款。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对所列明的条款做出有效承诺与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①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保障;②交付采购人所有设备及零配件,均为全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③为保证所投产品均为原厂真实性,中标人需对其提供的所有产品证明文件真实性出具相关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内规定,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关于本次投标所有产品证明文件进行查验真伪,核查通过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书。如不能提供或相关材料查验不通过,可视为供应商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签定,由此产生和造成的所有损失应当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仅供参考)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规定填写,并按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规定顺序上传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当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若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未实质性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清晰的和完整的。问题应当正面回答,不得回避。4、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当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提交资料中,凡要求签署、盖章的,应当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项目签字人应当保证全部声明和对问题的回答真实有效、合法以及准确。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做出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一、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1)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清晰可辨、编排有序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要求:(1)提供缴纳税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时期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3)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1)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税款所属时期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若当地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要求包含的内容未显示齐全,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依法社会保险免缴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免缴证明。5.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在参与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投标中,我单位承诺如下: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4.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6.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如下表格: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7.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采购文件格式。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报价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携带数字证书参加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同时,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第三方,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无委托代理人的应当保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和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二、报价、技术、商务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报价表(报价)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昆采询2025112010采购标的采 购 内 容投 标 内 容标段标号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总价(元)报价单价(元)报价总价(元)备注AA%便携式计算机150台7,000.001,050,000.00A包投标报价总金额:小写 元;大写 注:采购费用实行总额包干,按成交价支付,服务过程中不因其他因素而额外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运输、安装、人工、服务地点、利润、税费等相关因素。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二:采购需求一览表(技术)采购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昆采询2025112010采购标的采 购 内 容投 标 内 容标号名称规格、配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品牌型号所投产品详细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技术参数逐条对应填报)质保期偏离情况A%笔记本电脑★商用笔记本,提供3C、节能、环境认证★1、CPU:≥Intel i7 13代CPU,12核,16线程;★2、内存容量:≥16GB DDR4,支持最大支持48GB内存容量;★3、屏幕:14英寸,分辨率≥1920*1080,色域:≥100% sRGB,亮度:≥300尼特,支持180度开合;★4、硬盘:≥1TB  固态硬盘;★5、接口:安全锁孔\指纹电源键\3.5mm 立体声耳机接口\全功能 USB-C 接口 x 1(支持传输数据、充电和 DisplayPort)\HDMI 标准接口 x 1\USB-A 接口 x 2(USB 3.2 Gen 1,最大输出 5 V/2 A)\USB-A 接口 x 1(USB 2.0,最大输出 5 V/1A)\标配网卡接口集成内置10/100/1000M以太网卡\IEEE 802.11a/b/g/n/ac/ax,2.4GHz 和 5GHz\蓝牙5.2;6、摄像头:720P高清摄像头,支持物理屏蔽;键盘:背光键盘;7、显卡:英特尔锐炬®;★8、电池容量:≥56Wh;★9、标配65W USB-C 电源适配器,电脑、手机均可使用(支持 USB-C 接口)10、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10或以上版本;★11、指纹识别:指纹和电源键二合一;★12、标配电脑管家;功能:超级终端带来电脑、手机、平板、显示器、智慧屏等多设备间的默契新体验,支持F10一键还原;高能模式(热键 Fn+P 开启);PC克隆 快速换机,多品牌支持:旧机可覆盖主流PC品牌等。★13办公软件:1)、办公软件须符合云南省信息技术教学需求(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2)、办公软件提供方便使用者学习的操作演示视频:当鼠标指向功能按钮时,自动弹出该功能的使用视频供使用者学习(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3)、中标商在交货时须递交办公软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对象为采购人的正版软件授权证书。(响应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提供原件)4)、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14、基础保修:三年原厂上门质保服务(包括电池),供货时提供三年原厂质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章原厂公章(否则不予验收);操作系统★1、产品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操作系统,提供软著证明,产品满足《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和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响应文件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或承诺);2、兼容ARM、LoongArch、MIPS、SW64、C86架构的主流国产芯片;★3、系统预装自研浏览器,且浏览器支持账号云同步功能,支持同步浏览器书签和密码,浏览器云账号和系统云账号保持一致。★4、AI服务:操作系统内置自研AI助手,支持接入在线模型、本地模型、私有化部署模型,且AI助手所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和算法符合相关国家政策规定,通过网信部门、**********登记或备案。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资质证明。★5、预装自研打印管理软件,支持自动从云端匹配打印机驱动,存在多驱动时支持自动推荐,支持自动故障排查,内置常用驱动下载导航。(响应文件需提供系统截图、软件著作权证书)★6、为方便外设软件生态适配服务提供,产品需要提供非OEM版本并提供最终客户正版授权证书。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OFD版式软件参数:1、安全可靠:符合OFD版式文档国家标准,符合电子公文应用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通过OFD标准符合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进入党政机关安全可靠应用信息类产品采购名录,(响应文件提供入围证明);2、文件操作:提供OFD/PDF版式文档打开、保存、另存功能,可将打开文档导出图片、PDF或TXT格式文档,导出为图片时自动分页保存。支持自动保存;3、多文档支持:可打开SFD、SEP、GW、GW2、GD、PS、S2/S72/S92、CEB、流式、图片等格式文档直接阅览;4、打印操作,提供打印预览、打印功能,支持套红打印、装订成册打印,可设置打印属性;5、阅读操作:提供翻页、页面跳转、缩放、页面自适应等阅读功能,提供缩略图、大纲、语义、书签、附件等阅读导览功能;6、内容操作:支持选择与复制功能,可将复制内容的字体、段落格式、行间距等属性带入WPS文档中。(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级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的测试报告)(响应文件提供承诺);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终端安全防护系统需支持Windows XP(32位)、Windows 7、Windows 8/8.1、Windows 10、Windows 11Windows服务器:Windows Server 2003(32位)/2008/2012/2016/2019/2022需支持Redhat6.0-8.3、CentOS6.0-8.3、Ubuntu14/16/18/20/21、Oralce Linux 8.2等各种主流linux操作系统。需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支持但不仅限于中标麒麟、银河麒麟、中科方德、统信、湖南麒麟、凝思等各种国产化操作系统。★支持X86/ARM/MIPS/申威架构硬件平台,如:intel、飞腾、海光、兆芯、鲲鹏、龙芯、申威等平台。客户端安装后具备30天试用授权。★产品拥有完全国产自主知识产权杀毒引擎,产品代码100%厂商掌握可控,防止产品后门等隐患。支持全盘扫描、快速扫描、自定义扫描、右键扫描、拖动扫描等多种扫描方式。具备本地多引擎查杀能力,且引擎开关可自定义配置。具备基因特征引擎,支持对引导区、内存、脚本、压缩包、宏病毒等进行威胁检测具备人工智能引擎,人工智能引擎支持PE/OFFICE/PDF常见文件类型威胁检测。人工智能引擎支持配置检测模式,包括谨慎模式、均衡模式以及激进模式。支持启发式病毒扫描,全量级病毒库,可以确保客户端在断网状态下仍然具备病毒查杀能力,不依赖于云端病毒库。具备对大量历史老旧病毒的查杀能力。支持可调整的扫描资源占用,以减少病毒扫描时对客户机CPU资源的需求(低耗、均衡、极速)支持扫描选项设置,包括扫描磁盘引导区、启用文件指纹加速、启用虚拟沙盒支持设置病毒扫描文件类型过滤支持对压缩文件、打包文件进行病毒查杀(可根据用户需求增加或减少扫描层数)支持设置扫描文件大小的上限支持添加文件路径、文件作为信任白名单,可针对病毒防护、病毒扫描放行。支持手动添加文件作为黑名单,防止恶意进程黑名单启动。可以实时监控文件的修改进行病毒查杀;可以实时监控存储介质的连接进行病毒查杀;可以实时监控进程的执行进行病毒查杀。处理方式支持询问模式和自动处理两种方式。支持将病毒放入隔离区,支持隔离区文件删除、恢复与误报还原。支持自定义病毒处理方式,包括用户手动处理、自动处理模式。支持设置删除病毒是否同时放入隔离区;支持设置病毒清除失败时,是否删除该文件。支持内存病毒监控,可以自动清除或者删除病毒文件,并在隔离区中备份。支持查杀DOS、Windows等系统的ZIP、GZIP、ARJ、CAB、RAR、LZH、UPX、ASPACK、FSG等多种压缩包裹格式的文件。支持对注册表、引导区监控。支持拦截下载器自动下载木马程序、恶意推广程序、盗号木马;支持拦截黑客远程控制本机。支持邮件客户端发送、接收的实时监控。支持终端访问网络共享文件时的实时病毒检测。客户端支持空闲扫描模式,当系统繁忙时自动暂停扫描任务,系统不繁忙时在继续进行扫描。支持进行病毒库在线升级,支持手动升级和设置定时升级任务。支持进行病毒库和程序离线升级(客户端页面导入离线升级包进行升级)。支持Windows系统漏洞扫描功能,补丁修复功能,补丁忽略功能支持查看已安装、已忽略、已过期、已屏蔽补丁,支持卸载补丁。支持自定义添加弹窗程序,客户端自动拦截此弹窗程序。客户端具备自我保护功能,包括安装目录及进程,可防止恶意程序的篡改与关闭。客户端静态运行时内存占用平均值不超过100MB,病毒扫描时windows客户端内存占用平均值不超过150MB,病毒扫描时Linux客户端内存占用平均值不超过350MB。客户端静态运行时CPU占用平均值不超过5%,病毒扫描时windows客户端CPU平均值不超过60%,病毒扫描时Linux客户端CPU平均值不超过30%。单机版客户端支持配置连接管理中心直接切换为网络版客户端使用。客户端支持中/英/繁语言切换。(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客户端支持查看近一天/一周/一月/一年的安全日志,包括病毒扫描、病毒监控、升级等日志,升级日志可以记录升级前后版本信息以及升级结果。客户端退出、卸载时支持设置保护密码,防止客户端被退出、卸载。(产品必须同时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响应文件提供承诺)软件使用授权期限:三年注: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详细填报,技术参数应当逐条对应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三:投标书(技术)投标书根据贵方对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参加投报,为此:1、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报文件;2、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l)本次投标报价中规定的标段为___A_标段,投报总价为_____(人民币:元);(2)遵守采购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报被接受,我方将按投报文件的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5)本投报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招标后30日,在此期间本投报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报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报文件保持有效;(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报或收到的任何投报;(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投报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承诺的一切证明材料;(9)我方已全部接到贵方的采购文件,包括各种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没有任何缺页、少页的现象;(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报文件,包括投报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若我方成交,在采购人需要追加设备的情况的时候,在不改变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2)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愿意由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报人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报人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报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即使成交,也接受成交无效的结果。4、如果成交后发现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报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报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外包、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四:承诺书(技术)承诺书本企业作为参与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本采购项目。4、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项目相关人员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五:同意采购文件条款声明(技术)同意采购文件条款声明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的活动,我方在参与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任何倾向性,也没有存在任何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及规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六:质量保证书(技术)质量保证书本书作为(供应商)对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l、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内相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制造商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2、提供的产品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服务承诺书”全部内容的满足;4、每件产品和配件齐全、包装完整、完好未拆封;5、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并保证所有投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保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自行增加条款)本保证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日起3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设备、产品保质期满为止有效。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七:服务承诺书(商务)服务承诺书针对本次贵方组织的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决定参加,并对本次项目服务作如下承诺:1、2、3、4、投标供应商应对“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以及“格式二: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列明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的事项进行承诺:为保证所投产品均为原厂真实性,中标人需对其提供的所有产品证明文件真实性出具相关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内规定,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关于本次投标所有产品证明文件进行查验真伪,核查通过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书。如不能提供或相关材料查验不通过,可视为供应商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签定,由此产生和造成的所有损失应当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可自行增加条款)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八: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技术)请供应商按照“格式二: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技术证明材料并编制目录,清晰可辨、要素齐全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九:货物制造商划分(划型)确认书、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9.1货物制造商划分(划型)确认书请在对应的括号内打“√”1、()本项目货物制造商为大型企业,但必须保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2、()本项目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并且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署、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9.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的“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A01便携式计算机,属于制造业;制造商为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1,属于____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划型和附1、附2、附3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真实情况、正确填写行业划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均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9.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请在对应的括号内打“√”1、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否()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在对应的括号内打“√”1、是()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否()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大型、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附属学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