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孵化服务废标公告(云南省民政厅2025)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流标公告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C3-04288-YNTT-0117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按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联系方式:0871-65731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方式:0871-6589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皓、杨卫华、杜春菊、杨青润、张冬丽、王
电 话:0871-6589555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5:4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皓、杨卫华、杜春菊、杨青润、张冬丽、王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895558
采购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73140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895558
附件:
附件1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7.16发售稿.doc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YNTTCG20250173采购人:云南省民政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部门:省级市场部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编制:王崇婷校核:任皓采购人:云南省民政厅批准:任皓采购编号:YNTTCG20250173日期:2025.7版次:壹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3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第五章服务要求55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5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YNTTCG20250173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万元最高限价:80万元采购需求:标段项目内容采购内容及要求数量计量单位备注3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项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和《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群体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培育孵化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5)供应商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1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事业单位、非营利性机构、政府部门从其规定或仅需提供2021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6.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此项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投诉监督电话:13888829415131142720154.本次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5.所有发票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公汇款。户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银行账号:13561536461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民政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联系方式:梁敏0871-657314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联系方式:0871-658955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皓、杨卫华、杜春菊、杨青润、张冬丽、王崇婷电话:0871-6589555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编 列 内 容 说 明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 采购编号:YNTTCG202501732采购人名称云南省民政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联 系 电 话:0871-65731405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任皓、王师电话/传真:0871-65895558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4磋商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磋商申请基本要求5★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磋商要求 1. 供应商应严格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进行项目组织实施。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参与后续采购项目的投标。 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交付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7磋商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磋商报价及报价组成。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3. 磋商报价不超过本项目的控制预算。 4. 具体报价格式详见磋商报价一览表。8磋商有效期 90个日历日(从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上述★号条款中第5项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视不满足资格条件,其磋商将被否决。磋商文件的问询、澄清与修改9磋商文件问询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与答疑内容有关的供应商,该答疑的内容及其它与本次磋商有关的通知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0磋商文件澄清 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若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磋商文件修改对于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的调整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方式通知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对修改内容进行确认。必要时,磋商截止时间将作出调整。磋商文件的编制1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质文件 详见第一章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资料;13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 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后附)1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 磋商函(格式后附);2.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评标依据;3.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5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 服务方案; 2. 相关的技术说明文件; 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6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使用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签章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5.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6.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8.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制作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说明: 所有文件要求盖章指供应商企业公章,其他如合同专用章、磋商专用章无效。样品: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磋商文件递交1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元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提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银行账号:135615364611注:1、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2、磋商保证金退还:磋商保证金退还时,不退现钞、不退个人。18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日期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19磋商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0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磋商方法及原则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23定标原则 1.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 各评审专家在充分审阅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评议得分,评议标书得分相加合计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2-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如本项目出现如下情形,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如供应商出现如下情形将导致磋商无效:25 1. 磋商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和密封; 2. 磋商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以及未加盖磋商人公章;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 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形,其磋商将被否决:26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7供应商资质不满足要求。2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9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0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1磋商报价不满足要求。32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333不接受磋商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34磋商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磋商。35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磋商的其它条款。36磋商文件中有选择性报价或选择方案。37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等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9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且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核实后,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价格评审(即:参与价格评审的磋商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1-10%])。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本项目不适用)(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5)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节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40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4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细化及补充。如有矛盾,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的采购资金,已落实,用于采购“第五章服务要求”所列要求。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3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4.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5、磋商费用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7、投诉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9、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9.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9.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9.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磋商响应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磋商响应文件。10.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1.2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磋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12、报价和报价货币12.1供应商须就“服务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2.2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总和,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2.3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最终报价。12.4最终报价文件应由加盖电子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上传到政采云客户端。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2.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2.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7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13、有效期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3.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4.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4.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4.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4.4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使用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签章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4.5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4.6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4.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4.8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制作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4.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5.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5.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15.4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15.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5.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后要求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3)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6.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详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16.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6.4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7.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17.3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7.4.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磋商18、磋商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8.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8.3磋商原则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磋商失败:(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项目磋商失败后,采购人应当将失败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六、成交结果21、成交人的确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磋商响应文件。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人未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另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成交人承担。23.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2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工程签证,纳入最终审计结算。24、履约保证金24.1签订合同时约定。24.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6、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备选方案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交付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小写:¥ 元),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产生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须按合同价款的10%提供履约担保金。3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民政厅乙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孵化服务”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二、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其中:(请在□内打,其余打)□国库支付:小写:大写:□单位自筹资金支付小写:大写: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且应由甲方提供的场地、环境和数据。3.按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乙方应提供的产品或服务。4.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享有采购人应当享有的其它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项目,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3.严格遵守技术澄清、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5.配合甲方共同进行项目验收,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五、合同价款结算(一)合同生效乙方取得云南省民政厅的签章,合同才正式生效。(二)价款的结算(1)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2)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3)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4)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六、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对项目内容、实施方案等进行修改和完善。七、验收标准:提交培育项目成效清单、项目培育服务手册、相关培育过程台账资料等进行验收评估。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用等)。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磋商最终报价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乙方应取得采购人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鉴证方_____份。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在上传标书环节时须将整本响应文件(含封面)上传至“技术商务部分”,并签字盖章。一、投标报价部分(一)第一次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地点磋商保证金形式备注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投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二)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申请书,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及服务要求和报价表,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3.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4.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日(从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内容磋商报价(元)备注12…………磋商总报价(元)小写:大写:注: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增加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2、不是监狱企业不用提供。(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填写此函。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5)供应商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照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四)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此项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三、投标商务、技术部分(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是指: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和第五章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地点、履约保证金、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磋商有效期等。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2交付地点3履约保证金4服务要求5付款方式6磋商有效期……注:1.本表可扩展,对于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标注。2、如无偏差,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有商务条款的要求,无偏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地点甲方联系人电话服务评价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评标依据。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本表格中的具体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但应包含上述内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理解、需求分析(格式自拟)(五)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六)资源筹集与整合能力(格式自拟)(七)就业扩容措施(格式自拟)(八)管理制度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9)专业技术人才配置9.1本项目实施机构及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称项目经历拟任职务1项目负责人2主要工作人员……后附人员相关证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2项目人员情况表一 般 情 况姓名:专业:出生日期:学历: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职称:工作年限:拟任职务拟承担的主要任务:工 作 经 历:时间所在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中所任职务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输出件注:“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等均应填写该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技术职称证扫描件、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十)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十一)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电话: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十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十三)供应商廉政承诺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4)服务承诺及保证(格式自拟)(十五)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等。(格式自拟)●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说明一、招标答疑、补遗、质疑回函确认招标答疑、补遗、质疑等将采用网上公告、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扫描件)等方式发布,供应商在收到相关文件后,需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已收阅。回复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回复的,回复后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回复文件格式如下:文件签收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贵公司所发(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招标答疑、补遗、质疑回函)文件,我公司已收阅。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文件签收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贵公司所发(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招标答疑、补遗、质疑回函)文件,我公司已收阅。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传真:0871—65895558电子信箱:ttzbgs@163.com第五章服务要求一、技术参数部分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和《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群体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培育孵化服务工作。二、详细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和《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通过实施公益项目培育孵化等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宽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创业。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群体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培育孵化服务工作。解决社会组织普遍缺乏公益项目打造的思维和意识,筹集资源困难,就业岗位有限等问题,提升社会组织在资源筹集、专业化服务、就业扩容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需要遵循从基本要求到服务能力、项目管理、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标准。通过规范化的孵化流程和创新的科技及数字化赋能,进而能够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的系统能力,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本项目执行过程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完成。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国家相关规定质量和安全要求。3.方案提交形式:方案以word电子文本形式提交,发送到指定邮箱。(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拟委托1家供应商完成云南省民政厅购买公益项目培育孵化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付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对项目内容、实施方案等进行修改和完善。服务效率:供应商应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项目,及时汇报并按时提交成果。(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提交培育项目成效清单、项目培育服务手册、相关培育过程台账资料等进行验收评估。(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成交后一周内根据投标文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专家力量、项目进度时间表、相关培育孵化计划等提供给采购方审核通过后实施。2.具有相关培育孵化项目的经验及工作指引;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认可的相关专业力量,配置不少于5名在公益慈善项目培育孵化方面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4.项目完成后积极配合采购人召开验收评审会。未通过验收评审的必须限期补充直至通过验收评审。5.供应商内部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项目有相应的服务承诺及培训质量保证,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5项规定2符合性评审标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3、未按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易辨认。6、报价不完整且有多个报价方案,报价超过采购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金额。7、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磋商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评审工作程序(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2)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资格评审标准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应终止磋商,重新组织采购。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判各项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平等的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各供应商进行报价: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5)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确定成交供应商。(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3.磋商内容3.1采购项目的报价、技术、商务、其他条件等内容。4.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4.1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2评审标准4.2.1本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54544.2.1.1具体评审标准如下:条款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磋商报价评分(10分)1磋商报价评审标准(满分10分)F1磋商报价(满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计算公式=(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C为磋商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且磋商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磋商报价。注: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评分(70分)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满分70分)F2项目理解、需求分析(满分6分)(1)对于本项目理解较为准确、全面、充分到位,对公益项目培育孵化服务采购作出全面分析的,得6分;(2)对于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基本全面、基本到位,对本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作出分析的,得3分;(3)对于本项目理解有偏差、理解不到位,无具体分析的,得1分;(4)无本项内容的,得0分。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0 分)1、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的完整实施方案述针对 “一老一小一残一困” 群体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慈善项目培育孵化的具体流程、步骤等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详细阐述针对 “一老一小一残一困” 群体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慈善项目培育孵化的具体流程、步骤,包括需求调研、项目策划、资源整合、实施推进、效果评估等环节,综合考察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方案内容全面,涵盖所有关键要素,无遗漏。针对本项目需求定制,具体详实,高度契合项目实际。切实可行,能够有效解决项目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高效性和实用性。逻辑严密,条理清晰,易于理解和实施。有创新点或优化建议,能够提升项目整体效果的该项得10分;第二档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可能有细微遗漏或不够深入。较为具体,基本符合项目需求,但针对性稍弱。可行,但可能缺乏某些高效性或实用性的细节。逻辑较为清晰,但可能有部分表述不够明确。有一定的创新或优化思路,但不够突出的该项得7分;第三档次:方案内容基本覆盖主要方面,但存在明显不足或遗漏。较为笼统,与项目需求的契合度一般。基本可行,但可能缺乏实效性或需要较多调整。逻辑基本通顺,但部分环节可能不够连贯。缺乏明显的创新或优化点。存在重大缺陷,难以实施或无法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混乱,难以理解或执行的该项得4分;第四档次:方案内容严重缺失,无法全面覆盖项目需求。与项目需求严重不符,缺乏针对性。无创新或优化点,甚至存在不合理之处的该项得1分;第五档次:供应商未提供相应方案或完全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该项得0分。2、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如当地社会组织现状、资源特点、政策环境等因素,综合考察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针对性、可行性强,系统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应对措施及相关对策,充分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10分。第二档次: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系统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应对措施及相关对策,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7分。第三档次: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可行性一般,能提出解决方法、应对措施及相关对策,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4分。第四档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差,能提出解决方法、应对措施及相关对策,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2分。第五档次: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没有系统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应对措施及相关对策,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1分。第六档次:供应商未提供相应方案或完全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该项得0分。资源筹集与整合能力(满10 分)1、阐述供应商在公益项目资源筹集方面的渠道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企业合作、政府支持等;2、说明供应商整合各方资源的能力,如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业、政府部门等合作协同推进项目的计划和案例。以上2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有完备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以上方面,每项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或针对性的扣2.5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5分。就业扩容措施(满分10 分)1、提出具体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社会组织创业就业的策略,如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实习机会、搭建就业对接平台等,措施全面、有效。2、说明如何通过公益项目培育孵化,推动社会组织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的计划和方法,计划合理、方法可行。以上2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有完备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以上方面,每项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或针对性的扣2.5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5分。管理制度与服务承诺(满分10 分)1、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涵盖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健全、合理;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包括服务质量保证、培训质量保证、响应时间承诺等,承诺切实可行。以上2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有完备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以上方面,每项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或针对性的扣2.5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5分。专业技术人才配置(满分14 分)第一档次:项目人员配备齐全、科学、合理,拟投入专职人员7人及以上(含7人)且人员分工安排明确,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工作经历或把握政策水准或业务能力,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在服务工作或方法上具有独创之处的,得14分;第二档次: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拟投入的专职人员为5人及以上(含5人)且有人员分工安排,项目负责人服务工作经历或把握政策水准或业务能力欠佳,项目组成员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得10分;第三档次:项目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合理,拟投入的专职人员为5人及以上(含5人),无明确的人员分工安排,项目负责人服务工作经历或把握政策水准或业务能力弱,项目组成员无类似项目经验的,得5分;第四档次:项目人员配备不齐全,不科学、不合理,难以保证项目高效高质开展的,得1分;第五档次:未提供人员的,得0分。备注: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独立进行分挡评分,可结合现场承诺情况打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横向对比之后进行打分。商务部分评分(20分)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满分20分)F3服务承诺及保证(满分10分)第一档次: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可行,有详细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具体,能提供高效及时服务,有具体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能很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第二档次:服务承诺相对完备,有保证措施且具体,能及时提供服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且具体,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分。第三档次:服务承诺相对完备,有保证措施但不具体,能及时提供服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第四档次:服务承诺粗糙,保证措施不合理,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合理,勉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第五档次:无服务承诺及保证内容的,得0分。类似服务经验(满分10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类似服务经验的,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为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或用户评价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及时间的,不予认可。4.2.1.2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2.2磋商报价评审(1)本项目不唱标,不公布第一次报价和最终报价。(2)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最终报价。磋商报价部分评审以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各评审专家在充分审阅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各评审得分相加合计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推荐。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6.磋商评审纪律6.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6.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6.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7.无效报价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孵化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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