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路灯专变更换工程废标公告(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WZHJ-2025-00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七、预算总金额:99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单位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家数,本次作流标处理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苏金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慧芬,常永峰,胡敏,吴凯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忠杰、陆锋
联系电话:18357406357、13906651317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新城大道中兴大厦A幢1203 室东首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站前东小区正大公寓D幢
附件信息:
(10.11定稿)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磋商文件.pdf499.0K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ZHJ-2025-001项目名称: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目录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七、其他注意事项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略)(三)专用条款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部分附件附件1磋商响应函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4证明文件附件5服务承诺表附件6业绩一览表附件7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8工程量报价表附件9编制说明附件10磋商总价附件11工程项目磋商报价汇总表附件12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附件12-1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件12-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件12-3暂列金额明细表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注:磋商文件中加粗条款为重要条款,提醒供应商注意;加“下划线”且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HJ-2025-001项目名称: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90000最高限价(元):989895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99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原有老旧美式箱式变拆除并运输至指定堆场;更新安装美式箱式变(包含运输、安装与调试)、基础改造、护栏制作及安装、母线电缆及排管更换、检修井砌筑、美式箱式变配套工具(含绝缘手套、绝缘鞋、线路标志牌、安全警告标志牌、绝缘毯、模拟图板、灭火器、高低压柜标识等);其他。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8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配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供应商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④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站前东小区正大公寓D幢真:/项目联系人:何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7-88371692质疑联系人:季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527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新城大道中兴大厦A幢1203室东首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忠杰、陆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406357、13906651317质疑联系人:陆表豪珏质疑联系方式:137801315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1.2本项目为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建设地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1.3本工程的施工图已经设计完成。1.4本工程此次发包范围具体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为准。2.▲合格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磋商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配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书复印件及系统截图加盖公章);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5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2.6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3.供应商代表3.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供应商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下同)或其有效授权的人员,▲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授权代表身份不予认可,磋商无效。4.磋商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磋商。磋商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磋商的,将被采购单位列入非诚信供应商名单,影响其今后采购单位项目参加采购的诚信评价。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7.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人员必须为其单位所有。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统一格式),不提供该承诺书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9.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9.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9.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符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才能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本项目磋商:10.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及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出具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五-4),声明相关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如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效。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五-5),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0.4对符合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磋商文件的修改2.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公告,下同)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代理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参照2.1条规定。三、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响应文件组成:3.1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一)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配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书复印件及系统截图加盖公章);(3)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具有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4、5)(7)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4-3)▲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1)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2)(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7)(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3)(6)技术方案(按“磋商原则及办法”技术部分各项评审内容逐项列出)(7)同类业绩(附件6)(8)服务承诺表(附件5)(9)选用主要材料配置表(10)公司简介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三)报价文件(1)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8)(3)▲编制说明(附件9)(4)▲磋商总价(附件10)(5)▲工程项目磋商报价汇总表(附件11)(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件12)(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附件12-1)(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件12-2)(9)暂列金额明细表(附件12-3)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费计算表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采购实际情况,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起的贰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一式拾份盖印原件,作为签订合同、工程施工变更、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3.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制作响应文件。任何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均可能会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预算99万元(最高限价:989895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总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1报价计价参考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及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有关规定;(3)《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5)《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8版)》;(6)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本)》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本工程取费标准为相应取费;(7)材料价格参照当月信息价《温州市综合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无信息价按市场询价计入。(8)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资借用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一类人工费按150元/工日,二类人工费按162元/工日,三类人工费按186元/工日计入。(9)费率: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值;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中值;规费:27.8%;企业管理费:中值;利润:中值;税金:9%。全部费用。4.3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4.2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招标采购单位向各磋商供应商提供统一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说明等各种技术资料,各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由竞报磋商报价,同时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所有内容。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以上等所有风险因素。本工程量报价包括按照报价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民工工伤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和报价格式的内容分项填写。磋商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磋商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4.4▲磋商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磋商报价,否则磋商将被否决。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4.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相关表格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4.5.2磋商供应商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磋商供应商企业状况,考虑以上各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4.6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一)施工技术措施费:(1)工程垂直运输费:是指本工程在报价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2)脚手架费:是指完成本工程所可能发生的脚手架搭拆费用,各磋商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3)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市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二)施工组织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安全生产费用实行资金单列到位、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为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入总造价。(2)提前竣工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赶工所需发生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和资金、劳动力集中投入等所增加的费用等。(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是指边施工边维持人与车辆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相应养护维修工程受行车、行人干扰影响而降低工效等所增加的费用。(6)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的费用。(三)其他措施费(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用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A、现场原有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磋商供应商现场踏勘后,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计算满足施工场地要求所需的施工场地清理及原有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消纳,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B、本工程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施工用水电以施工现场为准,采购人不作保证,磋商供应商需安装施工用水、用电专用总表及用于其他配套工程的分水、电表及线路等以供自身和其他配套工程单位施工所需,磋商供应商可测算相应所需费用计入措施费用中,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C、施工期间,磋商单位每天施工完毕后,均须保证材料运输通道的畅通干净,工程施工完毕后,场地垃圾清运及清洗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D、施工中对地面保护、窗户及周边设施保护等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测算报价,今后不予调整。措施项目报价时有关表格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措施项目”中的相应内容填写。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不发生的措施项目。磋商供应商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示之,“╳╳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顺序编制。措施项目计价时,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计价。除以上提到的费用外,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或者使用了不同的施工方案,其他措施费用中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增加或减少,如磋商供应商不增加其他费用,则采购人认为报价已综合考虑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在报价表中,承包人必须单独列项,如没有此项费用,金额一律以“0”计价。各磋商供应商应考虑在施工期间措施费用范围内可能变动的因素,各自估计风险计入报价,今后不论费用如何变动,成交造价均不再调整。4.7其他项目费(清单)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建设工程施工前的施工预备和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完成零星项目等的费用,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其他项目费应按规定计价。4.8本项目的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按27.8%计取,为不可竞争费用,各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填写;若磋商供应商没有填报,则认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规费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并按规定将建筑装饰工程规费及安装工程规费从报价中扣除。4.9本工程的税金为9%,为不可竞争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填写税金;若磋商供应商没有填报税金,则认为税金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并按规定将税金从报价中扣除。4.11合同价的调整本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按以下内容进行调整,其他将不再进行调整,按报价时的报价执行:4.11.1工程量误差的调整:本工程报价前,磋商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统一提供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进行改动。确定成交侯选人后,第一成交侯选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的有关规定,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对采购人提供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核对。若有工程量误差,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的且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成交造价1%的,在报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正式书面核对要求(即《工程量清单核对反馈表》),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按报价时的所报项目综合单价,进行项目工程量和合同造价的调整;经认定后的工程量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要求,或核对理由不充分,或经双方复核后,项目工程量单项差异绝对值小于5%且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小于成交造价1%,则工程合同价格将不作调整。4.11.2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或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项目有漏项,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A、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B、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按4.13.3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计算后结合成交下浮率计算。(2)由于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4.11.3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再按磋商供应商的成交造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成交造价)÷招标控制价*100%}进行结算。4.11.4主要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所有暂定价材料中的材料均须由成交施工单位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询价单”提出并填写材料样品、品质、色彩、型号、规格、单价等详细数据签字盖印后交由采购人询价确认,经采购单位询价确认签证的由成交供应商组织解决的材料,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询价单上的签字盖印签证认可的询定内容进行调整;暂定价子目调整由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和可以通过采购或委托成交供应商组织解决。委托成交供应商组织解决的,经采购人签字盖印签证确认同意使用,竣工结算时按采购人签字盖印签证认可的询定内容进行结算。4.11.5其他项目中“报价人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费,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调整,综合单价不变。4.11.6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或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措施项目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一次性包死的将不再调整,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由报价人在风险费用中考虑,不再进行调整。4.12材料、设备供应办法4.12.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等原则上由成交供应商组织采购供应,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询价单”提出并填写材料样品、品质、色彩、型号、规格、单价等详细数据签字盖印后交由采购人询价确认后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询定内容组织采购供货、运输并办理竣工结算,所供设备材料均须为国家规定的最高等级(材料设备等的消防等级须符合温州市消防部门规定的B1级及以上等级),设备材料到货后须经采购人按规定审核同意并经采购人备案后才能进场使用,进场后的保管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4.12.2由采购单位委托成交供应商供应商组织解决的包含暂定价的项目原则上以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为基准进行退价,若成交供应商磋商报价中该部分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提供的暂定价或暂定综合价时,则按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退价,若发现成交供应商磋商报价中该部分报价低于采购单位提供的暂定价的或暂定综合价时,则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暂定价或暂定综合价退价。4.12.3本工程材料指标按照工程量中提供的指标,以备进行换算。材料价格参照当月信息价《温州市综合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无信息价按市场询价计入。4.12.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报价实行承包报价,以材料设备暂定价形式总承包范围内的单价合同金额超过50万材料设备,应当由总承包成交供应商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共同依法组织采购,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具体在合同中约定。5.磋商响应有效期5.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5.2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3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强行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6.响应文件的编制6.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即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6.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6.3▲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写明“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字样、投标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6.4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6.5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6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内容应该完整、清晰、易于辨识,如因为响应文件资料存有瑕疵,致使内容不全、模糊、难以辨认,或导致对材料真实性存疑等情形的,是供应商自己的风险,如因此导致评委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磋商文件里要求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的“原件备查”,是指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在后续采购活动中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时,供应商有责任提交相关原件,否则可能做出对其不利的认定,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响应文件的签章7.1响应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7.2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或者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8.响应文件的形式8.1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其中备份响应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提供。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8.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份数9.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在线上传递交。9.2备份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形式通过现场方式或邮寄(EMS、顺丰)方式递交采购代理代理机构。10.响应文件的效力10.1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不上传或提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0.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的内容应完全一致。如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才能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即为失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政采云平台拒绝,投标无效。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2.1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包装密封,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封皮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注明“备份响应文件”字样。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备份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2.2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同时,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现场方式(评标地点)或邮寄(通过EMS、顺丰寄至邮寄地址)方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备份响应文件的签收手续,明确备份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份数、提交人等信息。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采用EMS、顺丰邮寄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建议送达时间不迟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具体以采购代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并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时间延误、密封破损等一切风险和责任。寄出前应对包装的密封情况进行拍照,寄出后将相关邮寄信息及照片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接收人并做好邮件密封核对工作。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新城大道中兴大厦A幢1203室东首;邮件接收人:陆锋;联系电话:13906651317;邮箱:364860081@qq.com;邮编:325000。2.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3.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3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无效。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如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1.磋商小组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磋商秩序,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磋商3.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2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自行对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需确认己方报价,并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声明书已放在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由供应商打印填写签章),扫描回传邮箱(364860081@qq.com)。3.4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或经审查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或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被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3.5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没有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决定投标响应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4如有必要,磋商小组将与单一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3.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无效标条款):(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2)磋商响应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而被认定构成重大偏离的,或不符合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的;(3)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响应文件的编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编制要求;(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除外),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CA电子签章)或有涂改等情形导致无法确认其有效性的;;(7)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投标方案)或者磋商报价的;(8)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币种进行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但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投标行为的;(11)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供应商在30分钟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除外)。拒不按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5.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6.磋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7.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7.1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按评审后得分(即商务技术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二名的供应商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3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依法视情况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7.4采购人对磋商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8.评审细则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和方法”。9.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授予合同1.成交结果公告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成交通知书2.1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单方终止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实施进一步处罚。4.5合同一式六份,其中采购人三份,成交供应商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5.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5.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其中,成交供应商施工项目班子承诺的三大员到位履约担保占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工程质量履约担保占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0%,工程工期履约担保占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占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10%。5.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至提交质量保证金止有效。有效期满后,采购人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5.4成交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或合同双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5.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6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6.质疑与投诉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否则将不予接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接受。6.2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方式: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李老师、王老师,联系号码:0577-85501561,0577-85501562。6.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7、采购代理服务费7.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80%计取,以实际中标金额作为取费依据按服务招标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磋商总价中。7.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转账。7.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将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单位名单。七、其他注意事项1.所有工程量的增或减而导致的工程价款的按磋商文件规定而产生的增或减均留至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计取。2.本工程的竣工审计将在工程竣工及按本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标准通过验收后30天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并交采购单位认可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按其审定结果办理工程决算手续。3.质量等级:合格。竣工验收时如果达不到合格标准,将被扣除质量保证金。4.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竣工后严格以上述规范标准为依据,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5.工程总价:按合同价一次包定,除按磋商文件规定外不再调整。6.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6.1磋商文件;6.2工程量清单;6.3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书面形式发布的为准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附件: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二〇一七年六月(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2.工程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根据磋商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及投标响应的单价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伍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二)通用条款(略)(三)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浙江省和温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浙江省和温州市有关的标准规范。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严格保密。除用于履行本合同所需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图纸内容。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各项事宜等。4.2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全过程管理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予以配合,不作保证。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协助承包人办理好各种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及按规定领取各项建设许可证件等。⑹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双方在现场交验⑺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时间:已具备。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为承包人施工提供必要协助。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办理好各种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及按规定领取建设许可证件等,保证工程顺利开工。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在开工前3天。②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需提供。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嗓音管理等手续,以及电力部门要求的相关检测、许可等一切费用: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如有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工程部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由承包人承担。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按期、优质、低价、服务优良地完成建设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内。项目负责人确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9、工期延误及赔偿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重大的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9.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扣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额5%。一旦违约金达到合同上限后,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9.3遇到市长热线、数字城管等平台投诉事件,因承包人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2000元。9.4人员更换: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更换,须提前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认可方可更换,非不可抗力原因的,每更换一次扣除工程款项10000元。如发现承包人私自更换,发包人有权扣除工程款50000元,并按发包人要求整改到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全程参与项目实施过程,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现场吊装、高压电缆接线等重要施工环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指挥、监督,技术交底会、日常施工例会、竣工验收会议等重要会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以上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到场或缺席,每人每次扣除合同款2000元。四、质量与验收10、工程质量10.1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单位承担返工费用;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则不予验收,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扣除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总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规定的隐蔽验收部位为准。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隔离工作,若因安全隔离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人员出现人身伤害事故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及投标响应的单价结算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按磋商文件规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磋商文件规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磋商文件规定合同价款包括以下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原有老旧美式箱式变拆除并运输至指定堆场;更新安装美式箱式变(包含运输、安装与调试)、基础改造、护栏制作及安装、母线电缆及排管更换、检修井砌筑、美式箱式变配套工具(含绝缘手套、绝缘鞋、线路标志牌、安全警告标志牌、绝缘毯、模拟图板、灭火器、高低压柜标识等)、材料费、工程所需的其它零星材料、安装调试费、税金(含设备的关税、增值税等)、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方责任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承包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已根据施工图纸、招标要求、工程量进行报价。13、预付款13.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额的4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13.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4、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2.主要材料到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3.工程尾款及工程施工中因变更等产生的价款均留在竣工验收以后决算时,经发包人认可的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结果结清;所有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工程价款的增减均留至本工程竣工审计后计取。4.工程按合同约定内容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须尽快按发包人规定内容提出工程决算并将有关资料送达发包人。发包人自接到承包人决算资料后审计完毕,在出具正式审定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审定造价的98.5%;余下1.5%作为本项目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退还(无息)七、材料设备供应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16.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为国家规定最高等级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方式参照磋商文件);暂定价部分材料由承包人提前七天提供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由发包人询价后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询定内容采购运输,货到后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后由承包人自行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他材料供应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八、工程变更以发包人书面鉴证原件为准。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详见通用条款,竣工结算见专用条款。18、竣工验收18.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7天内,提供竣工图陆份;如需增加另外份数则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9、违约19.1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扣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额5%一旦违约金达到合同上限后,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单位承担返工费用;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则不予验收,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扣除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总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20、争议(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磋商文件规定。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十一、其他21、工程分包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成交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分包。如违约,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所有责任均由承包人全责承担。22、不可抗力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详见通用条款。23、保险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需投保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⑵承包人投保内容: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等工程险投保及承担相应保险费用和安全责任,其余按磋商文件规定。24、担保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按磋商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按合同总额的1%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按通用条款25、合同份数2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拾份,具体为发包人捌份、承包人肆份,均具同等效力。26、补充条款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⑵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项目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具体保修年限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质保金为工程审定造价的1.5%)。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三部分附件附件1磋商响应函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根据贵方为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包括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我方遵守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磋商文件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并进行了周密的现场勘察。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按磋商文件规定,根据本公司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愿意以专业承包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由(姓名)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磋商响应工期日历天,如能成交,我公司保证履行标书的承诺(包括质量、文明施工),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合同。5.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6.我方明白并承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不按要求提供磋商函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报价(元)备注1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小写:大写:说明:1.▲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附件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内容磋商文件条目磋商文件规格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格说明商务条款技术偏离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无偏离。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4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办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本授权无转委托权,特此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批准部门批准文号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帐号注册资金(或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万元)资质等级证号发证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高级职称高工中级职称技工和技术员单位行政和主要技术人员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专业从业年限……注: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有关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资格条件承诺函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各称),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各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相关说明及要求: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服务承诺表服务承诺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内容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其他承诺(如有)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业绩一览表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根据评标原则提供项目业绩证明。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温州宏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承诺: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应标。3.如中标(成交),将全面忠实的履行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中所有响应与承诺,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4.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保证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6.如中标(成交),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我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成交)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工程量报价表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附件9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附件10磋商总价磋商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磋商总价(小写):(大写):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附件11工程项目磋商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磋商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16其中1.1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措施项目费(2.1+2.2)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16其中2.1.1人工费+机械费∑技措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1.1+2.1.1)×费率见表10.2.2-20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1+2.1.1)×费率见表10.2.2-20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1暂列金额3.1.1+3.1.2+3.1.343245.71见表10.2.2-213.1.1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23.1.3其他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43245.71见表10.2.2-223.2暂估价3.2.1+3.2.2+3.2.3见表10.2.2-213.2.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见表10.2.2-233.2.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4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见表10.2.2-253.3计日工∑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见表10.2.2-21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3.4.2见表10.2.2-21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见表10.2.2-27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见表10.2.2-274规费(1.1+2.1.1)×27.8%5税金(1+2+3+4+计税不计费)×9%合计1+2+3+4+5附件12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2025年路灯专变更换工程,第1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新建部分104080100300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美式箱变S14-M-5010±2×2.5/0.4D,yn11UK%=4含箱变内所有调试、接地2040801003002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美式箱变S14-M-16010±2×2.5/0.4D,yn11UK%=4含箱变内所有调试、接地、基础修缮3040801003003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美式箱变S14-M-20010±2×2.5/0.4D,yn11UK%=4含箱变内所有调试、接地、进线端接线4040801003004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美式箱变S14-M-20010±2×2.5/0.4D,yn11UK%=4需考虑电容式开门方向含箱变内所有调试、接地、进线端接线5040801003005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美式箱变S14-M-20010±2×2.5/0.4D,yn11UK%=4需考虑电容式开门方向含箱变内所有调试、接地、进线端接线6040801003006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美式箱变S14-M-25010±2×2.5/0.4D,yn11UK%=4考虑变压器开门检修方向含箱变内所有调试、接地、进线端接线本页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专变更换工程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