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服务废标公告(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2025)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厦医保中心〔2025〕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近期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地址
中止时间

1
厦门市古今湖滨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店分店
零售药店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路145号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0月8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