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废标公告(温州市人民医院2025)
一、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PLXM-FZC-H20251008-2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8日
七、 单价最高限价: 350元/支(50ml)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戴显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小红,陈克,章卫东,麻瑞龙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采购科)
联系电话(询问):0577-88306670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采购科)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0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
联系电话(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
质疑联系人:潘晓洁
质疑联系方式:15267758672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306677
附件信息:
(1008最终稿)温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docx258.8K
温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LXM-FZC-H20251008-2项目名称: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10一、说明10二、采购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五、开标16六、评标17七、授予合同21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3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9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7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0注:采购文件中加“★”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LXM-FZC-H20251008-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1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1批350元/支(50ml)拒绝进口产品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说明: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10月31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3.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乐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6)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8)“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乐采云平台”进行下载;通过“乐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采购科)联系电话(询问):0577-88306670质疑联系人:孙老师(采购科)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066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联系电话(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质疑联系人:潘晓洁质疑联系方式:15267758672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830667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采购科)联系电话(询问):0577-8830667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联系电话(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3项目名称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PLXM-FZC-H20251008-2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5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30 (北京时间)11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实体章均可,乐采云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 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可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不接受到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邵先生收。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可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乐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投标人应加强U盘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或不能在开评标现场设备上正确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具体以乐采云系统要求为准)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23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评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乐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lecaiyun.com/。评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详见招标公告相关内容。27投标人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6)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以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解释为准。31货币形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3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 名: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台支行账 号:71500012019000200633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相关规定:2.1.是否为预留份额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招标文件如存在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 %(3%-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7接受分包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5、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注:如有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则按最新政策执行)(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法规均为引用,一切解释权归采购组织机构所有。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且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非乐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1资格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序号内容备注1★资格文件附件一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加盖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2)资格条件承诺函;(2)3)非联合体声明书。(3)备注:1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2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2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二2技术参数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三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制件附件四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5所投产品配置清单附件六6所投产品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附件七7★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附件八8★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附件九9★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附件十10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证明文件附件十一11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或厂家官网产品说明截图等附件十二12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十三13其它资信证明文件(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附件十四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附件十五15根据评分细则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自拟备注:1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十六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无需提供)附件十七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3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货物及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投标报价(单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耗材(试剂)的供货及伴随服务、配套设备、税金、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验收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报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2.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4)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26.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具体以乐采云系统要求为准)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在乐采云平台在线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并组织签署《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附件二《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实填写完成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3514766@qq.com);26.2解密成功后,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系统上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通过乐采云系统对自己报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时间为30分钟);2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备注:开标大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6.4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6.5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6.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6.7评审结束后,在“乐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特别说明:(1)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含相关数据公布)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组织机构也可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组织确认。(3)投标人代表应保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并准备好投标人公章、笔、纸、打印机等办公用品,随时做好开评标过程所需文件的邮件收发及签字、盖章工作(下同)。由于投标人代表未在线或电话无法联系而导致的相关损失或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开标流程如存在前后不一致,以本条规定为准。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标大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7.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评标28.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0.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非实质性条款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人或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存在负偏离的;5)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30.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投标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乐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未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为30分钟,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为准)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或者按投标无效处理。31.2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投标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投标人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投标文件本身内容)。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乐采云系统显示的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乐采云系统并已签章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时间为30分钟,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为准)在“乐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投标单价低于任一产品单价最高限价金额50%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如报价文件中未提供详细阐述,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其在“乐采云平台”上或者其他有效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31.5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乐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投标无效处理或者不利评审。32.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2.4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2.5★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人<3家(包含因评审因素导致实质性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32.6产品型号以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定型的证明材料为准。32.7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3.确定中标候选人33.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33.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即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33.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分细则中小项得分。34.评分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授予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乐采云”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7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8.签订合同3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8.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监管部门。39.5履约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合同甲方: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供货内容及价格:耗材(试剂)名称、代码、规格、品牌、单位等。乙方按照招标要求提供配套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供货清单》。采购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浙江医保两定平台的正常供货最低价格。如遇平台价格下调,须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院价格联动。不同意降价的,按违约处理,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执行。二、合同期限:供货合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内如非医院方原因,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需要配合则本期合同自动终止,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3、产品质量与包装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按中标时确定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价格供货,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并保证其经销的产品进入医院后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寄售类、跟台类产品,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与使用科室沟通保证效期内使用完毕),并保证其质量。如临床应用中因乙方产品质量不符要求,甲方除有权要求调货、退货,单方终止合同外,所引起的医疗纠纷,赔偿、法律责任等问题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2.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拆包使用过的。所有产品的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整洁完好、字迹清晰、信息准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注册证号及失效日期、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灭菌批号(如适用)等。3.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以及医院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商品应当使用正规UDI条形码(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为准);无UDI条形码的商品应当遵照甲方管理要求,使用医院SPD信息系统生成的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业标准执行。4.产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存在包装破损、标签信息缺失或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调换或退货。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及由此引发的责任和损失。四、交货与验收要求:1.接到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或其他方式)二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采购中心耗材仓库或指定地点,紧急送货要求4小时内送达甲方采购中心耗材仓库或指定地点,并达到临床使用要求。因超出交货时限所造成的纠纷、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额赔偿。2.货物送达甲方时,应在送货单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省标产品代码、产地、生产厂家、注册证号、注册证失效日期、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数量和金额;如该货物为已消毒产品需注明灭菌有效期;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冷藏类产品交付时提供冷链交接记录。3.耗材送达医院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专人验收,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甲方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4.所有产品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属于进口产品的,须同时提供报关单;无相关文件或文件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收。五、付款方式:根据实际供应数量按月度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财务入账后3个月(遇质量问题等特殊情况除外)内支付。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按单价结算(单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单价应包括:材料费、包装、运费、保险、检验、税收等所有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发票章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公章名称相符合,否则医院有权拒付相关款项。六、其他相关要求:1.合同期内如因省、市出台新的政策需要配合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费用按实际数量清算。2.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无偿提供专家指导、技术指导交流等服务。3.在供货合同期满后,甲方没有举行再次招标活动或再次招标至中标人改变,乙方必须协助医院方做好衔接工作且保证供应价不变,特殊情况,协商解决。4.在质保期内,如因甲方在购买后未使用该产品的,或因国家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应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者退货的实际费用。5.在履行合同中,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的促销手段和转包形式,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将被视作违约,并终止合同。6.乙方要有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有效授权书;属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乙方所供产品必需是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两定平台)上注册的产品,并取得该产品涵盖甲方的配送资格(配套提供的产品除外);否则甲方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力。7.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要求发生抵触,则应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要求规定执行。8.合同期间如遇有上级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响应甲方的医用耗材动态管理,新引进的医用耗材使用后经临床反馈不适用于甲方临床工作开展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清退院内未消耗的库存。10.响应甲方的SPD项目实施,乙方需配合甲方SPD项目的相关工作,如不配合,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出现悔标、转让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伍万元。2.乙方未能保质、保量、及时供货或因供货质量所引起的医疗事故、纠纷等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扣留货款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力。3.如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不能达到规定要求,使用评估不符合临床要求,甲方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4.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按中标时确定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院方视作违约。5.乙方中标后如提供不了投标书上的产品,应视作违约,院方有权随时单方中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力。6.乙方应保证其所有与甲方发生购销关系的产品均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缺货是指在网上交易中,按照程序发送订单信息,但配送企业未能响应或未能按要求及时供货的情形。乙方对医疗机构指定的同一品种医用耗材,每个自然月内的两次订单不能满足供应,为短期缺货;连续一个月及以上不能供货以及采购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供货,为长期缺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产品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对情况进行核实。7.投标文件中所列产品必须保证有货,所提供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清单一致,清单内所列产品必须齐全,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若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8.如乙方供货价高于浙江医保两定平台的正常供货最低价格,且未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院价格联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价,并按照差价金额的10%额外收取违约金。八、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所在地法院裁决。九、免责条款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解除。十、协议生效本协议及所含附件自双方签订之日即生效。十一、附则1.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备案。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与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温州市人民医院乙方(盖章):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仓后街57号、温州市温州大道1679号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建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 账 号:33001623535050035971账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注: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附件[1]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两定平台产品ID生产厂家最小包装单位最小单位单价(元)...序号伴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温州市人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姓名***(手机号***)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资格文件附件一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加盖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2)资格条件承诺函;(2)3)非联合体声明书。(3)注:★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附件一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加盖公章。(2).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非联合体声明书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温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的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二2技术参数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三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制件附件四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5所投产品配置清单附件六6所投产品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附件七7★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附件八8★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附件九9★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附件十10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证明文件附件十一11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或厂家官网产品说明截图等附件十二12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十三13其它资信证明文件(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附件十四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附件十五15根据评分细则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自拟注:建议按“评分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需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分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附件二投标函温州市人民医院:(投标人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七点对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1)资格文件(2)报价文件;(3)商务技术文件;(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备注:★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三(1)技术参数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条款描述实际技术参数要求条款正/负/无偏离说 明说明:1、★如有偏离,必须在本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或未提供本表,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某些条款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的,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4、是否属于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由评标委员会认定。5、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前后矛盾、不一致的情形(如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或其他材料不一致),如出现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正/负/无偏离说 明12345…………说明:1、★如有偏离,必须在本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或未提供本表,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3、是否属于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由评标委员会认定。4、采购内容中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需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粘贴处或附后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招标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附件六所投产品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原产地制造商数量及单位质保期12……注:此表可按原有格式进行复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所投产品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附件八★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提供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九★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提供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十★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提供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十一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十二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或厂家官网产品说明截图等(格式自拟)附件十三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每项业绩须根据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未提供本表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如适用),不纳入评分范围。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其它资信证明文件(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提供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十五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十六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无需提供)附件十七附件十六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名称投标单价(元/支(50ml))品牌规格型号1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大写):(小写):说明:1.★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耗材的单价最高限价金额详见招标公告,如投标人任一项产品的投标单价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金额,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单价低于任一产品单价最高限价金额50%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4.产品规格为50ml/支,以此规格报价。如投标产品规格每支溶液>50ml,评标价格(投标单价)不做价格-容量换算;如投标产品规格每支溶液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无需提供;编制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温州市人民医院的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名称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1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工业小型微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供本表,不符合的可不提供;如有虚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处理。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4.投标人应仔细核对本表中的标的信息,若信息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需求中的信息不一致,则以采购需求中的信息为准,并修改本表相应标的物信息。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现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所投产品(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1.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1.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不符合可不提供。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原则及规范1、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人民医院所需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须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使用功能及要求(招标文件内另有说明的除外)。2、★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核心产品(同品牌产品)执行办法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6点“特别说明”中的相关内容。4、★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说明: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所涉及产品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采购人认可。二、采购内容清单及采购需求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序号采购需求1招标总体要求1.1本项目为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1.2年度采购参考数量:1980支(2024年度)。医院按临床实际需求量采购,对最终用量不作承诺。▲1.3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完整版本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注册检验报告、产品彩页。(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4采购周期为两年。采购周期内相关医用耗材品类如纳入国家、省级及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则按要求执行相关带量采购结果。如本次中标产品进入省标目录,在合同期限内可按照集采价格优先向其采购。★1.5投标产品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上已完成产品申报,投标人须取得该产品在采购医院的配送资格。(投标人招采子系统登陆成功及产品配送区域界面打印,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1.6采购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中的正常供货最低价格。如遇平台价格下调,须在一周内完成本院价格联动。不同意降价的,按违约处理,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1.7采购周期内,如中标产品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经确认核实,中标企业经改进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终止合同。1.8本项目投标是所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为中文。2项目技术及性能要求★2.1产品是由海藻酸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纯化水组成的水胶体溶液。适用于体表急性创面的冲洗清洁、辅助止血及促进伤口愈合。(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为准)2.2产品规格为50ml/支,以此规格报价。如投标产品规格每支溶液>50ml,评标价格(投标单价)不做价格-容量换算;如投标产品规格每支溶液2.3产品使用方法:直接冲洗或用无菌敷料浸润本品覆盖、湿敷伤处,以浸润、润湿整个区域为量。使用产品前伤口可使用生理盐水进行冲洗。2.4提供无菌一次性使用产品。2.5产品无毒、无刺激(遗传毒性、细胞毒性、皮肤致敏作用、皮肤刺激性、急性皮肤毒性等均不会造成)2.6投标时注明产品糖醛酸值(海藻酸钠),单位g/g。2.7投标时注明产品粘度(羧甲基纤维素纳),单位mPa.S。2.8投标时注明产品渗透压,单位mOsm/kg H2O 。2.9投标时注明产品重金属含量。2.10敷料可在2周内完全吸收,应无急性全身毒性反应。2.11产品溶液PH值在4.0~7.5。2.12产品出厂有效期需≥2年。▲2.13为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一般情况接采购订单2个工作日内送达,特殊情况接采购订单2小时送达。2.14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期内向采购人提供距生产日期6个月内的产品。2.15标时提供全新的市售包装样品1套。3项目其他要求:3.1采购人按实际需要量分批采购,供应商接采购人的发货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应货物按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指定的地点。3.2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须服从医院的管理工作,不得做出有损于医院形象或声誉的行为。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送货事宜,并不得随意更换。做好配送统计,每次配送双方清点核对后确认签字。送货员持健康证上岗,配合度好,须负责货物的卸载,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堆放整齐。3.3货物送达时,应在发票或送货单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注册证失效日期、制造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如该货物为已消毒产品需注明灭菌日期(或灭菌批号)和灭菌有效期,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3.4验收标准:投标样品及投标响应参数中的优者。本次采购不排除招标人完全以投标样品作为验收依据。货物经采购人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抽检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3.5采购人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3.6如有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相应的货物,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全部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7投标人免费提供培训,培训应保证医院医用耗材使用人员正确使用。3.8在耗材使用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临床应用服务。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疑似质量问题等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3.9投标人接到院方订单后二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订单数量送货上门,配送的货物要求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收货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3.10医院实行医用耗材SPD 管理模式,供货商应配合医院SPD管理流程做好备货、配送、结算以及服务费等工作。3.12根据实际供应数量按月度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财务入账后3个月(遇质量问题等特殊情况除外)内支付。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三、投标样品提交1.样品名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分细则(如无要求提供样品的,无需提供)。2.样品递交要求: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将样品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邵海勇,联系方式:18967751006,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使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逾期送达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样品外包装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评审小组可以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拆解或者实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采购组织机构无关。3.样品取回时间:未中标的供应商于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取回样品,逾期不予保管。中标人的样品待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样保存。项目实施完毕,使用方无异议后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取回。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货物质量、交货期限,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标办法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综合得分(即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五、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70分)(权值70%)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细则(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1对应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偏离度35分与招标文件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配置、商务条款要求对比,标注“▲”项负偏离每项扣3分,未标注“▲”项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2产品制造商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6分产品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YY/T 0287 / ISO 1348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 45001),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2分,最高得6分。(以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结果查询证书详情界面截图为准)3供应商(投标人)管理管理能力和水平2分投标人具备通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19001 / ISO 9001),得2 分。(以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结果查询证书详情界面截图为准)4产品检测报告5分投标人提供厂家或投标人送检市级(含)以上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涵盖主要成分及含量、粘度、渗透压、重金属含量、PH值、无菌性等,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完整不得分。5投标产品关键性能4分提供产品关键性能优势相关证据,公开资料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得4分;提供产品关键性能优势相关证据,公开资料发表于其他期刊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同来源材料无法相互佐证,得0分。6样品评价5分提供全新的市售包装样品,根据样品包装、标签、产品外观、使用禁忌症、可能的不良反应、产品的储存、运输要求等情况打分。(评分范围:5、3、1、0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不得分)7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3分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不同医院用户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的历史订单查询交易配送数据,或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不同三级公立医院用户签订的投标产品采购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或有效证明得0.5分(同一注册证产品不同规格均认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须提供证明材料。8耗材配送服务方案5分根据采购期内耗材备货方案、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配送响应及时性、方案可靠性、应急或突发事件响应、退换货承诺等。(评分范围:5、4、3、2、1、0分)9售后服务5分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团队(网点设置、人员专业、人员数量)、临期产品的退换方案。(评分范围:5、4、3、2、1、0分)2.投标报价评分(30分)(权值30%):2.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3)★本项目耗材的单价最高限价金额详见招标公告,如投标人任一项产品的投标单价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金额,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最高限价金额,重新组织招标。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其他附件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注: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其他附件二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采购(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PLXM-FZC-H20251008-2)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注:项目开标后,按规定填写完成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3514766@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生物止血胶体敷料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