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用设备废标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2025)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

行政区域
版纳州
公告时间
2025-09-2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金妹

项目联系电话
0691-2741622

采购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庄董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1-252272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1单元5楼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91-2741622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SBNZC2025-G1-00451-YNTP-0087
采购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标项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标项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标项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
地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庄董西路8号
联系方式:0691-252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1单元5楼502室
联系方式:0691-2741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妹
电 话:0691-27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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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zip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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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废标公告.pdf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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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PZB-BN-2025-102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08月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一标段)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否2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否3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否4是否将国家己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否5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否6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否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否8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否9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否10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否11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否12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否13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否1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否15是否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否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报人:工日期:2025年08月29日盖章:填表说明:表中所列问题,审查结果如选择“是”,请在备注栏具体说明。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7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章招标公告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PZB-BN-2025-10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是否划分标段:是。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55000.00元,其中一标段850000.00元;二标段500000.00元;三标段237000.00元;四标段168000.00元。最高限价:一标段850000.00元;二标段500000.00元;三标段237000.00元;四标段168000.00元。采购内容:序号标段是否接受进口采购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合计金额最高限价(元)技术参数简要描述11否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1台8500008500001.X射线高压发生器2.X射线球管及束光器3.球管定位系统4.无线平板探测器5.机械系统6.蓄电池及充电系统7.图像处理系统22否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500000500000(一)设备技术参数(二)测量分析和报告(三)电影回放及原始数据处理(四)信息管理与存储(五)连通性三、配置四、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33否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1套2370002370001.具有≥14英寸中文触摸显示屏。2.具有耗材安装指引,具有智能纠错功能。3.设备配置≥5个流量泵,包含血泵、置换液泵、透析液泵、滤出液泵,包含用于枸橼酸抗凝治疗的枸橼酸泵和钙泵。4.标配1个肝素泵,流量范围1-20ml/h,具有单次推注功能。 5.为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和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需求,设备配套耗材设计使用时长至少可达70h。6.具有超滤比率显示和报警提示功能;7.加热系统:可直接对置换液和透析液进行同时加热,不对血液直接加热 ,加热范围不超过35-39℃。8.可实施监测动脉压、静脉压、滤器前压、滤过液压、跨膜压,并具备所有压力趋势图显示功能。9.具有至少4个高精度天平,单个天平称重≥12kg10.流量控制范围:10.1血泵流量范围:10mL/min~500mL/min;10.2置换液流量范围:10~80mL/min;10.3废液流量范围:10~180mL/min;10.4透析液流量范围:10~80mL/min11.压力监测范围:11.1动脉压监测范围: -250mmHg~+300mmHg;11.2静脉压监测范围: -50mmHg~+500mmHg;11.3跨膜压监测范围: -300mmHg~+400mmHg;12.静脉端具备空气探测器,可监测到最小20ul的气泡 13.具有临时中断治疗程序14.具备漏血监测:可检测≤0.35mL/min。15.备用电池,确保不间断治疔时间≥15分钟。16.采用全万向轮设计,设备前后均设计把手,便于转运。44否呼吸机1台100000100000一、整机与显示要求二、呼吸模式及功能三、设置参数四、监测参数五、报警参数六、系统功能要求七、信息化功能要求5营养泵1台800080001.操作方式:采用≥5寸触摸屏设计2.★工作模式:连续模式、间歇模式、脉冲模式、时间模式、科学喂养模式。3.★速度范围:1mL/h~2000mL/h,最小以0.1 mL/h变化;最大速度可配置,范围:400~2000 mL/h。4.预置量:0mL~20000 mL,最小以0.1 mL/h变化。5.速度误差:±5%6.流量误差:±5%7.间歇模式:喂养次数:1次~99次,最小以1次变化。单次喂养量:1mL~1000mL,最小以1mL变化。间歇时间:00小时:01分钟~23小时:59分钟,最小以1分钟变化。8.时间模式:运行时间:00 小时:01 分钟~99 小时:59 分钟,最小以 1 分钟变化。9.快排、快输:速度:100mL/h~2000mL/h,最小以1mL/h变化。快输量:1mL~100mL,最小以1mL变化。快排、快输精度:±15%。10.反抽、冲洗功能:速度:100mL/h~2000mL/h,最小以1mL/h变化。反抽、冲洗量:1mL~1000mL,最小以1mL变化。可选择打开或关闭脉冲冲洗方式,打开时以脉冲模式冲洗,关闭时以连续模式冲洗。11.KTO功能:KTO速度:1mL/h~10mL/h,最小以0.1mL/h变化。当运行速度大于KTO速度时,完成报警或间歇等待的同时转为KTO速度运行;当运行速度小于KTO速度时,完成只发出报警,速度不变,以保持管路的畅通。12.★加热功能:加热温度:30℃~40℃,最小以0.1℃变化;加热温度误差:±5℃(室温,速度≤200mL/h);加热功能可选择开、关。13.阻塞等级:阻塞档位低、中、高三档可调整。对应的产生阻塞报警压力范围为:低:10~60Kpa,中:30~80Kpa,高:50~100Kpa14.报警功能:阻塞报警、完成报警、空瓶报警、管路错误报警、欠压报警、电池耗尽报警、操作遗忘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硬件故障报警、超温报警、加热异常报警、开门报警等。15.其他配备功能:语音提醒,交流直流自动切换,系统休眠,记忆配置,历史记录,静音,参数范围限制,模式锁定,胰岛提示,常用营养液容量选择,交流掉电提示,音量等级,背光,时间设置,键盘锁,语言设置,系统维护,开机自检。16.内部电池:≥2200mAh。充电完成后,在 25mL/h 流速下连续工作不小于 3.5 小时。17.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10%~90%(无结露);大气压力:860hPa~1060hPa;使用电源:交流输入:AC100V~240V50Hz/60Hz18.设备的输入功率: ≤100VA19.电击防护类型:为II类BF型,防护等级:IP23。6转运呼吸机1台6000060000一、基本参数二、功能三、监测四、设置参数说明: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投标,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同一家供应商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合同履行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5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六年;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1年;呼吸机≥2年;营养泵≥2年;转运呼吸机≥2年,出厂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6个月以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其他:4.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4.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供应商可根据自己需求在政采云平台自主选择CA办理厂商,办理厂商:1.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云南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办理CA电话:14787251984);2.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tpbn.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已在政采云平台办理过其他厂商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通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能参与投标。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一单元5楼502室)。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供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2.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须按“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庄董西路8号联系方式:0691-272350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1单元5楼502室联系方式:0691-27416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金妹、黄艳、黄茜茜、罗鸿翔电话:0691-2741622、136288151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庄董西路8号联系人: 王梦娇 联系电话:0691-272350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1单元5楼502室联系人:李金妹、黄艳、黄茜茜、罗鸿翔电话:0691-2741622、136288151201.1.4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1.1.4.1项目编号TPZB-BN-2025-1021.1.4.2标段一标段1.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3.1供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1.3.2供货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合同履行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5年,出厂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6个月以内。1.3.3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报表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其他4.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4.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1.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1.6.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7偏离允许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3.2.3采购预算价1755000.00元,其中一标段850000.00元;二标段500000.00元;三标段237000.00元;四标段168000.00元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按所投标段递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一标段保证金金额:17000.00(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民航路支行银行账号:5305 0169 8636 0000 2184收 款 人: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分公司联 系 人:李金妹联系电话:0691-2741622(二)银行保函 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3.4.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的,以网上银行的方式将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原提交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无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和盖单位公章3.7.2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按“政采云 ”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3.7.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4.1.1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须按“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一单元5楼502室)5.1开标程序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5.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西双版纳州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7.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和盖单位公章7.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自然日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收款户名:收款账号:开户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乙方货物交付完成、无质量问题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30日内(最长不得超过60日)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中标结果公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9.1联合体投标不允许9.2合同分包不允许9.3保险投标人办理货物运抵交货现场的保险,投标人承担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一切损失风险。9.4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关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9.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详见评标办法)9.7合同签订时间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9.8中标服务费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成交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请各投标人在响应时考虑相关费用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的不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9.9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低要求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48小时内上门维护服务9.10复印件解释及规定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为黑白件或第三方提供的材料除外),清晰可辨,均在有效期内,若不能清晰辨认字迹、照片、证书检审日期或证件过期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9.11其它要求/9.12细微偏差澄清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为必要的澄清或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9.13投标报价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将采购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2.其中:人员培训费中人员培训须投标人培训招标人至全面、熟练掌握所有设备设施的操作为止(人员培训费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采购中不另行支付人员培训费)。9.14关于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15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16词义解释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人、采购人等均指: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采购代理机构指: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投标人、供应商等均指:投标人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满足招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采购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投标人须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部分组成。一、报价函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六、应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七、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九、培训方案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十一、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须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章相关要求;3.5.2招标人将会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的签约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解密4.1.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4)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供货安装期,并记录在案;(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不合格投标人:(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上限的。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标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6.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7.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7.4.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4.5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招标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7.4.6如果根据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1资格性审查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1)、3(3.1)项规定是否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否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2)项规定是否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否税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项规定是否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否社保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项规定是否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否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4(4.1)项规定是否要求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截图:否,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其它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3)、1(5)、1.4.1-4(4.2)项规定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3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组成齐全完整,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供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评分综合评分法评分表分值评分项目评分基准标准得分报价部分评分30分报价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3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本次投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投标单位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分技术部分评分60分技术参数响应性(42分)本标段技术参数共计58项,其中带★参数6项,不带★参数52项。①本标段“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投标产品重要技术参数(带★参数)共计6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30/n分,扣完为止,其中n为重要技术参数的项数;(n=6)②本标段“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一般技术参数(不带★参数)共计52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2/m分,扣完为止,其中m为一般技术参数的项数。(m=52)注: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分。扣除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即:带★参数不满足每项扣除5分;不带★参数不满足每项扣除0.23分0-42分培训方案(5分)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的及效果、②培训方式③培训内容④培训计划⑤培训讲人员安排。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每项1分,共计5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需求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培训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及其他情形。0-5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1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作出的书面保证②产品性能③检测标准④责任承担机制⑤质量保证实施方式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每项2分,共计1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需求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质量承诺、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及其他情形。0-10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3分)人员配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②职责分工③实施经验。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每项1分,共计3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需求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人员配置和实施经验、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及其他情形。 0-3分商务部分评分1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综合各投标人:①售后服务计划②保修时长③响应时间④服务方式⑤人员安排等承诺的情况进行评分。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每项2分,共计1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需求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质量承诺、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及其他情形。0-5分类似项目业绩(5分)每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5分,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0-5分备注:合计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参数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章2.1-2.1.1条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提交资格审查报告。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标,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2.1-2.1.2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见B1否决投标条款。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1.5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成员自主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对其它评审因素进行打分,并按下列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投标报价总分:30分;技术部分总分:60分;商务部分总分:10分;投标人最后得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投标人报价得分按本表2.2.2条计算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B1否决投标条款B1.1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2至第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B1.2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B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署、盖章的;B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B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B1.6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8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采购预算价的。B1.19按照国家计委联合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由评标小组表决确定投标文件有以下重大偏差的: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③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⑤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⑥不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辩认的;⑦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不一致的;3.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情况予以补充完善或重新起草。项目编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文件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年月日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的宗旨,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就采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配置单价 (万元)总价 (万元)11详见配置清单23456合计: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一、经甲方同意购进乙方以下产品(注: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并包含设备的税费、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培训、检测费用)二、质保期:年三、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按标书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计量设备由乙方提供技术检验证书。四、货物交付1、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2、到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到货地点,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所产生运输、搬迁等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及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七、验收1、甲方提供的机房和电源设备及其他设施完善后,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甲方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协作,本着相互尊重、协作的态度实施安装、调试;2、到货验收由甲方进行外观验收(外观损坏的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决定货物接收情况)。验收后相关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安装验收合格前由甲方协助保管,但相关质量问题乙方承担;4、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在安装过程中若有不称职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安装人员。安装调试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损坏或不合格部件,由乙方免费更换;5、技术验收必须由甲方(设备科、使用科室)、乙方、厂家进行三方参与验收。厂家装机工程师和临床培训工程师必须在设备第一次进行临床使用时在场跟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损坏或不合格部件,由乙方免费更换,出现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厂家承担;如无问题三方方可签字验收。八、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产品合格、说明书、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报关单、商检证等相关技术资料。九、技术培训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常见维修、维护及保养等,直到甲方熟练操作为止,厂家装机工程师和临床培训工程师必须在设备第一次进行临床使用时在场跟台并进行使用指导。并根据甲方需求免费提供二次培训,食宿由乙方自理;2、甲方派出/人次外出学习培训,由乙方负责联系培训场地,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十、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对乙方维护工作检查、评议及建议;2、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二)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合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所提供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治理检测标准的设备,终身负责维修、维护、培训支持;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2、质保期内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设备除尘、防雷、防潮、防鼠等);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4、质保期内乙方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巡检结果书面上报甲方;5、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乙方发生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以及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十一、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按设备制造商的配置标准提供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数量提供。十二、付款方式1、进度款:;2、尾款:。十三、所有权甲方付清货款前,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所有权仍属乙方;甲方付清货款后,上述产品的所有权归属甲方。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货款,乙方有权收回所售产品。同时,已付货款将作为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产品折旧补偿费用,不予退回。十四、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和完成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与合同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备注:“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则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款总价千分之五违约金。3、相关违约责任以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十五、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起算日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之日开始;2、质量保证期内,属于乙方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性能等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3、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维护、保养、保修、更换,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给予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设备;4、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重大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七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5、质保期内年开机率必须大于98%,开机率不达98%者按照每降1%(不足1%按照1%计算)顺延质保期1个月,以此类推;6、如果设备故障是由于甲方不按规定操作所致或是人为毁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担。十六、收货信息1、收货地址:2、收货人:3、随货同行单:含设备名称、型号、机身号、金额等信息十七、发票信息1、纳税人识别号:2、开户行及银行账号:3、发票收货地址:4、发票收货人:5、本合同发票严禁与其他发票合并一起开出,必须单独开票;6、发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不得重复,每项分别对应一人;十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申诉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九、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4.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元)数量小计(元)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1.X射线高压发生器1.1.高压产生方式:高频逆变式1.2.最大逆变频率≥250kHz1.3.最大输出kVp≥150kV,最小输出kVp ≤40kV1.4.最大输出mAs ≥630mAs1.5.最大功率 ≥32kW1.6.最大管电流≥400mA★1.7.最短曝光时间≤1ms,且最大加载时间≥12s 2.X射线球管及束光器2.1.球管最大标准电压 ≥150kV2.2.标准小焦点尺寸 ≤0.6mm2.3.标准大焦点尺寸 ≤1.2mm2.4.阳极热容量≥300kHu2.5.阳极靶角≥14°2.6.具备双激光线定位功能,可通过双激光定位线重合来识别1米SID距离,须提供相关照片证明3.球管定位系统★3.1.可伸缩立柱+伸缩横臂结构,立柱高度可调节,立柱最低点至地面的距离≤130cm3.2.球管旋转角度≥±180°3.3.球管立柱旋转范围 ≥±310°3.4.球管倾斜角度-30°至 +90°3.5.立柱可伸缩范围≥130cm3.6.焦点至地面的最大距离≥ 200cm3.7.焦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 ≤ 69cm3.8.具备激光定位功能,可通过激光定位线识别1米SID距离4.无线平板探测器4.1数据传输模式:无线WIFI4.2.规格≥14英寸×17英寸4.3.有效矩阵 ≥ 2800×3400★4.4.像素 ≤125微米 4.5.探测器重量(含电池)≤3.1kg4.6.结构:整版非拼接 4.7.材质:非晶硅碘化铯 4.8.平板表面最大承重≥310 KG4.9.当探测器位于槽中,探测器电池可一体化充电,不需要更换平板电池4.10.无线模式的图像预览时间≤5s4.11.无线模式的完整成像时间≤10s4.12.探测器在位于片槽内具备锁定保护功能,可在工作站进行解锁,另红外感应也可打开片槽,提供探测器解锁工作站的界面照片做证明★4.13.探测器、X 线球管、系统控制软件均为同一品牌制造,以确保零部件之间的适配性和整体性能5.机械系统5.1.推行移动具备电动助力5.2.系统前端具有防止碰撞保护缓冲器,防碰撞模式为压力感应式5.3.推行过程中遇到患者可鸣笛提醒5.4.机架结构为升降立柱+伸缩横臂结构,不接受关节臂5.5.球管立柱旋转范围:≥310°5.6.球管旋转角度≥±180°5.7.球管倾斜角度-30°至 +90°5.8.立柱可升降范围≥130cm★5.9.机身最小宽度≤47cm,机身最大宽度≤55cm 5.10.机身最小长度≤124cm★5.11.电动驱动爬坡能力≥13° 5.12.整机重量≤350KG 6.蓄电池及充电系统6.1.电池类型:锂电池6.2.具有电量指示功能6.3.一次充满电最大曝光次数≥800次6.4.一次充满电最长连续行驶距离≥80公里7.图像处理系统7.1系统内存≥8GB7.2系统硬盘≥500GB7.3.图像存储≥10,000幅7.4.显示器为触摸屏≥19英寸7.5.具备无线、有线两种传输模式7.6.支持HIS和RIS系统的集成7.7.具备自定义患者列表显示、可按照器官进行摄影检查7.8具备设备与工作站、PACS 链接端口,支持 DICOM3.0,包括:DICOM Send,DICOM Print, DICOM Storage commitment, DICOM Query/Retrieve, DICOM Worklist/MPPS 8500001850000注:1、本次采购以招标文件所列技术要求(或参考品牌、规格、型号的技术标准)为技术上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涉及品牌、专利、商标、设计、厂家或原产地等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均不作为必须的技术要求。2、供应商应对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否则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3、对技术参数部分,货物完成交货后,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所投参数不符或虚假响应,则由采购人报经财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且采购人有权与第一成交人停止签订合同,并顺延第二候选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标段: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电话:邮编: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六、应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七、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九、培训方案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十一、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十二、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扫描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页码。一、报价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供货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质量要求。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内容。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我方承诺的时间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所列全部产品的交付及安装。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我方在此声明: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小写:大写:2供货期3合同履行期限4质保期5供货地点6质量要求7售后服务响应时间8投标保证金9投标有效期10备 注投 标 人: (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三、分项报价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产品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要求: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不允许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不允许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我公司愿意针对(项目名称及编号)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应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标的技术参数偏离备注1要求:1、上述表格中的“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须严格按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和技术参数复制填写(不可出现任何不一致)2、上述表格中“投标人应标的技术参数”、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写。3、上述表格中“偏离”,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的和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比照如实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4、投标人可后附有利于投标人的相关资料:可以是所投产品相同规格型号的技术彩页宣传资料、产品生产厂家企业实力证明资料、知名品牌证明资料、产品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所要求依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附件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附件3: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填写本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填写本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如有)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招标人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描述备 注要求: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须标明序号,每个项目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后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的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九、培训方案(本项无格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情况撰写)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本项无格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情况撰写)十一、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本项无格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情况撰写)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PZB-BN-2025-102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08月1.1.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二标段)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否2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否3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否4是否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否5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否6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否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否8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否9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否10标人代表到场。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否11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否12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否13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否1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否15是否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治州茶我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H填报人:日期:2025年08月29日章填表说明:表中所列问题,审查结果如选择“是”,请在备注栏具体说明。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7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章招标公告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PZB-BN-2025-10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是否划分标段:是。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55000.00元,其中一标段850000.00元;二标段500000.00元;三标段237000.00元;四标段168000.00元。最高限价:一标段850000.00元;二标段500000.00元;三标段237000.00元;四标段168000.00元。采购内容:序号标段是否接受进口采购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合计金额最高限价(元)技术参数简要描述11否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1台8500008500001.X射线高压发生器2.X射线球管及束光器3.球管定位系统4.无线平板探测器5.机械系统6.蓄电池及充电系统7.图像处理系统22否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500000500000(一)设备技术参数(二)测量分析和报告(三)电影回放及原始数据处理(四)信息管理与存储(五)连通性三、配置四、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33否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1套2370002370001.具有≥14英寸中文触摸显示屏。2.具有耗材安装指引,具有智能纠错功能。3.设备配置≥5个流量泵,包含血泵、置换液泵、透析液泵、滤出液泵,包含用于枸橼酸抗凝治疗的枸橼酸泵和钙泵。4.标配1个肝素泵,流量范围1-20ml/h,具有单次推注功能。 5.为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和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需求,设备配套耗材设计使用时长至少可达70h。6.具有超滤比率显示和报警提示功能;7.加热系统:可直接对置换液和透析液进行同时加热,不对血液直接加热 ,加热范围不超过35-39℃。8.可实施监测动脉压、静脉压、滤器前压、滤过液压、跨膜压,并具备所有压力趋势图显示功能。9.具有至少4个高精度天平,单个天平称重≥12kg10.流量控制范围:10.1血泵流量范围:10mL/min~500mL/min;10.2置换液流量范围:10~80mL/min;10.3废液流量范围:10~180mL/min;10.4透析液流量范围:10~80mL/min11.压力监测范围:11.1动脉压监测范围: -250mmHg~+300mmHg;11.2静脉压监测范围: -50mmHg~+500mmHg;11.3跨膜压监测范围: -300mmHg~+400mmHg;12.静脉端具备空气探测器,可监测到最小20ul的气泡 13.具有临时中断治疗程序14.具备漏血监测:可检测≤0.35mL/min。15.备用电池,确保不间断治疔时间≥15分钟。16.采用全万向轮设计,设备前后均设计把手,便于转运。44否呼吸机1台100000100000一、整机与显示要求二、呼吸模式及功能三、设置参数四、监测参数五、报警参数六、系统功能要求七、信息化功能要求5营养泵1台800080001.操作方式:采用≥5寸触摸屏设计2.★工作模式:连续模式、间歇模式、脉冲模式、时间模式、科学喂养模式。3.★速度范围:1mL/h~2000mL/h,最小以0.1 mL/h变化;最大速度可配置,范围:400~2000 mL/h。4.预置量:0mL~20000 mL,最小以0.1 mL/h变化。5.速度误差:±5%6.流量误差:±5%7.间歇模式:喂养次数:1次~99次,最小以1次变化。单次喂养量:1mL~1000mL,最小以1mL变化。间歇时间:00小时:01分钟~23小时:59分钟,最小以1分钟变化。8.时间模式:运行时间:00 小时:01 分钟~99 小时:59 分钟,最小以 1 分钟变化。9.快排、快输:速度:100mL/h~2000mL/h,最小以1mL/h变化。快输量:1mL~100mL,最小以1mL变化。快排、快输精度:±15%。10.反抽、冲洗功能:速度:100mL/h~2000mL/h,最小以1mL/h变化。反抽、冲洗量:1mL~1000mL,最小以1mL变化。可选择打开或关闭脉冲冲洗方式,打开时以脉冲模式冲洗,关闭时以连续模式冲洗。11.KTO功能:KTO速度:1mL/h~10mL/h,最小以0.1mL/h变化。当运行速度大于KTO速度时,完成报警或间歇等待的同时转为KTO速度运行;当运行速度小于KTO速度时,完成只发出报警,速度不变,以保持管路的畅通。12.★加热功能:加热温度:30℃~40℃,最小以0.1℃变化;加热温度误差:±5℃(室温,速度≤200mL/h);加热功能可选择开、关。13.阻塞等级:阻塞档位低、中、高三档可调整。对应的产生阻塞报警压力范围为:低:10~60Kpa,中:30~80Kpa,高:50~100Kpa14.报警功能:阻塞报警、完成报警、空瓶报警、管路错误报警、欠压报警、电池耗尽报警、操作遗忘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硬件故障报警、超温报警、加热异常报警、开门报警等。15.其他配备功能:语音提醒,交流直流自动切换,系统休眠,记忆配置,历史记录,静音,参数范围限制,模式锁定,胰岛提示,常用营养液容量选择,交流掉电提示,音量等级,背光,时间设置,键盘锁,语言设置,系统维护,开机自检。16.内部电池:≥2200mAh。充电完成后,在 25mL/h 流速下连续工作不小于 3.5 小时。17.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10%~90%(无结露);大气压力:860hPa~1060hPa;使用电源:交流输入:AC100V~240V50Hz/60Hz18.设备的输入功率: ≤100VA19.电击防护类型:为II类BF型,防护等级:IP23。6转运呼吸机1台6000060000一、基本参数二、功能三、监测四、设置参数说明: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投标,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同一家供应商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合同履行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5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六年;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系统(CRRT)≥1年;呼吸机≥2年;营养泵≥2年;转运呼吸机≥2年,出厂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6个月以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其他:4.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4.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供应商可根据自己需求在政采云平台自主选择CA办理厂商,办理厂商:1.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云南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办理CA电话:14787251984);2.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tpbn.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已在政采云平台办理过其他厂商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通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能参与投标。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一单元5楼502室)。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供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2.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须按“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庄董西路8号联系方式:0691-272350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1单元5楼502室联系方式:0691-27416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金妹、黄艳、黄茜茜、罗鸿翔电话:0691-2741622、136288151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庄董西路8号联系人: 王梦娇 联系电话:0691-272350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1单元5楼502室联系人:李金妹、黄艳、黄茜茜、罗鸿翔电话:0691-2741622、136288151201.1.4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1.1.4.1项目编号TPZB-BN-2025-1021.1.4.2标段二标段1.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3.1供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1.3.2供货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合同履行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六年,出厂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6个月以内。1.3.3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报表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其他4.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4.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1.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1.6.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7偏离允许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3.2.3采购预算价1755000.00元,其中一标段850000.00元;二标段500000.00元;三标段237000.00元;四标段168000.00元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按所投标段递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标段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民航路支行银行账号:5305 0169 8636 0000 2184收 款 人: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分公司联 系 人:李金妹联系电话:0691-2741622(二)银行保函 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3.4.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的,以网上银行的方式将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原提交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无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和盖单位公章3.7.2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按“政采云 ”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3.7.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4.1.1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须按“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曼城C1栋一单元5楼502室)5.1开标程序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5.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西双版纳州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7.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和盖单位公章7.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自然日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收款户名:收款账号:开户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乙方货物交付完成、无质量问题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30日内(最长不得超过60日)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中标结果公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9.1联合体投标不允许9.2合同分包不允许9.3保险投标人办理货物运抵交货现场的保险,投标人承担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一切损失风险。9.4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关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9.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详见评标办法)9.7合同签订时间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9.8中标服务费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成交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请各投标人在响应时考虑相关费用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的不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9.9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低要求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48小时内上门维护服务9.10复印件解释及规定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为黑白件或第三方提供的材料除外),清晰可辨,均在有效期内,若不能清晰辨认字迹、照片、证书检审日期或证件过期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9.11其它要求/9.12细微偏差澄清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为必要的澄清或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9.13投标报价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将采购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2.其中:人员培训费中人员培训须投标人培训招标人至全面、熟练掌握所有设备设施的操作为止(人员培训费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采购中不另行支付人员培训费)。9.14关于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15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16词义解释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人、采购人等均指: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采购代理机构指: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投标人、供应商等均指:投标人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满足招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采购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投标人须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部分组成。一、报价函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六、应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七、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九、培训方案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十一、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十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须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章相关要求;3.5.2招标人将会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的签约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解密4.1.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4)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供货安装期,并记录在案;(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不合格投标人:(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上限的。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标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6.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入围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7.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7.4.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4.5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招标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7.4.6如果根据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1资格性审查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用设备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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