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废标公告(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
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2025-07-30 01:45: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95
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589,000.00元;最高限价:589,000.00元;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8225210200006154[2025]00124;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联系电话:028-8388832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28-83707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联系方式:028-6043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电话:028-60432627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182202500009520250702001)-文件集.zip
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评标报告.docx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分项报价明细表。声明函致: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为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应填写“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在XXXX(投标人名称)处任X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2)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员。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95项目名称: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89,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项,总价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89,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182202500009520250702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95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7月03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951.2.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一、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拟采购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一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有:公共环境维护服务(含绿化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客服服务、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消防、燃气、防汛、房屋安全巡查、租金催收催缴等其他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住宅三级服务标准及采购人为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二.本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点位13个共计房屋4696套,总建筑面积246090㎡。其中保障房3276套、面积160692平方米。其他住房1420套、面积85398平方米。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三楼邮编:611930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028-83707181代理机构: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邮编:611930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028-6043262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89,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028-83707181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三楼邮编:61193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华敏联系电话:028-60432620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邮编:61193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89,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89,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89,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89,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本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点位13个共计房屋4696套,总建筑面积246090㎡。其中保障房3276套、面积160692平方米。其他住房1420套、面积85398平方米。具体点位情况如下:1、龙门山点位保障房128套、面积5740平方米。其他住房40套、面积2960平方米。2、原小鱼洞点位保障房101套、面积4775平方米、其他住房53套、面积3479平方米。3、通济镇点位保障房623套、29028平方米。其他住房21套、1164平方米。4、原磁峰点位保障房176套、面积9452平方米。5、原新兴镇点位保障房228套、面积11443平方米。其他住房10套、面积530平方米。6、葛仙山镇点位保障房125套、5943平方米。其他住房11套、面积852平方米。7、敖平镇点位保障房104套、面积1513平方米。其他住房4套、面积289平方米。8、天彭街道调露点位保障房323套、面积16868平方米。其他住房277套、17656平方米。9、原西郊小学点位保障房90套、面积4456平方米。10、致和镇高山点位保障房1074套、面积52990平方米。其他住房888套、面积51459平方米。11、原致和中学点位保障房110套、面积5127平方米。12、西南市街新村保障房159套、面积8044平方米。其他住房103套、面积6379平方米。13、二园区9号楼保障房35套、面积1659平方米。其他住房13套、面积630平方米。★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公共环境维护服务(含绿化服务)1、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负责本项目小区点位红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所有公共楼道、公共院坝等;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地面、顶楼楼面、墙面、窗户、天花板、灯具、显示屏、设施设备等须保持整洁、干净。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整体环境维护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服从采购人安排的临时环境维护服务工作。3、在小区内设垃圾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桶外层表面无明显污物;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桶身3/4,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4、投标人每年须对每个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公共部位的雨污管网、污水井和化粪池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疏掏,保持其畅通。5、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须定期安排环境维护服务人员提供消毒杀菌服务,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做好消毒杀菌服务的书面记录和资料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须做好此项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此项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消毒杀菌服务的具体实施措施和表格式的消毒杀菌服务记录表模板。6、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告示牌、标识、装饰物品、灭火器、监控探头、工作台、显示设备、触摸屏等设施设备每日做好表面清洁,无明显污渍。7、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每日09:00以前对服务区域完成全面保洁1次,其余时段做好巡回环境维护服务工作;每月须对服务区域全面大保洁1次;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实行划片包干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周工作日期间至少全面巡查2次,并做好书面巡查记录。8、环境维护服务工作中使用的各种易损易耗物品(如:抹布、拖布等)须定期更换,保持清洁,避免造成清洁区域表面污染;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环境维护服务作业时须摆放有“注意安全”、“小心地滑”等警示标识标牌。9、投标人须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包括但不限于草坪、绿篱、树木等)定期进行修剪、防虫、养护等。投标人须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施肥和施药,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绿地等枯死),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0、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十三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每天安排四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四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六小时。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作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服务工作,负责服务区域内小区门口的安全值守及防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汛、巡逻、安全管控服务。2、投标人须负责车辆进出、停放管理,按照采购人的规定划定车辆停放点位,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引导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持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及出入口的道路安全畅通,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和车辆被盗被损。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管理维护好各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主出入口(共十四处,其中致和高山小区点位两处)的秩序。4、投标人须对火灾、停水停电、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采购人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5、投标人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保障,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6、投标人应执行采购人的管理要求,确保大门进出秩序,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排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小商小贩进入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7、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巡查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疑点应及时排查,同时视情况报告采购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表格式的安全巡查记录表模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每2小时巡查1次;其他区域、部位每4小时巡查1次。8、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每周至少巡查1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情况,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过期、损坏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更换;投标人须做好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器使用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书面台账,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表格式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模板。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做好日常工作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的书面记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资料档案管理,确保记录完整、资料完善。9、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监控值守,发现意外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并做好监控录像等相关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监控值守记录表模板;得到监控室的指令后,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并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10、投标人须保障好雨季防汛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11、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做到个人仪容仪表整洁,保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进出情况;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疏导和秩序维持等其他服务工作。12、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十四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每天安排十四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十四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1、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小区红线内消防通道、道路及道路边沟、散水沟及沟盖板、绿地、垃圾站(点)、疏通化粪池、红线外延伸排污管线、雨污水井及井圈井盖、公共照明设施、监控系统、道闸门禁系统、停车场、消防设施设备、楼栋单元门、楼梯间扶手等,投标人须做好上述公共设施设备的综合维修服务。2、维修服务人员须具备水电维修相关的专业知识,做好水电日常巡检工作,能妥善处理简单的日常维修(小修小补),并做好书面记录。需要外部力量进行处理的综合维修内容,投标人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外部力量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3、维修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两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期间正常休息。维修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维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服务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影印件。4、设立公开报修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保修范围内的报修申请,并建立维修台账。5、接到报修申请后,应立即受理,及时到达现场核实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纸质的申请报审材料交于采购人。6、填写房屋报修申请表,并于当日内通知采购人;属于紧急维修申请,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安排紧急维修。7、报修后履行好维修单位进场施工的监督管理。8、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四)客服服务1、协助采购人、街道(乡镇)、社区(村)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示和宣传有关通知、规定和其他有关事项。2、重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3、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90%。4、协助采购人每年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80%。5、客服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两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一名客服服务人员在岗值班,每天工作四小时。客服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6、协助采购人在重要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7、房屋管理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与保障对象签订的租住合同约定要求,督促保障对象执行履约条款和入住须知,对保障对象有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应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设备台帐。(2)妥善保管本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料。(3)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应建立明细的房源台账、入住与退房台账、收费台账、巡查台账以及存在问题与整改台账等。9、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1)指派专人按照实时缴费台账,复核租户对应的居住面积及缴费标准,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导租户按照相应流程持缴款书缴款至财政专项账户。(2)建立租金台账,每周四投标人将上周租金缴纳明细表与缴款书票据交于采购人,并于下月初与采购人核对上月账目。(3)对于已足额缴纳房屋租金的承租人退房的,收集承租人的相关票据原件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提交至采购人做好相关费用结算。(4)对欠缴租金的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采用电话通知、发催收函、主动上门、短信推送、联系承租人属地社区或街道协助催缴等方式进行催收,全程做好催收记录并调查取证。(5)通过指定的业务系统收缴租金,按采购人要求在业务系统上提交租金、保证金和减免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将依据租金收取情况作为考核依据。(6)指派专人负责保证金票据的领取、使用、保管和核销工作,每月15日前,须按规定将上月使用的保证金票据存根联交回核销。10、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管理(1)办理入住登记,查验承租人缴款票据(租金、保证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签订并收取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台账,建立一户一档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档案。(2)承租人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在相应台账予以变更;保障性住房租赁情况明细表于每月28日与采购人核对。(3)协助采购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督促承租人签订入住须知、消防安全承诺等。(4)发放房屋钥匙,协同承租人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表读数。(5)承租人退房,查验房屋设施设备、租金缴交、水电气使用结算等情况,填制房屋腾退单,收回房屋钥匙及其他资料,更新退房台账。(6)其他未尽事宜,需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7)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未配租房屋的管理工作,不得违规占用。(8)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投标人不定期开展排查、入户或走访调查工作。(9)受理、记录、核查各种投诉举报,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记录。(10)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五)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1、其他相关工作(1)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现场驻点管理。(2)承担租金减免、物业补贴申请审核、报送工作。(3)针对合同到期保障对象应提前3个月进行催告,并完成资格复核工作;已通过资格复核的,通知其续签合同。(4)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纸质和电子使用管理档案,分类整理、编号、装订、上架进行规范保管;管理过程中新增资料的,及时更新档案,并按照要求完整地更新信息及影像资料。(5)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应急避灾和规范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6)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采购人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每半年在小区开展一次以消防演练或避灾培训等内容为主题的活动。(7)配合采购人针对治安、卫生、安全等事宜,每半年与公安或街道等单位在小区开展一次联动管理活动。2、保障性住房巡查管理(1)制定周、月、季度巡查计划,每季度巡查覆盖小区全部房屋。(2)日常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私改私建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水电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巡查,督促新入住承租人严格按照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每月形成《月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报采购人。(3)对70岁以上独居、带病或残疾老人等重点关注人群开展日常安全入户巡查,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承诺,负责小区月度全面安全入户巡查,建立台账,并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报送。(4)每月开展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置安全隐患。(5)每半年开展入户调查,收集承租人收入变化、人员变化等情况,分类整理残疾、低保、独居老人等特殊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报送。(6)对违规转租、转借、闲置,违规装修,改变房屋用途,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进行排查,发现违规行为应采取书面告知、发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劝止,对拒不整改的,配合采购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进行处理。(7)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四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达到满负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服装保持整洁,工作期间须戴牌上岗;投标人配置可多于、优于指导配置。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环境维护服务人员15人、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人员4人、秩序维护服务人员17人、维修服务人员2人、客服服务人员2人。所有派驻本项目的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日上班时间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所有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为专门服务本项目的全日制用工专职人员,只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定员定岗定责,不得使用兼职人员,各个岗位必须专人专岗、一人一岗,不得混岗,不得与本项目外的人员轮换,人员安排准确合理。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均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2、项目管理岗:项目负责人(1)人数:1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投标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影印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2)须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整体的思路和构想。(说明: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法定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影印件,内容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项目业主名称、服务时间、任职岗位;②若投标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的工作经验证明,服务时间可累计;③若投标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在同时段同时为两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3)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服务期间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定期向采购人总结汇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全面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服务期间各类投诉、建议、培训筹划安排、突发事件等事务处理,组织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巡查、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有活动(含迎检)及突发事件,项目负责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岗,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4)项目负责人工作日期间每天在岗,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期间正常休息。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3、维修服务岗:维修服务人员(1)人数:2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维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身份证及维修服务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影印件。(2)维修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维修服务人员相关工作须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勤奋好学,用心钻研,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均须具有2年及以上维修服务工作经验,具体工作职责参照第三项内容中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工作内容执行。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4、客服服务岗:客服服务人员人数:2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信网学历影印件查询截图)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熟悉办公软件和办公设施设备操作。具体工作职责参照第四项内容中的客服服务工作内容执行。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5、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岗: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人员人数:4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信网学历影印件查询截图),具体工作参照本招标文件中的第五项内容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第1、2点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保障性住房巡查管理等工作内容,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四、其他服务要求1、投标人派驻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入场服务时须提供近一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并备案方可上岗。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进行单独承诺的,投标人除在服务应答表应答外,还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对相应内容进行承诺;招标文件无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投标人的应答为准,应答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不得有缺漏;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津贴、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4、本项目有五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和七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涉及在三十五度及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服务,投标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前述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发放高温津贴,每年按照五个月及每个月八天计算并发放高温津贴。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纳入分项报价内容和总报价当中,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单独体现,并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5、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为全职人员,无精神病、无传染病、无吸毒史、具备对应的工作能力,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应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意外等费用;投标人对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安全责任、劳动纠纷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责任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7、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并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供承诺书,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相关人员的,须书面报请并经甲方同意且更换的人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历、工作经验等不得低于原被更换工作人员的资历、工作经验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应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意外等费用;投标人对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安全责任、劳动纠纷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责任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9、投标人须定期对其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负责人向采购人报告的同时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遇到突发事件,本项目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由采购人紧急调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及时到岗协助采购人开展工作。10、投标人应做好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保密业务培训和保密工作管理,应当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岗位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拟签订的保密协议模板,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因工作便利获知的有关业主、使用人、采购人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信息,若因投标人或其所属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对外透露了有关业主、使用人、采购人或与其有关的信息,对业主、使用人、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及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在非工作时间,若因采购人工作需要,相关岗位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采购人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可全权指挥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投标人须具有应急服务能力,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应急服务需求,并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应急服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12、采购人因工作开展活动(含迎检)和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投标人增派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此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活动(含迎检)每月平均一次,每次需三人提供相关服务,每人每次工作服务四小时;处置突发事件每月平均一次,每次需四人提供相关服务,每人每次工作服务四小时。投标人对增派的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工作服务期间发生的疾病、安全责任、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责任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增派的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投标人应当依法支付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其他相关成本费用。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纳入分项报价内容和总报价当中,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单独体现,并列明相关成本费用的名称和详细的计算过程。13、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所涉及的环境维护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等;绿化维护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药剂、肥料等;秩序维护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等;客服服务所需的办公电脑配套设备、座椅、文件柜、耗材、易耗品等;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票据、单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前述内容事项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14、如涉及本项目的标准或政策若有适时变化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最新标准或政策执行。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1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证明材料中的证书证件如涉及需要复审的,如已过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记录,证明材料内容须完整的体现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印件应当清晰可辨,证明材料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影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6、投标人每年须为本项目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购置全新的工作服,为保障良好形象和服务品质,平均每套工作服单价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勤洗勤换、无异味、无破损、无明显褶皱。17、如保障性住房和其他住房的住户不按时足额缴纳由投标人自行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牵头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投标人收取。18、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今至少1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每个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环境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秩序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维修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客服或会务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说明:①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资金收款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发票还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银行票据及发票;②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业绩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服务方案(说明: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1.根据投标人自身经验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代收租金管理方案、保障性住房巡查管理方案等。2.根据投标人自身经验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方案、环境维护及绿化服务方案、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服务方案、客户服务方案等。3.根据投标人自身经验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应急处理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公共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等。上述实施方案内容中,若出现项目名称、地址、物业类型、采购人单位名称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一致的,或有漏项、描述错误、前后矛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组成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物业费(即本项目采购预算589,000.00元/年)和中标人自行收取的物业费(即保障性住房和其他住房总面积246090㎡,由投标人按照含税价0.5元/月*㎡的标准向住户收取)两部分组成。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服务方在履约期内可自行向入住户按照含税0.5元/月*㎡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并自行承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的一切风险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单独提供针对此项要求的承诺函)。★七、报价要求(说明:投标人按照报价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是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工作服费用、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法定税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除投标人自行收取的物业费以外,投标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抵减投标报价。投标人享受优惠、减免的,应当提供政策文件、情况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内容应当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在分项报价明细表逐一分项列明,各项分项报价内容和分项报价金额应符合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国家和地**府相关政策规定,且不可漏缺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员工工资(1)员工基本工资: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2)延时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延时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1.5倍计算并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1.5倍×加班小时数×人数。投标人投标时如对延时加班工资进行报价的,需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3)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二)周末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资按日工资的2倍计算并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2倍×加班小时数×人数。投标人投标时如对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进行报价的,需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4)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3倍×加班小时数×人数。投标人投标时如对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进行报价的,需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5)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社会保险费:由单位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投标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应符合四川省、成都市最新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险种分别备注列明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元)、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险费报价计算过程。3、住房公积金:本项目住房公积金报价时投标人须以各岗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年度工资总额做为计算基数,并结合投标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计算后计入报价金额,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岗位分别备注列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元)、缴存比例(%)及住房公积金报价计算过程。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4、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计入费用报价,投标人投标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5、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计入费用报价,投标人投标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全员年度工资总额的1.6%计算后计入报价金额,投标人投标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及国家、四川省相关政策的规定。7、工作服费用:投标人须至少为员工配备统一规范的冬季、夏季、春季每人各一套(共三套)工作服装。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工作服单价(元/套)、总套数(套)、工作服费用报价计算过程。8、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报价。9、合理利润: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报价。10、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投标人以上述成本费用之和按增值税税率及附加税(费)率进行计算计入报价金额,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税(费)种分别备注列明各项税费的税(费)率(%)、报价金额、报价计算过程。投标人投标时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的全称,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投标人增值税税率应符合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费)率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应提供相关减免(优惠)政策文件或税务部门减免(优惠)税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应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税费并平均到服务期限内,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每一分段详细的计算过程,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1、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涉及有小数点数据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数量、单价金额、小计金额、合计金额、总价金额、比例、税(费)率、百分比等,均须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2、为保证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收入(由投标人自行收取的本项目的物业费营业收入除外)抵减(或抵扣)本项目的任何报价内容和任何报价金额。投标人的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如有其他方面的政策享受,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详细的情况说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及劳动合同影印件(如涉及)、享受政策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涉及)等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不得以“已有库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等)、让利、赠送、免费、无偿、零报价等”形式提供服务或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3、分项报价明细表由投标人自行编辑和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各项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二、商务要求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2025年9月-2028年8月)合同一年一签。3★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每个服务季度结束后,采购人结合季度考评结果结算该季度服务费用,并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考评方式考核为季度考评,季度考核以《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作为考核标准。考核分满分为100分,按季度进行考评,考评分数为【95】分(含)以上的视认为合格,足额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若考评分数为【90】(含)-【95】分(不含)的是认为基本合格,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的【1.5】%;若考评分数为【85】(含)-【90】分(不含)以下,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的【2】%;若考评分数为【85】(不含)以下,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的【10】%并单方解除合同;若整年度服务期间(即四个季度)的季度考评分数的平均值未达【90】(含)分以上或某一季度考评分数为【85】(不含)以下,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下一个服务年度的服务合同。3、支付约定:按季度考核标准实施后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4★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一)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测评内容测评指标测评指标扣分标准单笔分值60分值60分值60分值 综合管理1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计划1)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0.2分;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得分。0.2855 2)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 0.1 分。0.1 3)上班期间认真履职,无无故旷工等情况。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等,每次扣0.1分;打瞌睡,每次扣0.1分;脱岗,每次扣 0.3 分。0.5 2正确处置投诉等问题4)受理保修服务要及时,记录上报处置得当。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0.2分;处理后未回访或记录扣0.1分。0.35 3定期汇报工作情况5)定期主动与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汇报物业管理方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每月至少一次和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措施。工作未沟通,扣0.1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0.2分。0.3 6)定期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物业服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每少一个项目扣0.2分。0.2 环境测评4环境卫生6)院落内道路、广场平整,路面无垃圾、杂物(1)院落内道路、广场不平整以面积计算,以4平米算1处。发现1处记1笔0.2855 (2)路面有垃圾以4平米为计算单元。4平米内出现问题的,每发现1处记1笔。同时出现多个问题的,重复记分。比如4平米内同时出现果皮、纸屑、塑料袋,则要在“路面有垃圾”一项记3笔。0.1 (3)路面有杂物是指路面有杂物包括木板、柜子、椅子等废弃物,发现1处记1笔0.2 7)院落环境整洁,沟渠、绿化带干净、无杂物。(1)环境不整洁包括晒衣服、被子、帚布、乱挂香肠;车棚内乱堆杂物;楼栋外墙、院落围墙张贴小广告;院内公共区域包括住户阳台、窗台乱张贴广告、乱设置广告牌等行为发现一处记1笔。0.233 (2)沟渠和绿化带的垃圾、杂物记算方法同路面垃圾记算方法,以4平米为单位,重复计扣。0.1 8)院落内公共健身、休闲等公共设施整洁,无张贴乱刻(1)健身、休闲设施包括健身器材、统一制作的休闲椅、散步小径等,发现1个设施出现不整洁有污迹、有乱张贴刻画,记1笔。0.244 (2)功能不完好,有破损,发现1个设施有此问题记1笔。0.2 5垃圾管理9)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1)如果院落内没有发现垃圾收运点,可询问院内居民,如果院落附近(一般不超过院落大门左右50米范围)有常用垃圾点,则观测该垃圾点。(2)经确认在附近也没有垃圾点的,视为没有垃圾收运点不计扣。0.21022 10)院落垃圾处理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1)观察院落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点),发现1处没有实行垃圾袋装化,则记1笔0.122 (2)发现1处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垃圾没有日产日清,则记1笔0.1 6楼道卫生11)居民住宅楼干净卫生、楼道无蜘蛛网、无乱张贴广告现象。(1)发现1个蜘蛛网记1笔0.133 (2)乱涂画、乱张贴以立面记。发现1个立面有此问题,则记1笔。(注:楼道地面、楼梯作为立面记算。张贴的喜、福及挂的艾蒿不计扣)0.1 (3)楼道地面发现的垃圾(纸屑、果皮、纸盒、塑料纸及袋、其他废弃物)以1平方米为单位计扣,分类重复计扣。0.1 12)楼道通畅,无杂物堆放、堵塞通道。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住户门口有垃圾袋装好的垃圾、拖把、鞋及扫帚不计扣。【单元口两侧堆放杂物,单元口两侧沟渠内堆放杂物,均纳入该指标进行考核、计扣。】0.244 非机动车按辆记,发现堆放1辆记1笔0.2 7车辆管理13)院落内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归点分类停放有序,无随意停放影响通行现象。1、若发现有车辆随意停放(15分钟以外),发现1处计扣1笔(一般情况下以2米为1处)。2、如停放无序,发现1处计扣1笔。院落内机动车靠右有序停放在墙角、沟渠、绿化带边,不能占用或阻挡消防通道,保证院落道路有3米及以上宽度,则不视为乱停放。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视为乱停放。若院落内规划有机动车停放点,但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也视为乱停放。0.21588 8摊点管理14)院落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摊贩管理,主要是居民私自占用公共设施摆摊设点(如快餐、擦皮鞋、缝纫、卖小商品等)阻碍交通、造成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经过规划的摊贩(如标注了社区服务点)不扣分。0.555 9宠物管理15)院落内宠物无乱拉粪便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0.122 发现一只敞放宠物或家禽记1笔。在道路上、绿化带内宠物关在笼子中不计扣。0.2 环境测评10门卫室管理16)院落门卫室清洁整齐,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张贴。门卫室不清洁、发现1处垃圾、污渍等现象,记1笔。0.144 发现1处乱张贴现象,记1笔。0.1 发现1处乱堆放杂物现象,记1笔。0.1 基础设施测评11公共安全17)社区人防符合安全要求。社区院落有门卫值班及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1)院落大门口没有门卫室,或者经询问确认没有门卫,直接记3笔。(2)有门卫室或者确认有门卫,但测评时没有观测到,直接记2笔。(3)有门卫,但对陌生人出入没有主动询问,或没按要求进行出入登记等,记1笔0.2855 院落显眼处张贴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且完好无损,清晰。没有张贴该制度,记3笔;防范制度不完好、不清晰,发现1处记1笔。0.5322 18)社区消防符合安全要求。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确认1处消防通道没有标识,记1笔。0.533 发现1处消防通道不畅通,存在堵塞、占用现象,记1笔3 (1)院落公共区域、门卫室等处设有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且功能完好。具有1项即符合要求,都没有即记1笔。(2)发现1个/处消防设施功能不完好(被损坏、不在保质期等),计扣1笔。0.533 (二)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所服务范围内的住房租金的收缴率进考评,其考评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测评内容测评指标及扣分标准(满分40分)租金收缴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不扣分;达到90%、未达到95%的扣2.5分;达到85%、未达到90%的扣5分;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一)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测评内容测评指标测评指标扣分标准单笔分值60分值60分值60分值 综合管理1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计划1)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0.2分;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得分。0.2855 2)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 0.1 分。0.1 3)上班期间认真履职,无无故旷工等情况。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等,每次扣0.1分;打瞌睡,每次扣0.1分;脱岗,每次扣 0.3 分。0.5 2正确处置投诉等问题4)受理保修服务要及时,记录上报处置得当。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0.2分;处理后未回访或记录扣0.1分。0.35 3定期汇报工作情况5)定期主动与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汇报物业管理方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每月至少一次和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措施。工作未沟通,扣0.1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0.2分。0.3 6)定期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物业服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每少一个项目扣0.2分。0.2 环境测评4环境卫生6)院落内道路、广场平整,路面无垃圾、杂物(1)院落内道路、广场不平整以面积计算,以4平米算1处。发现1处记1笔0.2855 (2)路面有垃圾以4平米为计算单元。4平米内出现问题的,每发现1处记1笔。同时出现多个问题的,重复记分。比如4平米内同时出现果皮、纸屑、塑料袋,则要在“路面有垃圾”一项记3笔。0.1 (3)路面有杂物是指路面有杂物包括木板、柜子、椅子等废弃物,发现1处记1笔0.2 7)院落环境整洁,沟渠、绿化带干净、无杂物。(1)环境不整洁包括晒衣服、被子、帚布、乱挂香肠;车棚内乱堆杂物;楼栋外墙、院落围墙张贴小广告;院内公共区域包括住户阳台、窗台乱张贴广告、乱设置广告牌等行为发现一处记1笔。0.233 (2)沟渠和绿化带的垃圾、杂物记算方法同路面垃圾记算方法,以4平米为单位,重复计扣。0.1 8)院落内公共健身、休闲等公共设施整洁,无张贴乱刻(1)健身、休闲设施包括健身器材、统一制作的休闲椅、散步小径等,发现1个设施出现不整洁有污迹、有乱张贴刻画,记1笔。0.244 (2)功能不完好,有破损,发现1个设施有此问题记1笔。0.2 5垃圾管理9)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1)如果院落内没有发现垃圾收运点,可询问院内居民,如果院落附近(一般不超过院落大门左右50米范围)有常用垃圾点,则观测该垃圾点。(2)经确认在附近也没有垃圾点的,视为没有垃圾收运点不计扣。0.21022 10)院落垃圾处理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1)观察院落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点),发现1处没有实行垃圾袋装化,则记1笔0.122 (2)发现1处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垃圾没有日产日清,则记1笔0.1 6楼道卫生11)居民住宅楼干净卫生、楼道无蜘蛛网、无乱张贴广告现象。(1)发现1个蜘蛛网记1笔0.133 (2)乱涂画、乱张贴以立面记。发现1个立面有此问题,则记1笔。(注:楼道地面、楼梯作为立面记算。张贴的喜、福及挂的艾蒿不计扣)0.1 (3)楼道地面发现的垃圾(纸屑、果皮、纸盒、塑料纸及袋、其他废弃物)以1平方米为单位计扣,分类重复计扣。0.1 12)楼道通畅,无杂物堆放、堵塞通道。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住户门口有垃圾袋装好的垃圾、拖把、鞋及扫帚不计扣。【单元口两侧堆放杂物,单元口两侧沟渠内堆放杂物,均纳入该指标进行考核、计扣。】0.244 非机动车按辆记,发现堆放1辆记1笔0.2 7车辆管理13)院落内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归点分类停放有序,无随意停放影响通行现象。1、若发现有车辆随意停放(15分钟以外),发现1处计扣1笔(一般情况下以2米为1处)。2、如停放无序,发现1处计扣1笔。院落内机动车靠右有序停放在墙角、沟渠、绿化带边,不能占用或阻挡消防通道,保证院落道路有3米及以上宽度,则不视为乱停放。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视为乱停放。若院落内规划有机动车停放点,但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也视为乱停放。0.21588 8摊点管理14)院落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摊贩管理,主要是居民私自占用公共设施摆摊设点(如快餐、擦皮鞋、缝纫、卖小商品等)阻碍交通、造成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经过规划的摊贩(如标注了社区服务点)不扣分。0.555 9宠物管理15)院落内宠物无乱拉粪便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0.122 发现一只敞放宠物或家禽记1笔。在道路上、绿化带内宠物关在笼子中不计扣。0.2 环境测评10门卫室管理16)院落门卫室清洁整齐,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张贴。门卫室不清洁、发现1处垃圾、污渍等现象,记1笔。0.144 发现1处乱张贴现象,记1笔。0.1 发现1处乱堆放杂物现象,记1笔。0.1 基础设施测评11公共安全17)社区人防符合安全要求。社区院落有门卫值班及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1)院落大门口没有门卫室,或者经询问确认没有门卫,直接记3笔。(2)有门卫室或者确认有门卫,但测评时没有观测到,直接记2笔。(3)有门卫,但对陌生人出入没有主动询问,或没按要求进行出入登记等,记1笔0.2855 院落显眼处张贴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且完好无损,清晰。没有张贴该制度,记3笔;防范制度不完好、不清晰,发现1处记1笔。0.5322 18)社区消防符合安全要求。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确认1处消防通道没有标识,记1笔。0.533 发现1处消防通道不畅通,存在堵塞、占用现象,记1笔3 (1)院落公共区域、门卫室等处设有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且功能完好。具有1项即符合要求,都没有即记1笔。(2)发现1个/处消防设施功能不完好(被损坏、不在保质期等),计扣1笔。0.533 (二)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所服务范围内的住房租金的收缴率进考评,其考评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测评内容测评指标及扣分标准(满分40分)租金收缴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不扣分;达到90%、未达到95%的扣2.5分;达到85%、未达到90%的扣5分;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1.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1.2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合同款外,应向投标人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3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按投标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投标人。2、投标人违约责任2.1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要求或服务标准的,每出现一次,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3】次以上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2投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2.3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停止付款、收回已支付的资金、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a.投标人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项目的要求;b.投标人申请拨款时或财务审计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资料。2.4因投标人派驻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双方违约3.1采购人、投标人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五万元的违约金。3.2因违约而需解除合同的,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七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3.3采购人、投标人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项下其他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由此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还承担赔偿责任。3.4对于投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约但合同最终继续履行或虽未继续履行但存在采购人需向投标人支付费用情形的,对于投标人应违约而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采购人均有权在应当支付给投标人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还应当负责补足。3.5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产生支出的咨询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保费、拍卖费等实际支付费用。同时,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均由违约方自行承担,与守约方无关。(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点位13个共计房屋4696套,总建筑面积246090㎡。其中保障房3276套、面积160692平方米。其他住房1420套、面积85398平方米。具体点位情况如下:1、龙门山点位保障房128套、面积5740平方米。其他住房40套、面积2960平方米。2、原小鱼洞点位保障房101套、面积4775平方米、其他住房53套、面积3479平方米。3、通济镇点位保障房623套、29028平方米。其他住房21套、1164平方米。4、原磁峰点位保障房176套、面积9452平方米。5、原新兴镇点位保障房228套、面积11443平方米。其他住房10套、面积530平方米。6、葛仙山镇点位保障房125套、5943平方米。其他住房11套、面积852平方米。7、敖平镇点位保障房104套、面积1513平方米。其他住房4套、面积289平方米。8、天彭街道调露点位保障房323套、面积16868平方米。其他住房277套、17656平方米。9、原西郊小学点位保障房90套、面积4456平方米。10、致和镇高山点位保障房1074套、面积52990平方米。其他住房888套、面积51459平方米。11、原致和中学点位保障房110套、面积5127平方米。12、西南市街新村保障房159套、面积8044平方米。其他住房103套、面积6379平方米。13、二园区9号楼保障房35套、面积1659平方米。其他住房13套、面积630平方米。★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公共环境维护服务(含绿化服务)1、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负责本项目小区点位红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所有公共楼道、公共院坝等;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地面、顶楼楼面、墙面、窗户、天花板、灯具、显示屏、设施设备等须保持整洁、干净。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整体环境维护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服从采购人安排的临时环境维护服务工作。3、在小区内设垃圾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桶外层表面无明显污物;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桶身3/4,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4、投标人每年须对每个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公共部位的雨污管网、污水井和化粪池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疏掏,保持其畅通。5、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须定期安排环境维护服务人员提供消毒杀菌服务,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做好消毒杀菌服务的书面记录和资料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须做好此项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此项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消毒杀菌服务的具体实施措施和表格式的消毒杀菌服务记录表模板。6、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告示牌、标识、装饰物品、灭火器、监控探头、工作台、显示设备、触摸屏等设施设备每日做好表面清洁,无明显污渍。7、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每日09:00以前对服务区域完成全面保洁1次,其余时段做好巡回环境维护服务工作;每月须对服务区域全面大保洁1次;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实行划片包干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周工作日期间至少全面巡查2次,并做好书面巡查记录。8、环境维护服务工作中使用的各种易损易耗物品(如:抹布、拖布等)须定期更换,保持清洁,避免造成清洁区域表面污染;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环境维护服务作业时须摆放有“注意安全”、“小心地滑”等警示标识标牌。9、投标人须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包括但不限于草坪、绿篱、树木等)定期进行修剪、防虫、养护等。投标人须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施肥和施药,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绿地等枯死),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0、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十三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每天安排四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四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六小时。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作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服务工作,负责服务区域内小区门口的安全值守及防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汛、巡逻、安全管控服务。2、投标人须负责车辆进出、停放管理,按照采购人的规定划定车辆停放点位,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引导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持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及出入口的道路安全畅通,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和车辆被盗被损。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管理维护好各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主出入口(共十四处,其中致和高山小区点位两处)的秩序。4、投标人须对火灾、停水停电、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采购人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5、投标人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保障,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6、投标人应执行采购人的管理要求,确保大门进出秩序,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排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小商小贩进入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7、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巡查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疑点应及时排查,同时视情况报告采购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表格式的安全巡查记录表模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每2小时巡查1次;其他区域、部位每4小时巡查1次。8、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每周至少巡查1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情况,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过期、损坏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更换;投标人须做好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器使用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书面台账,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表格式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模板。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做好日常工作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的书面记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资料档案管理,确保记录完整、资料完善。9、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监控值守,发现意外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并做好监控录像等相关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监控值守记录表模板;得到监控室的指令后,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并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10、投标人须保障好雨季防汛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11、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做到个人仪容仪表整洁,保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进出情况;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疏导和秩序维持等其他服务工作。12、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十四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每天安排十四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十四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1、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小区红线内消防通道、道路及道路边沟、散水沟及沟盖板、绿地、垃圾站(点)、疏通化粪池、红线外延伸排污管线、雨污水井及井圈井盖、公共照明设施、监控系统、道闸门禁系统、停车场、消防设施设备、楼栋单元门、楼梯间扶手等,投标人须做好上述公共设施设备的综合维修服务。2、维修服务人员须具备水电维修相关的专业知识,做好水电日常巡检工作,能妥善处理简单的日常维修(小修小补),并做好书面记录。需要外部力量进行处理的综合维修内容,投标人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外部力量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3、维修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两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期间正常休息。维修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维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服务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影印件。4、设立公开报修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保修范围内的报修申请,并建立维修台账。5、接到报修申请后,应立即受理,及时到达现场核实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纸质的申请报审材料交于采购人。6、填写房屋报修申请表,并于当日内通知采购人;属于紧急维修申请,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安排紧急维修。7、报修后履行好维修单位进场施工的监督管理。8、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四)客服服务1、协助采购人、街道(乡镇)、社区(村)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示和宣传有关通知、规定和其他有关事项。2、重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3、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90%。4、协助采购人每年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80%。5、客服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两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一名客服服务人员在岗值班,每天工作四小时。客服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6、协助采购人在重要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7、房屋管理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与保障对象签订的租住合同约定要求,督促保障对象执行履约条款和入住须知,对保障对象有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应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设备台帐。(2)妥善保管本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料。(3)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应建立明细的房源台账、入住与退房台账、收费台账、巡查台账以及存在问题与整改台账等。9、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1)指派专人按照实时缴费台账,复核租户对应的居住面积及缴费标准,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导租户按照相应流程持缴款书缴款至财政专项账户。(2)建立租金台账,每周四投标人将上周租金缴纳明细表与缴款书票据交于采购人,并于下月初与采购人核对上月账目。(3)对于已足额缴纳房屋租金的承租人退房的,收集承租人的相关票据原件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提交至采购人做好相关费用结算。(4)对欠缴租金的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采用电话通知、发催收函、主动上门、短信推送、联系承租人属地社区或街道协助催缴等方式进行催收,全程做好催收记录并调查取证。(5)通过指定的业务系统收缴租金,按采购人要求在业务系统上提交租金、保证金和减免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将依据租金收取情况作为考核依据。(6)指派专人负责保证金票据的领取、使用、保管和核销工作,每月15日前,须按规定将上月使用的保证金票据存根联交回核销。10、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管理(1)办理入住登记,查验承租人缴款票据(租金、保证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签订并收取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台账,建立一户一档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档案。(2)承租人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在相应台账予以变更;保障性住房租赁情况明细表于每月28日与采购人核对。(3)协助采购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督促承租人签订入住须知、消防安全承诺等。(4)发放房屋钥匙,协同承租人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表读数。(5)承租人退房,查验房屋设施设备、租金缴交、水电气使用结算等情况,填制房屋腾退单,收回房屋钥匙及其他资料,更新退房台账。(6)其他未尽事宜,需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7)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未配租房屋的管理工作,不得违规占用。(8)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投标人不定期开展排查、入户或走访调查工作。(9)受理、记录、核查各种投诉举报,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记录。(10)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五)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1、其他相关工作(1)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现场驻点管理。(2)承担租金减免、物业补贴申请审核、报送工作。(3)针对合同到期保障对象应提前3个月进行催告,并完成资格复核工作;已通过资格复核的,通知其续签合同。(4)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纸质和电子使用管理档案,分类整理、编号、装订、上架进行规范保管;管理过程中新增资料的,及时更新档案,并按照要求完整地更新信息及影像资料。(5)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应急避灾和规范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6)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采购人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每半年在小区开展一次以消防演练或避灾培训等内容为主题的活动。(7)配合采购人针对治安、卫生、安全等事宜,每半年与公安或街道等单位在小区开展一次联动管理活动。2、保障性住房巡查管理(1)制定周、月、季度巡查计划,每季度巡查覆盖小区全部房屋。(2)日常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私改私建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水电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巡查,督促新入住承租人严格按照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每月形成《月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报采购人。(3)对70岁以上独居、带病或残疾老人等重点关注人群开展日常安全入户巡查,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承诺,负责小区月度全面安全入户巡查,建立台账,并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报送。(4)每月开展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置安全隐患。(5)每半年开展入户调查,收集承租人收入变化、人员变化等情况,分类整理残疾、低保、独居老人等特殊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报送。(6)对违规转租、转借、闲置,违规装修,改变房屋用途,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进行排查,发现违规行为应采取书面告知、发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劝止,对拒不整改的,配合采购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进行处理。(7)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四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达到满负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服装保持整洁,工作期间须戴牌上岗;投标人配置可多于、优于指导配置。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环境维护服务人员15人、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人员4人、秩序维护服务人员17人、维修服务人员2人、客服服务人员2人。所有派驻本项目的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日上班时间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所有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为专门服务本项目的全日制用工专职人员,只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定员定岗定责,不得使用兼职人员,各个岗位必须专人专岗、一人一岗,不得混岗,不得与本项目外的人员轮换,人员安排准确合理。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均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2、项目管理岗:项目负责人(1)人数:1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投标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影印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2)须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整体的思路和构想。(说明: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法定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影印件,内容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项目业主名称、服务时间、任职岗位;②若投标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的工作经验证明,服务时间可累计;③若投标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在同时段同时为两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3)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服务期间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定期向采购人总结汇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全面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服务期间各类投诉、建议、培训筹划安排、突发事件等事务处理,组织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巡查、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有活动(含迎检)及突发事件,项目负责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岗,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4)项目负责人工作日期间每天在岗,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期间正常休息。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3、维修服务岗:维修服务人员(1)人数:2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维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身份证及维修服务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影印件。(2)维修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维修服务人员相关工作须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勤奋好学,用心钻研,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均须具有2年及以上维修服务工作经验,具体工作职责参照第三项内容中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工作内容执行。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4、客服服务岗:客服服务人员人数:2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信网学历影印件查询截图)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熟悉办公软件和办公设施设备操作。具体工作职责参照第四项内容中的客服服务工作内容执行。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5、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岗:专职房屋安全巡查服务人员人数:4人,性别不限,男性不足55岁,女性不足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信网学历影印件查询截图),具体工作参照本招标文件中的第五项内容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第1、2点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保障性住房巡查管理等工作内容,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四、其他服务要求1、投标人派驻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入场服务时须提供近一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并备案方可上岗。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进行单独承诺的,投标人除在服务应答表应答外,还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对相应内容进行承诺;招标文件无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投标人的应答为准,应答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不得有缺漏;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津贴、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4、本项目有五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和七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涉及在三十五度及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服务,投标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前述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发放高温津贴,每年按照五个月及每个月八天计算并发放高温津贴。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纳入分项报价内容和总报价当中,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单独体现,并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5、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为全职人员,无精神病、无传染病、无吸毒史、具备对应的工作能力,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应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意外等费用;投标人对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安全责任、劳动纠纷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责任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7、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并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供承诺书,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相关人员的,须书面报请并经甲方同意且更换的人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历、工作经验等不得低于原被更换工作人员的资历、工作经验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应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意外等费用;投标人对所有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安全责任、劳动纠纷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责任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9、投标人须定期对其派驻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负责人向采购人报告的同时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遇到突发事件,本项目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由采购人紧急调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及时到岗协助采购人开展工作。10、投标人应做好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保密业务培训和保密工作管理,应当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岗位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拟签订的保密协议模板,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因工作便利获知的有关业主、使用人、采购人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信息,若因投标人或其所属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对外透露了有关业主、使用人、采购人或与其有关的信息,对业主、使用人、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及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在非工作时间,若因采购人工作需要,相关岗位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采购人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可全权指挥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投标人须具有应急服务能力,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应急服务需求,并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应急服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12、采购人因工作开展活动(含迎检)和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投标人增派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此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活动(含迎检)每月平均一次,每次需三人提供相关服务,每人每次工作服务四小时;处置突发事件每月平均一次,每次需四人提供相关服务,每人每次工作服务四小时。投标人对增派的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工作服务期间发生的疾病、安全责任、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责任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增派的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投标人应当依法支付非全日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其他相关成本费用。投标人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纳入分项报价内容和总报价当中,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单独体现,并列明相关成本费用的名称和详细的计算过程。13、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所涉及的环境维护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等;绿化维护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药剂、肥料等;秩序维护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等;客服服务所需的办公电脑配套设备、座椅、文件柜、耗材、易耗品等;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设备、器具、工具、耗材、易耗品、票据、单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前述内容事项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14、如涉及本项目的标准或政策若有适时变化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最新标准或政策执行。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对本条要求进行单独承诺。1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证明材料中的证书证件如涉及需要复审的,如已过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记录,证明材料内容须完整的体现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印件应当清晰可辨,证明材料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影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6、投标人每年须为本项目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购置全新的工作服,为保障良好形象和服务品质,平均每套工作服单价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勤洗勤换、无异味、无破损、无明显褶皱。17、如保障性住房和其他住房的住户不按时足额缴纳由投标人自行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牵头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投标人收取。18、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今至少1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每个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环境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绿化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秩序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维修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客服或会务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说明:①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资金收款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发票还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银行票据及发票;②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业绩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服务方案(说明: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1.根据投标人自身经验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代收租金管理方案、保障性住房巡查管理方案等。2.根据投标人自身经验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方案、环境维护及绿化服务方案、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服务方案、客户服务方案等。3.根据投标人自身经验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应急处理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公共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等。上述实施方案内容中,若出现项目名称、地址、物业类型、采购人单位名称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一致的,或有漏项、描述错误、前后矛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组成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物业费(即本项目采购预算589,000.00元/年)和中标人自行收取的物业费(即保障性住房和其他住房总面积246090㎡,由投标人按照含税价0.5元/月*㎡的标准向住户收取)两部分组成。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服务方在履约期内可自行向入住户按照含税0.5元/月*㎡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并自行承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的一切风险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单独提供针对此项要求的承诺函)。★七、报价要求(说明:投标人按照报价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是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工作服费用、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法定税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除投标人自行收取的物业费以外,投标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抵减投标报价。投标人享受优惠、减免的,应当提供政策文件、情况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内容应当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在分项报价明细表逐一分项列明,各项分项报价内容和分项报价金额应符合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国家和地**府相关政策规定,且不可漏缺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员工工资(1)员工基本工资: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2)延时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延时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1.5倍计算并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1.5倍×加班小时数×人数。投标人投标时如对延时加班工资进行报价的,需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3)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二)周末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资按日工资的2倍计算并支付。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2倍×加班小时数×人数。投标人投标时如对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进行报价的,需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4)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3倍×加班小时数×人数。投标人投标时如对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进行报价的,需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5)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社会保险费:由单位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投标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应符合四川省、成都市最新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险种分别备注列明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元)、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险费报价计算过程。3、住房公积金:本项目住房公积金报价时投标人须以各岗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年度工资总额做为计算基数,并结合投标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计算后计入报价金额,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岗位分别备注列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元)、缴存比例(%)及住房公积金报价计算过程。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4、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计入费用报价,投标人投标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5、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计入费用报价,投标人投标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全员年度工资总额的1.6%计算后计入报价金额,投标人投标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及国家、四川省相关政策的规定。7、工作服费用:投标人须至少为员工配备统一规范的冬季、夏季、春季每人各一套(共三套)工作服装。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工作服单价(元/套)、总套数(套)、工作服费用报价计算过程。8、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报价。9、合理利润: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报价。10、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投标人以上述成本费用之和按增值税税率及附加税(费)率进行计算计入报价金额,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分税(费)种分别备注列明各项税费的税(费)率(%)、报价金额、报价计算过程。投标人投标时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的全称,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投标人增值税税率应符合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费)率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应提供相关减免(优惠)政策文件或税务部门减免(优惠)税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应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税费并平均到服务期限内,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备注列明每一分段详细的计算过程,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1、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涉及有小数点数据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数量、单价金额、小计金额、合计金额、总价金额、比例、税(费)率、百分比等,均须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2、为保证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收入(由投标人自行收取的本项目的物业费营业收入除外)抵减(或抵扣)本项目的任何报价内容和任何报价金额。投标人的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如有其他方面的政策享受,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详细的情况说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及劳动合同影印件(如涉及)、享受政策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涉及)等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不得以“已有库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等)、让利、赠送、免费、无偿、零报价等”形式提供服务或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3、分项报价明细表由投标人自行编辑和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各项报价内容和报价金额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二、商务要求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2025年9月-2028年8月)合同一年一签。3★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每个服务季度结束后,采购人结合季度考评结果结算该季度服务费用,并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考评方式考核为季度考评,季度考核以《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作为考核标准。考核分满分为100分,按季度进行考评,考评分数为【95】分(含)以上的视认为合格,足额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若考评分数为【90】(含)-【95】分(不含)的是认为基本合格,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的【1.5】%;若考评分数为【85】(含)-【90】分(不含)以下,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的【2】%;若考评分数为【85】(不含)以下,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的【10】%并单方解除合同;若整年度服务期间(即四个季度)的季度考评分数的平均值未达【90】(含)分以上或某一季度考评分数为【85】(不含)以下,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下一个服务年度的服务合同。3、支付约定:按季度考核标准实施后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4★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一)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测评内容测评指标测评指标扣分标准单笔分值60分值60分值60分值 综合管理1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计划1)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0.2分;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得分。0.2855 2)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 0.1 分。0.1 3)上班期间认真履职,无无故旷工等情况。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等,每次扣0.1分;打瞌睡,每次扣0.1分;脱岗,每次扣 0.3 分。0.5 2正确处置投诉等问题4)受理保修服务要及时,记录上报处置得当。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0.2分;处理后未回访或记录扣0.1分。0.35 3定期汇报工作情况5)定期主动与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汇报物业管理方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每月至少一次和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措施。工作未沟通,扣0.1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0.2分。0.3 6)定期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物业服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每少一个项目扣0.2分。0.2 环境测评4环境卫生6)院落内道路、广场平整,路面无垃圾、杂物(1)院落内道路、广场不平整以面积计算,以4平米算1处。发现1处记1笔0.2855 (2)路面有垃圾以4平米为计算单元。4平米内出现问题的,每发现1处记1笔。同时出现多个问题的,重复记分。比如4平米内同时出现果皮、纸屑、塑料袋,则要在“路面有垃圾”一项记3笔。0.1 (3)路面有杂物是指路面有杂物包括木板、柜子、椅子等废弃物,发现1处记1笔0.2 7)院落环境整洁,沟渠、绿化带干净、无杂物。(1)环境不整洁包括晒衣服、被子、帚布、乱挂香肠;车棚内乱堆杂物;楼栋外墙、院落围墙张贴小广告;院内公共区域包括住户阳台、窗台乱张贴广告、乱设置广告牌等行为发现一处记1笔。0.233 (2)沟渠和绿化带的垃圾、杂物记算方法同路面垃圾记算方法,以4平米为单位,重复计扣。0.1 8)院落内公共健身、休闲等公共设施整洁,无张贴乱刻(1)健身、休闲设施包括健身器材、统一制作的休闲椅、散步小径等,发现1个设施出现不整洁有污迹、有乱张贴刻画,记1笔。0.244 (2)功能不完好,有破损,发现1个设施有此问题记1笔。0.2 5垃圾管理9)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1)如果院落内没有发现垃圾收运点,可询问院内居民,如果院落附近(一般不超过院落大门左右50米范围)有常用垃圾点,则观测该垃圾点。(2)经确认在附近也没有垃圾点的,视为没有垃圾收运点不计扣。0.21022 10)院落垃圾处理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1)观察院落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点),发现1处没有实行垃圾袋装化,则记1笔0.122 (2)发现1处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垃圾没有日产日清,则记1笔0.1 6楼道卫生11)居民住宅楼干净卫生、楼道无蜘蛛网、无乱张贴广告现象。(1)发现1个蜘蛛网记1笔0.133 (2)乱涂画、乱张贴以立面记。发现1个立面有此问题,则记1笔。(注:楼道地面、楼梯作为立面记算。张贴的喜、福及挂的艾蒿不计扣)0.1 (3)楼道地面发现的垃圾(纸屑、果皮、纸盒、塑料纸及袋、其他废弃物)以1平方米为单位计扣,分类重复计扣。0.1 12)楼道通畅,无杂物堆放、堵塞通道。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住户门口有垃圾袋装好的垃圾、拖把、鞋及扫帚不计扣。【单元口两侧堆放杂物,单元口两侧沟渠内堆放杂物,均纳入该指标进行考核、计扣。】0.244 非机动车按辆记,发现堆放1辆记1笔0.2 7车辆管理13)院落内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归点分类停放有序,无随意停放影响通行现象。1、若发现有车辆随意停放(15分钟以外),发现1处计扣1笔(一般情况下以2米为1处)。2、如停放无序,发现1处计扣1笔。院落内机动车靠右有序停放在墙角、沟渠、绿化带边,不能占用或阻挡消防通道,保证院落道路有3米及以上宽度,则不视为乱停放。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视为乱停放。若院落内规划有机动车停放点,但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也视为乱停放。0.21588 8摊点管理14)院落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摊贩管理,主要是居民私自占用公共设施摆摊设点(如快餐、擦皮鞋、缝纫、卖小商品等)阻碍交通、造成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经过规划的摊贩(如标注了社区服务点)不扣分。0.555 9宠物管理15)院落内宠物无乱拉粪便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0.122 发现一只敞放宠物或家禽记1笔。在道路上、绿化带内宠物关在笼子中不计扣。0.2 环境测评10门卫室管理16)院落门卫室清洁整齐,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张贴。门卫室不清洁、发现1处垃圾、污渍等现象,记1笔。0.144 发现1处乱张贴现象,记1笔。0.1 发现1处乱堆放杂物现象,记1笔。0.1 基础设施测评11公共安全17)社区人防符合安全要求。社区院落有门卫值班及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1)院落大门口没有门卫室,或者经询问确认没有门卫,直接记3笔。(2)有门卫室或者确认有门卫,但测评时没有观测到,直接记2笔。(3)有门卫,但对陌生人出入没有主动询问,或没按要求进行出入登记等,记1笔0.2855 院落显眼处张贴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且完好无损,清晰。没有张贴该制度,记3笔;防范制度不完好、不清晰,发现1处记1笔。0.5322 18)社区消防符合安全要求。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确认1处消防通道没有标识,记1笔。0.533 发现1处消防通道不畅通,存在堵塞、占用现象,记1笔3 (1)院落公共区域、门卫室等处设有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且功能完好。具有1项即符合要求,都没有即记1笔。(2)发现1个/处消防设施功能不完好(被损坏、不在保质期等),计扣1笔。0.533 (二)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所服务范围内的住房租金的收缴率进考评,其考评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测评内容测评指标及扣分标准(满分40分)租金收缴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不扣分;达到90%、未达到95%的扣2.5分;达到85%、未达到90%的扣5分;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一)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测评内容测评指标测评指标扣分标准单笔分值60分值60分值60分值 综合管理1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计划1)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计划、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0.2分;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得分。0.2855 2)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 0.1 分。0.1 3)上班期间认真履职,无无故旷工等情况。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等,每次扣0.1分;打瞌睡,每次扣0.1分;脱岗,每次扣 0.3 分。0.5 2正确处置投诉等问题4)受理保修服务要及时,记录上报处置得当。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0.2分;处理后未回访或记录扣0.1分。0.35 3定期汇报工作情况5)定期主动与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汇报物业管理方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每月至少一次和业主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措施。工作未沟通,扣0.1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0.2分。0.3 6)定期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物业服务中心每月组织一次例会,每月有 2 次以上培训。每少一个项目扣0.2分。0.2 环境测评4环境卫生6)院落内道路、广场平整,路面无垃圾、杂物(1)院落内道路、广场不平整以面积计算,以4平米算1处。发现1处记1笔0.2855 (2)路面有垃圾以4平米为计算单元。4平米内出现问题的,每发现1处记1笔。同时出现多个问题的,重复记分。比如4平米内同时出现果皮、纸屑、塑料袋,则要在“路面有垃圾”一项记3笔。0.1 (3)路面有杂物是指路面有杂物包括木板、柜子、椅子等废弃物,发现1处记1笔0.2 7)院落环境整洁,沟渠、绿化带干净、无杂物。(1)环境不整洁包括晒衣服、被子、帚布、乱挂香肠;车棚内乱堆杂物;楼栋外墙、院落围墙张贴小广告;院内公共区域包括住户阳台、窗台乱张贴广告、乱设置广告牌等行为发现一处记1笔。0.233 (2)沟渠和绿化带的垃圾、杂物记算方法同路面垃圾记算方法,以4平米为单位,重复计扣。0.1 8)院落内公共健身、休闲等公共设施整洁,无张贴乱刻(1)健身、休闲设施包括健身器材、统一制作的休闲椅、散步小径等,发现1个设施出现不整洁有污迹、有乱张贴刻画,记1笔。0.244 (2)功能不完好,有破损,发现1个设施有此问题记1笔。0.2 5垃圾管理9)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1)如果院落内没有发现垃圾收运点,可询问院内居民,如果院落附近(一般不超过院落大门左右50米范围)有常用垃圾点,则观测该垃圾点。(2)经确认在附近也没有垃圾点的,视为没有垃圾收运点不计扣。0.21022 10)院落垃圾处理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1)观察院落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点),发现1处没有实行垃圾袋装化,则记1笔0.122 (2)发现1处垃圾堆放点或垃圾桶,垃圾没有日产日清,则记1笔0.1 6楼道卫生11)居民住宅楼干净卫生、楼道无蜘蛛网、无乱张贴广告现象。(1)发现1个蜘蛛网记1笔0.133 (2)乱涂画、乱张贴以立面记。发现1个立面有此问题,则记1笔。(注:楼道地面、楼梯作为立面记算。张贴的喜、福及挂的艾蒿不计扣)0.1 (3)楼道地面发现的垃圾(纸屑、果皮、纸盒、塑料纸及袋、其他废弃物)以1平方米为单位计扣,分类重复计扣。0.1 12)楼道通畅,无杂物堆放、堵塞通道。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住户门口有垃圾袋装好的垃圾、拖把、鞋及扫帚不计扣。【单元口两侧堆放杂物,单元口两侧沟渠内堆放杂物,均纳入该指标进行考核、计扣。】0.244 非机动车按辆记,发现堆放1辆记1笔0.2 7车辆管理13)院落内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归点分类停放有序,无随意停放影响通行现象。1、若发现有车辆随意停放(15分钟以外),发现1处计扣1笔(一般情况下以2米为1处)。2、如停放无序,发现1处计扣1笔。院落内机动车靠右有序停放在墙角、沟渠、绿化带边,不能占用或阻挡消防通道,保证院落道路有3米及以上宽度,则不视为乱停放。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视为乱停放。若院落内规划有机动车停放点,但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也视为乱停放。0.21588 8摊点管理14)院落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摊贩管理,主要是居民私自占用公共设施摆摊设点(如快餐、擦皮鞋、缝纫、卖小商品等)阻碍交通、造成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经过规划的摊贩(如标注了社区服务点)不扣分。0.555 9宠物管理15)院落内宠物无乱拉粪便现象。按处记算,发现1处记1笔。0.122 发现一只敞放宠物或家禽记1笔。在道路上、绿化带内宠物关在笼子中不计扣。0.2 环境测评10门卫室管理16)院落门卫室清洁整齐,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张贴。门卫室不清洁、发现1处垃圾、污渍等现象,记1笔。0.144 发现1处乱张贴现象,记1笔。0.1 发现1处乱堆放杂物现象,记1笔。0.1 基础设施测评11公共安全17)社区人防符合安全要求。社区院落有门卫值班及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1)院落大门口没有门卫室,或者经询问确认没有门卫,直接记3笔。(2)有门卫室或者确认有门卫,但测评时没有观测到,直接记2笔。(3)有门卫,但对陌生人出入没有主动询问,或没按要求进行出入登记等,记1笔0.2855 院落显眼处张贴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且完好无损,清晰。没有张贴该制度,记3笔;防范制度不完好、不清晰,发现1处记1笔。0.5322 18)社区消防符合安全要求。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确认1处消防通道没有标识,记1笔。0.533 发现1处消防通道不畅通,存在堵塞、占用现象,记1笔3 (1)院落公共区域、门卫室等处设有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且功能完好。具有1项即符合要求,都没有即记1笔。(2)发现1个/处消防设施功能不完好(被损坏、不在保质期等),计扣1笔。0.533 (二)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所服务范围内的住房租金的收缴率进考评,其考评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测评内容测评指标及扣分标准(满分40分)租金收缴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不扣分;达到90%、未达到95%的扣2.5分;达到85%、未达到90%的扣5分;低于85%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1.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1.2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合同款外,应向投标人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3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按投标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投标人。2、投标人违约责任2.1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要求或服务标准的,每出现一次,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3】次以上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2投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2.3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停止付款、收回已支付的资金、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a.投标人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项目的要求;b.投标人申请拨款时或财务审计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资料。2.4因投标人派驻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双方违约3.1采购人、投标人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五万元的违约金。3.2因违约而需解除合同的,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七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3.3采购人、投标人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项下其他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由此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还承担赔偿责任。3.4对于投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约但合同最终继续履行或虽未继续履行但存在采购人需向投标人支付费用情形的,对于投标人应违约而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采购人均有权在应当支付给投标人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还应当负责补足。3.5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产生支出的咨询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保费、拍卖费等实际支付费用。同时,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均由违约方自行承担,与守约方无关。(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考核表》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按季度考核据实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每个服务季度结束后,采购人结合季度考评结果结算该季度服务费用,并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约定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声明函.docx,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报价表,投标(响应)函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5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唯一(说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未经要求投标人确认,直接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费用。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报价表6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价格权重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中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详见附件:声明函.docx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N510182202500009520250702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95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7月03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951.2.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一、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拟采购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一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有:公共环境维护服务(含绿化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客服服务、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消防、燃气、防汛、房屋安全巡查、租金催收催缴等其他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住宅三级服务标准及采购人为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二.本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点位13个共计房屋4696套,总建筑面积246090㎡。其中保障房3276套、面积160692平方米。其他住房1420套、面积85398平方米。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三楼邮编:611930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028-83707181-第3页-代理机构: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邮编:611930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028-60432627-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89,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6页-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第7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第8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第9页-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第10页-(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第11页-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028-83707181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三楼邮编:61193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华敏联系电话:028-60432620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邮编:61193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第12页-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13页-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89,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89,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89,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89,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第15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技符术序号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标求识名称本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点位13个共计房屋4696套,总建筑面积246090㎡。其中保障房3276套、面积160692平方米。其他住房1420套、面积85398平方米。具体点位情况如下:1、龙门山点位保障房128套、面积5740平方米。其他住房40套、面积2960平方米。2、原小鱼洞点位保障房101套、面积4775平方米、其他住房53套、面积3479平方米。3、通济镇点位保障房623套、29028平方米。其他住房21套、1164平方米。4、原磁峰点位保障房176套、面积9452平方米。5、原新兴镇点位保障房228套、面积11443平方米。其他住房10套、面积530平方米。6、葛仙山镇点位保障房125套、5943平方米。其他住房11套、面积852平方米。7、敖平镇点位保障房104套、面积1513平方米。其他住房4套、面积289平方米。8、天彭街道调露点位保障房323套、面积16868平方米。其他住房277套、17656平方米。-第16页-9、原西郊小学点位保障房90套、面积4456平方米。10、致和镇高山点位保障房1074套、面积52990平方米。其他住房888套、面积51459平方米。11、原致和中学点位保障房110套、面积5127平方米。12、西南市街新村保障房159套、面积8044平方米。其他住房103套、面积6379平方米。13、二园区9号楼保障房35套、面积1659平方米。其他住房13套、面积630平方米。★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公共环境维护服务(含绿化服务)1、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负责本项目小区点位红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所有公共楼道、公共院坝等;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地面、顶楼楼面、墙面、窗户、天花板、灯具、显示屏、设施设备等须保持整洁、干净。2、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整体环境维护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服从采购人安排的临时环境维护服务工作。3、在小区内设垃圾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桶外层表面无明显污物;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桶身3/4,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4、投标人每年须对每个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公共部位的雨污管网、污水井和化粪池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疏掏,保持其畅通。5、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须定期安排环境维护服务人员提供消毒杀菌服务,环境维护服务人员须做好消毒杀菌服务的书面记录和资料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须做好此项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此项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消毒杀菌服务的具体实施措施和表格式的消毒杀菌服务记录表模板。6、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告示牌、标识、装饰物品、灭火器、监控探头、工作台、显示设备、触摸屏等设施设备每日做好表面清洁,无明显污渍。7、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每日09:00以前对服务区域完成全面保洁1次,其余时段做好巡回环境维护服务工作;每月须对服务区域全面大保洁1次;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实行划片包干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周工作日期间至少全面巡查2次,并做好书面巡查记录。8、环境维护服务工作中使用的各种易损易耗物品(如:抹布、拖布等)须定期更换,保持清洁,避免造成清洁区域表面污染;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环境维护服务作业时须摆放有“注意安全”、“小心地滑”等警示标识标牌。9、投标人须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包括但不限于草坪、绿篱、树木等)定期进行修剪、防虫、养护等。投标人须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施肥和施药,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绿地等枯死),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0、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十三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每天安排四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四名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六小时。环境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作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服务工作,负责服务区域内小区门口的安全值守及防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汛、巡逻、安全管控服务。2、投标人须负责车辆进出、停放管理,按照采购人的规定划定车辆停放点位,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引导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保持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及出入口的道路安全畅通,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和-第17页-车辆被盗被损。3、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管理维护好各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小区主出入口(共十四处,其中致和高山小区点位两处)的秩序。4、投标人须对火灾、停水停电、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采购人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5、投标人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保障,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6、投标人应执行采购人的管理要求,确保大门进出秩序,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排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小商小贩进入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7、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巡查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疑点应及时排查,同时视情况报告采购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表格式的安全巡查记录表模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每2小时巡查1次;其他区域、部位每4小时巡查1次。8、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每周至少巡查1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情况,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过期、损坏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更换;投标人须做好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器使用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书面台账,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表格式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模板。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做好日常工作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的书面记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资料档案管理,确保记录完整、资料完善。9、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负责监控值守,发现意外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并做好监控录像等相关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监控值守记录表模板;得到监控室的指令后,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并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10、投标人须保障好雨季防汛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11、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做到个人仪容仪表整洁,保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进出情况;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疏导和秩序维持等其他服务工作。12、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十四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每天安排十四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十四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同时在岗值班,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1、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小区红线内消防通道、道路及道路边沟、散水沟及沟盖板、绿地、垃圾站(点)、疏通化粪池、红线外延伸排污管线、雨污水井及井圈井盖、公共照明设施、监控系统、道闸门禁系统、停车场、消防设施设备、楼栋单元门、楼梯间扶手等,投标人须做好上述公共设施设备的综合维修服务。2、维修服务人员须具备水电维修相关的专业知识,做好水电日常巡检工作,能妥善处理简单的日常维修(小修小补),并做好书面记录。需要外部力量进行处理的综合维修内容,投标人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外部力量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3、维修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两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期间正常休息。维修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维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服务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影印件。4、设立公开报修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保修范围内的报修申请,并建立维修台账。5、接到报修申请后,应立即受理,及时到达现场核实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纸质的-第18页-申请报审材料交于采购人。6、填写房屋报修申请表,并于当日内通知采购人;属于紧急维修申请,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安排紧急维修。7、报修后履行好维修单位进场施工的监督管理。8、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四)客服服务1、协助采购人、街道(乡镇)、社区(村)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示和宣传有关通知、规定和其他有关事项。2、重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3、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90%。4、协助采购人每年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80%。5、客服服务人员工作日期间每天两人同时在岗,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周末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每天安排一名客服服务人员在岗值班,每天工作四小时。客服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当的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6、协助采购人在重要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7、房屋管理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与保障对象签订的租住合同约定要求,督促保障对象执行履约条款和入住须知,对保障对象有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应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设备台帐。(2)妥善保管本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料。(3)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应建立明细的房源台账、入住与退房台账、收费台账、巡查台账以及存在问题与整改台账等。9、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1)指派专人按照实时缴费台账,复核租户对应的居住面积及缴费标准,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导租户按照相应流程持缴款书缴款至财政专项账户。(2)建立租金台账,每周四投标人将上周租金缴纳明细表与缴款书票据交于采购人,并于下月初与采购人核对上月账目。(3)对于已足额缴纳房屋租金的承租人退房的,收集承租人的相关票据原件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提交至采购人做好相关费用结算。(4)对欠缴租金的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采用电话通知、发催收函、主动上门、短信推送、联系承租人属地社区或街道协助催缴等方式进行催收,全程做好催收记录并调查取证。(5)通过指定的业务系统收缴租金,按采购人要求在业务系统上提交租金、保证金和减免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将依据租金收取情况作为考核依据。(6)指派专人负责保证金票据的领取、使用、保管和核销工作,每月15日前,须按规定将上月使用的保证金票据存根联交回核销。10、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管理(1)办理入住登记,查验承租人缴款票据(租金、保证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签订并收取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台账,建立一户一档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档案。(2)承租人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在相应台账予以变更;保障性住房租赁情况明细表于每月28日与采购人核对。-第19页-(3)协助采购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督促承租人签订入住须知、消防安全承诺等。(4)发放房屋钥匙,协同承租人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表读数。(5)承租人退房,查验房屋设施设备、租金缴交、水电气使用结算等情况,填制房屋腾退单,收回房屋钥匙及其他资料,更新退房台账。(6)其他未尽事宜,需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7)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未配租房屋的管理工作,不得违规占用。(8)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投标人不定期开展排查、入户或走访调查工作。(9)受理、记录、核查各种投诉举报,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记录。(10)其他未尽事宜,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五)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1、其他相关工作(1)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现场驻点管理。(2)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