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废标公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
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2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1701
二 、 项目名称: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
三、采购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采购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2时01分02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香、张智敏、张超、赵树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联系方式: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46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024-54648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招标文件(6.30)-上传.doc
不辽宁佰和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000-31701编制单位: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货物需求42第四章评标方法5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41.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2.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31701项目名称: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400,000.00最高限价(元):2,400,000.00采购需求:采购与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及实践相关的成套仪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30日17:00至2025年7月8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下载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联系方式:024-56860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联系方式:024-54648888邮箱地址:lnbh8888@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105016486080000134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旭电话:024-546488883.2025年6月30日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联系人:牛老师电 话:024-56860088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联系人:赵旭电 话:024-546488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是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和同步热分析仪为进口产品¨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þ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þ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þ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2,400,000.00最高限价(元):2,400,000.004计量单位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þ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 / 11.3样品或演示þ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þ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þ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电子文件递交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1份(以U盘形式密封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承诺书1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注:备份的响应文件需以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需启用时,若未提交备份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解密时限:30分钟,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时间延长的除外。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前3名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名 þ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þ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þ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照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结果的80%收取。(100万以下按中标额的1.5%,100万以上按中标额的1.1%。) 支付形式: 电汇或转账 开户名: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账号:21050164860800001346支付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将代理服务费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 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联系单位: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赵旭联系电话:024-54648888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1.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进行签字、盖章)。3注:表格中“þ”项或“■”项为被选中项。4.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4.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4.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备份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3递交备份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备份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备份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4.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线上方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重要提示:鉴于当前我省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推广比较顺利,系统运行比较平稳,从2021年6月1日起,全省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此前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仍按采购文件规定开展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5.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信用记录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开标一览表103分项报价表114技术规格偏离表125商务条款偏离表13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7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8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159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18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1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1.格式1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文件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5.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5.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1………………………………………………………………………………所在页码2………………………………………………………………………………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1………………………………………………………………………………所在页码2………………………………………………………………………………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1………………………………………………………………………………所在页码2………………………………………………………………………………所在页码……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5.5.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6.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5.7.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8.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9.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线上电子文件份及备份文档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5.10.格式10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大写:不收取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根据所投包组选择包号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11.格式11分项报价表包号:报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根据所投包组选择包号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12.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按第三章货物需求“三、技术标准及要求”逐项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13.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付款,100%电汇支付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质量保证期: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免费质保(1)年。6★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境外生产同时需要报关入境)且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及进出口货物能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7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48小时做出回应,如需上门,则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维修。保修期外,卖方在收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48小时做出回应,如需上门,则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有偿维修。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14.格式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15.格式15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字):日期:(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5.16.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17.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5.18.格式18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第三章货物需求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第三章所有需求,如果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没有作出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项目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付款,100%电汇支付4、质量保证期: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免费质保(1)年。5、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境外生产同时需要报关入境)且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及进出口货物能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7、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48小时做出回应,如需上门,则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维修。保修期外,卖方在收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48小时做出回应,如需上门,则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有偿维修。三、技术标准及要求(一)实验平台计算节点(4套)1、总体技术要求:安装作业管理软件,高效管理计算资源、合理调度作业,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且高效的高性能计算环境。2、主要技术要求:2.1作业调度功能2.1.1作业提交:支持多种方式提交作业,包括命令行、脚本文件、图形界面等;允许用户指定作业的资源需求、运行时间等参数。2.1.2作业排队:自动将提交的作业放入合适的队列中等待执行;队列可根据不同的资源需求等进行分类。2.1.3作业分配:根据集群中节点的资源状态和作业需求,智能地将作业分配到合适的计算节点上考虑因素包括CPU核心数、GPU数量、内存大小等。2.1.4作业监控:实时监控作业的执行状态,包括运行时间、资源使用情况等;用户和管理员可以随时查看作业的状态信息。2.1.5作业控制:用户可以对自己提交的作业进行暂停、恢复、取消等操作;管理员可以对所有作业进行强制终止等操作。2.2资源管理功能2.2.1节点管理:监控集群中各个计算节点的状态,包括在线/离线状态、资源使用情况等;可以对节点进行禁用等操作。2.2.2资源限制:为用户和作业设置资源使用上限,防止单个用户或作业占用过多资源;可以限制CPU核数、作业总数、GPU卡总数等。2.3用户管理功能2.3.1用户创建和删除:创建用户功能,创建用户选择账户组功能;删除用户。2.3.2用户配额管理:为每个用户设置资源配额,限制用户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使用的资源总量;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和贡献度调整配额。2.3.3用户作业统计:记录用户提交的作业信息,包括作业数量、执行时间、资源使用情况等;为用户管理和资源分配提供参考依据。2.4账户管理功能2.4.1账户创建和删除:创建账户功能,多个用户可以属于同一账户,方便管理;删除账户。2.4.2账户配额管理:为每个账户设置资源配额,限制账户的用户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使用的资源总量;可以根据账户的需求和贡献度调整配额。2.5集群源监控功能2.5.1实时监控集群的整体状态,包括作业数量、资源使用情况、节点状态等;2.5.2提供可视化的监控界面,方便管理员及时了解集群的运行情况。★3、主要配置要求:3.1CPU:Intel第3代可扩展处理器*2颗,单颗核心≥32,频率≥2.9GHz,TDP≥300W,三级缓存≥50MB;3.2GPU:CUDA≥3400,频率≥1300,显存带宽≥360GB/s,光线追踪算力≥24RT-TFLOPS;3.3内存:运行内存≥1024G,频率≥2666,满通道;3.4固态:容量≥960G,顺序读取速度:最高550MB/S,随机读写速度:最高98000IOPS,写入寿命:高达5466TB(以TBW计),缓存≥16GB,2块;3.5网卡:速度≥100G;3.6电源:≥1650W,1块;3.7机箱形式:4U机架式。4、系统方案说明:★4.1方案提供完备的集群系统软件,包括:节点Linux操作系统;可视化的集群操作系统,提供系统监控、管理、告警、统计、作业调度等功能和组件;GNU、Intel等编译环境,BLAS、LAPACK、FFTW、IntelMKL等常用数学函数库,OpenMP及MPI并行开发环境,以及其它相关的HPC开发运行环境;★4.2预装应用软件:VASP、LAMMPS、QuantumEspresso、Gaussian、MaterialsStudio等。配套提供MaterialsStudio等软件的技术支持及视频学习资料;具备MaterialsStudio等脚本的编译能力;4.3系统功耗(不含空调制冷系统)不超过为3千瓦,电费可按此核算;4.4此次方案充分考虑后期扩容,为后期扩容提供丰富的扩容空间,后期扩容简单易行;4.5硬件整体质保3年(其中CPU质保1年),软件1年免费服务,极大降低了用户的运行维护费用。(二)气体泄漏检测仪(2套)1、工作电压:DC18~28V2、使用环境:温度:-10℃-50℃相对湿度:小于95%不结露3、壳体材料:铝制防爆外壳4、显示模式:1.8寸彩色TFT高清全中文汉字显示5、信号输出:4~20mA线性电流输出,RS485通讯输出6、工作电流:小于100mA7、电缆接入口尺寸:G1/2\"8、整机尺寸:≤(180×160×70)mm★9、精度:≤±3%F.S.10、防爆等级:ExdIICT6Gb11、防护等级:IP6512、调节方式:红外遥控不开盖现场调整维护★13、检测气体:可燃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14、4-20ma调整可用遥控器直接调整,无需拆盖(三)反应加热炉(1套)1、输入电源AC220V50/60HZ,最大功率:6KW★2、最高温度:≥1500℃(<30min)★3、长期工作温度:≥1400℃★4、控温热电偶:S型双铂铑热电偶*25、加热区尺寸:≥200+200mm(总加热区长度)6、升温速率:1400℃以下≤10℃/min★7、刚玉管:外径≥60mm,内径≥54mm,长度≥1300mm8、温控系统:PID自动控温系统,智能化50段可编程控制,控温精度:≤±1℃★9、配件包含:水冷机、真空泵、悬挂式进样铂金丝、下装载式平台。(四)旋转粘度计(1套)1、操作屏幕采用一体式设计屏幕,采用至少5寸全彩色触摸屏,全触摸屏操作。实时显示粘度值,以及粘度趋势变化。2、传感器采用连续感应芯片实时感应,保证在任何转速下均可实时反应样品的粘度变化,确保数据的准确性。3、精度:≤测量范围的±1.0%。▲4、粘度值范围:100-40,000,000(单位mPa·s)。5、重复性:≤±0.2%。6、转速范围:0.1-200RPM,200档转速可选。★7、转子不带任何电子元件,可直接浸入溶剂中超声清洗,方便维护。螺纹接口可保证测试高粘度样品时转子不会滑丝脱落。有液流限定器(转子保护腿)符合计量要求。具有物理水平泡,在未开机情况下即可知道机器水平状态,方便工人日常维护。8、测试过程显示信息包括:粘度、温度、%扭矩、转速/转子、实时粘度测试趋势等。9、主机上具有可直接设定自动测试功能,可设定到达指定扭矩结束测试,或到达指定温度结束测试,或达到限定时间结束测试。▲10、有温度探头实时反映样品温度。11、自动量程显示。多国语言,包括:汉语等7种12、4个USB接口,至少包含Type-A接电脑接口,Type-B接U盘★13、数据结果设定可为单点,平均,多点,满足研发,质检和时间相关性样品不同的测试条件。14、自动调零,每次开机时自检和调零,保证每次测试的精确度。▲15、震荡检查功能,自动判断轴承性能。温度补偿可达±9.9℃16、自定义用户使用权限,密码锁定功能。17、沥青,热熔胶和高温液体的粘度测量的难度主要体现在高温控制要求比较高的精确度,这样才能确保得到的数据是有意义,样品之间的测试结果是一致的。可控制样品的温度到高达+300°C★18、加热器单机可编程控制器可以设置单个温度点到10个温度设置点。19、样品用量小不超过10mL,隔热样品室,减少了样品热量的损失,有效减少样品温度不均的现象。转动的转子,起到了搅拌桨的作用。★20、配置包括:DV2TRV粘度计主机,螺纹接口转子RV2-7号共6个,运输保护帽1个,RTD温度电极2个,升降支架1套,转子保护腿1个,手提箱,可编程控制器1个,加热炉1个,27号转子1根,校直托架1个,不锈钢样品杯1个,铝制样品杯5个,取样器2个,样品杯架1个。(五)红外热像仪(1套)1、红外探测器响应波长范围:7.5-14μm;★2、探测器物理分辨率:不小于640x480像素;★3、热灵敏度:不低于50mk@30°C;★4、帧频:不低于50Hz@640x480,不低于100Hz@640x240,不低于200Hz@640×240;★5、测温范围:不小于-40°C-2000°C;6、测温精度:不低于±2°C或读数的±2%;7、热像仪时间常数:不应大于8ms;8、调焦:手动、电动和单次自动;★9、数据接口:同时支持USB和网线的连接方式;★10、I/O连接:机身需配备6极接线端子,支持不低于两路的I和两路的O连接;11、软件功能应支持且不限于:11.1即插即用,可以支持多台热像仪同时连接;11.2支持多软件窗口打开,即多次打开软件多次;11.3支持数据记录的时候同时对数据深度分析和导出功能;11.4支持数据的提取,将大数据调整为核心小规格数据;11.5支持将数据无缝导出为第三方格式,包括但是不限于MPEG4和CSV;11.6支持等温线、超温饱和标记,函数计算功能,支持多种滤镜算法;11.7支持手动、自动手动温宽调整,支持参数设定和补偿;★11.8支持空间计算和校准,自动识别镜头参数并进行空间尺寸识别计算;★11.9支持视频分割和合成,可以将多个图片合称为一个视频,也可以将1个视频分割为多帧图片;★11.10支持多种设定条件的记录方式,比如按照触发信号启停,按照时间启停,按照标题字段启停;支持一定数量帧或者时间后自动停止;11.11支持开启和关闭非均匀性校正;★11.12支出预触发缓存和后触发缓存;11.13支持分析界面和状态的保存;11.14支持一键导出所有的ROI分析工具的统计信息,和温度时间变化关系曲线;11.15支持ROI位置和大小的保存,以便于不同试验的相同样本数量使用;(六)球磨机(1套)1、最大进样尺寸:土壤料≤10mm其它料≤3mm★2、最小出料粒度≤0.1um3、交替定时时间:1-9999min★4、球磨机转速:公转:≥400r/min,自转:≥800r/min5、研磨罐尺寸:可选50ml或100ml6、电器认证:UL认证、CE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7、数据储存:可储存多达120组不同工艺步骤★8、数据监测: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出现异常自动报警9、可编程运行:≥6组编程运行步骤(支持编辑、删除、修改)10、故障监控系统:支持故障监控★11、软件升级:终身提供免费升级服务★12、控制方式:7\"中英文互换图形人机界面,可编程多种运行模式(正反交替运行、间隔运行、定时运行),数据存储记忆功能,120组程序自由设定,自动报警★13、研磨套件材质:50ml氧化锆球磨罐*4,包含配套研磨介质(七)马弗炉(4套)1、电源:AC220V/50HZ2、额定功率:≤9KW★3、加热区尺寸:≥250长*300宽*250mm高★4、温度:最高使用温度:≥1400℃(≤30min),长期工作温度:≤1300℃5、升温速率:≦10℃/min6、加热元件:硅碳棒★7、温控系统:智能化控温仪,PID程序控温,热电偶采用S型热电偶,控温精度:≤±1℃8、外形尺寸:不开启:≤640长*640宽*930mm高(八)管式炉(1套)1、炉膛材料:高纯氧化铝纤维2、加热元件:掺钼的铁铬铝合金加热丝★3、极限温度:≥1200℃4、持续工作温度:≤1100℃5、升温速率:≤20℃/min(建议:10℃/min)6、温区长度:≥200mm7、恒温区长:≥100mm8、炉管尺寸:高纯石英管≥Φ50*600mm★9、控温方式:智能PID和自整定调节功能智能化30段程序控温,具有过流保护、超温和断偶报警10、控温精度:≤±1℃(九)催化材料评价装置(1套)★1、反应压力:0.1~3MPa;2、预热炉工作温度:室温~300℃,最高使用温度650℃。★3、反应炉每段单独控制温度:RT~900℃,温度控制精度≤±1℃,反应炉外表面带防烫散热孔,温度<50℃;反应炉尺寸为外径240mm,高度600mm,反应炉恒温区(550℃)为:≥80mm;4、石英反应管外径~12mm,内径~8mm,长度~700mm,配两端不锈钢接头,采用O型圈软密封方式,催化剂装填量1~5ml,配不少于10根;5、不锈钢反应管外径~12mm,内径~8mm,长度~700mm,密封方式,催化剂装填量1~5ml,配不少于3根;★6、冷却分离器为双层结构,夹层走冷凝水,内部体积:≈50mL;外部体积:≈200mL。7、反应器出口保温管道保温温度:RT~180℃,温度控制精度≤±1℃;8、采用外径3mm不锈钢管道连接,所有管阀件质量标准高于国产品牌一流水平;★9、智能仪表实现系统加热控制,设备反应中在超过预设的温度时触发声光报警、硬件连锁,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10、备用包含两通球阀5个、单向阀5个。11、整机质保1年,终身免费维修(不含材料费)。(十)气相色谱(1套)1、工作条件1.1工作电压:220V±10%50Hz;1.2工作环境湿度:5%~95%;1.3工作环境温度:5℃~40℃;1.4仪器功率:≤2250W;2、主机部分2.1电子流量控制(EPC):所有流量、压力均可以电子控制;★2.2压力调节精度:≤0.001psi;2.3保留时间重复性:<0.008%或<0.0008min;2.4峰面积重现性:<0.5%RSD;★2.5操作界面:≥7英寸电容式触摸屏;3、柱温箱3.1炉膛尺寸:≥28×30×24cm,可容纳两根105m×0.530mm内径毛细管柱或两根10英尺玻璃填充柱(盘绕直径9英寸,1/4英寸外径)或两根20英尺长不锈钢填充柱(1/8英寸外径),采用空气加热型容积≥15升;外观尺寸:≥590mm*520mm*505mm;3.2工作温度:室温+4℃~450℃;★3.3程序升温阶数:30阶31平台;3.4温度控制精度:≤0.01℃;★3.5最高升温设置速率:≥250℃/min;★3.6柱温箱冷却降温(22℃室温):从450℃降到50℃≤3.5min;3.7最长方法运行时间:9999.99min;3.8加热区:除炉膛外,6个独立控制加热区;3.9辅助加热区最高操作温度:≥400℃;3.10温度保护:具有炉膛温度自动保护功能(色谱柱最高使用温度保护);4、进样口4.1进样口安装:可同时安装使用两个进样口;4.2进样口类型:可搭配隔填充柱进样口(PPIP),分流/不分流进样口(S/SL),冷柱头进样口(PCOC),挥发性物质进样口(VI);5、检测器5.1检测器安装:可同时搭载3个独立控温的检测器;5.2电子流量控制:高精度电子压力/流量控制;5.3压力设定范围:0~100psi;5.4压力控制设定精度:≤0.001psi;5.5检测器类型:可适配FID、TCD、u-ECD、FPD、PDHID、SCD;5.6热导检测器(TCD)5.6.1最高使用温度:≥400℃;5.6.2适配色谱柱类型:填充柱和毛细管柱;★5.6.3最低检出限:≤400pg/ml(苯-甲苯);★5.6.4灵敏度:≥40000mV·mL/mg(苯-甲苯);5.6.5基线漂移(30min):≤0.2mV;5.6.6基线噪声:≤0.02mV;5.6.7动态线性范围:≥105;5.6.8数据采集频率:5Hz;6、全自动气动气体进样阀6.1气动进样阀和切换阀,外径1/16,内径0.75mm;6.2温度≥225℃,压力≥400psi;6.3高惰性,低流失,持久耐用;6.4全自动气体驱动阀,无需手动切换,准确性高,重复性好;6.5可反吹预主放空,缩短分析时间,减少对色谱柱和检测器的污染;7、色谱工作站7.1工作站运行环境Windows7/10/11操作系统;7.2工作站可完全反控仪器各项参数;支持单台电脑最多4台仪器同时控制;7.3可以显示查看各个控制部件温度、流量、压力曲线;7.4具备谱图预览功能,可在采集谱图过程中提前查看结果;具有日志管理功能;模块式可定制化报告,支持批量谱图处理和数据分析;系统支持自动导出TXT、EXCEL、PDF分析结果文件;7.5支持用户自定义设定报告内容,可选择报告显示内容(仪器条件、辅助区、配样信息、手动事件、组分表、分析结果、综合结果、系统评价),编辑报告内容(单位名称、报告名称、做样人、审核人);7.6界面支持语言直接切换(中文、英文、俄文)。★8、配置清单8.1气相色谱仪主机1套8.2专用软件1套8.3气体捕集阱1套8.4检测器:TCD1套8.5空气发生器1套8.6电脑1套8.7全自动气体气动进样阀2套8.8色谱柱3根(十一)高压化学吸附仪(1套)1、工作条件1.1电源电压:AC220V±10%,50Hz/60Hz,1500W;1.2工作温度:5℃~60℃,环境温度波动<1℃;1.3相对湿度:≤80%;1.4仪器运行的持久性:可长时间连续工作。2、设备用途及主要功能2.1该仪器用于固体催化剂程序升温反应及脉冲滴定测试,可以实现:TPR、TPD、TPO、TPSR、PulseTitration等测试。★2.2温度测试范围:采用真空隔热加热炉,温度测试范围:-160℃~1200℃,可选配-196℃~800℃;程序升温线性度R优于0.99999。不得采用保温效果差的开合式加热炉。★2.3恒温稳定性:-160℃~1200℃段的任意温度的恒温,60min内温度稳定性SD<0.1℃。2.4简单灵活的测试方案编辑:一键添加或删减测试单元,每一个测试单元简单得点选和输入即可完成测试单元编辑,不同的测试单元构成完整的测试方案。▲2.5实现操作的完全自动化:从安装样品后到测试结束,无需人工干预,无需人工拆装高温电炉,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性。完全自动化的过程包括:电炉自动上升→程序升温预处理→电炉自动下降→自动切换至预备电炉进入程序升温→高温电炉自动降温进入预备状态。★2.6可以进行设定次数的无人干预的全自动循环测试,进行催化寿命评价。★2.7测试效率:4个程序升温速率点的TPD脱附活化能,测试时长<24小时,且全程无需人工干预。2.8双加热炉,仪器上具有2个加热炉,一个电炉程序升温测试,另一个电炉风冷降温预备,且可实现自动切换,无需等待降温完成后再测试,不得采用开合式加热炉自然缓慢降温,或手动加液氮降温等落后技术。2.9必须具有氧化性气体与还原性气体的互锁安全“防爆”机制,防止误设置或误操作造成的危险。2.10程序升温及程序降温功能:可实现程序升温及程序降温过程的可逆反应测试。2.11化学吸附典型气体:H2、O2、CO、NO、NH3,H2O,甲苯等。▲2.12真空法去除残余气体:真空泵将死体积中残余气体抽出,快速高效去除死体积中残余气体对测试的影响。★2.13双级恒温设计:仪器内部管线恒温为室温-80ºC可设置,保证蒸汽不会在仪器内部产生冷凝;仪器内部的恒温区内进一步设置TCD恒温区,恒温温度室温-120℃可设置,保证TCD信号不受环境温度波动的影响。★2.14高灵敏度的TCD检测器:检测限优于5ppm。2.15蒸气测试:支持蒸气脉冲和蒸气程序升温反应测试★2.16液晶显示屏:仪器面板上具有液晶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测试进程。★2.17测试压力:常压,1MPa,3MPa,10MPa可选★3、主机配置3.1检测器:参比池和测量池串联式热导池设计。3.2预留连接质谱的接口。3.3预留标定接口,标定接口具有加热功能,加热温度80℃,可注射气体及液体进行标定。3.4内部管线:仪器内部管路为1/16英寸不锈钢管,耐酸碱腐蚀。3.5气体接口,12路分析气体接口,1路驱动气接口,1路尾气排口,共14路气体接口。3.6质量流量计:配备三路MFC,可同时进行三种气体控制,每路MFC流量范围0-80sccm,3路MFC耐酸碱腐蚀。3.7仪器配备1个自动六通阀用于脉冲进样,软件自动控制脉冲进样。3.8标配蒸气发生器。3.9仪器内置真空泵,用于快速抽真空去除残余气体。3.10双加热炉:-160℃~1200℃,自动旋转切换,一用一备。3.11标配冷阱:去除水蒸气等低沸点物质对检测器的影响。3.12压力传感器:对样品管前端压力进行检测。3.13密封件:所有密封件应为防腐密封圈3.14软件的控制需包括仪器内部阀的状态、温度、气体流速、检测器参数等。3.15软件的数据处理包,包括峰编辑、定量等4、主要随机附件4.1石英样品管5根;O型密封圈若干。4.2技术资料。4.3提供仪器操作手册和操作软件。(十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套)(进口产品)1、工作条件:1.1湿度:≤70%。1.2温度:15-30℃。1.3电源:100~240VAC;50-60Hz。2、红外主机:全新智能型研究级傅立叶红外光谱仪,主机可扩展为内置双样品仓,测量方式更加灵活。主机可以连接热重分析等多种外置附件。★2.1光谱范围:8,000–350cm-1。2.2分辨率:优于0.4cm-1,连续可调,最小步长0.1cm-1。★2.3信噪比:>60,000:1,1分钟测试,4cm-1,peak-to-peak。2.4波数精度(波数准度):<0.01cm-1@1,554cm-1。★2.5波数重复性:<0.0005cm-1@1,554cm-1。▲2.6立体角镜干涉仪,光路入射角度小于等于30度,避免偏振效应,保证最大光通量。光路永久准直、无需被动式动态调整。硬件质保10年。2.7检测器:主机内置数字技术的中红外DTGS检测器,集成24位模拟数字转换器,全数字化,直接输出数字信号。★2.8光源:全新的电子稳压处理功能,使光源的能量输出更加稳定,寿命更长。★2.9激光器:采用先进的二极管激光器,在保障高精度采样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激光器的使用寿命,长达10年以上。2.10分束器:KBr分束器。2.11A/D转换:24位、高速型A/D转换。★2.12网络化:红外主机与计算机之间通过“以太”网卡连接,无任何限制。红外主机在网络中“即插即用”;计算机可远程控制、维修、采样及数据处理;实时数据共享。2.13仪器内置包含各种标准物质的校验系统,通过自检程序可对仪器的各项指标随时进行自检,并给出符合GLP标准的自检报告。★2.14仪器内部所有光学反射镜必须为镀金反射镜。2.15红外软件:中文版64位处理软件,包括:红外控制、谱图处理、数据转换、谱图搜索、多组分定量等操作软件;曲线分峰拟合软件(该软件包必须是红外软件包的一部分,而不能是外挂的第三方软件);H2O/CO2自动补偿软件;自检软件;宏程序软件;中文版在线帮助软件。2.16金刚石ATR衰减全反射附件2.16.1纯金刚石晶体。2.16.2可分析固体、液体、半液体样品及强吸收物质(如聚合物、橡胶、涂料、纤维等)、无机化合物等。2.16.3光谱范围:10,000-400cm-1。2.16.4光通量大,灵敏度高,晶体清洗方便,不需准直。2.16.5全密封设计,可吹扫。3、主机验收之日起保修1年;其中光源保修5年;干涉仪(不含分束器)保修10年;激光器保修10年。▲4、热量视窗综合分析系统:空间分辨率:标准镜头空间分辨率不低于0.68mrad;视场角(FOV):不小于25°×19°;★5、配置清单5.1、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主机,一套。5.2、立体角镜干涉仪,一套。5.3、DTGS检测,一套。5.4、二极管激光器,一套。5.5、KBr分束器,一套。5.6、透射测试附件,一套。5.7、金刚石ATR测试附件,一套。5.8、操作软件,一套。5.9、至少6万张红外高清谱库,一套。5.10、高性能数据处理工作站,一套。5.11、样品前处理制备系统,一套。5.12、热量视窗综合分析系统,一套。(十三)同步热分析仪(1套)(进口产品)1、工作条件1.1工作电压:230VAC10%,50/60Hz1.2工作温度:15~35℃1.3相对湿度:20~80%不结露1.4工作时间:可连续稳定运行一周以上2、技术指标★2.1进样方式:垂直式进样(天平下置)★2.2温度范围:15~1600℃★2.3天平灵敏度:≤0.1μg2.4最大样品容量:≥1500mg2.5称量精度:可达±0.02%2.6天平准确度:优于±0.1%★2.7炉体材质及结构:陶瓷包覆铂铑合金炉体,微型炉腔设计2.8热电偶类型:Pt-Pt/Rh(R型)2.9温度精度:优于±0.2℃2.10温度准确度:优于±0.3℃2.11DSC信号校正方式:熔点校正★2.12DSC量热精度:优于±0.1%★2.13DSC量热准确度:优于±2%2.14气体切换效率:无需高噪音真空系统即可完成炉体99.99%气体切换2.15样品盘:铂金,陶瓷两种★2.16升温速度:0.1~100℃/min(适宜做动力学分析)2.17炉体冷却:强制风冷配合水冷★2.18天平自漂移:小于50μg(常规实验无需扣基线,效率高)★2.19冷却速率:20分钟内,自1600℃冷却至100℃2.20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程控改变气体种类和流速(多阈值)▲2.21拓展功能:可拓展与同品牌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联用,定性定量分析逸出气体产物2.22软件:操作界面友好,能精确控制仪器升降温和等温,控制和记录气体流量,可进行失重、失重速率、起始反应温度、自动记录数据等所有控制分析功能。在测试运行过程中可以修改测试流程、增加和删减测试步骤。★3、主要配置:3.1同步热分析仪主机1台3.2软件1套3.3冷却机1台3.4陶瓷样品盘15只3.5铂铑合金样品盘3只3.6电脑1台(十四)色谱仪(1套)1、快速加热和冷却的柱温箱1.1柱箱温度:室温以上10℃~400℃(使用液态CO2时可达-50℃,液氮可达-99℃)1.2程序升温:20阶21平台1.3最大可设定升温速率:250℃/min,以0.01℃/min增加1.4温度设定精度:0.1℃★1.5控温精度:0.01℃1.6温度稳定性:周围温度每变化1℃,柱温箱温度变化小于0.01℃1.7冷却速度:从300℃降到50℃小于6min(室温25℃时)1.8具有柱温箱温度的自动保护功能。1.9最大运行时间:9999.99分钟2、进样单元:最多可同时安装三个独立控温的进样单元,由先进的自动流量控制系统(AFC)控制。最高温度:400℃;升温设定:1℃步阶;进样单元种类:双填充柱进样口、分流/不分流进样口2.1双填充柱进样口2.1.1程序段数:≥7段2.1.2流量设定范围:0~100mL/min2.1.3程序比率设定范围:-400~400mL/min2.1.4校正功能:保持柱温箱升温中的柱流量2.2分流/不分流进样口▲2.2.1配备全自动电子流量控制系统AFC,具备室温补偿和自动环境补偿功能支持恒流,恒压,程序增加流速,程序升压及压力脉冲等操作模式以及独特的恒线速度控制功能2.2.2标准配备载气节省模式,有效节约载气消耗量★2.2.3压力设定范围:0~970kPa(相当于0-141psi)2.2.4升压速率设定范围:-400~400kPa/min2.2.5压力程序:7阶★2.2.6分流比设定范围:0~9999.92.2.7流量设定范围:0~1200mL/min2.2.8校正功能:可保持柱温箱升温中的柱平均线速度(只限毛细管柱时)3、检测器单元:可同时安装四个独立控温的检测器,检测器的气体由自动压力控制系统(APC)控制,检测器的数据采集速率是≥250Hz(4ms)。3.1热导检测器(TCD)3.1.1最高温度:≥400℃3.1.2具有过热保护功能★3.1.3灵敏度:≤40000mV.mL/mg(癸烷)3.1.4动态范围:1053.1.5热导丝:铼-钨丝▲3.1.6惠斯登电桥双灯丝结构,双流路方式,具有参比灯丝,内装预置放大器,10×增幅时。3.2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3.2.1最高温度:≥400℃3.2.2方式:双流路方式3.2.3自动点火功能★3.2.4检测限:≤3pgC/s(十二烷)3.2.5动态范围:1074、其他4.1色谱柱和流路系统4.1.1支持填充柱和毛细管柱4.1.2具有室温补偿和自动环境补偿功能4.1.3具有恒定的载气线速度控制功能4.2面板键盘4.2.1完全控制及显示所有温度区域和载气流量4.2.2完全控制所有检测器功能4.2.3实时时间程序和系统诊断,在线帮助和记事本记录程序事件4.2.4主机具有背光式LCD240x320点大液晶显示屏(30列x16行),实现对主机的直接控制。5、数据处理系统5.1数据采集和文件格式采用一体化的数据结构,利用定量浏览器和数据浏览器可方便的进行分析操作和信息追溯,满足GLP操作规范。5.2报告制作高度灵活的报告制作功能,各种类型的模板文件快捷选用,并支持自建模板。测定数据能够以AIA,JCAMP,ASCII,mzData或mzXML形式转换输出。5.3质量控制高精度控制QA/QC功能,支持自动计算信噪比、精密度、回收率、检出限等方法学指标,仪器系统检查功能和用户安全管理功能。5.4网络化控制可通过网络式CDS(数据管理系统)进行软件远程控制和人机分离模式操作。6、数据处理工作站及空气泵和氢气发生器,一套。(十五)高温热电偶(10套)1、温度范围:满足200-1300℃、-270-400℃两个温度段测量。2、探头尺寸:长度500mm-3000mm(十六)聚合装置(1套)1、开合方式:高压法兰螺栓2、密封方式:垫片密封3、换热方式:夹套油浴4、加热功率:0-15KW5、设计温度:0-350℃6、使用温度:0~350℃7、控温精度:优于±1℃(无强放热吸热情况下)8、设计压力:0-150bar9、使用压力:≤0-100bar★10、标准材质:304/316L/钛材★11、搅拌功率:0-700W★12、搅拌扭矩:0-15Nm★13、搅拌速度:0-2000r/min14、操作系统:FD-CTR★15、支持进气计量、含增压系统(十七)特种蜡调合装置(1套)★1、塔釜容积:5L,夹套设计,通导热油★2、精馏柱有效高度:1米,缠绕电热带控温,300℃以内3、釜盖开口:5个/精馏口/搅拌口/液体进料口/温度计口/压力表口4、搅拌形式:机械密封5、收集罐:2个/容积分别3L;带放气和放料阀门★6、回流比控制器:三通电磁阀切换7、冷凝器:换热面积0.3㎡,卧式冷凝器8、填料:不锈钢西塔环3*3mm9、加热冷却设备:9.1高温循环器,釜体加热,温度范围:50~300℃,功率:5.5KW;9.2低温循环器,盘管冷凝器制冷,温度范围:-30℃~室温,功率:1KW9.3真空设备:旋片式真空油泵,抽气速率:4L/S,带油雾分离器,带真空泵油,单油泵空载真空≤5Pa;10、框架:304不锈钢支架,带万向脚轮;11、主体双层导热油加热,制冷用乙醇冷凝;12、材质:接触物料316L,其他304;13、设备总功率:8KW;★14、设备总高2.8米内;15、真空度≤-0.098Mpa7.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57.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581.591.60结论1.611.621.631.64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7.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开标一览表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0.3.按规定签章1.111.121.133分项报价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技术规格偏离表1.1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29.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01.311.327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格式自拟3.合法有效1.331.341.358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1.36.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7.3.按规定签章1.381.391.409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1.41.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42.3.按规定签章1.431.441.4510投标报价1.46.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47.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481.491.50结论1.511.521.531.54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7.3.附件3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一)基本评分标准项 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0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不满足标★技术项的供应商属于实质性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报价产品满足全部采购要求的,得满分; (2)标▲的关键技术参数共有10项,每一项不满足,扣5分,本项满分50分。(注:标注★和▲项参数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白皮书、官网参数截图、产品彩页等,不提供视为负偏离。)50商务部分培训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1)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2)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3)描述简略不全面得2分。(4)与采购需求无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售后服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响应时效等内容。(1)方案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2)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3)描述简略不全面得2分。(4)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上查询截图,得2分;不提供得0分。2投标产品业绩提供投标产品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同类产品的业绩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6分。6合计100(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 %。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8.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8.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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