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据服务废标公告(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THZB-25SC35124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七、预算总金额:59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赵希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晓霞,张超洁,**,夏俊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根据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399075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9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
传 真:0571-87685912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仁杰、魏曼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88982
质疑联系人:孙雷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7933

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4、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构信息(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试点)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朱女士 王女士
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THZB-25SC35124 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公开招标文件.doc716.0K

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THZB-25SC35124采 购 人: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5年09月电子交易说明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前附表8总则11二、招标14三、投标15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五、评标18六、定标18七、合同授予19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0九、验收20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第四部分评标方法24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5资格文件部分36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1报价文件部分55附件6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HZB-25SC35124项目名称: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预算金额(元):59000最高限价(元):59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59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主要内容:按需求为省林业局提供数据库内容支撑;个性化提供独立外网访问账号以及开通移动端数据访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R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Dt4JxMgMNbw5oa4LQI1qWw==&utm=web-micro-app-back-front.7cd522fb.0.0.af544650606311f09f1df560b1df3ba8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399075质疑联系人:胡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92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传真:0571-87685912项目联系人(询问):沈仁杰、魏曼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88982质疑联系人:孙雷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7933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传真:/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4、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构信息(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试点)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相应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R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R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特别提醒: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R A不组织。如需,可自行前往。6样品提供R 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R A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沈仁杰、1357579690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u盘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件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邮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备份投标文件重命名(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后发送至邮箱359920161@qq.com。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快递或自行递交或邮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R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收取标准: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85%,保底2000元/项目。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延中大楼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3623066其他:(1)供应商提出质疑或投诉的,鼓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系统)在线提出。(2)供应商线下提出质疑的,除纸质文件外,请将质疑函电子版以电邮形式发送至:hzthzb@126.com。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R”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4在线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1、招标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漏、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3、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评标21.评标、授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5、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6、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重新采购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8、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2.项目预算:5.9万元3.实施地点: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指定地点。4.项目维护期:2025年度。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有关维护方案获得业主方确认后且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70%,提交项目维护阶段性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28%,验收通过且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6.验收方式项目终验,中标方在提交项目前期招标文档、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维护报告、用户报告等验收材料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二、总体需求按需求为省林业局提供数据库内容支撑;个性化提供独立外网访问账号以及开通移动端数据访问服务。三、具体服务需求(1)提供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内容支撑,应包含以下内容。期刊数据库(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包含农林科学相关文献)、专利全文数据库(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中国党建期刊文献总库、中国科技项目创新成果鉴定意见数据库(应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中国重要会议论文数据库(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中国标准全文数据库(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报纸全文数据库(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2)按要求做好数据接口与网站后台对接。(3)提供移动端数据访问查询支撑服务,支持APP等方式登录查询。(4)个性化提供独立外网访问账号,能够满足在非限定IP范围登录查询,漫游账号数量不少于20个。(5)做好林业数字图书馆的日常系统运维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四、售后服务及其他(1)系统维护。每月通过远程对产品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系统运行管理状况提供管理建议。采购方原因造成的产品使用故障,供应商通过电话支持、网络服务等方式协助排查。特殊情况下可派技术人员上门协助解决。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使用故障由供应商负责排除。(2)紧急服务。向采购方提供产品的紧急备份访问服务,保证采购方可持续使用产品。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备用账号使用到产品恢复正常使用时为止。(3)技术支持。向采购方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4)服务保障。供应商应根据财政预算下达时间,在次年合同签订前提供持续的维护服务和数据对接服务。(5)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五、知识产权本次项目开发成果和系统运行积累数据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属项目业主单位所有,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数据接口和技术支持,并提供成果文档、进程文档等资料。同时,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均不对第三方知识产权进行侵犯。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包括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和项目要求对接的平台系统。开发维护过程中要求无缝整合业主方提供的现有系统,完成从需求确认、软件设计、开发、系统初始化配置、数据对接、平台整合到系统部署、实施、培训、维护服务的交钥匙工程。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开展过程中出现著作权、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供应商负责,业主单位不承担责任。六、空档期维护本项目预算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维护经费。2025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的维护由上年度维护单位按上年合同实施,费用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按上年度合同价,按时间比例与上年度中标单位进行结算,从本次中标合同总价中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服务由本次中标单位实施。若因采购人原因,未完成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和合同签订的,由本项目成交单位维护,产生费用由次年项目中标单位按本年度合同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给本项目供应商。第四部分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对采购人需求的理解,能够切实响应项目要求和业主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等。需求分析全面深入,能准确识别关键维护需求的,得5分;主要需求分析完整但解决方案针对性不足的,得3分;仅能罗列基础需求,缺乏分析深度的,得1分;未提供需求分析或严重偏离实际的,不得分。5主观分需求理解2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建议得2分。4主观分合理化建议3期刊更新频率:承诺期刊数据库平均网络数据更新情况得2分。承诺满足更新不迟于纸质期刊出版之后2个月 的得2分承诺满足更新不迟于纸质期刊出版之后4个月 的得1分;超过4个月或者未承诺的不得分。4客观分服务要求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否可以实现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建设所需内容的全覆盖:是否提供了以下数据库服务,每提供一项得3分(需提供数据库服务页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期刊数据库、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专利全文数据库、中国党建期刊文献总库、中国科技项目创新成果鉴定意见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数据库、中国标准全文数据库、报纸全文数据库。最高得24分;24客观分5数据库服务包含农林科学及信息科技相关文献得2分,不包含不得分,(需提供数据库服务页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2客观分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外的服务承诺方案情况2主观分7数据库导航服务支持学科导航、卓越期刊导航、数据库刊源导航、主办单位导航、出版周期导航、出版地导航、核心期刊导航等,每满足一项得1分(需提供服务截图或证明材料)。7客观分8数据库应包含以下检索字段:主题、篇关摘、篇名、关键词、摘要、全文。每满足一项得1.5分(需提供服务截图或证明材料)。9客观分9提供检索结果可视化分析服务,分析方式包含:发文趋势、文献互引分析、关键词共现分析、作者合作分析等,每提供一项1.5分(需提供服务截图或证明材料)。6客观分10服务模式服务模式1.数据库可提供移动版APP以供使用。3分(提供app截图)2.承诺提供不少于20个漫游账号以供IP范围外使用。3分6客观分1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方案是否明确、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尚有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的不得分。5主观分应急预案12供应商是否具有较强的质保措施,根据质保措施方案打分。方案是否明确、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尚有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的不得分。5主观分质保措施13供应商的维护机构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打分。方案是否明确、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尚有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的不得分。5主观分售后服务14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网络安全保障方案,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是否明确、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尚有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的不得分。5主观分网络安全保障15供应商2022年以来同类型项目案例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文件得0.5分,最高得1分。1客观分业绩16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联合体投标或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的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某一项工作内容,且评标办法规定就该项内容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分别承担不同工作内容,评标办法规定对不同工作内容均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数量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3)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的,评标办法要求对允许分包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分包单位提供的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4.2.16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合同将由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合同文本须采购单位法务审核后方可发布公告)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乙方(供应商):。鉴证方: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项目编号为THZB-25SC35124的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鉴证三方就项目的运维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采购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名称型号规格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注:1、服务要求等详见《服务内容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服务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要求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指定的实施地点履行。2、服务要求:(1)项目维护期:2025年度(2)技术支持期:2025年度4、售后要求:(1)系统维护。每月通过远程对产品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系统运行管理状况提供管理建议。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使用故障,乙方通过电话支持、网络服务等方式协助排查。特殊情况下可派技术人员上门协助解决。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使用故障由乙方负责排除。(2)紧急服务。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紧急备份访问服务,保证甲方可持续使用产品。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备用账号使用到产品恢复正常使用时为止。(3)技术支持。向甲方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4)服务保障。乙方应根据财政预算下达时间,在次年合同签订前提供持续的维护服务和数据对接服务。(5)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时间内快速响应服务,非工作日及国家法定节日维护工程师电话值班,以便应急问题的处理。遇到一般问题,乙方负责及时响应并当场予以解决;如果遇到因现有技术水平和环境条件下难以解决的问题乙方要在24小时内为甲方提供紧急解决方案,保障用户的正常工作,同时尽快告知最终解决问题需要的时间,并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6)乙方承担因系统本身漏洞所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而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运维期如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导致甲方被上级单位或公安机关通报一次,履约保证金全部罚没。如发生被悬挂反动标语、赌博色情等非法暗链事件,则罚款5000元。因运维人员管理疏忽导致的上述信息安全事件,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连带法律责任的权力。5、运维服务安全性要求(1)运维单位需与采购方签署安全保密协议,约定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明确违约责任;(2)运维单位在中标后需对项目人员身份、安全背景、专业资格或资质等进行审查,并提交审查报告;(3)运维单位在中标后需与本项目人员签署项目保密协议,离岗人员必须签属保密责任承诺书;(4)运维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6、其他要求: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有关维护方案获得业主方确认后且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70%,提交项目维护阶段性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28%,验收通过且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四、质量保证l、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和服务是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和服务。如发生所供商品和服务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五、变更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报价明细单中的单价进行结算。六、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及知识产权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在项目开发过程和系统运行过程中,乙方所获得的、有关甲方或属于甲方的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任何人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应事先予以注明。乙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2、乙方应遵循甲方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所有信息数据在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私自复制、传输,完成建设任务后,档案信息数据需根据甲方要求物理清除。3、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服务(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七、验收1、验收时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并与验收材料一同提交。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协助验收,最终验收通过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不达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2、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提交的验收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前期招标文档、中标通知书、合同、维护实施报告、维护日志、用户报告等验收材料。八、合同修改与解除1、本合同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本合同如需修改,必须达成书面协议,并作为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3、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或因不可抗力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九、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规范参与并合理实施项目。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4、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十、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2、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时交纳合同款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每日0.5‰的违约金。乙方可向鉴证方要求按照《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直接发起支付申请,并要求省采购办对其违规情况予以通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2、甲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服务变卖、抵押等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归还租赁物资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权外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若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因违约行为致守约方的损失超出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就超出部分向违约方索赔。十二、争议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生,则须由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4日内,取得法律规定部门签署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要求损失赔偿。十四、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文字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优先次序如下:补充协议(若有)、本合同、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文字资料、招标文件。4、乙方在本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中为用户设定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的,不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贰份。6、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附件1:服务清单甲方(盖章):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19015101040012345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428114邮编:310020电话:0571-87399291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邮编:电话:合同鉴证方(盖章):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鉴证日期:年月日地址:杭州市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邮编:电话:0571-87185912,0571-8718697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文件,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承担需要具备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多方共同承担该工作的,均需提供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细则内容投标响应情况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备注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商务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投标函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响应函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三、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采购人)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THZB-25SC35124)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上报监管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开具发票信息□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招标编号:THZB-25SC35124】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的省林业局林业电子政务综合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2025年运维项目—浙江林业数字图书馆数据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说明: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2、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不低于资格要求规定的比例。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3、大企业以分包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不低于资格要求规定的比例。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联合体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联合体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若数据有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类型填写错误,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注:如果供应商声明的类型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则属于虚假材料;反之,没有获得非法利益,则不属于虚假材料。10、《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投标无效。注: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投标有效;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序号行业分类中小微型企业总要求中型企业标准小型企业标准微型企业标准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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