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废标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2025)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招标失败公告 
本公司组织实施的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编号:GMZX20250801057),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而致招标失败。 
  
一、项目编号:GMZX2025080105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深圳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个人签名处未手写签名,该证书无效,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3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投标供应商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龙亚德、李杨、金国根、黄楚怀、植晓明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升路90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0755-27540277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联系方式:0755-8821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5-88212640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13日 

 

附件1:招标文件: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GMZX20250801057).pdf

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GMZX20250801057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项目名称:刺整改修缮工程包号:A项目类型:工程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3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6所投工程、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8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作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分值1价格402综合实力部分20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准则1同类项目业绩10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累计最高得10分。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和中标通知书。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履约评价5评审标准:投标人在上述“同类项目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中,能提供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其他同等最高档次的评价)的,每份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业务章)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投标人认证情况5评审标准:投标人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25分;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25分;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2-3-5分;4、具有售后服务相关认证证书得1.2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5分。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书复印件以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35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准则1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5评分内容: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概况的描述情况;②施工工期划分;③技术服务措施。考察以上方案内容,每满足1点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评分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详实性、准确性、透彻性进行评分:(1)投标文件响应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详实;(4)投标文件响应准确;(5)投标文件响应透彻。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2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1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0.5分。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5分。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施工实施方案6评分内容: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保证、②实施组织、③实施措施、④质量保证措施。考察以上方案内容,每满足1点得1分,累计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评分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详实性、准确性、透彻性进行评分:(1)投标文件响应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详实;(4)投标文件响应准确;(5)投标文件响应透彻。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2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1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0.5分。-4-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3技术保障措施、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评分内容: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保障措施、②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思路及解决方案。考察以上方案内容,每满足1点得2分,累计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评分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详实性、准确性、透彻性进行评分:(1)投标文件响应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详实;(4)投标文件响应准确;(5)投标文件响应透彻。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2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1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0.5分。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仅限1人)情况8评审标准:拟派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情况进行打分:1.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同类工程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证书得4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若关键页不能体现姓名信息,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及验收竣工报告。3.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5-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拟派项目团队情况(项目经理除外)10评审标准:拟派的项目团队情况进行打分:(1)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证书得3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安全人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2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质量检查员证得1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项目团队: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以上四项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团队成员社保证明【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4诚信部分5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6-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程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7-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公章。-8-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9-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MZX202508010572.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3.预算金额:246500.00元4.最高限价:238860.54元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备注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1.0项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9.投标人须是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信息”(http://zjj.sz.gov.cn/ztfw/gcjs/qyxx/qyxx/index.html)-10-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10.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于投标;投标人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红色警示”的网页查询截图(https://zjj.sz.gov.cn/ztfw/gcjs/cxda_zjhhsjs/index.html),加盖公章;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四、供应商报名时间期限、地点、方式(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方式如下(二选一):1、网上报名:在2025年8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guangmingfgs@szexgrp.com。2、现场报名:在2025年8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前携带报名资料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进行报名。(二)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答疑事项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8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3日14:00~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我司只接受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文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14: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升路90号联系方式:廖老师0755-27540277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联系方式:0755-882125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8212640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8月2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zexgrp.com/home/index.htmlhttps://www.szggzy.com/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12-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会议不组织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投标文件的投递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本项目采用非评定分离方法进行采购: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定标方法: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中标供应商家数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13-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5)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享受中小企业的政策优惠。2、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工程采购:(一)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计算基数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或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计算基数为预算上限金额或支付上限金额】(二)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成交价为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或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成交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如某货物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14-(三)中标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仅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号:632766136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转账备注:项目编号-15-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MZX20250801057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246500.00元,其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8860.54元。注: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无效处理。二、工程内容详见附件1:施工图、附件2:工程量清单。三、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具体以带“★”的为准。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四、项目管理要求、技术要求​1、承包人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2、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以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护密封施工。3、承包人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避免干扰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一切责任,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16-4、承包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5、承包人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上述管理机构的工作。6、承包人施工时须提供材料样板,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样板或厂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采购人确认要求,如不能提供的可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考察情况确认并实施。7、用在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样品须在大批订货前送审。获准的样品存放在工地,作为以后验收材料的标准。样品和其包装,由中标人无偿提供。8、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工地情况,若发现错误须立刻通知工程师。若未能遵从此规定,使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因此等错误或缺陷而错误地建造,则中标人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9、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采购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单方面依法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同类工程业绩经验的优先。★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优先。安全人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优先。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质量检查员证、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优先。项目团队: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优先。10.承包人要配合工程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排污等接驳。★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日内提供excel报价文件(格式符合采购人要求)同时提供匹配的QDY文件,且两个文件报价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工程结算及结算审核按照单项报价低的确认。(承诺函格式自拟)-17-五、商务要求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项目单价不做调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采购人及监理方共同确认)结算。​3、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238860.54元。如投标总价高于相应报价上限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620.82元(不下浮)。投标人需按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有缺漏项或者对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的,作投标无效处理。4、★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5、项目验收程序、质量标准及期限:完工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中标人、监理方三方验收。中标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及其相关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6、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按国家保修及售后政策实施。全部工程施工内容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中标人须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理。7、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85%,中标人按照合同价85%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2)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并交财政进行结算评审后,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工程进度款至结算评审金额的97%。中标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财政结算评审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不计算利息,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争议,中标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8、违约责任:​(1)由中标人造成的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施工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依法解除合同,中标人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无偿返工至验收合格;若返工后仍无法达标,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损失。9、报价说明:​-18-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按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4)除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签证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7)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采购单位的估算,是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应被理解为是对采购单位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投标人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承包人必须按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异结算时可作调整。凡超出图纸范围又未经变更审批程序的内容,都不予计量;未施工的项目,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予以扣减。(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在施工中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反映出来。8)本项目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投标人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9)采购单位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应包含在投标价中,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10)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恢复修建前的原有状态(工程量按实计算),并使监理工程师和采购单位满意,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19-11)如本工程涉及取土和弃土项目,地点、时间、路线承包人应取得国土、城管部门的同意,不得由此带给采购人任何费用的增加。凡是因承包人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价不因取土或弃土实际运距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同而作调整。土方回填料必须满足国家技术规范之要求,绿化填土面层必须选用适宜种植的填土。12)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检验实验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建设单位支付的检验实验费除外)已含在投标价中。13)承包人的交通维护方案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符合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校园车辆运行通畅和施工安全,其费用已含在投标价中。-20-六、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1-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开标一览表密封袋封条格式如下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备注:1.本封条应粘贴在开标一览表的密封袋封面。2.开标一览表1份。3.开标一览表应独立密封包装。-22-开标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备注大写:小写: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3、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将导致投标无效。4、若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3-投标文件密封袋封条格式如下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备注:1.本封条应粘贴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面。2.投标文件【含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光盘(或U盘)1份【投标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开标一览表(盖章扫描件)】。3.投标文件应独立密封包装。-24-投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5-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26-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日内提供excel报价文件(格式符合采购人要求)同时提供匹配的QDY文件,且两个文件报价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工程结算及结算审核按照单项报价低的确认。(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620.82元(不下浮)。4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加盖公章】:2.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7-四、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邮箱: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的,作投标无效处理。-28-五、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的,作投标无效处理。-29-六、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且已在“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30-(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需求”的“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工程(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的,“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工程;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的所属行业要求的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工程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工程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工程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工程承接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工程承接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工程承接商;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服务承接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31-(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作出要求。6、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7、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程)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监狱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3-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响应)供应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1.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为必填内容,若存在异常且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资格性审查将不予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4-八、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35-(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36-九、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总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为准。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238860.54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620.82元(不下浮)。如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相应报价上限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按附件工程量清单excel文档格式填写及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按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有缺漏项或者对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的,作投标无效处理。(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格式自定)-37-十、同类项目业绩(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一、履约评价(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二、投标人认证情况(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三、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四、施工组织实施方案(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五、技术保障措施、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六、拟派项目经理(仅限1人)情况(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十七、拟派项目团队情况(项目经理除外)(按评标信息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得分)-38-十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咨询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40-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41-第十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附件。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42-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一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在此特指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3.2“采购人”、“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3“投标人”、“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纸质投标文件”指根据本招标文件模板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输出并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3.8“现场投标”指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提交纸质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内容。5.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5.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5.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没收投标保证金,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6.1必须是全新的货物。6.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6.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43-6.4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8.招标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疑问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在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之规定。第二章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九章合同的授予9.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质疑,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之规定。10.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或者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投诉。10.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44-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1.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以网站公开发布或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1.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2.1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且应以中文为准;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第一册第四章的相关内容)1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5.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0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在特殊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通用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验收及保修结束。17.投标担保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7.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通用条款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7.3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17.4在开标时,凡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以到账时间为准)。17.5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交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计利息退回。未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回投标保证金收据而造成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在退-45-还时不计利息。受到质疑、投诉或正在被调查的投标人,在调查结束后,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再退回投标保证金。17.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通用条款规定和采购方签订合同后,并退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因银行对提取现金有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转账方式退还。17.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通用条款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3)隐瞒投标的真实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补充文件或者故意进行无效投标或者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4)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的;(6)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7)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8)其它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文件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18.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19.投标文件的构成及编写19.1投标文件的构成19.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19.1.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9.2投标文件的编写19.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9.2.2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件各一份及招标文件中规定数目的纸质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2.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9.2.4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9.2.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含正本和所有副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分开单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包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46-20.1.2密封包上注明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开标时间(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0.1.3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第20.1.1、20.1.2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4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0.2投标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通用条款第20.1.3款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20.3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通用条款第20.2款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通用条款第20.1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4在本通用条款第20.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至本通用条款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本通用条款第17.7款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第五章开标22.开标2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2开标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3除了按照本通用条款第21条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2.4按照本通用条款第21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5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2.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通用条款第22.2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第六章评标23.评审会议23.1开标会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中标供应商和出具书面评审报告。2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评标规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公正地进行评审和履行职责。2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组成评审委员会。采购人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47-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提交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提交《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标承诺书》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3.4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3.5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过程和结果。23.6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审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3.7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8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3.9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24.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24.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24.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件;25.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标方法26.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26.3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27.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受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28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错误的修正-48-28.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28.2.1若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2.2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8.2.3若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8.2.4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28.4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30.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30.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请详见招标文件《评标信息》)31.定标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否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3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2.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3.中标结果33.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站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查询网址)上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天。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33.2评审委员会不直接向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49-也不退还投标文件。34.中标通知书34.1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内无人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凭单位工作证明或法人授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35.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35.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35.2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35.3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成评审委员会等组织采购活动。35.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就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技术及评标方法等变动情况向拟谈判对象发出谈判邀请,与原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变动部分以谈判邀请文件为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36.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36.1谈判小组36.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后,评审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审委员会内专家。36.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6.2谈判程序36.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6.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6.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6.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各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6.2.5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6.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6.2.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护栏、防爬刺整改修缮工程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