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服务废标公告(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155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终止评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2125210200004245[2025]00188
2.监督部门: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监督部门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广路886号
联系方式:61568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联系方式:028-8757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87573791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N510121202500015520250929001)-文件集.zip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121202500015520250929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155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9月29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155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最高限价:65万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广路886号邮编:6104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68611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邮编:610036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757379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5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进行收取。(2)收款单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4)银行账号:2860 8184 6310 001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供应商发送开票申请信息至3187147816@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和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68611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广路886号邮编:6104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757379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邮编:610036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8049900 其他保险服务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00(项)6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00(项)650,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1)基本信息: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购买2025年-2026年医疗责任险,本项目服务期一年,限价65万元。医院等级:三级甲等,编制床位:800张,医务人员数量为1000人,采购人承保人员数为960人,保险期间,承保人数上下浮动10%,合同价格不变。(2)保险范围:凡属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含与其签订协议的医联体、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以及在本院进行多点执业、规范化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诉讼案件(三年诉讼时效)的医疗纠纷,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交通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如尸体病理解剖费、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依法应当赔偿的费用)。(3)保险方案:医疗责任每次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医疗责任年累计责任限额120万;法律费用每次每人事故责任限额3万元,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5万元,包括鉴定费、诉讼费、聘清律师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费用,该项限额不包含在医疗责任每次每人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中,单独计算;精神损害每次每人责任限额3万元,精神损害累计责任限额12万元,该项限额不包含在医疗责任每次每人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中,单独计算。(4)追溯期:医疗责任保险的追溯期二年。(5)责任理赔要求:1)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经双方自愿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法院诉讼(含调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责任赔偿过程中,供应商可以参与医院组织或者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建议,遇特殊案例,双方可就特殊环节进行协商。2)特殊医疗纠纷情形(患者死亡、重残,存在过错、患方配合困难、有群体性事件可能、涉外及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成交人应当理赔:①按照《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规定,医疗纠纷通过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赔偿额在2万(含)以下的;②赔偿额在2万以上的,若因患方不配合鉴定无法取得鉴定结论的,需即时解决的医疗纠纷,认可金堂县医学会出具的专家意见,认可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③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3)每次事故免赔额(率):按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10%或2000元计,两者以高者为准。(6)关于理赔服务:1)以医务部收到正式投诉或事故涉及科室书面正式上报的时间为事件发生时间;2)采购人报案方式:电话、短信可作为有效报案途径和方式,均视为已书面通知,供应商全天24小时受理医疗纠纷的报案,有理赔专员(有明确人员团队名单、工作经验情况等);3)赔付时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应在30日内将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支付到位,若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采购人补充提供。(7)在医疗保险赔付过程中,若供应商没有尽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向保监会投诉、甚至诉讼;合同解除时间以前已产生的保险备案,仍按原有合同执行。(8)考核要求:每半年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理赔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考核合格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否则院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二、客户信息安全相关的条款建议: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采购方提供的参保人员资料,保守各项秘密,不得外泄,不得私自利用采购方提供的信息为自己谋利或提供给第三方。如涉及收集客户信息、涉及客户信息外发第三方使用时,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规要求,结合业务实际,需要客户单独授权同意的,签订客户信息授权书,并按照授权范围提供数据传送,做好数据安全传输,数据安全评估检查等工作。三、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考核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工作质量。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供应商派驻人员数量及的工作质量不达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整改,供应商应基于客观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2)采购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査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采购方应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约定的内容,以及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对供应商履行的合同内容开展验收工作。四、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对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采购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方的监督。(5)供应商根据需要必要时派遣驻场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人员数量根据采购方当时的工作需求决定。另遇紧急事件,市区内0.5小时内到场,市区外1.5小时内到场。2★考核要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 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 (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 (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 (40分)及时、高效、安全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 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 (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 (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 (40分)及时、高效、安全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 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 (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 (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 (40分)及时、高效、安全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 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 (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 (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 (40分)及时、高效、安全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 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 (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 (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 (40分)及时、高效、安全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 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 (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 (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 (40分)及时、高效、安全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备注: 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 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起365日,即保险期间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单约定为准2★服务地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由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起保前(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以下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①承保服务流程;②承保服务保障方案;③承保风险管理;④承保应急处理预案;⑤协助调解纠纷和风险防范方案。(2)理赔方案:①服务响应时间承诺;②理赔措施及流程图;③应急预案;④售后延续性服务;⑤理赔时间进度表;⑥培训方案;⑦理赔条款;⑧理赔查询服务;⑨重(特)大责任事故处理流程;⑩理赔网点分布。2、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具备类似项目的履约业绩。3、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综合偿付能力。4、供应商配置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服务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及下属管理人员、理赔专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拟驻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险人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到达案件现场处理相关问题。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投标(响应)函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表3其他要求(一)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投标报价、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二)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四)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五)其他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报价表,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分报价得分2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承保服务流程;②承保服务保障方案;③承保风险管理;④承保应急处理预案;⑤协助调解纠纷和风险防范方案“。具备以上5项内容且无缺陷的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②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③内容不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范要求;④内容简略或简单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⑤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⑥内容存在矛盾或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20.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理赔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理赔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服务响应时间承诺;②理赔措施及流程图;③应急预案;④售后延续性服务;⑤理赔时间进度表;⑥培训方案;⑦理赔条款;⑧理赔查询服务;⑨重(特)大责任事故处理流程;⑩理赔网点分布。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30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②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③内容不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范要求;④内容简略或简单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⑤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⑥内容存在矛盾或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30.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供应商2024年任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1.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得10分; 2.1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8分;3.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5%,得6分;4.12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4分; 5.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5%,得2分;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任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任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每提供1个得2分;仅参与共保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 2.类似业绩是指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3.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提供总公司、上级机构、其他分支机构业绩的不得分。 5.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未标识签订时间,视为无效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提供保单的以保单生成日期为准。10.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业人才队伍,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包含一名保险专业管理人员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包含一名医学或法学专业背景人员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2分,本项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③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包含一名持有有效司法鉴定资格证书人员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2分,本项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2.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和在本单位在职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0.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2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N510121202500015520250929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155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9月29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155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最高限价:65万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第2页-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广路886号邮编:6104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68611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第3页-邮编:610036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7573791-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5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进行收取。(2)收款单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4)银行账号:286081846310001(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供应商发送开票申请信息至3187147816@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和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6页-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第7页-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第8页-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第9页-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第10页-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第11页-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68611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广路886号邮编:6104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757379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邮编:610036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第12页-(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第13页-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00(项)6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00(项)650,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15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1)基本信息: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购买2025年-2026年医疗责任险,本项目服务期一年,限价65万元。医院等级:三级甲等,编制床位:800张,医务人员数量为1000人,采购人承保人员数为960人,保险期间,承保人数上下浮动10%,合同价格不变。(2)保险范围:凡属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含与其签订协议的医联体、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以及在本院进行多点执业、规范化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诉讼案件(三年诉讼时效)的医疗纠纷,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交通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如尸体病理解剖费、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依法应当-第16页-1★技术要求赔偿的费用)。(3)保险方案:医疗责任每次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医疗责任年累计责任限额120万;法律费用每次每人事故责任限额3万元,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5万元,包括鉴定费、诉讼费、聘清律师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费用,该项限额不包含在医疗责任每次每人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中,单独计算;精神损害每次每人责任限额3万元,精神损害累计责任限额12万元,该项限额不包含在医疗责任每次每人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中,单独计算。(4)追溯期:医疗责任保险的追溯期二年。(5)责任理赔要求:1)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经双方自愿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法院诉讼(含调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责任赔偿过程中,供应商可以参与医院组织或者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建议,遇特殊案例,双方可就特殊环节进行协商。2)特殊医疗纠纷情形(患者死亡、重残,存在过错、患方配合困难、有群体性事件可能、涉外及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成交人应当理赔:①按照《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规定,医疗纠纷通过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赔偿额在2万(含)以下的;②赔偿额在2万以上的,若因患方不配合鉴定无法取得鉴定结论的,需即时解决的医疗纠纷,认可金堂县医学会出具的专家意见,认可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③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3)每次事故免赔额(率):按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10%或2000元计,两者以高者为准。(6)关于理赔服务:1)以医务部收到正式投诉或事故涉及科室书面正式上报的时间为事件发生时间;2)采购人报案方式:电话、短信可作为有效报案途径和方式,均视为已书面通知,供应商全天24小时受理医疗纠纷的报案,有理赔专员(有明确人员团队名单、工作经验情况等);3)赔付时效: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应在30日内将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支付到位,若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采购人补充提供。(7)在医疗保险赔付过程中,若供应商没有尽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向保监会投诉、甚至诉讼;合同解除时间以前已产生的保险备案,仍按原有合同执行。(8)考核要求:每半年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理赔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考核合格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否则院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二、客户信息安全相关的条款建议: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采购方提供的参保人员资料,保守各项秘密,不得外泄,不得私自利用采购方提供的信息为自己谋利或提供给第三方。如涉及收集客户信息、涉及客户信息外发第三方使用时,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规要求,结合业务实际,需要客户单独授权同意的,签订客户信息授权书,并按照授权范围提供数据传-第17页-1★技术要求送,做好数据安全传输,数据安全评估检查等工作。三、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考核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工作质量。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供应商派驻人员数量及的工作质量不达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整改,供应商应基于客观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2)采购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査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采购方应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约定的内容,以及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对供应商履行的合同内容开展验收工作。四、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对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采购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方的监督。(5)供应商根据需要必要时派遣驻场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人员数量根据采购方当时的工作需求决定。另遇紧急事件,市区内0.5小时内到场,市区外1.5小时内到场。2★考核要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表检查时间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得分基础项目(10分)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方案(10分)服务内容(40分)认真、仔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履行双方协议充分履行医疗责任承包服务(10分)专人负责医责险保事项,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10分)及时完成理赔服务,按承诺时限理赔支付到位(20分)服务质量(40分)及时、高效、安全提供完善的服务配备的人员数量(10分)提供方便的承保服务(10分)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10分)注意医院隐私的保护(10分)职工满意度(10分)人性化服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医责险服务的满意度(10分)合计得分考核日期:考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注:1、以上项目按半年考核,满分100分;考核≥90分为考核合格,<90分为不合格,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2、本检查表一式两份,供应商与医务部各保存一份。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第19页-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起365日,即保险期间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单约定为准2服务地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由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起保前(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以下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①承保服务流程;②承保服务保障方案;③承保风险管理;④承保应急处理预案;⑤协助调解纠纷和风险防范方案。(2)理赔方案:①服务响应时间承诺;②理赔措施及流程图;③应急预案;④售后延续性服务;⑤理赔时间进度表;⑥培训方案;⑦理赔条款;⑧理赔查询服务;⑨重(特)大责任事故处理流程;⑩理赔网点分布。2、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具备类似项目的履约业绩。3、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综合偿付能力。4、供应商配置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服务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及下属管理人员、理赔专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拟驻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险人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到达案件现场处理相关问题。-第20页-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描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投标(响应)函-第22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第23页-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险服务涉及「废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废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