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废标公告(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溧259号

发布时间:2025-07-29 16: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9)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08868号 苏(2022)溧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86555号
董永新 黄燕
不动产权 他项权
320481006008GB00233F00010001
南渡镇五星花园三区3幢一单元101室
依据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481执791号之二;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苏0481执791号裁定生效

特此公告。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